“高薪养廉”能否成为反腐利器探究*
2012-08-15尚林
尚 林
(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高薪养廉”能否成为反腐利器探究*
尚 林
(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腐败作为一种政治行为和行政行为的败坏现象,严重威胁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有人认为“高薪养廉”可以有效地根治腐败现象,有利于社会稳定。这一观点,从根本上不符合中国国情,它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公仆观思想,不利于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
“高薪养廉”;腐败;权力制约
反腐倡廉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针对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仆”以身试法,腐败现象有增无减,司法部司法所王公义研究员建议说,通过给予干部高工资,使他们认识到自身的价值,为了保护自己的职位,不会轻易步入雷区。王公义研究员的这一观点,再次引发了“高薪养廉”的讨论。
一、“高薪养廉”说
高薪养廉是针对政府职能人员提出的一项制度,即利用很高的薪酬来防止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谋求非法利益,其本质在于利用高额利益回报,来杜绝贪污腐败行为的一种行政机制。
高薪是否真能养廉,支持的观点不在少数,这其中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1.趋利说。这种观点认为,人具有趋利性,低薪容易导致官员工作低效率,思维懒惰。邓小平同志也曾说过,如果我们只谈精神,不谈物质利益,这对少数人可以,可是对多数人不行。2.合理薪俸说。这种观点从工资角度入手,认为中国的公务员目前从总体上看,工资水平并不高,如果按照当前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对于物质利益需要的满足程度,公职人员必须要有一个高薪相对应。3.贡献说。养廉不一定要高薪,但是低薪很有可能会成为腐败的导火索。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勤恳正直、富有才干的公职人员,对社会、对公众所做的贡献与他的个人所得不成正比,反而比那些缺乏道德自律和政治素质低下的官员收入差距悬殊,这是多么的不公平!因此,多贡献就应该高回报。4.倡廉说。这种观点认为,“以薪养廉”这个说法本就是以倡廉为目的的。如果公务员没有了工资待遇的后顾之忧,专心地进行工作,那么少量的货币投资换取高额的工作回报,而不是对于金钱的觊觎。5.国外可行说。这个观点的支撑主要来源于新加坡、北欧一些国家“高薪养廉”机制的成功。该观点认为,新加坡、北欧一些国家实行高薪制,一方面使得公务员能够安心处理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他们廉洁自律。国家处于十分健康的状态,这样一举两得的措施,是防治腐败行之有效的途径。
综合以上的观点,不难得出,“高薪养廉”实质即为从满足人类需求角度出发,把一个人假定为一个勤恳正直、负有责任感,懂得适可而止的人。如果高薪不能养廉,那么低薪就更不能保证养廉,高薪就是养廉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这种支持“高薪养廉”的观点,仍有一定市场的。
二、高薪未必能养廉
“高薪养廉”我们看到的只是时效性,而要实行“高薪养廉”绝非字面意义那么简单。而且从实质来讲,这种观点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误区。
1、“高薪养廉”并不符合中国国情。
中国的实际国情是人口多,底子薄,资源相对匮乏并伴以经济不发达。我们没有欧美发达国家雄厚的经济基础,在这样的情况下实行“高薪养廉”,这部分钱从哪里出?唯一的方法就是大幅度地进行减员,然后将减员的工资贴补到幸存者身上。只有这样,才能大幅度提高中层以上干部的工资。但殊不知这样做的结果会导致少数人越来越富,而更多的人穷了下去,这跟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共同富裕目标完全处于了对立面。一方面,公务员领着高薪,生活的舒服安逸;另一方面,下岗工人却越来越多,连吃喝都发愁,人最基本的生存问题都解决不了了,在这样的条件下,势必会造成两极分化,这样的社会,是我们需要的么?
2、“高薪养廉”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公仆观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领导无产阶级执政的实践经验,但从他们领导的社会主义同盟和总结巴黎公社失败的经验中,还是可以看出他们对于公仆的基本思想。首先,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提出,党的干部就是人民的仆人。公仆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其次,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所有盟员都一律平等”,“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1]再次,更为重要的一点在于,马恩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中明确指出,公社人员都应领取工人的薪金,实行平等的低薪工资制,只有做到这些,才能防止国家公仆变为国家主人。他们断言:“公社实现了所有的资产阶级革命提出的廉价型政府的口号”,“公社给民主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也就是说,虽然我们不能本本主义地将其观点套用现实,但是排除低薪不符合当前的实际,马恩一直认为,只有实行一个合理、平等的薪金制度,才是真正的民主。很显然,“高薪养廉”是与之相背离的。
3、“高薪养廉”不利于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类致力追求的一种美好社会,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而所谓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上文已经提及,高薪只会造成两极分化,激化社会各阶层间的矛盾,因为它使富得更富,穷得更穷,这恰恰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原则。换句话说,“高薪养廉”不适用于和谐社会的需要,和谐社会追求的是实现全体人民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而非满足领导干部那一时私欲。社会发展,追求的是长治久安,切莫因小失大。
4、“高薪养廉”践踏了反腐倡廉的基本精神。
反腐倡廉亦称“惩腐倡廉”。即反对腐败,倡导廉政。反腐倡廉一直都是党执政兴国理念的重要部分。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中央纪委宣教室组织编写了《反腐倡廉学习读本》。反腐倡廉的基本精神,在于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2]要求领导干部自觉提高党性修养,以廉洁自律为己任,防止腐化堕落。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住执政的考验。如果根治腐败,从人性论的角度只以满足私欲为目的,而不从人的价值,人的发展、人的立场角度谈及,那么这对于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我们要知道究竟应该坚持什么,应该反对什么,懂得一个共产党人理应坚持的立场和原则。
三、反腐败措施探讨
由上文可以见得,“高薪养廉”并非根治腐败的利器。反腐败的根本之举,在于建立一个完善的权力制约机制。而建立权力制约机制,要求我们:
1、强化领导干部的素质教育
要加强理想信念的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就是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使领导干部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加强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和权力观教育。为官一方,就要造福一方。真正的政绩,是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的实绩,而非只给上级装装样子。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权为民所用,就是人民的好干部。权为己所用,就是以权谋私。职位是一种使命,更是一种责任。权力越大,职责越大。
2、适度分解权力,达成权力制衡
分解“一把手”的权力。在我国,“一把手”就是权力金字塔的塔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对他们的制约不强。而从腐败案件来看,往往也都是“一把手”落马,与其说制约不力,不如说没人制约,也没人敢去制约,这就仿佛成了缺少制约的真空地带。[3]因此,这就要求从根本上弱化“一把手”的权力,以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作为基本原则,对权力进行合理分工,把权力和责任统一起来,强调个人在决策中分担的职责,不能什么事都由一把手独揽。
要限制领导干部兼职。可以说,领导干部身兼数职已成为我国的一种普遍的现象,甚至有的领导干部身兼的职务自己都数不清楚。兼职过多,也就会造成权力的垄断,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权力再集中,非常容易产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没有制约的权力,容易滋生腐败。
3、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度
要建立权力责任制度。明确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范围,以及与之相对应承担的责任。只有让领导干部明白自己的权力范围,才能使之真正的对其责任负责起来。[4]
要建立权力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任用干部的情况,做出的重大决策及任务实施情况,都应定期的统一上报,这是民主行政的需要。
要建立权力监管制度。完善考核制度,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民意采纳率,真正做到民主、公开的行政。
严格执行奖惩制度。一方面,我们要树立先进、优秀的典型;另一方面我们要严惩滥用权力的行为。该奖则奖,该惩就惩,该处分就处分。用严格的纪律去威慑以权谋私的行为,权力滥用就会有效遏制,腐败现象也会随之减少。
4、加强社会监督
重视舆论监督。舆论,即公众的意见或言论。它是社会生活中处于相近经济政治地位的人们对某一事态的基本看法。进入21世纪,随着公民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社会舆论起到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在西方,舆论监督已成为除立法、司法、行政权以外的第四种权力,这充分说明人们意识到了社会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如果舆论监督能够真正去揭露官僚机构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使官员的行政行为在媒体的监控之下进行,腐败现象就会大碍减少。也正是因为舆论监督基于的是正义和道德的力量,才能对我国党和国家机关、各种组织以及各类人员的用权行为产生巨大的威慑,所以我们必须重视舆论监督。
加强公民监督。公民监督是具有中国特色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公民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切实保证公民监督。首先,我们要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力,使之敢于举报监督,从而及时反映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行为。要将信访工作处理好,及时了解公民的想法,并采纳公民提出的合理、有效的建议。这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476.
[2]李绥州.关于“高薪养廉”的思考[J].行政论坛,1998,(4).
[3]屠莲芳.高薪养廉在我国不宜实行[J].理论学习与探索,1996,(4).
[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9.
Whether High Salaries can Become a Weapon against Corruption or not
SHANG Lin
(Department of Marxism,University of Jishou,jishou Hubei 416000,China)
Corruption as a political and executive act is a bad phenomenon,it is the most serious threat to our country’s political,economic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Some people suggest that high salaries can effectively eradicate corruption and be conducive to social stability.This view is fundamentally inconsistent with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It is contrary to the Marxist concept of servant ideology and does not benefit a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It also tramples on the basic spirit of opposing corruption.
high salary;corruption;restriction of power
D 648
A
1673-2103(2012)01-0017-03*
2011-11-20
尚林(1986-),男,河北辛集人,湖南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
(责任编辑:李瑞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