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村官”计划可持续发展的思考*
2012-08-15李书省
李书省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社会科学部,河南 新乡 453000)
大学生“村官”计划是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这一计划自实施以来,在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缓解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大学生“村官”计划毕竟是一项创新性工程,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保障、具体的管理措施和统一的政策规定,大学生“村官”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针对该计划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促进大学生“村官”计划可持续发展的对策,从而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1 当前大学生“村官”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选拔和培养机制不科学
首先,从大学生“村官”的选拔条件来看,该计划对大学毕业生的性别、年龄、学历、政治面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做了明确的具体规定。但一些地方过分强调大学毕业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过于拔高大学毕业生的学历条件,而忽略专业的对口性以及生源地区的规定,这就会导致部分大学生“村官”由于所学专业不对口,很难适应农村工作和生活。其次,从大学生“村官”的培养机制来看,由于相关组织部门没有对大学生“村官”的培养从制度层面上进行很好的设计,再加上基层政府和村支“两委”由于缺乏培养大学生“村官”的内在动力,对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往往不是很重视,不愿对其强化培训。
1.2 激励和保障措施不到位
为了保证大学生“村官”真正待得住,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大学生“村官”的八项激励和保障政策,但由于相关政策缺乏连续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政策存在内在脆弱性,缺乏刚性保障,导致各项保障措施和优惠政策往往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导致大学生“村官”在农村难以待得住。如大学生“村官”生活补贴缺乏正常的增长机制;大学生“村官”比较关心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财政代偿配套政策等缺乏刚性保障;大学生“村官”在农村的创业缺乏制度保障、政策支持以及资金支持等。
1.3 管理和考核机制不健全
首先,大学生“村官”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大学生“村官”的上级主管单位通常为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团委,使用单位为乡镇基层和村支“两委”。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团委事实上根本无法有效地管理大学生“村官”,乡镇基层、村支“两委”又疏于管理,往往放任自流[1]。其次,现有的制度缺乏有效的跟踪管理机制和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特别是普遍缺乏专门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细则和具体的评优办法,导致干实事的人得不到奖励,消极怠工的人得以浑水摸鱼。
1.4 退出机制不完善
目前,大学生“村官”聘任期一般是三年,聘任期满后,大学生“村官”必然面临重新就业的现实问题。从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满后可供选择的出路来看,无外乎是继续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考取研究生、自主创业和另行择业,但实质上这几条道路并没有任何刚性保障。比如,虽然有部分大学生“村官”在聘任期满后选择继续在所在农村任职,但由于他们没有所在地的户籍,是否有资格参与村支“两委”的选举将成为一个问题;地方政府出台一些激励和保障措施,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可以破格提拔为基层政府行政干部,这一措施看起来比较诱人,但由于基层政府本身严重超编,自身又无独立用人的权限,不能将优秀的大学生“村官”留用。因此,聘任期满后的就业去向成为一个困扰大学生“村官”的现实问题。
2 促进大学生“村官”计划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大学生“村官”计划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把握,全盘考虑,积极研究促进大学生“村官”计划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从而保证大学生“村官”工作良性循环。
2.1 建立科学的选拔和培训机制
首先,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选拔机制,从源头上确保大学生“村官”的质量。第一,选拔大学生“村官”时需要高校与各市、县、乡、村等服务地建立联系,实现对接,与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协同工作,共同选拔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大学生“村官”[2]。第二,对大学生“村官”进行面试时,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要参与,合理设计考察程序和内容,确保选出的大学生“村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要过硬。第三,选拔大学生“村官”时要注重大学毕业生的专业对口性,重点选聘涉农学科及法律、管理、营销等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职。第四,选拔大学生“村官”应多注重本土化因素。要选拔那些本乡本土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因为农村生源特别是本乡本土的大学生“村官”,由于其熟悉村情村俗,易于与村民沟通,与外乡的大学生“村官”相比而言更容易进入工作角色,更容易打开工作局面。
其次,要建立科学的培训机制,培养大学生“村官”处理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质。第一,加强对大学生“村官”专业化教育。高校可以尝试开设“村官”专业,尝试“订单式培养”和“定向委培式招生”。第二,强化对大学生“村官”上岗前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既要有国情、乡情、村情的介绍,还要有对涉农政策法规、农业实用技术、村务管理、矛盾纠纷调解等内容的培训,使他们尽快地掌握处理农村矛盾和实际问题的方法和技巧。第三,强化对大学生“村官”在岗教育培训。实行年度培训或定期集中学习;定期邀请专家、乡镇干部、村干部与大学生“村官”进行座谈,帮助他们解决在任职期间所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2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激励机制
首先,提高经济待遇。在保证大学生“村官”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的同时,根据地方财政增长情况和当地实际消费水平,建立大学生“村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工资水平;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为大学生“村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安全保障以及资金支持,解除他们到农村创业的后顾之忧。
其次,提高政治待遇。要制定大学生“村官”制度方面的法规,明确界定大学生“村官”的身份,给予其相关法律保障;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优先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和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对象;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选拔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的比例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录,这是大学生“村官”职业化的内在要求;将大学生“村官”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的来源渠道,强化其合理的政治期待[3]。再次,创建良好的文化环境。相对城市文化生活而言,农村文化娱乐生活单调且设施缺乏和紧张。因此,基层组织部门应该积极为大学生“村官”相互沟通交流创造机会和搭建平台,从组织关怀层面上着力丰富大学生“村官”的精神文化生活,为他们创建良好的文化环境。如创建大学生“村官”网络、开办大学生“村官”论坛、举办大学生“村官”联谊会等途径,为他们提供沟通交流机会和平台;组织开展体育活动、文化演出等活动,丰富大学生“村官”精神文化生活,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2.3 建立科学的管理和考核机制
建立科学的管理和考核机制,要根据大学生“村官”的角色特点,按照关心、爱护、帮助的原则,把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首先,要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严格管理。基层政府要结合大学生“村官”专业特点和当地实际,明确大学生“村官”的职责分工。根据大学生“村官”的职责分工,制定出可量可考的具体岗位目标,与其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目标管理。河南省鹤壁市在市县乡均成立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对大学生“村官”实行动态管理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4]。其次,建立有效的跟踪管理机制和科学的业绩考核机制。根据大学生“村官”自身的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的量化考核标准,确定大学生“村官”工作绩效评估的方法、指标体系及程序。对考核优秀、工作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官”,应及时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工作能力差的大学生“村官”,应及时予以辞退。
2.4 建立合理有序流动机制
为建立合理有序流动机制,中组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引导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通过担任村干部、考录公务员、扶持自主创业、引导另行择业、支持继续学习等“五条出路”合理有序流动。当前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拓宽流动渠道,建立合理有序的流动机制,给大学生“村官”以灵活多样化的出路选择。第一,政府应改革户籍制度,允许大学生“村官”将城市户口迁到农村,支持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选举担任村支“两委”干部,可以继续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第二,推荐大学生“村官”参加公务员考试。对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在考录公务员时要给予政策倾斜。各级党政机关也要增加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的比例。第三,健全大学生“村官”自行择业制度。对于任期考核合格,不再留村工作大学生“村官”,允许其把户口及时迁走,引导他们另行择业。同时为其提供免费和专业的职业培训,并将其纳入就业帮扶对象,优先享受各种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向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推荐优先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第四,扶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基层组织部门积极为大学生“村官”搭建创业平台,为他们营造创业的良好环境,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并予以启动资金、税收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对那些有创业能力且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村官”进行重点扶持。
[1]安勇,王民朴.“大学生村官计划”长效机制的构建[J].中国人才,2010,(11).
[2]程传兴,李伟.论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的途径[J].领导科学,2010,(10).
[3]李敏.大学生村官制度的现实境遇及对策思考[J].理论与改革,2011,(5).
[4]宋相义.建立和完善“大学生村官”工作长效机制[J].中州学刊,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