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蔬菜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问题研究
2012-08-15徐金星
徐金星
(贵阳市农业委员会蔬菜技术推广站 550081)
1 贵阳市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现状
1.1 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初具规模
2003年贵阳市开始建设蔬菜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经过2007年和2008年的快速推进,已形成以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为龙头,快速农残检测站(点)为基础,流动站(点)为补充的市级、区县市、乡镇和村四级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体系。截止到2011年,共建立1个市级质量安全监测检测中心,13个县级流动农残监测检测速测站(点)和306个农残监测检测速测站(点),其中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检测点180个,全市重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点126个,覆盖我市主要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批发市场和重点农贸市场及超市,实现了从基地到市场系统全面的监管,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1.2 监测成效日益显现
2003年我市提出“质量立菜”战略的口号,建立了蔬菜农药残留监测检测站点,全面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严格把好生产源头关。据农业部的检测监测结果显示,2004年以后,贵阳市蔬菜质量安全合格率年年提高,到2006年,贵阳市蔬菜质量安全合格率为95.6%,比2003年提高27个百分点,在全国例行检测的37个城市中从排列倒数第2位升至第5位。2007年,贵阳市蔬菜质量安全合格率为96%,在全国例行检测的37个大中城市中位居第5位;2008年,贵阳市蔬菜质量安全合格率为97%,在全国例行检测的37个大中城市中位居第12位;2009年,贵阳市蔬菜质量安全合格率为96.4%,在全国例行检测的37个大中城市中位居第12位;2010年,贵阳市蔬菜质量安全合格率为96.4%,在全国例行检测的37个大中城市中位居第12位。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市蔬菜产品在历次的农业部农产品例行检测中还是会出现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超标的现象,这说明我市的蔬菜质量安全监管还是有问题的。
2 蔬菜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农产品组织化程度低,生产过程监管难度大
目前,我市的蔬菜生产以分散经营为主,在传统的生产和经营模式下生产规模小,专业化程度很低,标准化生产水平低,生产过程很难控制质量,使得农户违规使用农药的情况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流通范围广,违禁农药生产和流通、高毒农药使用等行为难以发现,违禁农药容易被生产者购买和使用,造成蔬菜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并且还存在农产品质量和责任的可追溯性差及处罚依据不足。
2.2 农药残留检测手段单一,未形成有效监管机制
目前,我市对306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贸市场、超市实施了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农药残留检测手段主要是乙酰胆碱酯酶抑制法的快速检测,其优点是检测时间短,缺点是检测结果单一,只能检测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两种农药,很多国家的禁用限用农药不能检出。如果通过实验室的精确检测,由于检测时间较长,蔬菜销售周期短,也未能实施有效的执法监督。
蔬菜质量的监督应由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生产者自我监督共同协作完成。现阶段我市政府职能部门对农产品的认证已经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三大认证体系,但由于社会公众的认可度不高,社会监督没有形成,分散生产的农民是自然法人,不是企业法人,不能承担质量安全责任,也不具备自我监督检验能力,所以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2.3 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问题
目前贵阳市蔬菜质量安全监管主要是依托实验检测手段对生产基地和市场进行日常快速检测,及每年国家农业部、省、市级每年的农产品例行抽检,负责日常检测工作的主要是技术推广部门,不具有监督管理职能,只有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处具有监管职能,但是监管能力有限,不能承担从行政管理到产品检测等农产品的所有工作,所以只能依靠具体的农产品检测中心和具体的专业技术推广部门进行职能延伸,但由于监管范围有限,监管力度太小。
2.4 蔬菜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不健全,经费投入不足
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管经费短缺及人才队伍的建设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检测手段,全面提升蔬菜质量安全监测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目前已经建立市、县、乡镇、村4级管理体系,但各级政府没有将各级监测机构监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很多检测机构有牌子无编制,无法确保监测机构进行正常日常检测和监管。需要立项扶持蔬菜质量安全生产控制和监管技术的示范推广,加强技术的转化与推广,推进产前、产中、产后蔬菜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快速发展。
2.5 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难度大
贵阳市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起步较晚,推进迅速较慢。这主要原因是农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很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未影响到农户对种植模式的改变,仍以经济利益为目进行生产,蔬菜产品的质量控制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增强。农户的文化素质比较低,单单依靠农产品技术推广人员的指导无法建立全面详细有效的农业档案材料。蔬菜产业组织化程度低,阻碍了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建立。
3 贵阳市蔬菜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对策措施
3.1 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目前,贵阳市较具实力的农产品龙头企业有贵阳裕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天绿公司、青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为数不多的企业,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多渠道引进外资,发展和培育龙头企业,带动更多农民致富。强化农产品保鲜加工业,利用贵阳的区位、交通优势,发展面向珠三角、长三角、东南亚市场的农产品产品外销,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增加农民收入。
企业组织的经济规模和经营范围直接影响到产出产品的质量控制能力,影响到蔬菜质量安全管理的效果。因此加强农产品生产区域化,供货组织化,积极扶持和发展专业技术协会和流通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通过公司加农户、协会加农户等多种经营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者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品种布局和结构,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和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2 全面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在标准化生产、一体化认证、制度化监测、品牌化经营等措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行产地准出制度。要求区县农产品管理部门及其委托机构在对本区域农产品生产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全面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对主要生产基地上市的农产品必须开具《产地准出检验报告单》,标明农产品品名、产地、生产者、采收日期以及质量安全状况等信息。全市13个区县250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已全部实行了生产基地自检、区县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流动站抽检后出具产地准出证明的制度。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先从有条件的重点批发市场抓起,切实加强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形成倒逼机制,推动产地准出制度的落实。农产品市场实行入市验证制度和无证抽检制度。对具有“三品”认证、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产地证明或检测合格证明、本辖区内一级批发市场开具的农产品准出单或售货凭证、贵阳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外地批发市场开具的准出单或检测合格证明等证明之一的农产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对缺标、无证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合格的出具检测证明,准予进场交易,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及时通知经销者不许交易,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3 加强农药残留监控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市县级蔬菜监管机构,明确职能和人员,保障经费,发挥监管和行政执法作用。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仪器设备和检测手段,充实检测力量,提高检测能力。严格检测机构的资质认证和计量认证,统一检测标准。加强检测人员培训,提高检测效率和精准度。
3.4 加强蔬菜质量管理队伍建设,转变农技推广职能
建立高素质的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人才队伍和专业队伍,转变农技推广职能,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转向普及推广优质、安全农产品产品的知识和生产操作规程工作,引导、帮助、规范农民生产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信息网络,实现基地、产地市场与中心市场的信息连接;建立农产品产品供求、交易、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制度和监测抽检预警网络系统,指导蔬菜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国内外质量标准和蔬菜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引导科学消费。
3.5 建立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和监测预警机制
要根据不同无公害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无公害农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并且要标明产地和生产单位,建立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凡经检验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的,要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管理规定予以统一的标识和标准。
追溯系统的建设提供了管理我市蔬菜生产基地与产品质量的信息化平台,以追溯蔬菜生产源头为重点,以监督控制蔬菜质量为目标,建立新型的蔬菜生产管理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和网络化平台;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强化产业档案化管理,依靠科学监控蔬菜质量,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