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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直属海关监管工作的思考

2012-08-15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12年6期
关键词:监管场所海关监管通关

肖 力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 “改进海关、质检、外汇等方面的监管和服务”。于广洲署长在全国海关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监管工作是海关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是做好海关各项工作的前提。全国海关要深刻认识做好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着力加强综合监管、加强实际监管、加强科学监管、加强文明监管,要在监管有效性、执法统一性、工作时效性、破解突出问题等方面做到明显改进。”鲁培军副署长要求把 “四个明显改进”作为研究部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 “四个加强”作为推动落实工作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作为直属海关,如何在新形势下,结合实际做好监管工作,将中央、总署领导的要求落到实处,是一个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

一、深入分析现实差距

监督管理是海关的基本职能,也是实现海关工作效能的重要基础。当前,面对社会经济结构复杂化、利益需求多元化和社会功能多样化的社会转型期,海关传统监管工作模式表现出 “四个不够”:

一是总体要求把握不够全面。“把好国门,做好服务,防好风险,带好队伍”的四好总体要求的适时提出,将海关主要职能与实现职能的重要基础有机结合,凸显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涵盖了海关工作内涵及外延的全部内容,构建了一个科学完整的逻辑结构。要真正将这一总体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把好国门与做好服务同步推进,亟待进行有深度、有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目前,对把关职能的实现,我们有着明确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执行标准,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定。但是相比之下,对于海关如何做好服务、海关服务的模式和标准是什么、海关服务的效果怎么评估等问题,始终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规范缺失、内容不实、应景色彩较浓的特点十分明显,海关服务 “空心化”问题比较突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只能从一些零散琐碎、不成系统的书面文件中寻找服务的影子。如常见的是,基层海关为应对某一阶段的形势变化而推出的 “支持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举措”,缺乏严密论证,仓促上阵,有的措施甚至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经不起推敲,自然使得应用效率大打折扣。

二是实际操作不够平衡。由于缺乏制度化、系统化,更缺少固定明晰的评估标准,导致关员日常执法易陷入忽左忽右的境地,存在左右摇摆、顾此失彼的现象。要么刻板地死抠条文 “按章办事”,缺乏弹性和应变;要么就网开一面,对个别企业客户采取 “特事特办”的变通做法。职能部门和业务现场也紧紧围绕自己的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关注的重点主要还是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业务指标是否能完成。由于对海关监管与服务的科学内在联系认识不够,习惯于从管制中树立把关人的职业权威,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受到管制者角色的心理暗示,不愿或者不能与服务对象站在平等高度对话。此外,还有的同志为防止与企业走得近引起误解和猜测,出于某种自我保护的目的,与工作对象刻意保持距离,日常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心存芥蒂、难以沟通的行为怪圈。

三是基础保障不够有力。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内陆海关监管工作技术含量往往不高,物流监控的方法和手段比较单一,查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够强。突出表现为监管场所建设存在标准不高、设施陈旧的问题,尤其是在卡口联网、计算机联网等信息化建设方面显得比较薄弱。同时,由于缺乏退出机制,一些业务量较小甚至零业务的监管场所未能得到及时清理,既浪费大量海关监管资源,又增加了海关监管风险。更加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近年来海关监管力量不足与业务量增长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对外贸易迅猛增长,进出口贸易额年均增长21.7%,而同期海关人员年均增长率仅为3.1%。人均工作量逐年增加,关员工作负荷日益加重,工作效率和质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内陆海关情况尤其明显。因为内陆海关普遍规模小、人员少,机构设置较为精简,为确保公正执法,加强监督制约,相关业务环节也要严格区分,监管资源严重分散。此外,目前内陆海关监管手段仍比较落后,缺少大型机检设备、综合查验车等先进的查验设施,监管工作仍主要依靠人力,现场实际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综合监管的整体效能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四是服务效能发挥不够明显。从本质上说,外贸活动的灵活性与海关监管的刚性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矛盾,进出口活动往往具有 “快、准、灵、活”的特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面对国际市场的瞬息多变的复杂情况。比如,外贸合同条款经常变更;零库存生产方式一般不经过仓储环节;著名品牌商品的生产不仅要保证加工质量,而且要保证交货时间的准确无误;流水线的连续生产要求原材料的投入必须是连续的;为优化资源配置,国产料件须与进口料件混合使用,组合比例根据产品规格需要决定等等,这些实际情况与海关监管要求并不完全契合,甚至互相冲突。而目前海关监管服务基本上是一种应企业要求而发生的回应行为,即被动式的服务,也仅仅停留在加班加点、创建文明窗口、热情礼貌地接待企业这一浅层次上,缺乏完整系统的规划的和统一明确的标准,服务行为随意性较大。

二、科学把握工作主线

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海关监管工作面临着监管对象多元化、通关需求个性化、物流形态多样化、走私违规隐蔽化的态势,监管任务更重、监管要求更高、监管标准更严。破解发展难题,离不开 “学习、研究、实践”。必须按照 “四好”总体要求,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力促善谋实干之效。

一是坚持科学理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总署党组中心工作,结合安徽省 “走出六条新路、打造三个强省”战略,认真研究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下安徽省对外贸易的新特点,创新海关研究和推进业务改革的方式与对策,不断提高监管与服务水平,为推进监管效能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2012年,海关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针对海关通关监管运行中影响经济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优化海关监管服务措施,营造有序便捷通关环境。今年1-9月,安徽外贸逆势而上,进出口额304.1亿美元,同比增长32.1%,增幅居全国第五。

二是坚持探索发展规律。宏观上把监管业务建设与安徽省加快中部崛起发展战略联系起来,微观上把调查研究与破解难题联系起来。着眼建立综合监管体系的新课题,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会、网络问答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客观准确地获得第一手资料,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新举措。合肥海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稳增长的政策,出台了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等五项收费等12项具体措施,为降低通关货物监管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做实实在在的贡献,促外贸稳增长,助企业走出去。

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践。以改革促开放、促调整、促发展,通过营造体制活力,聚集更多的发展动力。紧紧围绕海关深化改革的方向,紧紧围绕优化监管与服务的工作机制,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激发基层和群众的创新创造,努力在工作实践中检验学习研究的成果,在地方外向型经济跨越式大发展中实现海关事业的大发展。2012年以来,海关更加贴近地方及企业发展实际,突出重点区域、行业、企业、产品这4个重点加大支持力度,优化主动服务、包保服务和便利服务这3项服务,简化加工贸易内销手续和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进出口通关手续,通过不断破解实践中的难题,来提升海关监管服务之成效。

三、切实加强综合监管

构建海关综合监管体系是总署党组的重要决策,也是 “十二五”时期海关重点改革项目中的首要任务。所谓综合监管,就是要转变监管只是监管部门和业务现场承担任务的陈旧观念,推动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共同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监管时空的错位延伸、监管链条的严密衔接和监管力量的优势互补。

(一)把握 “一个要求”,即要将工作重点放在“解决监管的有效性、执法的统一性、工作的时效性和破解问题的紧迫性”上面

要将监管的有效性、执法的统一性、工作的时效性和破解问题的紧迫性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将其作为直属海关监管工作的根本要求。监管的有效性就是要在监管工作中,突出监管重点,防范监管风险,注重监管实效。执法的统一性就是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对进口货物 (物品)实施监管,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工作的时效性就是要求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讲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科学设置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实现 “管得住、通的快”。破解问题的紧迫性就是要求我们主动化解监管工作中的各项矛盾,针对当前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企业的正当诉求,不断优化监管与服务。

(二)实现 “两个统筹”,即把深化改革与加强综合监管、加强实际监管、加强科学监管、加强文明监管作为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统筹推进

改革创新是海关完成各项任务、推进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强大动力,而监管改革是海关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监管改革对其他各项业务改革具有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要继续深化海关各项业务改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破解监管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海关的各项工作和改革。另一方面,要把 “加强综合监管、加强实际监管、加强科学监管、加强文明监管”贯穿于业务改革的始终。需要指出的是,通过深化改革可以使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加强综合监管、加强实际监管、加强科学监管、加强文明监管,使监管力量统筹、监管整体效能提升,是把好国门、做好服务的重要抓手。为此,这就要求我们要把深化业务改革和 “四个加强”这两者作为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统筹推进。

(三)稳固 “三个基础”,即要着力完善通关监管规章制度、拓展物流监控系统功能、加强通关监管内控管理

一是推进完善通关监管规章制度建设。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完善制度是做好监管工作的坚实基础。要按照体系完整、规范、统一原则,对不符合要求、未及时修订、需要调整及应废止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推动立、修、废,促进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同步完善责任、考核、监督和激励等配套制度,推进关区通关监管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科学规范、统一完善,为加强监管执法提供基础保障。

二是拓展物流监控系统功能。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是做好实际监管工作的关键力量。要按照加强有效监管要求,结合当前关区监管实际情况,不断应用新技术、开发新平台、拓展新功能,综合利用现行的业务操作系统和其他管理平台数据,以及远程监控技术,提高物流监控信息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提高信息流与实物流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强化物流监控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加强通关监管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是海关工作的长期任务和永恒主题。监管一线处在走私与反走私、腐蚀与反腐蚀的最前沿,面对风险高、压力大、形势变化快的问题,迫切需要加强通关监管环节的内控监督管理。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通关监管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作业流程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完善通关监管业务现场自控、监管职能部门监控、监督内审部门防控的内控体系。另一方面,要按照有效监管要求,将查验率、查获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加强对查验指标完成情况的动态监控,定期开展查验工作绩效评估,确保查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突出 “六个重点”,即在实际工作中,要更加注重监管工作的目标要求、更加注重查验工作的实际效能、更加注重监管场所的规范管理、更加注重物流监控的风险防范、更加注重发挥监管部门打私主力军作用、更加注重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是更加注重监管工作的目标要求。监管工作是全面履职的基础,是海关改革的先导,做好服务的依托,这是总署党组对新时期海关监管工作新的定位,也是直属海关做好各项监管工作的目标要求。为此,我们必须要通过切实加强海关监管工作,不断夯实监管基础,积极推进业务改革,有效防范执法风险,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实现有效监管和高效运作的有机统一,推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更加注重查验工作的实际效能。查验是海关的基本职权,是海关监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提高查验率和查获率,特别是要注重查获率的提升,确保查验工作的实际效能,真正做到有效监管。要夯实查验工作基础,做到岗位职责清晰、操作规范明晰、作业流程优化、查验技能提升,查验效果明显。要积极探索分类查验制度的改革,充分运用风险管理方法,综合考虑商品类型、运输方式、企业守法水平等因素,判断在不同情况下,实施单证查验、外形查验、重点抽查和彻底查验4种不同查验方式的适用范围、作业要求和所占比例,合理配置查验资源,全面提升查验效能。

三是更加注重监管场所的达标要求。监管场所是海关监管的重要阵地,治理监管场所是长期以来的难点,从现有的监管场所实际情况看,由于受历史原因、地区差异、业务门类、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监管场所软硬件环境差距仍然比较大,海关在推进监管场所规范管理工作中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按照总署要求,结合关区实际,对监管场所采取 “分类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关区监管场所货物和物品进、出、转、存的实际监管。对于新建监管场所,要主动跟踪,提前介入,要求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海关总署171号令规定进行建设,按照标准严格验收。对于在海关总署171号令实施前已经运行的监管场所,加大力度督促其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力争尽快达到标准要求。在通过验收的监管场所中,也仍存在部分监管场所设备简陋、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难点问题,要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监管场所定期报告制度,加大整改力度,推进监管场所规范化建设。

四是更加注重物流监控的风险防范。完善和优化物流监控体系,就是要建立健全舱单、运输工具、监管场所等各项物流监控制度,并实现各项监管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相互配合,构成严密高效的监管网络。构建物流监控体系时,要同步设计防控两大风险的机制,同步推进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到制约规范权力运用,压缩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流程既相互协调,又相互监督制约,各岗位职权明确,能实施问责追究,确保在有效完成监管任务的同时,保证队伍不出廉政问题。按照加强有效监管要求,适时开发利用物流监控系统,充分发挥舱单的基础和主线作用,加强对舱单数据的风险分析,及时通过舱单信息比对,查找风险点。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利用科技手段,将监管场所内的物流情况,以及卡口等关键部位的实时动态情况,全部纳入海关监控范围,实现即时的视频图像和业务信息的印证对比,不断提升物流监控的科技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物流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是更加注重在 “国门之盾”行动中发挥监管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国门之盾”的重点就是要有效发挥监管部门在 “国门之盾”行动中的正面监管主力军作用,加强正面监管,防范为主,起到“盾”的作用。要对企业产生强大的压力,使企业不敢、不想、不能走私。通过开展关区监管场所专项治理、快件专项治理、 “清水”行动和 “蓝海”专项行动,确保 “国门之盾”行动落到实处。要结合关区实际,着力打击旅检、邮递、快件渠道毒品走私及货运渠道藏匿毒品,着力打击枪支以快件形式 “化整为零”走私进口,着力打击机械设备、电子化工、高档消费品等重点涉税商品偷逃税走私,着力打击焦炭、镁砂、钼矿等战略资源产品非法出口,着力打击出口骗退税,着力打击废物走私、濒危动植物及制品走私,着力打击通过货运渠道伪报和夹藏走私,全面封堵淫秽、反动等违禁印刷品投递入境。

六是更加注重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好监管工作的关键在于人,于署长指出要把监管队伍打造成 “政治上的明白人”、 “把关上的责任人”、“服务上的贴心人”、“廉政上的清白人”,全面提高监管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作为直属海关层面,要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和纪律作风养成,引导关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坚定维护国家利益的自觉性。要加强学习能力与业务技能培养,建立 “理论研究+业务学习+岗位培训”的人才培养机制。要培养理性思维能力,主动思考工作,主动谋划工作,主动应对难题,主动研提措施,不断提高主动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充分认识通关监管工作面临的执法风险、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要完善风险节点防控措施,建立监管执法一线执行控制、监管职能部门业务监控与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 “三道防线”。

〔1〕特里·L库铂 .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尼密·乔杜里 .服务管理 〔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3〕天津特派办课题组 .必须追求有效,关键在于自控——辖区内海关内控机制建设调研报告 〔R〕.海关政研,2011(18).

〔4〕刘广平 .深化分类通关改革 优化海关监管与服务——关于海关监管模式改革的思考 〔J〕.海关政研,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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