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负面影响及对策
2012-08-15杭品厚
□文/杭品厚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绍兴)
经济全球化是指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科技的不断进步,技术创新、知识应用、贸易投资和金融活动日益国际化,各国经济的相互交流和依存度日益加深这样一种经济现象。自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催化作用下,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处于经济全球化浪潮中的中国,与世界经济的整体联系日趋紧密。但不可否认,全球化对我国的负面影响已开始显现。
一、全球化对我国的负面影响
(一)全球化使我国正面临巨大的金融安全风险。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金融市场逐渐开放,各国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汇率市场、期货市场等已形成一个巨大的网络。在各国和国际复杂动荡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环境下,国内金融市场置身于一个高风险的环境中。一些国家的经济失衡和金融不稳定,都会波及到我国金融市场。可见,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的难度和风险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全球化的发展使国家制定的经济政策尤其是货币政策在执行中出现有效性降低的情况。例如,当国内为抑制通货膨胀而采取紧缩货币政策,国内利率提高时,国际游资也会因高利率涌入我国,从而使国家紧缩通货的效果受到削弱。此外,全球化使国家部分地丧失宏观经济决策的独立性和对金融市场的控制能力。近年来,在西方发达国家要求下,人民币不断升值,大量国际热钱已涌入我国,造成房地产等相关市场的资产价格大幅上涨。一旦人民币升值预期消退或国内资产泡沫破灭,国际资本就会迅速撤离,将严重冲击国家的经济。20世纪八十年代的拉美国家债务危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二)经济全球化阻碍了中国经济的产业发展升级。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发达国家构筑以其为中心的国际经贸基础,它们凭借其经济与技术的强大优势,使我们在产业发展上仍然处于被动地位。在全球化发展过程中,我国诸多产业的企业都受到跨国公司前所未有的冲击,许多行业的内资企业已接近全军覆灭。一方面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整合研发资源,并加大了技术壁垒的设置,通过严格控制技术外溢和技术转移内部化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其技术优势;另一方面又利用其强大的资本和技术优势,挤压我国内资企业的生存空间,收购兼并我国产业领军企业,不仅把我国的技术挤出生产领域,更重要的是把我国企业的技术能力基础彻底毁掉,甚至形成行业垄断。目前,我国的企业在国际分工体系中总体上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中低端,企业制造业主要集中于加工组装及配套环节,对产品设计、研发、品牌营销缺乏话语权。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产业比重过大,没有核心技术,缺乏自主知识产权,这已成为制约我国产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三)全球化加速了我国环境污染和资源耗竭。发达国家往往出于本国战略利益的考虑,为了保护本国的生态环境不受污染,而把大量的污染企业都建立在海外,既消耗了他国的资源,还污染了他国的环境。据有关资料统计,美国将60%以上的污染企业建立在海外。过去几十年,由于我国急于发展经济、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环境标准低、环境立法不完善等原因,发达国家依靠其资金与科技优势,借投资之名将其国内淘汰的高污染技术、高污染产业输入到我国,甚至以利诱方式将危险废物和大量生产、生活垃圾转移到我国,严重地破坏了我国的生态环境。据有关资料显示,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外商在我国投资的生产企业中,属高污染型产业的企业高达30%左右。大量污染型企业的建立对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引进外资居于全国首位的华南地区已成为世界三大酸雨区之一。同时,发达国家还通过跨国公司对华直接投资,建立资源破坏型的企业,掠夺和控制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例如,日本采用补偿贸易的形式与我国的一些林业单位开展生产一次性木筷的生产合作,使我国森林资源遭受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这对我国的资源安全供应、资源赋存多样性等也将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我国应对经济全球化的对策
经济全球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必然,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历史潮流。如果我们不融入这一发展过程,将永远落后。面对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日益加剧的国际竞争环境,有必要采取长远策略。
(一)有序推动国内金融市场体制的改革和建设,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国家在参与全球化过程中,必须首先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注重发展的时序性,不能急于求成。我国金融业需要制度性的改革措施,对存款保险制度、问题银行的重组、利率自由化、汇率自由化等问题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当前,亟待确立审慎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金融监管政策非行政化问题,加强银行公司治理标准的监管、执行符合国际标准的审慎会计制度、建立银行危机救助制度以及加强不同监管主体之间的合作等。急于开放我国资本项目,将给国际投机势力以可乘之机,应该持认真而谨慎的态度。要建立有效的金融防范机制,一是要保持自身金融健康,防止泡沫经济,引入外资要适当,汇率制度要合理;二是要建立多重金融防线,应包括:国际与国内资金的适度比例防线,引进国际中的贷款资金与股本资金的适度比例防线,贷款资金中短期贷款与中长期贷款的适度比例防线,股本资金中直接投资与证券投资的适度比例防线等。
(二)推行自主创新战略,提升我国企业在全球生产中的产业链地位。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应当积极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广泛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力量,实现优势互补。针对我国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的现状,政府应当出面,引导企业突破关键技术,打破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鼓励企业在技术引进的基础上进行消化、改进和二次创新。同时,政府应认真研究应对国际发达国家对我国创新技术吞噬的对策,对于事关国家经济命脉、对产业发展影响巨大、市场潜力广阔的创新技术,应建立相应的行政壁垒,保护我国的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和市场,防止我国的关键技术外流。此外,应引导和扶持有竞争力的企业组建大型跨国公司,以全世界为市场来安排投资、开发、生产、销售,并给予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以获取全球化的最大利益。经过产业链延伸,培育企业新的核心竞争力,并据此分享经济全球化中国际分工专业化、精细化所带来的利益。
(三)强化可持续发展意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可持续发展是强调必须在环境与资源的承载能力范围内实现经济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完善外商投资法、对外贸易法等相关法律立法、执法,遏制发达国家对我国的资源掠夺与污染转嫁以及掠夺和破坏我国的自然资源的途径。要严格依照我国对外贸易法和国务院禁止、限制出口的货物、技术目录,禁止或者限制出口“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国内资源”、“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货物与技术。同时,要严格依照我国对外贸易法和国务院禁止、限制进口的货物、技术目录,禁止或者限制进口“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生态环境”的货物与技术。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环境标准,使之尽快与国际环境标准接轨,遏制发达国家对我们的污染转嫁,坚决抵制和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及生产、生活垃圾的输入。在我国的环境标准低于投资者本国的标准时,可参照其本国标准评价其技术、设备与产品,确定其法律责任。通过法律形式保证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一个资源永续利用、经济技术发展和繁荣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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