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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明确促进农机合作社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2012-08-15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

时代农机 2012年10期
关键词:农机化农机农民

■ 农业部副部长 张桃林

今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极不寻常的一年。联合国首次将今年确定为“国际合作社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农业部召开了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议,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我们农机化系统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机合作社,要认真贯彻落实九个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的精神,深入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把农机合作社作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作为农机化服务组织的重要形式,作为农机化技术服务的重要载体,遵循多元化创建、多样化扶持、规范化运行、市场化经营、品牌化服务的发展方向,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努力提升农机合作社质量水平,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贡献力量。

“十二五”末我国农机合作社的发展目标是:一是总体数量快速增长。力争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农机合作社,合作社的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二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合作社作业面积进一步扩大,力争达到整个农机作业面积的四分之一以上,服务农户数达到整个农户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三是经营收益持续提高。合作社运行机制更加灵活,制度更加规范,服务领域更加宽广,效益更加明显,力争入社成员比未入社成员的收益提高30%以上。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6个方面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加快发展农机合作社作为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的引导、规范、扶持和服务。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把发展农机合作社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要动员调动农机管理、推广、培训、维修、安全监理、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扶的支持合力。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农机合作社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资金保障、示范推广、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第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重点围绕当前制约农机合作社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积极协调争取对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一要落实好已有扶持政策。今后,农业部负责的农机化财政支农和基本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承担。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向农机合作社倾斜,将农机合作社列为优先对象。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作业补贴等政策优先在农机合作社中安排试点。二要争取合作社基础建设资金。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对农机合作社机库棚和维修间等建设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予以补助。三要协调多部门予以扶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不断完善支持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在财政、税务、金融、用地、保险、信贷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健全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机合作社的激励机制,切实解决农机合作社融资和贷款难等问题。

第三,进一步加强示范带动。近年来,各地涌现出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作业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他们有很多好的经验需要总结,很多好的做法值得推广。农业部将按照“部省共建、协同推进”的原则,继续在全国深入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点创建活动,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示范合作社,对达到一定条件和符合一定标准农机合作社予以公布,树立样板,列名支持,不断扩大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各省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层次的示范合作社创建、作业技能竞赛等活动,组织开展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机合作社之间的交流,推动农机服务组织在更高层次、更大规模、更广范围的联合与合作。

第四,进一步加强机制创新。为农民提供低成本、便利化、高效率的农机作业服务,是农机合作社的生命力所在。要全面贯彻有关法律规定,牢牢把握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核心要求,指导农机合作社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一是民主决策制度,发挥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功能,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二是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机务管理、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等考核办法,加强成本核算,提高机具使用效率;三是收益分配制度,强化财务管理,规范盈余分配,处理好积累和分配的关系。要坚持规范办社的方针,大力推广使用《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机社会化服务标准合同》等规范文本,促进农机生产服务规范化。要探索“企社共建”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农机企业和农机合作社开展交流合作,通过相互支持,实现良性互动,达到合作共赢。

第五,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要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合作社,用现代管理方式完善合作社,用新型职业农民充实合作社,不断做大做强,提高服务质量。要重视信息化建设。要通过计算机网络、服务电话和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手段,及时向农机合作社及广大农民发布农机政策、技术要点和市场需求等信息,提高农机合作社开拓市场的能力。要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在人才。把农机合作社人才培养作为农机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等项目,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活动。增强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发展生产、创业兴业、带领农民合作致富的能力。要重视品牌和诚信建设。引导农机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以诚信维护品牌声誉,向品牌要效益,以品牌保质量,靠品牌拓市场。

第六,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认真总结推动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新成效、新经验,大力宣传发展农机合作社的新典型、新举措,对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所有农机合作社建立信息档案,分级管理,抓好服务指导,探索建立农机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农机合作社制度,通过结对帮扶、包社服务等方式,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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