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的思考
2012-08-15刘精科
刘精科
(襄樊学院 美术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
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的思考
刘精科
(襄樊学院 美术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
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认为,必须通过制定和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制度,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扶持制度和自下而上的反馈表达机制等措施,才能推动襄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均等享有文化服务的权益。
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体制
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实现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手段,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我们认为,制度体系是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解决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必然要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制度建设是要建立服务于公众文化权益、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规则体系”[1]。只有通过深入开展制度研究,认真梳理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构建符合襄阳本地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努力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才能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均等享有文化服务的权益。
一、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的有关概念
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是指在城乡一体化背景下,为满足襄阳市城乡居民精神文化消费需求,以襄阳本土文化为主要内容和重要特征而建立起来的具有公共文化管理、研究、服务等社会文化职能的制度规范体系。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建设必须着眼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大局,着眼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突出襄阳本土文化的战略地位。要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主导下,推动政府、文化研究机构、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以及经营性文化企业密切协作,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机制,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优秀的文化产品和优质的文化服务。
二、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相对薄弱
与其他周边城市相比,襄阳市基层文化设施比较落后,部分区(县、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于20世纪70、80年代,设施陈旧功能落后。以文化馆为例,襄阳市目前共有9个区(县、市)级文化馆,其中樊城区文化馆有馆无舍,襄城区文化馆面积不足50平方米。由于公共文化设施较为缺乏,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很难得到满足。
(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运行机制没有理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缺乏具体措施
现行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没有完全理顺,宣传部门、文化部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职能存在交叉和重叠的现象,这样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利于对公共文化实施统一有效的管理。
(三)公共财政投入不足
当前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经费投入虽然有所增加,但是这些有限的经费既要保障工作人员报酬,又要支付保险等费用,还要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往往出现收不抵支的局面,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位置偏远的乡镇,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经费较少,极大制约了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开展。
(四)基层文化艺术队伍匮乏
文化服务人才不足,尤其是高级专业人才匮乏,已经成为制约襄阳公共文化发展的“瓶颈”。据统计,全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的261名基层文化工作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仅109人,占42%。而且,在基层从事文化工作的人员,大多理论素质偏低,专业知识趋于老化,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十分突出。
三、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文化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生活权利,以政府为主导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2]在襄阳市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注重制度创新,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努力推动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和持续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政府机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文化服务职能的需要
在探索文化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由于受传统体制的影响以及在探索新机制的过程中缺乏针对性,政府文化部门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职能不清、效益不高、城乡文化服务失衡等问题,这已经成为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功能发挥的主要症结之一。[3]因此,襄阳市政府部门必须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文化服务职能,通过制度规范,明确各自职责,以共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
(二)是健全机构组织,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需要
目前,襄阳市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市、县(区)、乡(镇)级文化馆、文化站以及各类博物馆、图书馆、文化科技中心等公益性场所。而在实际上,落实到乡(镇)这一级的公共文化服务是相当不完善的,出现了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足等问题。相当多的乡镇文化站有名无实,没有开展或者很少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并且在许多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中,内部运行机制效率低,很多乡(镇)文化站的公共文化场所被出租、转租,部分文化站工作人员专注于有偿艺术培训活动等,文化站承担的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不断弱化。在积极贯彻国家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同时,政府应出台一些地方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组织,明确相关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三)是解决公共文化投入不足,努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的需要
当前,人们普遍认为政府应当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但是仅靠政府的投入却又难以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中存在的诸如设施不足、有限的资源难以优化配置等一系列问题。就目前襄阳市文化发展总体情况来看,部分县市由于基础较好,同时容易得到上级的补助资金,发展相对较快,而在偏远的农村,文化设施简陋、文化服务缺乏等问题依然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要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努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不断拓宽投资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公共文化服务。
(四)是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完善监督评估的需要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由政府部门、文化研究机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以及经营性文化企业等构成。政府应该根据制度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下级部门、文化服务机构及相关文化经营企业在一定时期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研究、考察和评估,对公共文化服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政策和制度上的调整,“政府投资的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等必须坚持其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不能通过租赁等形式改变其公共文化设施的性质”[4],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均等享有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权益。
(五)是维护人民群众文化权益,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的需要
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是由政府提供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众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维护公民基本文化权利。公共文化服务是否真正地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不能仅看到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数量,而关键在于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因此,必须拓宽普通民众的参与渠道,建立一个设计科学、结构合理的信息反馈与自由表达机制,以基层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重要的评价标准,及时发现公共文化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反馈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以便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的主要思路
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应以襄阳本地文化历史资源为基础,以挖掘整理、保护传承、研究开发、创造发展和宣传弘扬“襄阳文化”为目标,以调动起襄阳市文化部门、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新闻出版、影视剧团等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文化研究机构以及文化经营企业的积极性,建立起科学规范、特色鲜明、覆盖面广、层次合理的制度体系。
(一)充分发挥政策主导作用,改革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制度
襄阳市政府要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活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到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和改制过程,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力量在政策范围内,以多种形式兴办文化经营实体。[5]通过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和经营性文化企业开展各种面向基层、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服务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文化建设和文化服务的受益者。在管理制度建设中,要理顺文化工作机制,特别是要明晰各级部门及所属机构的工作职能。尤其是要明确乡镇文化站的主要职责是发掘当地文化资源,对当地传统文化进行有效保护和传承,积极发展具有广泛群众基础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民间艺术和民俗文化活动。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制定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扶持制度
目前,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中的投入还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为此,各级政府应当明确自己在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中的责任,保证公共财政的必要投入,把公共文化服务列入财政预算,建立长效稳定的政府财政投入机制。[6]并且要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与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设立公共文化发展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扶持基层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支持文化创新和文化精品生产、扶持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文化产业项目以及加强对于重要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本地文化资源的开发等。各级政府财政在统筹城乡规划时,要加大向基层尤其是农村倾斜的力度。
(三)发挥政府监管职能,建立以襄阳文化为核心内容的公共文化服务考评制度
近年来,随着襄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评估和严格的监管,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服务质量低下、服务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背离了政府向社会公众普遍提供优质文化服务的初衷。所以,必须要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监管,制订公共文化服务规范,明确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的公益性质。
同时,必须明确襄阳公共文化服务应以襄阳文化为核心内容,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就是能否传承和繁荣襄阳文化。根据这一要求,我们就需要对传统文化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的挖掘整理,并在此基础上从中选择能够体现和代表本地文化特色,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文化类型和文化资源等,打造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和艺术精品。
(四)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
在当前阶段,单靠政府的力量显然无法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中存在的资金短缺等问题,一定要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更多的企业和文化研究机构投入到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原有文化干部的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专业特长,通过组建文化艺术表演团体等形式参与到文化服务中来。
要制定和完善公益性文化活动招商制度,鼓励相关企业通过冠名、承办或投资等形式参与文化项目的运作,弥补政府力量的不足。[7]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投资或兴办博物馆、展览馆等。通过制定和完善各种文艺团体、文化研究机构和文化经营企业的激励制度,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社会资助等形式筹措资金,促进襄阳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发展。
(五)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反馈表达机制,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保证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出现缺位或错位现象,关键在于如何获取基层群众的公共文化需求信息,这就要求建立一种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首先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更多的需求表达机会和信息反馈渠道,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充分满足。襄阳市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实施相关文化服务制度过程中,要加强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文化服务研究机构及有关专家学者的建议,并广泛吸纳社会公众的参与,使政策制定者和相关实施者能够倾听大众的意见,使政府决策更具科学性,能够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其次要加快网络平台建设,发挥网络、数字电视等新媒体的作用,确保普通民众表达文化消费需求意愿的渠道更加通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均等享有的基本文化权利[8]。要充分发挥襄阳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等政府部门网站以及群艺馆、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网站以及文化经营企业网站的作用,了解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状况,不断改善政府文化职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为普通百姓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和优质的文化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应着眼于解决当前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构建以繁荣襄阳本土文化为核心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切实解决当前襄阳文化服务中存在的制度缺陷。我们认为,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应以襄阳本地文化历史资源为基础,以挖掘整理、保护传承、研究开发、创造发展、宣传弘扬“襄阳文化”为目标,建立起科学规范、特色鲜明、覆盖面广、层次合理的制度体系。从而不断解决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不断提高襄阳本土文化的影响力和创造力,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
[1] 郭妍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社会效益与制度建设[J].艺术百家,2008(3):216-217.
[2] 冯 婷.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的政府主导与居民主位[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1(2):110-115.
[3] 韩雪风.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中的政府职责[J].探索,2009(5):113-116.
[4] 刘玉堂,黄南珊,刘保昌.构建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以湖北省为个案[J].学习与实践,2007(4):12-23.
[5] 陈志强.非政府组织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J].北京观察,2008(3):54-57.
[6] 张云峰,郭翔宇.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长效机制[J].学术交流,2010(3):185-188.
[7] 孙 健.西北民族地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善[J].青海社会科学,2011(2):59-63.
[8] 李 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机制构建研究[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6):181-184.
(责任编辑:倪向阳)
System Construction of Public Culture Service in Xiangyang City
LIU Jing-ke
(The School of Fine Arts,Xiangfan University,Xiangyang 441053,China)
It is necessary to set up public culture service system which covers the whole society to flourish socialist culture and construct harmonious society.We must establish management system,supporting system aiming at public culture in the grassroots level and feedback system.
Xiangyang City;Public culture service;System construction
G127
A
1009-2854(2012)03-0085-04
2011-09-12;
2011-10-29
2009年度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04-2009)
刘精科(1979—),男,湖北襄阳人,襄樊学院美术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