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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与英、德国家邮政事业民营化改革比较及启示

2012-08-15张乃丽王男男

关键词:民营化邮政德国

张乃丽 王男男

一、导言

2010年开始肆虐欧洲的债务危机的影响有日益扩大之势,其根源性原因一方面在于这些国家实体经济缺乏增长动力,另一方面在于其公共事业、工资水平、社会福利等方面却支出巨大超出国家财政的支付能力造成的。目前在欧元区17国中,“PIIGS五国”(葡萄牙、爱尔兰、意大利、希腊与西班牙)的债务问题严重,但德国经济发展却一直保持良好态势,政府债务也保持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允许的范畴中。英国不在欧元区之中,经济发展暂且可以独善其身。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德国和英国始自上世纪末推行的国有事业民营化改革的作用应该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上世纪80年代后期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饱受财政赤字威胁,为减少它对经济带来更大不良冲击,欧美许多国家的政府在推行“放宽管制”的同时,也开始对部分传统的国有事业实行民营化改革。除了铁路、航空、电信之外,邮政事业是其中重要的一个行业,而且这一改革进程一直延续到今天。目前,世界范围内受现代化通信工具及私营速递业发展的影响,传统的邮政业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为摆脱困境,寻求更有效的运营机制,许多国家都在更深地探讨对邮政事业民营化进程中的改革措施和适当的政策。尽管各国的邮政改革由于国情不同而在改革内容和方法上不尽相同,但因为各国邮政事业改革的最终目的基本相同,因此我们可以从其经验教训中得到许多启示,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值得关注。

日本是最近几年进行邮政事业改革的较有代表性的国家,其最重要的改革背景也是基于国内严重的财政赤字和过重的财务负担。国内学者吴汉洪(2006)①吴汉洪:《日本邮政民营化改革解析及启示》,《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6年第2期。认为:日本邮政民营化改革的基本背景是邮政公社在日本邮政事务中长期居绝对垄断地位,以致造成该行业竞争力下降、财政压力过重等其他诸多弊端。日本的邮政民营化改革在小泉政府时期作为施政纲领提出后,开始大规模推动。主要目标是实现“小政府、大经济”。尽管邮政民营化改革议案最初遭到了部分国民以及在野党和执政党的反对,但小泉所采取的“问信于民”的策略使邮政民营化改革议案最终获得了通过。日本邮政民营化改革在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重视体制改革中的利益集团问题、重视“问信于民”的改革策略等方面都取得较好成效。赵放(2008)①赵放:《对日本邮政民营化改革的是非评析》,《东北亚论坛》2008年第1期。研究分析了日本从邮政公社到邮政民营化的历史进程,认为目前日本邮政事业体制正经历着实质性变化。由于这一进程涉及到国家财政、相关利益集团、民间金融、资金循环结构等诸多重大事项,因而引起了多方关注,并引发了激烈的争论,这表明邮政事业改革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目前,我国对德国和英国邮政改革的研究并不充分,有文章提出德国属于成功模式的典范(胡仲元,2006)②胡仲元:《德国邮政监管对中国邮政改革的启示》,《财经界》2006年第12期。、英国改革经历过多曲折,付出成本过高等等。因此,本文将对日本与德国、英国这几个发达国家邮政事业做一比较,在丰富该领域研究的同时,以期对我国邮政事业改革进程提供一些参考或借鉴。

二、日本与英、德邮政事业改革模式比较

日本邮政始于1871年,日本邮政公社的成立是日本邮政业132年来的最大改革。目前,日本邮政公社正式开始私有化。日本邮政业务分为邮政、储蓄、简易保险三大类。三大业务分设会计,实行独立核算。日本邮政过去是典型的国营体制,在近年进行了两次改革。2001年1月,由原来的邮政省、总务厅和自治省组建成总务省。2003年4月1日,日本邮政在改革的道路上又迈出了一大步——成立日本邮政公社。日本邮政正式撤消了总务省邮政事业厅,成立了日本邮政公社,这是一个自负盈亏的国有公共公司。其目标是提供全面的、迅捷的函件和包裹寄递业务,简单、安全的储蓄业务和汇兑业务以及简易保险业务等,同时保留普遍服务。2009年全球500强排行榜中,日本邮政公社以1986.99亿美元年销售额首次进入世界500强,并高居11名。

而英国,作为世界第一枚邮票的诞生地,一个多世纪来始终走在世界邮政改革的前沿。英国邮政事业16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可视为近现代世界邮政史的典型缩影。进入21世纪,英国邮政部门也正酝酿着一场新的变革。经过长期不懈的革新和发展,目前英国邮政业也已形成了可观的效益和规模。调查表明,在英国市场上,“英国邮政总局”是仅次于可口可乐的第二大最具实力的品牌。英国邮政业主要划分为邮递、包裹和邮局营业网等三大块,其年营业总额达到70亿英镑(约合112亿美元)。英国还是当今世界第二大邮件“出口国”。此外,由1.9万家遍布全英国的营业所组成的邮局营业网,其营业所数量不仅远远超过英国各大银行营业点总和,而且该网络也是欧洲范围内最大的单一零售网。这一网络直抵偏远的乡村,深入到社区的核心;除传输邮件外,还负责政府养老金和社会福利津贴的发放。近年来,受顾客需求的细分和多样化、电子信息技术传输手段的不断发展和邮政业务加速全球化的影响,邮政业正经历着深刻变革。这使英国邮政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也给它带来了发展的新机遇。

在德国,过去的十几年里,其邮政事业经历了历史性的改革,从一个国有制单位变成德国邮政国际集团。1989年,德国邮政被分拆成三个不同的实体:邮政、电信和邮政银行。1990年,东西德国合并,两个邮政也合并成为德国联邦邮政。1995年,德国邮政变为股份有限公司——德国邮政公司。2000年11月,德国邮政集团的股票成功上市,使其成为欧洲物流公司中的龙头老大,同时也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上市物流企业。

可见,这些发达国家的邮政事业在历史进程中都经历了适合时代潮流和符合国情的大变革,经过变革取得的成就引人瞩目。日本、英国、德国三国邮政事业改革的代表性就在于它们由于历史环境、经济背景和地理位置的差异表现出各不相同的特点,但也由于相同的发展目标和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又使其有许多相同之处,等等都这些都将值得我们分析和探讨。

(一)日本与英、德邮政事业民营化改革的相同之处

日本、英国、德国作为发达国家,在实行邮政民营化改革方面由于受历史进程以及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采取了不同的方法,其进程也表现出不同的模式,但是我们也发现作为发达国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维护者它们有许多相似之处,其共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邮政事业改革的战略目标非常明确。德国邮政重组的战略目标十分明确,主要是为全球化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德国邮政改革以来采取的所有重大行动,如政企分开、改组为有限公司、原有公务员的处理、剥离非核心业务的资产、营业网点的压缩和调整、大量收购快递和物流公司、组建德国邮政世界网、业务重新整合、在海外大力发展业务、购回德国邮政银行等,都与战略目标紧密相关,从其改革的进程中可以看出其指导思路非常清晰,非常连贯”①张琦:《德国邮政改革模式对我国邮政物流改革的启示》,《商业现代化》2006年第6期。。英国和日本邮政也十分重视政府的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高新技术的发展,并依此制定了较为详细的企业化发展战略。此外,三国均设有邮政改革监管机构,并且改革过程都有法律制度作为保障。

2.在邮政事业改革中实施企业化运作模式。在邮政事业改革进程中,英国与日本采用的是国有独资企业②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运作的模式。按照2001年3月英国新颁布的邮政法规定,建立了“邮政市场监管委员会”和“邮政用户理事会”,原英国邮政改组为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成为邮政行业众多经营实体之一。日本于2003年4月1日成立邮政公社,是自负盈亏的国有公共公司。而德国则是采用股份有限公司③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金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制度,德国邮政改组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并公开上市。公开上市后,许多邮政职工成为公司的股东,增强了与邮政的联系。可见,日本、英国和德国在改革模式上均是采用了企业化的运行机制,而且各国基本都从各自的国情出发,选用了符合本国国情的商业化运作模式。企业化运作模式的优点就在于使各国传统的邮政事业与政府建起了一种符合国内外大环境的新型关系,改变了旧有官僚化、垄断化、低效率化的邮政体系,提高了邮政事业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竞争能力,改善其冗员过多、财政负担过重等不利状况。

3.邮政事业改革中解决了长期以来的专营权问题。德国的邮政专营权问题思路是,邮政法赋予德国邮政专营业务的权利,同时要求其承担普遍服务义务;其他公司拥有在普遍业务领域开展业务的许可证,但是没有普遍服务的义务。到2007年12月31日,随着邮政专营权利的终止,德国邮政所担负的强制性普遍服务义务也将随之终止。2008年1月起,德国境内所有的许可证经营者都有义务提供普遍服务。而英国邮政服务市场从2006年1月起全面开放,任何持有合法执照者都可以从事商业与居民客户投递服务。

(二)日本与英、德邮政事业民营化改革存在的不同之处

日本是地处亚洲的经济发达国家,战后长时期内邮政事业为国家所有。此外,由于受东方文化以及其他诸多要素的影响,在历史变革进程中表现出与西方的英国、德国邮政事业改革的明显差异,如在改革进程方面、对待邮政事业的公益性方面以及普遍服务保障和邮政物流方面等等。这说明,各国重视符合国情的历史改革路线的意图明显。

1.改革模式的选择存在不同。日本与德国在邮政事业改革中采用的是“渐进式改革”,这种改革的特点就是“稳步推进”;而英国采用的是较为“激进式的改革”,表现为“急于求成”的特点。激进式改革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较大规模的制度改革,这种方式的最大优点在于改革进程的迅速快、时间短,改革进程中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来自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此外,这种方式的改革一般较为全面,这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发挥政府在推进改革中的实质作用。而“渐进式改革”不仅注重考虑新规则、新制度的制定,它更侧重于新制度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的成长与发展。“渐进式改革”一般是分阶段进行,同时在这一进程中逐渐减少政府干预,使邮政事业从原来的国有逐步向私有转变,在制度、产权上一步一步明晰化。这种方式的优势是可以有效缓解邮政事业改革的冲击力,有计划、较顺利地实现既定政策目标。以日本为例,如《邮政民营化相关法案》中就有规定,对于民营化前后邮政储蓄存款和简易保险保单,采用“老合同老办法,新合同新办法”,这一规定有效地保证了制度的衔接,减少了浪费,也便于民众接受。

2.对社会公益性、普遍服务保障问题的处置方式存在不同。邮政事业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政府不应该通过改革“甩包袱”,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丢给企业或市场。一个好的政府,必定会为国民提供更多的服务。德国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实现,由联邦政府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保障,其中制定的《邮政法》就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解释:普遍服务是邮政服务中的一部分,是以可担负得起的价格按规定质量在德国全境提供的邮政服务。也就是说,邮政普遍服务覆盖德国所有地区、所有人群,价格低廉,定时定质。为使《邮政法》关于邮政普遍服务的内容得到落实,德国政府还专门制定了《邮政普遍服务条例》,对邮政普遍服务的范围、质量标准和资费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而德国监管机构从范围到内容,从资费到质量标准,从政策到法规,进行全面系统的而又十分具体的监管,以确保邮政普遍服务的真正实现和水平的不断提高。英国虽然也规定了普遍服务的范围,设立了邮政监管机构,但结果似乎并不尽如人意。英国邮政公司成立之后,解散了原英国邮政。而原英国邮政所承担的普遍服务责任将由新成立的邮政公司承担。英国邮政公司成为邮政普遍服务的主体。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虽然有对邮政公司的补贴,但这种间接地普遍服务方式是否有效率也引起诸多人的不满。有人认为,这样既损害了公司利益即员工利益,又伤害了部分公民的利益,还曾引起邮政业内的罢工和民众的不满。为此对“普遍服务”的范围又都进行了多次调整,如规定,竞争者不得进入普遍服务领域的特殊投递业务等。通过以上调整,英国邮政又回到以普遍服务为宗旨、国家给予诸多政策性保护的发展道路上。总之,邮政事业的特点决定了它的国家参与和“公益性”的一面。

3.对邮政事业改革中转让国有股权的做法不同。德国在推进公有事业改革中,无论是整体出售还是部分出售,无不采取了规范的公开招标的方式,杜绝出现“私相授受①非公开的给予和接受。”行为。而日本政商勾结,上层官僚利用民营化获取个人利益。邮政民营化的背后,常常是市场利益的争夺,不排除官僚为获取利益贱卖国家资产的嫌疑。如,日本邮政公社下属多家疗养设施,资产遍布日本各大观光胜地。但由于经营不善,每年经营赤字高达约50亿日元,这令日本邮政公社十分头疼。日本相关法律规定,这些设施要在邮政民营化5年之内或转让或停止经营。2006年至2007年间,日本邮政公社转卖了15家疗养设施。其中,鸟取县的“鸟取岩井”疗养设施以1万日元卖出,时隔半年,买家又以6000万日元的高价,转手卖给了当地一家社会福利法人,获利十分惊人。而日本邮政公社与日本ORIX房产公司达成的协议,打算将其所属的全国共70家疗养设施等不动产,以108.86亿日元的价格一并转让给后者。实际上据估算,仅这些设施的土地费用就高达300多亿日元,再加上当初约2100亿日元的建设费用,资产至少在2400亿日元以上。由此可见,在股权转让方面,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应该是各国在邮政事业民营化过程中的一项重点工作。

4.对物流业发展的态度不同。德国采取了可行的措施来发展物流业。德国主要是通过大量购买已有的且较为成功的物流企业直接进入物流市场,包括外国物流市场,然后再将邮政的资源逐步投入进去,同时对各个公司进行整合,最终形成邮政业的物流体系。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德国较早地将物流作为一个部门采取了让其独立运行的做法。这些做法对德国邮政而言非常成功。英国邮政业对电子商务中的物流问题,在很早就给予了高度关注,并适时推出了众多的新业务,如邮政汇票、投递确认,并在美国市场处于领导地位的ReTurn物流有限公司的成果基础上开发出来一项反向物流服务②反向物流就是为了资源回收或正确处理废弃物,在高效及适当成本下,对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及相关信息从消费点到产出点的流动和储存进行规划、实施和控制的过程。。而日本邮政并没有采取积极措施发展物流业,日本邮政业的资金储备约350万亿日元,如此巨大的资金采用民间方式来运营,对现有的民间资金产生压制作用,抢占民间企业的现有市场,引起了物流业的强烈反对。因此,日本在推动邮政物流方面表现的严重滞后。邮政物流本身就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有一个遍布城乡的邮政网络与一支训练有素的投递队伍;邮政企业拥有庞大的姓名、地址等信息资源;邮政的服务品牌和企业信誉,已在广大用户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邮政物流应该抓住如此大的优势,加强自身竞争力。

三、日本与英、德邮政事业民营化改革比较的启示

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政府“放宽管制”浪潮推动了诸多发达国家着手于传统国有企业“邮政业”的民营化。日本、英国、德国是较为典型的三个国家,概括这三个国家的在邮政事业改革中的经验得失,对目前正在进行的中国的邮政事业改革进程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中国邮政事业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自1998年中国邮政改革以来,也取得了一些成果。2001年底,中国邮政扭亏为盈,2007年1月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07年3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成立,200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简称新《邮政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次在立法层面明确提出了邮政普遍服务的制度设计,第一次制定了有关快递市场准入制度的法律规定。但是新邮政法仍是引起了不少争议,尤其是邮政专营权问题、监管机构问题等。中国邮政事业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为:首先,邮政机构臃肿、效率低,分工不明确。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忙乱与闲置并存。其次,普遍服务的质量不高。压在邮政上的高指标是造成服务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为了完成指标,基层的邮政就去揽储等从事营销活动,使员工本职以外的任务多,主次不分。第三,市场化进程缓慢。由于外部竞争压力小,内部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市场准入的限制较多,竞争不充分,市场没有活力。第四,监管机构无法让人信服。邮政改革后政企分开,国家邮政局只负责监管,经营职能由邮政集团公司承担,但它们毕竟仍同属一个集团,这种做法无法让其他非邮政企业信服。第五,邮政体制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政府管理职能和企业经营职能的相互分离还仅仅停留在规划设计阶段,邮政事业仍然在政府严格的监管之下运营,并未从法律制度上对相关事项做出具体安排和严格限定,改革的步骤及目标也不清晰。第六,邮政过度放开。在不能通过有效监管确保本国邮政公共性的前提下,让众多国内外快递公司以各种名义纷纷进入邮政专营领域,导致中国邮政市场十分混乱。

(二)日本与英、德国家邮政改革比较中的启示

德国邮政经过几次改革,建立完善了监管机构,规范了邮政市场,提高了邮政服务水平,促进了邮政事业的发展,经验值得借鉴;英国虽然走过弯路,但也在积极探求改革的良方;而日本即便由于2009年9月新内阁的阻碍邮政改革计划部分搁置,但是其前期所做的大量工作亦不可忽视。中国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虽然不会完全模仿其他国家改革的模式,但是完全可以从其中找到适合我国进行改革的方法,借鉴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

1.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日本与德国邮政改革尤为值得称道的便是法制先行。他们改革的每一重大步骤都有相关的法律保证,一般说都是在法律明确后再进行实际的操作。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使改革有法可依,改革的目标和实施方式都受到法律保护和约束,不会因政府行为的随意改变和公权力的滥用而产生不确定性。我国新邮政法的出台明确了备受关注的普遍服务问题以及邮政专营范围,是很大的进步。但是涉及监管机构的具体服务范围和质量以及惩罚措施仍是要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完善起来。而普遍服务的补偿机制也应该明确,使邮政无后顾之忧的为人民服务。我们不仅要有完善的法律,还应该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这样才能更好地推进邮政改革顺利进行。

2.私营化不是邮政改革的目的,要合理推动企业化、市场化。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力量,邮政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引导,在邮递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形势下确保我国邮政市场竞争的效率。近年来,我国邮政紧跟时代步伐,经过不断改革发展,引入了市场机制,进行了企业式经营,这些对加快邮政改革、促进邮政发展、增强邮政活力、提高邮政服务水平起到了不容置疑的巨大作用。但是,我国是发展中大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邮政服务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较大,尤其普遍服务量大面广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所不能比拟的。因此,我国邮政的发展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可以引入市场机制运作的地方进行商业化、专业化经营,以通过市场激励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的同时,也必须靠政府政策的支持,靠国家法律的保护。“民营化”和“放松管制”不是改革的主要目标,而是要把是否促进竞争和提供良好公共服务作为改革的评价标准。改革是要让顾客有更多选择,并使服务价格更具竞争性。邮政事业社会公益性很强的方面不适合完全推向市场,政府也应该保护公民的通信秘密、保障通信安全,不可以将邮政事业骤然推向市场,不顾弱势群体利益,政府还是应该统筹考虑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前万国邮联①万国邮联是商定国际邮政事务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自1948年7月1日起成为联合国一个关于国际邮政事务的专门机构,总部设在瑞士首都伯尔尼,宗旨是促进、组织和改善国际邮政业务,并向成员提供可能的邮政技术援助。国际局总局长利维先生认为:国家开办国家所有,承担普遍服务职责,可以企业式经营但不能民营化(私有化),是邮政改革必须遵循的三个基本原则。

3.确保邮政的专营范围以保持邮政公共性。世界各国邮政改革的经验证明,邮政作为一种特殊的公用事业,即使其运营主体实现了多元化,经营活动实现了产业化,邮政的公共性也是不能忽视的。特别是信函等邮政普通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专营是维护邮政公共性的主要手段。纵观世界各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在真正意义上取消了邮政专营。特别是在传统的信函邮递方面,各国的专营程度仍然相当高,“放开”的程度也只限定在不影响邮政专营市场占有率的前提下。新《邮政法》中对邮政专营范围的规定是“同城快递五十克以下、异地快递一百克以下由邮政专营”,这引起了许多民营快递企业的不满,但是一个行业尤其是一个特殊的公用事业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底线,可能会造成行业的混乱。确保邮政专营,一方面能维护邮政的公共性;另一方面,保存竞争空间,既可使邮政事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又可使民营快递积极创新、业务多元化。

4.提高邮政改革中的创新能力。与国民经济相关产业相比,邮政网络的技术含量不高,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业务持续创新能力不足,总体发展速度相对缓慢;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经营理念比较陈旧,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光仅仅局限在固有的业务范围内,对市场缺乏敏锐快速的反应能力,在高收益、竞争激烈的新兴业务的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而且中国邮政硬件软件设施较为落后、创新能力欠缺等也不利于邮政的发展。以日本为例,日本邮政公社时期就对外宣布,在邮政行业引入丰田汽车的生产管理方式,实施大型创新性改革。在邮政业务中通过把投递地址分拣作业由2次减为1次等方法削减多余的作业,推进业务效率化,使邮政部门的生产效率提高了20%,最终实现了节约经费400亿日元的目标。美国《财富》杂志2010年公布的2009年全球500强排行榜中,日本邮政公社以1986.99亿美元年销售额首次进入世界500强,并高居11名。以英国来说,它非常重视IT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实现电子化营业(相当于我国的“一台清”作业),从伦敦的大邮局到农村支局所,全部采用计算机作业,邮件处理中心实现自动化分拣,采用卫星定位系统,对运输车辆进行指挥调度,采用地理信息系统对投递道段进行管理,大大地提高了邮政服务质量,提高了邮政事业的各项效率。结合邮政当前实际,中国应该提高技术创新、业务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能力。加快信息化进程,提高邮政网络的技术含量;挖掘传统业务潜力,延长其生命周期,同时推出新的业务品种,巩固和扩大用户群体;引入现代科学经营管理理念,实现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行政管理为主向经济管理为主的转变,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满足竞争需要的新型管理模式;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此外,中国邮政也应该重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素质,保证服务水平;大力推进资本运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动态重组,积极主动的调整业务结构,发展邮政物流业;探索邮储的资金运作渠道,使其流向收益更高的投资项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中国邮政还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2009年2月中欧邮政改革和快递服务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同年10月中美邮政改革和快递服务研讨会在南京举行,研讨会有助于分享邮政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思路及经验、探讨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交流两国在邮政行业的共同利益和合作空间,互相学习,增进互信,能够为进一步的发展和合作奠定基础。德国虽为改革成效较显著的国家,但中国邮政改革却不能完全模仿德国的做法。因为两国国情不同,如果盲目模仿德国邮政“精兵简政”的经验,不仅提高不了我国邮政的效率,还会降低目前的普遍服务水平。日本邮政改革几乎与我国同时起步,距离其成功也比较遥远。所以中国应该在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经验的同时,结合自国实际情况,突出国家特色,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邮政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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