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政府在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2012-08-15苏丽萍李怀伦
苏丽萍,李怀伦
(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唐山 063004)
试论政府在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苏丽萍,李怀伦
(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唐山 063004)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担负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大部分专门人才的培养任务,师资队伍是完成这一任务的关键因素,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政府的主导作用起着至关重要作用,本文从职业教育客观需求、范畴二个方面论述了政府在高职师资队伍建设中主导作用的发挥。
高职教育;师资队伍;政府;主导作用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担负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大部分专门人才的培养任务,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能否实现,职业教育质量的高低,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是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是高职院校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加强职教师资培养,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是提高高职院校教学质量,增强竞争力的基本要求。政府在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尤为重要。
一、发挥政府在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中主导作用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
高等职业教育的功能和作用,决定了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
(一)政府在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规范化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性
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其主要任务是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是推动经济发展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什么同样的材料、同样的工艺、同样生产线,德国、日本等国家的产品雄霸世界,畅销全球,这得益于这些国家和地区先进职业教育理念,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为其工业转型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人才和技术的支持。1969年德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和1973年德国文化部正式颁布职教师资培训统一规范,使得德国的职教师资培养走上了规范化的途径。德国对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有严格的规定,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具有鲜明的特点,不仅有一套完整的培养培训体系,而且采取严格的国家考试制度,对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非常重视他们在职业界的实际工作经历。德国对师资的要求有三个突出点:一是任教者起码需要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有的学校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50%,这个要求能保证教师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二是任教者需要通过师范专业培训,掌握教育教学能力;三是任教者一般要具备五年的职业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三年在企业的专业工作经历;正是因为德国对师资培养有严格的要求,才能培养出高质量的师资,才能产生高质量的职业教育。面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高新技术将得到广泛的应用,在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历史性转变的关键时期,对高层次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量将越来越大,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因此,政府必须切实负起培养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师资的责任。
(二)政府在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起主导作用
1、政府的主导作用具有法律规定性。我国的国家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高等教育事业,管理主要为地方培养人才和国务院授权管理的高等学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由此可见,职业教育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产物,仅靠教育自身的能力很难解决遇到的所有问题,这时候政府有必要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制定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对职业教育予以大力支持。发达国家职教成功的重要原因也在于此,德国十分重视用法律的手段来管理职业教育,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如1956年颁布了《工商业联合会权利暂行规定》、1960年颁布了《青年劳动保护法》、1969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1972年颁布了《企业章程法》和《培训者规格条例》、1976年颁布了《扩大职业培训促进法》,这些法规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不断改善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质量,使之更适应现代化生产发展的需要,德国的法律还会不断进行修订和调整,如1981年颁布的《职业教育促进法》对之前的《职业教育法》进行了补充与完善。2005年以来,德国政府通过了一系列新的职业教育法案,其中影响较大的有《职业训练法》、《联邦职业教育保障法》,确保“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正常运行,同时也对职教师资作了相应的规定。尽管我国职业教育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政策,但由于社会和历史的原因,在执法力度和监督强度方面还有待加强。健全的法律不仅可以引起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而且能够为职业教育的各个方面的发展提供具体的指导。
2、政府的主导作用是任何一个部门、行业等都不能替代的。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联系紧密,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其开放性、区域性、职业性的特点决定它是一个“跨界”教育,不仅办学主体日益呈现了多样化,而且在校企合作过程中还要涉及各式各样的行业、企事业,一个部门或行业很难发挥统筹作用,这就给师资队伍培养带来了消极影响,因此,更需要由政府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决定了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特殊性向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各国提法不同,但普遍都非常重视。德国对职业教育教师的学历资格和考核等方面都有具体而严格的法律规定,同时国家也给他们的岗位培训、知识更新、进修提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因而形成了一支力量强、素质高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德国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在法律的保障下,获得稳定健康的发展,高质量的师资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培养和输送了大批各类人才,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与提高。美国、日本及其它发达国家也是如此,不仅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而且在职业院校教师认职资格、实践能力要求、生活待遇及培训方面都有明确规定,事实证明,职业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决定了一个国家的职业教育水平,职业教育强国是其经济强国重要支撑之一。
二、政府在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中主导作用的范畴
(一)建立和完善法规和政策
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各级政府应在自身的权限范围内,在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法规和政策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和行业特点,遵循职业和教育规律,在为职业教育制订的法律框架内,制订相关的实施条例或细则,加强相关法律的有用性和实操性,着力解决教师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特色不突出的问题,如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准入制度、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和条件,企业接纳高等职业院校教师挂职锻炼实施办法等,以制度促建设,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和创造性,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二)统筹规划与协调
职业教育作为“跨界”教育,跨越了职业与教育、企业与学校、工作与学习的界域,其开放性、区域性、职业性的特点决定了必然走校企合作之路,打造一支双师素质、双师结构的师资队伍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客观要求,需要政府统筹规划与协调和牵针引线。
一是根据区域发展要求,由政府牵头根据职业院校不同定位和各自专业特色,特别是在示范院校和一般院校之间,采取教师交流,相互任职、轮训等方式,通过发挥示范院校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团队作用,提升专业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二是通过政府搭桥,在一些具备优势教育资源的大中型企业中建立不同专业师资培训基地,并按照互惠双赢的原则,完善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校企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人才广、技术设备新、专业门类全优势,采取挂职轮训方式,提高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形成教师培训基地专业布局与高等职业院校主要专业布局对接,师资培养培训内容与教师教学能力标准对接,师资培养培训模式与“双师型”教师素质要求对接的良好格局。
三是创新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明确校企合作中校方、企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理顺校企之间互聘教师渠道,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和行业、企业技术岗位人员定期交流制度,健全兼职教师引进机制,建立兼职专业教师的兼薪制度,为从企事业单位聘请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企业接纳职业院校教师挂职锻炼搭建平台。
(三)依托骨干、示范院校和重点专业,打造名师和优秀教师团队
深化“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精品课、资源库课程等项目的内涵建设,充分认识其对提高职业教育质量起到的带头和引导作用,特别是转变教师思想观念、开拓教师视野、提升专业素质和能力、培养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增强教师间合作交流、打造优秀教师团队等方面具都有的推动作用。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支持示范院校、骨干院校等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建立院士、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完善高端引领、老中青相结合的青年专业带头人培养机制,借助“名师”效应,通过“项目”和“任务”驱动,锻炼教师队伍,促进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推动学校发展,从而造就一支有专业特色的师资团队。
(四)建立和健全投入体制和保障机制 推动教师继续教育常规化
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需要大量的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需要财政的支持。筹措师资队伍建设经费,通过政策导向拓宽经费渠道,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政府首先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最近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有关规定,建立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的经费保障机制,地方教育事业费和职教专项经费中,均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和基地建设,并做到逐年增长;并要积极引导有能力的行业企业为教师培养培训提供人才、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如德国规定职业教育教师每两年必须脱产进修一次,建立严格的进修制度,并将进修与物质利益挂钩,进修后可提高工资待遇,可改变教师职务等,这一作法有利于激发教师进修的积极性,从而使师资队伍知识不断更新,充满活力。近年来,德国很多职业院校成立了教师参与的专门管理小组,对教师进修的效果进行监督,督促教师的专业成长。
当然,在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政府起主导作用的同时,高等职业院校自身更应该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区域、行业企业发展需求和学校定位及专业发展要求,制定具体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参与到知识提升和技能提高的各项活动中,为社会输送高素质的合格人才。
[1]黄日强,何小明.论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J].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年第02期
[2]黄日强,何小明.德国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J].职教通讯,2006年10 期
[3]唐之享,试论政府在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2年24期
[4]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报告,2010年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材料——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编
On the Leading Role of Governmen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eaching Staff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SU Li-ping,LI Huai-lun
(Hebei Energy Institute of Vocation and Technology,Tangshan,Hebei 063004)
As an important way to promote economic development&employment and improve people's livelihood and solve the problems facing agriculture,rural areas and farmers,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workers and training most of the specialized personnel,and teaching staff is a key factor to accomplish this task.The government plays a vital rol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eaching staff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The paper discussed the leading role of government in terms of the objective needs and domain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teaching staff;government;leading role
G710
A
1671-3974(2012)03-0007-03
2012-05-28
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1—2012年度课题“政府主导下师资队伍建设的研究——以唐山市高职院校为例”(课题编号:ZJYA1114)的阶段性成果。
苏丽萍(1970-),女,大学,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从事教科研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