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高校财务治理研究
2012-08-15温亚东
温亚东
(安徽财经大学 外国语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新时期我国高校财务治理研究
温亚东
(安徽财经大学 外国语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本文将高校财务治理分成内、外两个部分;又将内部治理分为决策、信息披露、监督与评价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并针对当前高校财务治理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进而提出建议。
高校财务治理;决策;信息披露;监督与评价
一、高校财务治理的背景
从教育体制改革的进程来看,我国高校正在由政府统一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逐渐转变成为面向竞争环境、按市场经济规律办学的实体。处在转型期里的高校筹资渠道多元化、经济活动多样性使得高校财务治理环境变得更为复杂。2010年7月财政部下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到现代高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校、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纲要要求高校应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治理模式,规范高校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获取和使用的经济性、效率和效果,进而推动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再次阶段性发展。
二、我国高等学校财务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部财务治理环境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实行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高校管理体制,并通过改革收费制度、鼓励高校拓展筹资渠道、扩大高校自主招生等方式强化高校独立法人地位,政府部门在决策上拥有更多权限。高校作为法人独立办学的地位没有完全建立,这就迫切需要加快改革步伐、完善高等学校的独立法人治理结构。
财务监督是基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一直是高校财务治理中最薄弱的环节。高校在严酷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管理者一旦不能把握市场,认识不到市场竞争环境的残酷,出现决策不当或决策错误的情况,就会导致高校所有利益相关者权益的损失。现阶段对高校财务监控及重大经济决策的监管迫切需要加强,高校应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对学校的经济活动实施适当监督。
(二)高校内部财务治理存在的问题
1.决策
我国的高校目前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主持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下设若干副校长协助分管。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往往是由分管副校长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重大财务事项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等研究确定。这些机构的成员往往缺少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银行、投资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代表,决策结果可能忽视其他利益相关者。由于缺乏强第三方监管以及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高校内部可能存在管理者的主观意志取代民主决策、理财意识淡薄、财务行为盲目性等弊端。
2.信息披露
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高校筹资渠道的多元化、高校经济活动多样性,高校利益相关者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一是校内管理者、教职工和学生、二是投资者和经费拨付者——政府部门、三是贷款给学校和学生的债权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四是捐赠者、校友、学术机构等其他利益相关者。从外部看,政府部门、高校的其他投资者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都需要掌握高校的财务信息;从内部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校领导和相关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发展和运行要做出正确决策,也需要更深入掌握学校的财务信息。而在我国高校,会计信息披露的有关规范还没有建立,无法和国外高校相比。部分高校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内容少,并且只向有关管理部门披露,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财务信息的渠道基本没有。因此,我国高校的信息披露远不能满足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和监督的需要。
3.监督与评价
由于管理层构成上的因素,再加上缺少政府部门的调控及第三方的监管。最高决策者做出的决定可能会对政府的利益、教职工的权益等造成损害,也容易挫伤各部门的积极性。而权利的高度集中也会导致专断和专权现象,某些决策者对学校基层的财务情况不甚了解,可能会做出错误决策造成重大损失。而高校的纪检、审计机构作为学校的下属部门在管理体制设置的层面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无法真正发挥其监督和约束作用。
同时由于现在的高校经济责任不明晰,导致经济决策的主观性较大,因而在许多问题上责任难以追究到人,造成学校资金的损失和浪费。如果能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即运用特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的评价标准、科学的评价方法,将高等学校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绩效目标、效果等进行定性和定量地考核与评价,建立财务惩罚机制来约束控制型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才能促进高校稳定和谐发展。
三、新时期高校财务治理机制的构建建议
(一)高校外部财务治理构建建议
政府办好事情不在于运用强制、权力或权威,而是应该应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管理制度来规范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行为,使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活动有法可依。在强化高校独立法人地位的同时,也应该设立第三方的监督与评级机构。它们不是政府的行政部门,而是在法规或政策框架下具有一定独立地位的实体,一般不受到政府的干预。高校监督与评级机构辐射社会与教育发生关系的各方,具体包括政府、社会公众、行业协会、教育组织自身及其它法定组织等;参与实施评估人员涉及到政府官员、专家学者、教育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等等。每年末由第三方机构呈交财务报告给学校董事会,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报表出示审计报告,同时在学校网站上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高校内部财务治理构建建议
1.决策机制
在公共治理理论下,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是全体利益相关者,这就需要建立体现校内各利益相关者的董事会。成员可以包括政府部门代表、学校教职员工代表、学生代表、金融机构代表、校友代表、党委书记、校长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代表。校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层制定学校的宏观发展战略、统一学校的财务政策、对具有全局性的投资、筹资、支出项目进行决策、审议学校预决算报告、监督及考评学校的运作绩效。
2.信息披露机制
高校应确保及时、准确地披露所有与高校有关的实质性事项信息并改变会计报告体系。现阶段与高校发生财务关系的个体日益增多,他们也需要了解高校的经营情况。所以,改变过去以满足财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内部管理需要为出发点的会计报告制度,要以公开性为导向,以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众需要为会计报告制度的出发点,切实增加信息透明度。高校信息的提供者应该是董事会,披露的方式是年度报告及通用财务报表。它们提供了广泛的、概括的和相关的信息,使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信息中获得对大学绩效的全面了解。
3.监督和评价机制
建立利益相关者独立推举的财务治理监督机构——校监事会,它处于学校委托-代理链条的中心地位。建立独立推举的校监事会,既考虑到了代表学校不同利益集团的教师、学生、其他职工的权利,又使高校的财务监督工作更加独立和有效。它可以对学校董事会重大决议决策过程进行监督,也要监督促使高校建立公开、透明、互动的财务信息披露系统,披露与学校有关的重大事宜,保证利益相关者公平地获得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财务信息。
同时高校还要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即运用特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的评价标准、科学的评价方法,将高等学校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费支出与其教学、研究所取得的绩效目标、效果等进行定性和定量地考核与评价,以提高高校的办学效益。要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公平性、相关性的原则,逐步建立预算绩效目标设定、预算执行绩效、直到项目完成绩效评价及结果整个过程实施评价的机制,它得出的结论将影响到考评与职务的任免等。
当前在高等教育不断发展、教育体制不断改革和创新的背景下,高校只有不断提升和创新财务治理理念,完善高校财务治理结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才能把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与财务治理统一起来,使财务治理真正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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