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公路建设管理
2012-08-15马光
马 光
(深州市交通运输局)
1 农村公路建设的特点
(1)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建设,上级补助比例小。农村公路建设上级只给一部分补助,不足部分由县乡村集资完成。目前,河北省现行的补助标准是县道25万/km,乡道6m宽以上15万/km,村道10万/km。拿村道来说,按现在的物价水平,建设一公里15 cm12%灰土和15 cm厚,3.5 m宽的水泥面村道需要大约28万,上级补助只能占到35.7%。
(2)技术标准低。农村公路建设主要以村道建设为主,村道主要按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进行建设,路面宽3.5 m,路基宽5.5 m,结构层为15 cm12%灰土和15 cm水泥面或3 cm沥青混凝土面。这样的建设标准农用车和小客车通行还可以,如果一过重载车辆必坏无疑。
(3)农村公路的建设项目点多面广。深州市境内南北长55 km,经常有南边和北边的项目同时开工建设,质监和管理人员转两个项目就需要一天的时间,人力和财力明显不足。
(4)建设里程较短。农村公路的建设里程一般都是1~5 km,甚至有些项目只有几百米。大、中型施工单位都不愿意承揽这类小工程,而有些小公司愿意干却往往技术力量和设备都跟不上。
(5)农村公路线形较差。农村公路的建设大多是利用旧土路或原有旧油面进行新改建,线形也是自然形成的,因此,线形较差,甚至有些拐弯处都是90度角。
(6)施工工期短。农村公路结构层简单,里程较短,一般情况下不占用耕地,一条道路仅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完成。
2 农村公路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技术标准不达标
(1)上级补助标准低,地方筹集资金困难,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大,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修路任务,只能降低技术标准;(2)客观环境的影响。个别农村公路属于过村路段,由于村里的街道是多年自然形成的,在宽度、纵坡、横坡等技术要素方面难以达到技术标准;(3)主观因素的影响。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周期短,可以短时间内体现出一个地方领导的政绩,个别地方的领导出于政绩方面的考虑,在建设资金来源无法确定的情况下盲目开工建设,同时由于对农村公路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不按基建程序建设(无立项手续、无资质设计施工,无工程监理、质监和无工程招投标等)。
2.2 管理体制方面的主要问题
(1)农村公路的分级管理未真正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3号令)第四条明确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由乡(镇)政府负责建设,村道由当地政府指导,村委会按照村民自愿的原则组织建设。但现在很多乡村干部群众还是认为修路是交通部门的事,路坏了就找交通部门;(2)由于农村公路的建设主体是乡(镇)、村,其对基本建设程序不了解,在建设过程中不办理规划和征地手续,道路边线无法确定,因此对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难以落实,导致农村公路处于失管状态,加快了农村公路的破坏。
2.3 资金筹措方面的问题
(1)交通部门的补助资金。占建设总投资的比例小;(2)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除上级交通补助外,市、县、乡(镇)、村都有筹集建设资金的义务,但实际上各级政府财力紧张,特别是市、县政府投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很有限,甚至没有。(3)大部分的建设资金由乡、村自筹。其中包括通过“一事一议”向农民集资、向沿线受益企业筹派、村集体经济方面的投入等。但各乡镇村的经济水平不一样,个别乡镇是没有企业,属于纯农业乡镇,连政府人员工资都要靠上级支持,更别说筹集修路资金了。各个村的差异就更大了,有的村本身人口就少,只有几百人,村面积也小,基本上没有什么集体收入,即便列入交通建设计划,也因为筹集不到地方配套资金而无法实施。
2.4 建设程序不规范
关于农村公路的土地、环评手续如何办理,是否要缴纳费用以及向哪级机关申报,国家都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目前,按照上级指示我们都是在各县土地局、环境保护局办理土地和环评手续,可每次都要缴纳相当数量的费用,这对于本来自筹资金就困难的农村公路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增加了农村的负担。
2.5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机构的资金投入和人员不足
深州市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主要是质量监督站、地方道路管理站和监理组,质监站和监理组属于一套人马两套牌子,总共只有5人,办公经费属于自收自支。监理组由于没有资质,属于免费服务,只有质量监督费可以维持开支,这对于深州市境内全面开工的项目来说,难以保证全面、全过程的监督和监理。地方道路管理站的情况与之差不多。
2.6 交通安全设施严重不足
目前,大部分农村公路没有设置标志、标线,道口警示桩、急转弯路段防护栏也很少见。即便个别地方有安全设施,设置的也不合理。
3 农村公路建设的解决办法
一是建设资金的问题。首先建议上级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力度。10万元/km的村道建设标准是在2003年开始“村村通”工程建设时提出的,这个标准难以适应飞涨的物价。另外农村公路危桥较多,希望上级部门可以在安保工程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其次希望各级政府能切实的将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方面列入年度预算;二是要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以及农村公路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可以通过县政府公开网站、县电台、电视台或去农村赶大集的方式开展农村公路知识宣传,使乡村干部群众了解乡村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基本建设程序。三是分清主次,合理选择技术标准。对于县道、重要乡道等通行量较大的农村道路,要坚持原则,决不能因为资金不足或其他因素降低建设标准;对于个别通行车辆数量少,不是很重要的线路可以适当降低标准,节约成本。四是简化程序,区别对待。农村公路不同于国省干线公路,其规模较小,里程较短,一般不占用耕地,在不违反国家大政策的前提下,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特别是在土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方面能适当降低标准,减免、减少一些审批和收费项目,为农村公路建设开绿灯。五是加大管理投入。就深州市1 400多公里的农村公路来说,深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人员和装备差得太多,增加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人员和财政投入,保证农村公路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到位的保障。六是加强后期养护。公路养护是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的重要手段,增加养护资金,提高养护力度,可以使投入的建设资金能发挥更长的效益。
农村公路建设是关系到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系统工程,是保证农民持续增收的基础保障。农村公路的发展要靠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支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推动我们的工作,破解农村公路建设中的难题,进一步推动农村公路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