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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和谐社会视阈看辩证法理论的诉求转向

2012-08-15孙广耀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辩证法黑格尔

孙广耀

(佳木斯大学学生工作部,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

从和谐社会视阈看辩证法理论的诉求转向

孙广耀

(佳木斯大学学生工作部,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

辩证法理论自创生以来,就不断随着时代进步和社会需要彰显某个方面的特征和诉求,并在自我否定的过程中一次又一次完成了其历史变迁。黑格尔的否定辩证法综合了整体性和特殊性,全面阐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马克思通过赋予黑格尔抽象的、形式的否定辩证法以具体的、现实的内容,进一步提示了辩证法理论的深刻内涵。唯物辩证法对辩证法的实质做了最高的概括和表达,也为辩证法理论由重视矛盾和斗争转向强调和谐统一提供了广阔的理论发展空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是致力于人的解放和全面自由发展,实现人的幸福。由此应运而生的辩证法理论诉求的和谐转向,不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理性工具,更将为后工业时代人类异化问题的消解,以及人类全面发展与和谐共处的实践活动提供新的理论范式。

辩证法;否定辩证法;唯物辩证法;和谐辩证法;和谐社会

一、否定辩证法:辩证法的逻辑内涵与历史起点

列宁将辩证法称为“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1](P442)。可是这种完整性和深刻性并不是本来就具备的,而是不断地克服“片面性弊病”、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得来的。若要厘清辩证法的逻辑内涵与历史起点,就必须回到它的原初形态,即回到作为黑格尔的否定辩证法说起。马克思说“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一切辩证法的基本形式”[2](P579),黑格尔的辩证法既是辩证法的逻辑起点,又是辩证法的历史起点——这两个方面是在黑格尔哲学中首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黑格尔作为古往今来哲学之集大成者,他的“最大功绩,就是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3](P358),“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地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提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3](P362)。作为“辩证法的集大成者”,黑格尔以其百科全书般的渊博学识,克服了以往哲学的形上性和缺乏实证知识的“片面性弊病”,第一次真正完成了哲学史上“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建立了空前宏伟的辩证法体系。

在黑格尔看来,认为一切事物所以能够存在和发展,否定性无疑是其推动原则和发展动力。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乃是来自于其本身内在的否定性,任何事物的对立面相互斗争的结果,总是强大的一方通过否定弱势的一方而胜出,并且在新形成的统一体内部会生出否定其自身的新的一方,这个统一体在新的相互斗争中再次被否定,继而又出现新的统一体……如此往复而形成一个以否定性为机制无限发展的链条。正是这个否定性原则引申出黑格尔否定辩证法的真实意义和革命性质,以及其永无止境的发展理念。黑格尔否定辩证法前所未有的创新之处在于,它没有局限在纯粹的概念和思维领域内,而是用以解释人的劳动和人的自我产生的过程。黑格尔用否定辩证法来解释人的生成和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认为“劳动是在外化范围之内的或者作为外化的人的自为的生成”。[3](P316)作为唯心主义哲学家的黑格尔始终认为自然界不过是僵死之物,只是在空间中展示自己的多样性,和辩证法并无关联。而生活在自然界中的人作为辩证法的终极载体,又与自然界很不协调。这就要求对自然界进行必要的改造——即按照主体的性质否定自然界的原有状态使之适合人的需要。黑格尔把劳动看成人类自我实现的活动的观点得到了马克思的赞同。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辩证法作为其《现象学》的“最后成果”,其伟大之处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非对象化,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化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3](P319-320)。

黑格尔把事物自身的否定性作为辩证发展的动力,这一点毫无疑问已经得到了印证。可问题是这个否定性的动力又从何而来?问题转向这里就暴露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局限性——他把辩证运动的根源推向了“绝对精神”,认为超人的绝对理念最终推动了世界的变化和发展——可见黑格尔的否定辩证法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之上的,是“神秘的”、“头足倒置的”唯心主义辩证法。由于黑格尔一再以抽象的、思辨的形式在描述概念的辩证矛盾过程中来表述否定辩证法,因而其空洞、抽象和不彻底性便得以显现。既然绝对精神是辩证运动的源泉,而绝对精神又要在其演化中不断认识自己,那么,当绝对精神在黑格尔哲学中实现了自我认识,并在普鲁士王国中结束了自己的演进行程,那里人的认识终结了,社会的发展也达到顶峰,于是黑格尔又把无限发展的辩证思想推向了他所设定的有限止境,出现了恩格斯所说的方法和体系的矛盾,最终窒息了辩证法的革命性和创造性。[4]

二、唯物辩证法:革命性本质彰显和谐诉求

在历史和时代的要求下,批判和改造黑格尔辩证法的重任责无旁贷地落在了马克思的肩上。正如恩格斯所言:“马克思过去和现在都是唯一能够担当起这样一件工作的人,这就是从黑格尔逻辑学中把包含着黑格尔在这方面的真正发现的内核剥出来,使辩证方法摆脱它的唯心主义的外壳并把辩证方法在使它成为唯一正确的思想发展形式的简单形态上建立起来。”[5](P42-43)恩格斯所说的“这样一件工作”就是对黑格尔否定辩证法的唯心主义基础加以批判,以使辩证法改变其头足倒置的现状,成为真正确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辩证法理论。

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对立和阶级分化状况进行充分考察之后,马克思坚信“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就是对立和对抗的历史,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的竞争以及由此带来的矛盾冲突已经充斥于社会一切领域。“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厉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6](P274)在技术理性主导的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价值观下,人们通过无限制地掠夺和破坏自然还获得利益,借助科学技术的力量,资产阶级在人类对自然界疯狂攫取中不断获利,造成了人与自然的激烈冲突,而人类亦为此付出了前所未有的惨重代价,不断遭到自然界的报复。马克思认为,无论是人与人之间的冲突,还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冲突,其实质都是人的本质异化的表现,是人与自身内在的冲突。劳动作为人类的本质本应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但在资本主义制度内却异化为人的痛苦的根源,表现为劳动与人之间,人与人之间、甚至人与人自身各个方面的割裂与冲突。马克思把辩证法思想深刻地蕴含于实践本体论思想中,以实践本体论来解决人与世界的分离,实现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辩证理解。马克思指出,实践唯物主义者面临的全部问题就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现存世界革命化的过程也就是人的对象化的活动过程,而这正是辩证法的精神。在1872年《资本论》第二版跋中,马克思对他的唯物辩证法批判和革命的本质做了深刻的、科学的阐释:“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7](P112)可见,唯物辩证法坚信否定就是批判,就是破旧立新的革命。否定辩证法就是带有革命性质的辩证法,在此意义上唯物辩证法无疑更是革命的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矛盾的双方并非绝对对立或绝对排斥的对立面,而是相互对立、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的,并以一方的转化为条件而转化融合成为新的统一体,从而构成了事物的辩证运动。马克思和恩格斯从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现实出发,对阶级对立、阶级冲突、无产阶级暴力革命等都有深刻的阐述。但只要谈到未来社会的理想状态,马克思和恩格斯绝对是未来和谐社会理论上的倡导者和支持者。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矛盾和冲突极端尖锐的程度已经达到爆发的临界点。所以作为私有制发展最高阶段的资本主义社会,其实质是一个极端异化、分崩离析、千疮百孔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不可能给人类带来幸福与和谐。而未来理想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作为解决资本主义各种矛盾的终极路径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理所当然地意味着一切矛盾和斗争的消解,意味着资本主义社会未来必将被这样一个无阶级的、和谐的社会所替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理论的终极意义上通过共产主义取代资本主义这一途径,彰显了辩证法的和谐诉求。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6](P294)这样一个以人们之间的互助互爱为前提、人们都处于相互友爱和协作中的联合体自然就是和谐社会。马克思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谈到人类的历史演进时,曾经这样表述未来和谐社会的图景:“大体来说,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5](P33)在这里,马克思把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都称作“史前社会”,这类社会形态是处于全面对抗中,而在未来社会中随着对抗的消失,人的自由个性将得到全面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完全排除了矛盾和冲突,整个社会处于全面和谐发展的状态。

三、和谐辩证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需要

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必然要随着时代的进步而完善和发展,不断改变自己的形态。作为“深刻完整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发展的学说”的辩证法理论,既不会同时展示自身的全部内涵,更不会原地徘徊停滞不前,而是会根据不断进步的时代的需要而突出某个方面的特征和诉求。古代的朴素辩证法强调的是事物的整体性;现代形而上学突出的是事物的细节及其特殊性;黑格尔的否定辩证法在综合整体性、特殊性的基础上全面阐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辩证法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进行了批判和扬弃,以否定性连接发展的链条彰显了辩证法的批判特征和革命本质。从上述发展脉络可见,辩证法理论自黑格尔开始,经过马克思、恩格斯的批判和发展,始终保留着向矛盾和斗争倾斜的特征。而和谐辩证法是人类在新的历史时期对辩证法理论的全新价值诉求,即由以矛盾和斗争为重心的辩证法转向强调和谐统一的辩证法。

将矛盾和斗争蕴含于辩证法理论是时代赋予马克思的神圣使命。作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肩负着启发无产阶级革命意识和阶级存在的历史任务,恩格斯曾评价他极具斗争性品格:“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他毕生的真正使命,就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设施的事业,参加现代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斗争是他的生命要素。”[3](P777)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虽然有对矛盾斗争性的倾斜,但也从未忽视对对立统一的重视。唯物辩证法在其发展历程中从来没有离开过对立统一,斗争性和同一性作为两种基本属性贯穿唯物辩证法体系始终。马克思把相互对立的矛盾双方看作对立统一的关系,认为对立双方从来不是绝对对立和排斥的,而是相互对立、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的统一体,并且遵循着以一方的转化为条件转化融合为新的统一体,从而构成事物的辩证运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存在的阶级对立、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暴力革命进行了系统而深刻的阐述,强调了辩证法的批判特征和革命本性,也在理论的终极意义上通过共产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一路径,为辩证法理论的和谐转向提供了无限发展的可能性空间。

和谐辩证法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以及后工业化时代人类面临的诸多异化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理性工具。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打破了人类社会发展初期“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构成的原始共同体”的无序发展状态,打破了限制个人交往的等级差别,社会形成了普遍的物质交换、社会交往和全面关系。如马克思所言,资本主义“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毫无疑问的是,“这种物的联系比单个人之间没有联系好,或者比只是以自然血缘关系和统治服从关系为基础的地方性联系要好”[8](P109)。然而资本主义社会形成的普遍的、全面的物质交换和社会关系仍然有许多限制,最重要的就是劳动的异化带来了人的异化。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工业化对过度开发和科技理性的异化使现代人类社会矛盾重重,冲突不断。现代人在享受着技术革命带来的社会财富和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忍受着种种新的异化现象诸如恐怖主义、霸权主义、邪教组织、生化武器、生态失衡、温室效应、环境恶化、物种灭绝、核辐射、安乐死、克隆人等带来的无尽痛苦和生存危机。有学者将全球化时代的不和谐现状总结为“人与自然的冲突,人与社会的冲突,人与人的冲突,人与自我心灵的冲突,各文明之间的冲突,并由此而引起的生态危机、社会危机、道德危机、精神危机、价值危机”[9](P2)。面对全球化时代的种种冲突和生存危机以及诸多不和谐因素的凸显,迫使人类进行深刻反思和理性阐释。在人类急需对不和谐的社会现状进行回答和应对之际,和谐辩证法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和生存理念应运而生,它是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学说的题中应有之义,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彰显其时代价值;它也是一种人类走向全面和谐发展的自觉呼唤,代表着人类自身对全球化时代的反思和救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是当前中国的主流诉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目标的确立,既是对人类以往追求和谐理想的扬弃和超越,又是对当今世界与中国现实发展历程的批判与反思。这个目标也迫切地要求我们合理解读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正确把握辩证法理论诉求的历史变迁,深刻理解和谐的概念以及和谐辩证法的理论真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神圣而伟大的事业,同时也是一个庞杂而长远的系统工程。要实现整个社会的机制和谐、制度和谐、秩序和谐、利益和谐、人际和谐,其中人际和谐是整个体系中的核心问题,如果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其他和谐都无法企及。而实现人际和谐的关键并非一定要形成某种制度,而是要在人们的思想深处建立一种和谐的思维方式,让人用和谐的思维来思考问题、处理事务,不要陷在不相容的、对立的思维中不能自拔。[10]所以说和谐辩证法是建立和谐社会的思想前提,对指导和谐社会构建和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具有根本性的意义。放眼未来,辩证法理论诉求的和谐转向必将为人类解决冲突、解除危机、全面发展、和谐共处的实践活动提供新的理论范式和思想动力。

[1]列宁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张奎良.从矛盾辩证法到和谐辩证法——辩证法的历史变迁[J].现代哲学,2005,(2).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张立文.和合学概论[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10]张奎良.和谐社会与和谐辩证法[J].学术论坛,2006,(4).

B02

A

2095-0292(2012)02-0010-04

2011-10-1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辩证法的和谐诉求——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的当代研究”(10YJC720028)

孙广耀,佳木斯大学学生工作部讲师,哲学硕士。研究方向为西方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责任编辑 张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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