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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2012-08-15

财政监督 2012年19期
关键词:非税财政监督票据

山东莒县:开展非税收入征管质量监督检查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可调控财力,营造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今年4—6月,山东省莒县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新一届县委、县政府领导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非常重视,由县纪委牵头,制定印发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从监察、财政、审计局抽调了15名业务骨干成立了3个专项检查组,对住建、水利、畜牧等三个系统的23个单位2010—2011年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在实施检查前,召开了专题会议,县纪委、县政府领导强调了检查纪律、检查程序和保密制度,财政局对参检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检查质量和检查效果。通过这次检查,全面掌握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现状,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纠正了预算执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提升了财政科学化精神化管理水平。

(吴晓东)

山西浮山:财政监督机制建设成效显著

山西省浮山县财政局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手段,建立完善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财政监督检查为一体的监督机制,财政监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财政投资评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结合实际,制定了《浮山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树立“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投资评审新理念,评审思路更加清晰,评审机制更加完善,评审质量更加可靠,充分发挥了财政投资评审为支出管理把关的重要作用。

二是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按照构筑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对部门预算编制进行细化和完善,建立了项目库,提高了预算的透明度,强化了预算的约束力,有效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财政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强化了事前、事中监督,提升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是政府采购工作深入推进。通过完善管采分离、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健全协议供货制度,提高服务效率,推行“阳光”采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是专职监督机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围绕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监管、财政收入管理等监督工作重点,重点加大对教育、卫生、医药系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力度,对规范全县会计秩序、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推动作用;加大系统内部监督力度,对机关股室、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了会计信息失真、收入管理不规范、经费开支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同时完善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内控机制逐步完善。

(陈 强 王金龙)

江苏东海:“三个结合”力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上台阶

今年以来,江苏省东海县财政部门把抓好财政内部监督与做好财政日常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在乡镇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中力求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把实施财政内部监督同抓整改树典型结合起来。县财政局每月对基础财政所财务进行会审检查,会审结束后,均向分管领导和科室通报检查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针对好做法、好经验,则在全县财政系统推广学习。

二是把实施乡镇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内部监督检查结束后,对每个基础财政所均建立检查档案,并与往年的检查记录进行分析比较,形成建议书,帮助被查单位整顿薄弱环节,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三是把乡镇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同落实内部制约机制结合起来。在内部监督检查结束后,针对违规违纪问题存在的原因,积极探索从制度上、程序上制约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的对策,进一步完善内部制约机制。

(吴建国 杨文军)

江西宁都:对“三公”消费实行电子化监管

近日,江西省宁都县出台了《宁都县构建“三公”消费一体化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规范与控制公务消费支出,节约行政运行成本,对公务消费实行电子化监控管理。

据悉,该县规定全县所有财政性拨款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团体的“三公”消费都要纳入公务消费电子化监控管理的范围。预算单位公务消费总额如果超出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电子系统就会发出预警,及时给予提醒。

该县今年安装“三公”消费电子监控管理软件,建立统一规范的“三公”消费监控网络平台。任何单位公务用车维修、公务接待、公务用品购买、公务会议采购等“三公”消费行为,均可在线审核、实时监控和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此前,该县已对财政预算单位过去3年的“三公”消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确定每个预算单位年度“三公”消费总额,并采集了各类基础数据。监控网络平台建成后,基础数据将和“三公”消费定点单位各类商品的种类、价格等一并输入监管系统,建立“三公”消费监管数据库。

据了解,为把“三公”消费监管落到实处,近年来,该县强化财政支出动态监督,要求公务消费全部使用公务卡刷卡支出,严禁赊账消费、现金支付。同时,公务消费的情况定期在媒体和消费单位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据了解,实行电子化监管后,该县力争公务消费支出在近三年平均数的基础上下降10%的幅度。

该县还把“三公”消费监管,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三公”消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公”消费严重超支、铺张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罗道胜)

河南上蔡:以票管收强化非税收入监管

今年以来,河南省上蔡县财政局采取“以票管收”,有力促进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截至四月底完成非税收入45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7%。一是严把非税收入票据购领关。严格落实非税收入票据“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的购领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一次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使用量的票据购领数量规定,要求单位票据管理员本人持证购领。二是严格规范非税收入票据使用范围和方式。严禁使用非法票据和混用、串开票据,严肃查处转让、出借、代开非税收入票据等行为。 三是加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管理。重点查验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的使用、汇缴等情况,对于用票量较大的单位,采取专用收据留置查验的办法。严把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发放数量,实行一年一清,不得跨年度使用。四是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增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系统功能,实现非税收入票据的领用、开具、核销、稽查、收缴等全程电子化管理。五是强化非税收入票据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执收执罚单位票据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有效监管用票单位非税收入收缴使用情况。

(王 飞)

湖南新化:多措并举规范刚性收费

近年来,湖南省新化县通过健全制度、规范票据管理等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刚性收费和“阳光收费”,确保了应收尽收,县级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为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刚性收费工作在县优化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刚性收费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办公室由政务中心、纪检监察、物价、财政、作风办等单位组成,由政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刚性收费的协调监督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政务中心负责协调调度,纪检监察、作风办负责监督和效能问责,物价为主财政配合查处乱收、多收,财政为主物价配合查处少收。

二是坚持阳光收费。根据省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颁发的收费文件,该县各单位都对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在办公场所或政务中心窗口予以公示,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了收费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规范票据管理。实行票据专管员制度,规定全县各单位只能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和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的发票。财政票据只能由财政部门逐级发放,实行专人、专账、专柜管理,严格限量领购、以旧换新、以票管收、定期核销制度。并严格票据遗失处罚力度,实行票据年检年审。通过规范票据管理,有效预防和消除了白条收费、不开票收费等乱收费现象。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该县刚性收费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纪检、监察、物价、财政等部门不定期对各窗口单位执行刚性收费政策情况进行督查,坚决杜绝擅自减免、降低收费标准及利用职权索拿卡要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刚性收费秩序。同时,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凡发现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确保刚性收费公平、公正、公开和依法、依规、依程序运行。

(廖广隆 陈晓斌)

湖北枣阳:“四字经”监管专项资金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常念“新、严、管、高”“四字经”监管专项资金。

一是工作思路上常念“新”字经。上级专项资金到账后,与纪检监察、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联手,对招投标整个过程进行全程参与监察,层层把关,避免暗箱操作,堵塞专项资金监管漏洞。

二是工作方法上常念“严”字经。改变过去项目单位上门申请就拨款,变为对项目单位实行财务报账审核、现场查看工程进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流向、票据真伪、工程进度与实物量进行严格把关。

三是工作措施上常念“管”字经。在专项资金拨款上,做到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不拨款 ,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不拨款,项目施工程序及档案不齐全不拨款,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不拨款,项目施工程序及档案不齐全不拨款,项目资金报账不合理、不及时不拨款。

四是工作效率上常念“高”字经。主动到项目单位、工程现场了解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掌握工作动态,改进工作方式,避免人为因素造成资金迟拨而影响工程进度,降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现象。

(赵界友)

江西万年:出台《财政监督检查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执法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江西省万年县财政局依据《预算法》、《会计法》以及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万年县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和《万年县2012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意见》。日前,万年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已通过该检查办法。

《万年县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和《万年县2012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意见》的出台,明确了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任务,行使职权和检查工作的重点范围、遵循的原则,严格了财政部门实施检查时的工作程序和财政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的工作纪律,对维护万年县财政经济秩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吴子根 胡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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