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和践行新时期财政精神积极推进财政监督工作科学发展
2012-08-15李永和财政部驻青海专员办监察专员
■李永和/财政部驻青海专员办监察专员
大力弘扬和践行新时期财政精神积极推进财政监督工作科学发展
■李永和/财政部驻青海专员办监察专员
共和国财政事业的发展需要强大的精神动力,一代又一代的共和国财政人在推动财政事业不断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努力进取,开拓创新,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财政精神。财政部党组在全国财政系统大力开展“财政精神”表述语提炼活动,广大财政干部在积极参与的同时,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文化认同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了职业自豪感、荣誉感和价值感,极大地激发了同志们干事创业、努力奉献的工作热情,产生了积极的良好社会效果。
目前,财政精神提炼活动已经结束。笔者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以大力弘扬和践行新时期财政精神,积极推进财政监督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要充分认识践行和弘扬财政精神的重要意义,增强主动性。经过提炼而成的财政精神,是全国财政系统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明显财政工作行业特点,是得到全国广大财政干部职工认同和肯定的群体意识,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践行和弘扬“财政精神”是夯实共同思想基础的需要,是凝聚精神力量的需要,是促进财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在全系统弘扬财政精神,可以有效引导干部职工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在思想上构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长城,增强自觉抵御落后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实现人生境界的升华;财政精神是广大财政干部共有的强大精神支柱,是号召广大干部团结一心、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一面旗帜,在凝聚精神力量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力弘扬财政精神,对于夯实共同思想基础、凝聚财政精神力量、促进财政监督及各项财政工作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要进一步提升三种意识,增强自觉性。首先要提升和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宏观意识。财政监督的职能决定了我们应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开展监督工作,要以更加广阔的视野和更宏观的思维做好“大监督”。其次是要提升和增强敬业奉献意识。做好本职工作,是职责所系、事业所需,每一位同志都应树立爱岗敬业意识,热爱财政监督事业,珍惜现有的工作环境和岗位,立足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拼搏进取,努力提高财政监督综合知识和专业技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为财政监督事业增光添彩。再次要提升和增强创新改革意识。创新是推动财政监督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我们要善于学习、精于思考,在借鉴“他山之石”中提高自身创新学习能力,在贯彻上级部署工作中提高创新执行能力,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不断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水平。
三是要努力做好三方结合,增强全面性。弘扬全国财政精神不能搞虚无主义,而是要紧密结合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以及具体工作实际,看方向,重实践,求实效。具体来说,就是要把践行财政精神与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新时期财政监督工作的历史使命和所肩负的职责结合起来,明确目标追求,把握实践要求,在履行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弘扬好、践行好“财政精神”。
四是要坚持做到领导积极带头,群众广泛参与,增强有效性。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敬业的精神、创新的思路诠释全国财政精神,以积极的行动、突出的业绩体现全国财政精神,以理服人、以身教人,为群众做出榜样。同时,要密切联系和发动群众,通过在本单位深入广泛地开展全国财政精神大讨论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使大家在学习中认识到推进财政工作与实现自身价值理想的一致性,从而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自觉珍惜集体的荣誉,自觉地投身于财政监督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