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研究
2012-08-15佘预卓
佘预卓
(滁州学院 监察审计处,安徽 滁州 239000)
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研究
佘预卓
(滁州学院 监察审计处,安徽 滁州 239000)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证人民群众在知情前提下实现民主权利的需要,也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文章从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出发,在总结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分析了目前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原因,提出了完善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和对策:努力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群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努力拓宽滁州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要加快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
信息;政府信息;信息公开;信息管理;信息资源;滁州市
随着我国民主制度的不断健全,社会公众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信息需求急剧上升。信息资源己和能源、材料能源一样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在经济社会资源结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政府机关拥有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信息资源非常丰富,资料统计,我国80%以上的有用信息都由政府部门掌握,而社会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又十分迫切。但是,我国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缺乏获取政府信息的有效途径,公民的需求与政府的信息供给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本应及时公开但没有公开,许多政府信息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从而导致信息资源的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等。
本文对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充分细致的研究,在总结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分析了目前该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原因,提出了完善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1 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现状分析
1.1 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
滁州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于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在推进该项工作的过程中,通过不断的探讨和摸索,目前己经初步形成了一套工作机制体系,即“党委领导牵头、政府领导主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督促检查职责”的工作机制。滁州市就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其他相关副市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工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经济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市容局等,滁州市政府信息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1]。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同时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为充实有生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办公室还从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了部分政治觉悟高、文字功底好、业务素质精的同志从事相关工作。
目前,滁州市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都已经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县、区一级的政府都面向社会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办事机构,市政府的各个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均明确了专人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己经形成了覆盖滁州市全市各个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除行政机关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如教育机构、医疗机构、供水集团、供电公司、煤气公司、市政供暖、公共交通、电信、通信行业等的办事公开工作,也被纳入到了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框架之内。
1.2 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滁州市向人民群众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1.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2]。如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恶劣的极端性天气、教育政策的调整、社会保障与社会就业情况、农村耕地的征用、城镇居民房屋拆迁的安置或补偿标准等;2.人民群众所普遍关注的公共资金使用情况。如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通过的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及决算执行情况、政府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进行政府采购的情况、城市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如轨道交通、市政设施的招标投标情况;3.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及城市管理的思路。如政府部门的“红头文件”、各部门各行业的规范与标准、经济的增长速度、城市发展的规划等;4.人事情况的变动与调整。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干部的调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录用的程序规范及结果。
1.3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种是依法进行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另外一种则是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进行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从数量上看,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要远远大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这是因为多数行政管理相对人并不了解依申请公开这一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另外有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在通过合法途径申请获取信息时,难以采用正确格式并对要获得的信息进行准确描述。
1.4 政府信息公开所采取的渠道
滁州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采取三类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第1类:采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这一渠道。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uzhou.gov.cn)、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门户网站、各县区各乡镇政府的门户网站目前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之一,同时,利用互联网的互动作用,这些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在线受理、在线行政审批等栏目,目前已经在网上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咨询、项目备案等办事项目400余项,并开辟了领导在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电子公告、社会论坛等互动栏目。[3]
第2类:通过新闻媒体这一渠道。主要包括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等,滁州市设立了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渠道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布政府的重大决策、工作动态、重点工作等政务或事务信息。
第3类:传统形式。各级政府机关及职能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通过在办公区域内设立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岗位职责牌等公开政府信息。
2 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政府信息资源还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信息质量较差
调查显示,目前由于政府信息的报送渠道,从事信息工作人员的队伍素质,文字水平,加工能力等原因,目前滁州市政府信息还比较零散,不能够将信息资源进行合理的、有效的整合。对外发布的信息缺乏统一的规划指导,相对比较散乱,造成信息公开的质量不是很高。
2.2 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不宽
比如说,在落后偏远的乡镇,公众只能主要依赖广播或者电视了解政府主动公布的信息,而互联网宽带这一渠道,则仅仅局限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区、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和家庭,互联网使用的普及率还比较低,人民群众的电脑知识普及率较低,公众对电脑的运用还不够熟练,互联网在这些人群中较难发挥信息传递的作用。
同时,由于个别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导致在实践中政府公开的信息与其本来应该公开的信息不相符合,通常情况下,政府公开的信息较为偏静态,多是由政府制定的某些规章制度,真正对办事过程的信息公开相对贫乏。
2.3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信息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滁州市在提升公务员信息素质上做了一定的努力,但投入还不够,成效也不太显著,一部分公务员缺乏必要的信息意识和主动意思,因此在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难以胜任信息的获取、加工、甄别是、综合和发布工作,对公众提高的问题和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不能很好的解决,甚至出现过互相推诿的情况,这些情况或多或少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
调查分析显示,上述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种种瓶颈,其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即“成本原因”、“依据原因”、“夹缝原因”等。
所谓“成本原因”,是指从资金来源上看,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资金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市财政进行拨款,数量十分紧张和有限,从而成为制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个瓶颈。所谓“依据原因”,是指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不够健全。所谓“夹缝原因”,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地位尴尬,在夹缝中生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缺乏工作力度和工作权威,往往难以协调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甚至在同一个单位中,由于协调不力,不同部门之间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会造成矛盾和冲突。[4]
3 完善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对策
滁州市委、市政府多次强调,要从思想上、认识上的转变着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公开的内容,努力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导向,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政府。笔者认为,完善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开展工作:
3.1 努力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要转变传统行政理念,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新的公共服务理论主张,政府应当以帮助公民表达和实现其利益为导向,而并不是去简单的控制或驾驭社会。政府领导应该明白,政府所拥有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广大人民将自身的权力委托给政府行使,因此他们有权了解政府如何进行社会事务管理,如何使用社会资源,政府也责任和义务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其行政行为,分享其运用广大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而获取的信息资源。[5]
所谓透明政府、阳光行政指的是政府行为的公开化、透明化,从制度上的层面看,如果将政府行为的公开性、透明性表现为法律的形式,加以制度化、规范化,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阳光政府。树立起阳光政的理念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也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
3.2 不断提高群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滁州市应当注重加强引导,使广大人民群众变被动为主动,与政府机关共同享有信息资源。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是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但广大人民群众才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真正受益者,如果缺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因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意识的引导和保护,不断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参政议政意识、知情权意识和主人翁意识。[6]
3.3 努力拓宽滁州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
要不断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桥梁作用,强化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功能。要建立滁州市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政府发言人在规定的场合,定期向广大市民及新闻媒体发布政府及其部门的重大决策、各类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事项等。要增加政府信息查询点。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图书馆、档案馆、工会、老年大学等设立信息查询的专区。
3.4 要加快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以联系会议制度的协调形式,来处理各种突发情况。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各个部门共同参与,定期召开会议,通过有关情况,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这样可以避免不同部门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首长负责制。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工作,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由行政首长决策,行政首长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一种信息公开的行政领导制度。这种强有力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可以在遇到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时迅速解决,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速度。三是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性循环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当是一个动态的系统[7]。可以保证信息的准确、及时的公开。在进行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时,是自下而上完成的;在确定一项信息是否需要公布时,应自上而下的进行决策。政府既要根据公众对信息公开的满意度情况,对工作策略进行调整,同时要积极引导和保护好群众的参与热情。
3.5 全面提升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信息素质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因此,对公务员信息素质的要求也愈来愈迫切。滁州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应当注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特别是信息素质,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
一是将信息素质纳入到公务员的整体考核体系之中,将其与公务员的奖惩和晋升相挂钩。前面已经提到,公务员信息素质包括信息意识、信息道德和信息能力,可以对这三项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然后进行综合考评。将信息素质纳入到公务员考核体系中也激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提高素质,更好工作一种有效措施。
二是加强专题培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信息素质教育。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专题培训,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信息意识的基础上,培养其搜集、加工、鉴别、综合信息的能力,同时加强教育,增强其道德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康、科学的轨道上前进。
总而言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近年来滁州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艰苦细致、成效显著的工作,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研究和实践的深入,我们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值得进一步去努力探索,积累经验,从而科学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设美好滁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 李青瑛.政府信息公开的难点何在?-访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胡小明[J].信息化建设,2003(12):23-24.
[2]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EB/OL].http://www.ennie.net.en/index/OE/00/index.html
[3] 蒋录全.电子政府中的政府信息公开[J].情报杂志,2004(4):99.
[4] 高俊宽.国内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现状分析[J].中国档案,2005(6):78.
[5] 刘 恒.政府信息公开制度[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5).
[6] 中央纪委办公厅.政务公开[M].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
[7] 周汉华.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J].信息化建设,2003(5):23.
D625
A
1673-1794(2012)02-0015-03
佘预卓(1979-),女,安徽滁州人,监察审计处副处长,会计师,公共管理硕士,研究方向:政府信息管理与电子政务。
201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