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利用外资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稳步发展
2012-08-15张国庆
张国庆
(商务部政策研究室,北京100731)
2011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周年。围绕着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题主线,我国实施了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诸多挑战面前,大胆创新思路,努力开拓进取,全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继续创造新佳绩,利用外资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2011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1160.11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9.72%,再创历史新高;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7712家,同比增长1.12%,我国利用外资规模连续19年保持在发展中国家的首位。
2011年我国吸收外资的总特点是:从产业结构看,服务业成为利用外资的新热点;从区域结构看,中西部地区成为利用外资的新增长点;从投向结构看,90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外资金额占我国利用外资总额超过了1/4,成为利用外资的新板块。这说明,伴随着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我国利用外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外资对我国的投向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外资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中正在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为三个“增长较快”:
一是从产业结构看,服务业利用外资增长较快。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及增幅均超过制造业。2011年,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552.43亿美元,同比增长20.54%,占同期全国总量的47.62%,首次超过制造业的比重。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521.01亿美元,同比增长5.06%,占同期全国总量的44.91%。农、林、牧、渔业实际使用外资20.09亿美元,同比增长5.07%,占同期全国总量的1.73%。
二是从地区结构看,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增长较快。中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增长快于东部地区。2011年,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78.36亿美元,同比增长14.26%,占全国总额的6.75%。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115.71亿美元,同比增长 28.24%,占全国总额的9.97%。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966.04亿美元,同比增长7.51%,占全国总额的83.27%。
三是从投资来源看,亚洲地区对我投资增长较快。亚洲是我国吸收外资增长主要来源地区,欧美对华投资有所下降。2011年,亚洲十国/地区(香港、澳门、台湾、日本、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韩国)对华实际投资金额1005.17亿美元,同比增长13.99%。美国对华实际投资金额29.95亿美元,同比下降26.07%。欧盟27国对华实际投资金额63.48亿美元,同比下降3.65%。
我国利用外资之所以能够稳步发展,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
一是国家进一步加强对外资进行产业引导的结果。2011年,国家各有关部门认真把握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优化吸收外资产业结构,加强政策引导;以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为平台,优化吸收外资区域结构;研究新形势、新需求,创新吸收外资方式。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吸收外资环境。我国修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环节,严格限制外商投资“两高一资”及受国家宏观调控的行业,加强了对外商投资的产业引导。在推进服务业开放方面,在部分省市试点了台港澳独资经营医疗机构,完善对出版、印刷行业的外资准入政策,促进文化领域吸收外资,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在农业发展方面,深入研究如何更好引导外商投资现代农业的重大问题。在支持外商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方面,适当扩大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业务范围,同时,简化了投资性公司以人民币利润再投资的政策规定,为外商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是国家进一步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的结果。按照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商务部和各地主管部门相继制定相应文件,出台了一批鼓励吸收外资的政策措施。商务部还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层级,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和投资便利化。在下放审批权限的同时,以推行网上审批、整合外商投资等相关信息系统为手段,强化统计及信息管理,利用网络加强对企业和投资者的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提高了服务水平。
三是国家进一步强化区域投资政策促进的结果。为更积极地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商务部加紧制定区域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中原经济区、特殊监管区、综合保税区、宁夏内陆经济特区,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广西、云南、内蒙古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调研,提出了政策建议。同时,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鼓励中西部地区发挥优势,统筹发展传统产业和技术创新型、绿色环保产业。积极支持国家级开发区转型升级,创建一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推进国家级开发区合理布局,将中西部地区一些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使中西部地区国家级开发区的比重上升到50%,增强了开发区吸收外资的功能。
此外,中国还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并取得了重大成果。由中央26个部门共同主办的专项成果网络展览,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意志,为外商投资我国高端制造业、新技术产业和在中国投资研发项目创造了投资条件。
纵观2011年我国利用外资的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薄弱环节,主要是:从投资来源看,来自发达国家的投资偏弱、偏少;从产业要求看,来自于高端环节的投资偏弱、偏少。我国西部地区利用外资仍然有待于加强。在服务业投资结构方面看,局部地区存在着投资房地产业过多的问题。同时,由于法律和政策的滞后,外资并购这一问题还没有完全破题,特别是对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擅长的并购投资,由于缺少一定的制度环境和法律环境,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吸收高品质的外资。一些已经开放的行业,其开放的深度也还不够。
2012年,我国利用外资的内外部环境和条件正在继续发生深刻变化。从外部环境看:这场发生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还远未结束,危机已从最初的金融机构危机演化为政府的主权债务危机,世界经济存在着下行的风险。为应对危机,各国都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吸引外资的促进政策和措施。发达国家还提出了“产业回归”和“再工业化”路线图,以重振本国经济和增加就业。因此,围绕着市场、资金、技术和项目等热点对外资的争夺将更趋激烈,这对我利用外资构成了新挑战。同时,经济危机也使各种投资包括产业资本“抄底”的意愿进一步增强,据预测,2012年,国际直接投资将在2011年估计的1.3万亿美元左右的基础上,继续实现恢复性增长,达到1.5万亿美元以上,这又给我国利用外资带来了新机遇。
从内部环境看:我国正在实施的“十二五”规划,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发展宏伟蓝图。无论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还是在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方面;无论在提升服务业现代化水平,还是在构建战略性支柱产业方面,都有着巨大的投资机遇和前景。我国正在快速成长的国内市场需求,不仅每年有15%以上的增幅,而且在国家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政策的支持下,一些新的市场领域有待于开发,极具投资的价值和空间。我国还在不断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审批程序,推动投资便利化,多渠道开展投资促进,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这些都在总体上构成了我国新时期利用外资的新优势。但也要看到,由于物价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土地资源稀缺以及一些优惠政策取消,我国利用外资的一些传统优势在减弱。投资环境中还局部存在着无序竞争、保护知识产权不力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我国利用外资的健康发展。
因此,展望2012年,我们要适应新形势和新变化,积极把握国际直接投资的新特点和国际产业转移的新趋势,大力引进全球投资的优质要素。利用外资政策导向和基本工作思路应该是:“扩大开放、创新优势、保持规模、提高水平”。
扩大开放就是要适应外商投资方式日益多样化的新要求,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满足和扩大外商投资我国的各种合理需求。要结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自主品牌和营销网络,延伸产业链;鼓励外商投资生产性服务业和有助于改善民生的医疗、教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外上市的规定,促进跨国公司本土化发展。引导和规范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发挥其促进我产业结构升级、企业融资结构改善的积极作用。
创新优势就是要针对我国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成本大幅上涨、劳动密集型产品和低端制造环节竞争力减弱的薄弱环节,借鉴欧盟、台湾等培育高端制造环节和鼓励技术创新的发展经验,研究提出新的利用外资的政策和方式。这个政策要有利于延长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鼓励支持技术开发等,能够将普遍性支持政策转化为功能性支持政策,以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核心竞争力。创新方式要把民营企业和上市公司也打造成吸收外资的新载体。同时,积极创新服务外包业务形态和支持政策,鼓励各示范城市依据当地产业发展情况,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实现错位发展。
保持规模就是要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前提下保持一定的利用外资增长规模。因此,要通过打造一系列投资新平台来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如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等特殊经济区域的投入和建设,使之成为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打造城市圈、经济带的重要支撑点。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利用外资的增长率。如继续研究我国开放领域的市场准入问题,进一步降低门槛、明确标准、规范并购,扩大外商投资的广度和深度。
提高水平就是要进一步发挥外资的竞争效应、示范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实现利用外资由“量”到“质”的根本转变。因此,要建立投资环境评价体系,改进传统招商引进模式,根据国家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以及区域产业特点,开展“产业招商”、“以商招商”、引资和引“智”相结合。使外商投资在我国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结构调整、产业振兴、生态环保、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继续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