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原则
2012-08-15姜卫平
○姜卫平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凭借自身强大的影响力、说服力、感召力深刻影响社会生活,对社会关系和思想文化发挥着引领、凝聚作用。为了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应该坚持如下原则:
一、体现利益性
一定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是该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社会意识形态是由于利益的形成而逐渐形成的,随着利益的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意识形态又是人类精神生活(包括价值观)产生的根源,更是这些精神生活发展的基础。由此可见,意识形态适应一定利益需要产生,反过来又必须保护它所反映和代表的利益关系,甚至在严格意义上讲,意识形态就是为了维护特定阶级的利益而存在的,“在有阶级的社会中,意识形态总是阶级的意识形态,是特定阶级根本利益的理论表现形式。”利益和利益关系的变化对社会价值观具有决定性作用。反过来,作为意识形态的核心和精髓的核心价值观,当然要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尽管它以社会全体成员的普遍意识的形式体现出来。因为,核心价值观的作用是“从精神的方面把统治阶级的利益合理化,把与统治阶级利益内在统一的生产关系合理化,并以知识、观念和信念的形式保证这种利益的实现。”在转型社会中,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要体现利益性。为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与转型社会的利益关系相适应:第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适应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促成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观的良性转变,承认并鼓励个人利益,尊重和保护个人利益;第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发展要尽量与利益关系变化同步,重点关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求;第三,要适应社会转型带来的利益主体多元、利益诉求多样、利益关系复杂的现实,调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作用方式,从注重统一意志向偏重协调关系转变,整合民众利益诉求,提高对利益关系的解释力和说服力;第四,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未来利益的预期。
二、扩大包容性
社会意识的多样化,是我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一种必然现象。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社会的价值观念、人们的思想意识都处于深刻的嬗变过程中。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如果不想落后于时代,就必须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扩大包容性,以便更有效地在社会转型期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这里的“包容性”,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日常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理想中存在的多样性的认可和提倡。核心价值体系对每个历史时期的思想文化和社会观念都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但这种导向作用应该以对多样性的认可而不是对它的排斥作为自己的前提。这种包容性,体现的是一种海纳百川式的开放心态,不断关注、吸纳、包容社会上的各种思想、观念。可以说,孤立、静止、片面的核心价值体系必定脱离生活,并在内容上渐趋僵化,从而失去对现实生活的解释力和真正意义上的引导作用。只有保持开放的姿态,尊重多样性,才能对转型时期的思想和观念作出合理的引导。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包容性,是由执政党所处的地位和性质决定的。在一党执政条件下,执政党主导的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绝不能只代表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否则执政党就会被民众视为谋取私利的团体,最终为民众所抛弃。中国正处于剧烈社会转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应该能够充分地反映、涵盖、容纳社会上大部分人的利益、愿望和要求,赢得社会民众的广泛支持,动员最广泛的社会力量,推动社会的稳步发展和全面进步。
三、保持延续性
价值体系是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价值体系的形成和建立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但一旦形成,它又具有相对稳定性,这也衍生出了它的相对延续性。所以,美国政治学者罗伯特·达尔曾经把意识形态看作一套“持续和统一的信条”,强调了意识形态的相对稳定性。丹尼尔·贝尔也从这个角度指出,意识形态在与社会运动的早期的和谐关系消失之后,仍然能够长久地滞留下去,甚至会越发强大。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作为该社会的意识形态的本质反映,也要保持延续性,否则,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认识将发生混乱,民众会无所适从。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延续性,我们要特别注意两点:第一,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我们一方面要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元素,把其中有价值的内容融入到新时期的核心价值体系之中;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作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的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实现了人类历史上划时代的伟大变革,它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总趋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吸收进来。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搞改革开放,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没有丢马克思,没有丢列宁,也没有丢毛泽东。老祖宗不能丢啊!”第二,对于通过非体制内途径执掌政权的政党来说,要注意执政前后思想主张对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影响,想方设法要把政党的过去的意识形态和当下的意识形态保持连续性、一致性,实现有机的衔接。这对于政党是一个挑战,所以有远见的政党一般会在执政之前就把执政前后意识形态的连贯性考虑在内,从而保持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总之,新时期的意识形态只有保持开放性,以与时俱进的态度去追踪现实生活,吸纳现实生活中的新鲜素材,从而不断地丰富自己的思想内容,才能显示强大的生命力,并占据时代精神的制高点。
四、增强认同性
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国家全体人民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共同认可、普遍遵循、自觉践行的主导价值观念和主导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很长时期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思想追求、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充分发挥其在凝聚力量、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方面的重大作用,增强其在人民群众中的认同性,努力把它转化为广大群众的价值取向、愿望要求和自觉行为,在全社会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基本的道德规范,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认同”是一个关系概念,又是一个实践概念。从实践的层面讲,认同强调的是“认”的过程。认同的过程就是个体通过实践活动,在主体客体化及客体主体化的过程中不断感知对象、认识对象,逐渐将对象内化为自身的观念,并外化为行为,实现从无律、他律到自律、自由的发展过程。一般来说,社会公众对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认知阶段,即“待认同”的阶段。知之才能信之并行之,认同的过程一般而言是从认知经过情感、信念,最后到达行为。因此,认知可以视作认同的逻辑起点。此时的认知是一种感性认识,它是对事物表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还不能达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它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第二个阶段是内化阶段,是人对外部事物通过认知转化为内部思维的过程。内化的过程是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化过程,也即从被动认同向主动认同的提升过程。第三个阶段是外化阶段,即价值认同的落脚点是要使知行统一,即个体既将社会要求内化为自身观念,又外化为行为。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性,就是通过开展宣传普及活动,使民众从认知阶段过渡到内化阶段,最终落实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行动上。
五、强调崇高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能够得到民众的认同,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它的崇高性。崇高性是指核心价值观反映社会和人类的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方向,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弘扬民族精神的要求,本质上既属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有机环节,又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伟大工程的目标指向。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思想文化和精神世界的综合反映,是一个民族净化灵魂走向卓越的重要途径。如果一个民族的核心价值充斥着媚俗的精神因子,满足的是短期利益需要,反映的是狭隘的民族主义,那么这种核心价值观便不会起到应有的提升精神境界的作用,因而不可能使一个民族走向辉煌。实践证明,任何民族的主流精神如果走向庸俗,大众热衷于感官刺激,那么这个民族便不可避免走向衰败。所以,要使民族核心价值观具有很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只能建立于崇高之上。由此可见,既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那么,崇高性必然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必不可少的一个精神因子。在转型社会中,面对信仰失重、行为失规、道德失范、心理失衡等社会痼疾,强调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崇高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就成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