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化于心”到“外化于行”——以阳光心态为取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路径
2012-08-15严明强
○严明强
核心价值观是对国家和民族发展历史和未来走向的总概括,支撑和影响着所有价值判断,因而是价值体系中最本质、最具决定作用的部分。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并使之成为全民族的共同追求,是发挥核心价值体系功效的关键。将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社会个体的内在信念(内化于心)并进一步转化为个体的社会行为(外化于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实质。
一、心态是社会核心价值观内化与外化的联结纽带
1.价值观的内化、外化和心态的基本含义
核心价值观的内化,是指社会个体在一定的社会生活条件下,伴随个人知识的增长和生活经验的积累,逐步接纳社会核心价值观,并将核心价值观作为调节自身有意识行为的评价标尺和内在准则的过程,其主要表现为“知”,即内化于心。核心价值观的外化,就是对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指社会个体依据核心价值观对现实事物进行评判,并采取某种行为以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其主体表现为“行”,即外化为行。核心价值观的内化与外化是辩证统一的。内化是外化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内化就难言外化;外化是内化的外显和表现,没有外化,内化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实际意义。内化和外化又是相互促进的,内化促使个体更好地外化,外化反过来又进一步强化了价值观的内化。“道不可坐论,德不可空谈。”实践(外化)是核心价值观形成的基础,也是衡量个体是否真正确立起核心价值观的最终标志。
心态是社会个体内在的心理状态。在普通心理学上,心态是指个体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和个性倾向性,主要体现为个体的需要、情绪、情感、态度、性格、能力、思维等心理因素。心态还是社会心理学意义上的研究范畴,是个体行为的动力和向导,形成什么样的心态,就以什么样的心态面对客观世界,从而对个体与他人、社会、自然的关系进行协调,也即协调个体身心关系,促进个体的身体健康。心态是个体在先天素质的基础上,通过教育、实践所形成的一贯的、持续的、不同于他人的个体心理特点。个体所处的社会生活条件特别是教育和实践对个体的心态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个体的心态也反作用于个体的社会实践。
2.个体心态和价值观内化、外化之间的关系
个体心态与价值观既彼此联系又相互区别。价值观是一种社会现象,作为人们对事物进行分析判断的依据和行为准则,是被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的由社会舆论力量所支持的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规范尺度。而心态是一种个体意识,是个体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特征。价值观产生的力量来源于社会需要,心态的根源则在于个体需要。当个体对特定的事物进行价值评判时,在内心必然产生情绪、情感等方面或愉悦接受或厌恶排斥的心态体验。
心态与价值观内化、外化之间的多向互动。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评判尺度的价值观,要使之在社会个体身上得到内化和外化,并不是通过简单的宣传、灌输、教育就能自然而然达成的,而是要通过心态这个联结纽带,经过一系列心理活动过程,才能在个体内部世界架设一座沟通外部核心价值观和个体自觉行为之间的桥梁,通过心态这条纽带使个体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达到某种程度的平衡。
价值观的内化过程,其实就是通过一系列情绪情感意志思维等复杂的心理体验,使外在的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个体的内在信念(心态的构成要素之一)的过程;价值观的外化,同样需要经过这样的心理过程,通过心态的定向、启动和调节,才能发动或抑制某种具体的个体行为,使个体行为符合核心价值观,从而达成个体内部心态的平衡。否则,就会造成个体心态的失衡,如此则必然对价值观的内化和外化起反向的作用力。比如,当一个人将拾到的失物归还失主时,因这一行为符合其内在助人为乐的价值判断,从而产生道德愉悦感,这样的心态体验将对价值观的内化和外化起到进一步的鼓励和强化,反之亦然。
当社会个体心态正面积极时,往往更能对核心价值观产生认同,将之接纳并作为个体追求,同时,这种正面积极的心态将使个体伴随愉悦快乐的情绪体验,推动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价值观的外化又会使个体正面积极的心态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同样,当个体心态负面消极时,往往对价值观的内化和外化进行阻碍排斥,并通过痛苦难受的心理体验和心跳呼吸血压等生理体验,使这种负面心态得到强化。总之,正面积极的心态促进核心价值观的内化和外化,负面消极的心态阻碍核心价值观的内化和外化。
二、多元文化背景下阳光心态的本质及其基本特性
在社会文化生活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特征的现实背景下,如果社会个体不能保持良好的内在心态,那么在各种文化思潮、思想观念的冲击下,往往会造成心态的失衡和价值观的错位。因此,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显得至关重要,也唯其如此,才能有助于核心价值观的外化。阳光是温暖的、博爱的、光明的、欣欣向荣的、公正的、透明的、多元的、七彩的、丰富的,热烈的,而理想的心态,就是阳光般的心态,即阳光心态。
1.阳光心态的基本构成及其内在本质
阳光心态是一种健康、平和、宽容、大度、崇高、自信、积极的心态,是一种化尴尬为融洽,化压力为动力,化痛苦为愉悦,化阴霾为阳光的心态。
就其构成来说,阳光心态主要包含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个体的需要、情绪、情感等浅层的心理个性倾向性;第二层次是个体的动机、兴趣、意志、性格特征等;第三层次主要是理想、信念、信仰、价值追求等。第一、二层次主要对应人的自然属性,第三层次主要对应于人的社会属性,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在个体心理上的集中反映,是心态构成中的最高层次。第一、二层次是第三层次的构成基础,第三层次决定了第一、二层次的方向和目标,三个层次相互影响,互相制约,相辅相成,构成阳光心态的一个有机整体。阳光心态是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在个体身上协调发展的结果,从根本上来说,是社会存在的运动变化规律在社会个体身上的精神内化,其实质是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个体心理上的集中反映。阳光心态一旦形成,就以个人稳定的心理倾向和惯常的行为倾向等方式表现出来。用自身的行为来自觉实践核心价值观,这是衡量一个人阳光心态是否真正具备的根本标准。
2.阳光心态的基本特点及其主要功能
阳光心态既具有个性心理倾向性和心理特征的一般特点,如对象性、倾向性、动力性、社会制约性、稳定性和可变性等,也具有自己的独特特征。(1)评判的取向性。心态不是孤立存在的,总是在与具体的事物相联系,对具体的事物进行价值评判,从而使人产生某种特有的选择性和倾向性。(2)需要的满意性。阳光心态总是与个体的需要连在一起的,如果具体事物与个体的价值取向需要之间建立起肯定性关系,则意味着对该事物所蕴涵的价值尺度的认同,从而产生积极的心态体验和与之相适应的行为倾向。(3)结构的层次性。阳光心态从总体上来看,是由三个层面构成的。而就其每一个层面来说,也具有一定的层次,比如个体的需要,就有生理需要、安全的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等不同的层次(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
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阳光心态具有如下功能。(1)定向选择功能。个体在对具体的事物进行认识和判断时,在接受某种价值观念时,以及在采取某种价值观实践行为时,都要受到已有心态的支配和影响,或者经过已形成心态的过滤和折射。阳光心态起着某种“过滤器”的作用,发挥定向选择功能。(2)内部动力功能。一方面,通过心态的调节,形成激发或抑制某种价值观实践行为的动力,另一方面,个体所接触的客观现实,又通过自身的心态感受,转化为肯定或否定原有价值观念的动力。(3)反馈调节功能。阳光心态,是一个人对于自身整体生存状态的良好体悟,通过对自我不符合核心价值的观念和行为进行调整,从而发挥个体的自觉性、自主性、自律性和创造性,实现价值观与心态的统一。
三、培育和塑造阳光心态,筑就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路径
心态与价值观的内化和外化之间的密切互动关系,充分证明了阳光心态对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因此,培育和塑造社会个体的阳光心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有效路径之一。
1.建构内在良好的认知结构
阳光心态的培育和塑造,与个体对知识(包括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的掌握密不可分。如果社会个体对国家民族文化根本没有学习、了解和掌握,又何谈培养热爱祖国的情操,也自然难以体验爱国行为的神圣感和高尚感,难以形成热爱本民族文化的内在需要和理想信念。可见,个体对国家民族文化等知识的掌握,对培育热爱祖国的情操和在实践爱国行为时的神圣感、高尚感等阳光心态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
认知心理学派认为,对知识的学习是认知结构的组织与重新组织,认知结构是指个体在感知和理解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在头脑里形成的一种心理结构,它由个体过去积累的知识和经验组成。在认知过程中,个体新的感知与已形成的认知结构发生相互作用,从而影响对当前事物的认识。在认知结构建构过程中,个体的需要、动机、价值追求等心态要素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要培育阳光心态,就必须建构起以核心价值观为内核的良好的认知结构。
因此,对核心价值观的知识,要通过各种媒介在全社会进行大力宣扬,既要传播核心价值观的概念、内涵、外延等陈述性知识,又要弘扬核心价值观实践行为等程序性知识;既要在校内让学生对核心价值观进行系统学习,又要在社会上让公众进行随机的非结构性学习;特别要强调在具体社会情境下的社会性交互作用,从而使个体建构起内在良好的认知结构。
2.有效规范个体的社会行为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阳光心态的塑造,不仅仅有赖于个体内在良好认知结构的建构,还与个体的社会行为紧密相关。心态决定行为,行为强化心态。阳光心态促进核心价值观的外化(个体的社会实践行为),同时,核心价值观的外化(个体的社会实践行为),又反过来进一步强化阳光心态。从根本上来说,阳光心态最终来自于个体的社会实践,个体对核心价值观的知识认知,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实践行为。
当个体依照主流价值观采取社会实践活动时,因其行为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和鼓励,从而使阳光心态得到进一步强化。同样,如果要改变一个人某种不良的心态,也需要通过具体的实践行为才能成功。比如,要改变对待他人、集体、社会的冷漠心态,光靠说教是不能成功的,必须要参与到具体的社会活动中去,通过自身的实践感悟到人与人之间的温暖,才能逐步溶化冷漠的坚冰。因此,让个体在日常生活中采取积极正面的社会行为,对阳光心态的培育极其要紧。这就提示在社会管理中要进一步制订明确、具体、富有操作性的行为规范,以引导、约束、规范个体的社会行为。要通过法律规章、公民道德规范体系等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来有效规范社会的个体行为,当这种规范的行为成为个体习惯之时,也就达到“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的功效了。
3.合理梳导过度的心理能量
人的生命维持需要生物能量,同样,心理活动需要心理能量。弗洛伊德的心理动力学理论认为,这一能量就是人格中的本我力量,即“性本能”(生的本能),是驱使人采取适当行为的冲动、勇气、意志力。在弗洛伊德看来,一般情况下本我的力量受到超我(道德)的约束,只通过“做梦”等无意识状态流露,但当个体因长期或剧烈的情绪异常而心理能量过大时,就会使心态扭曲,甚至导致行为异常和精神病变。这就好比一个水库随着水量的蓄积使能量不断加大,当自我压抑的大坝承受不住这种能量时,就会导致大坝的崩溃和洪水的泛滥。因此,合理疏导宣泄个体的心理能量,是塑造阳光心态的重要保证,也是保护个体身心健康的有效途径。
在复杂多元的社会生活中,社会个体遇到烦恼、痛苦、压抑不可避免,绝不能让这种心理能量积蓄起来产生爆炸,必须以妥当的办法及时对其进行疏导宣泄,从而保持心理的平衡和心态的健康。要合理疏导过度的心理能量,从个体层面来看,有必要掌握一些自我解压的方法,通过情感的倾诉、替代物补偿、安全性攻击、放松想象、转移焦点等办法,进行自我宣泄;从社会层面看,就要注重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环境,合理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和表达,使社会个体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心理冲突和能量有有效宣泄的制度性安排。
4.调适良好的社会群体心态
社会群体心态即社会心态,是社会群体的心智状态,按照《哲学概念词典》的解释,社会心态是反映特定环境中人们的某种利益或要求并对社会生活有广泛影响的思想趋势或倾向,它揭示的是特定社会中人们的心理状态。例如对一个时期的国际国内的政治动向、经济动向、某一重大事件等所表现出的社会心理状态,反映了人们某种非同寻常的情绪、态度和社会风气等。社会心态是个体心态的融汇,但不是个体心态的简单迭加,社会心态与个性心态时刻发生交互影响,良好的社会心态对阳光心态的培育是一个重要的外部因素。
社会心态被历史性地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后,“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正迅速进入各级政府的任务列表。社会心态是社会现实的折射,是反映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关系的一扇窗口。要培育良好的社会心态,除倡导社会公众树立的健康的精神风貌,加强心理调适外,更重要的是解决实实在在的社会问题,合理分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让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多元包容成为社会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