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部门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2-08-15高振华
石 敏 高振华
近年来,各级国税系统政府通过不断的实践探索,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但是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影响了政府采购作用的发挥。笔者通过分析近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实务,提出浅显的建议,以供参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小规模采购效果不尽理想
首先,供应商往往以协议供货招标确定的最高限价作为成交价,这表明协议供货价格优势不大;其次,价格控制难度较大,协议定价对市场价格变化反应慢,在实施的中后期,极易出现协议供货部分产品的协议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现象。
(二)监督工作不到位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在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和及时公开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部分部门对采购信息公开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公开的信息价值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采购部门、信息公开部门和监督管理机构往往没有很好的沟通和衔接,监管、考核不够到位,使信息公开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三)政府采购队伍专业人才缺乏
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面向市场、涉及面广、专业水平要求很高的工作,客观上要求政府采购人员不仅要懂税收知识,还要熟悉、掌握市场工程等方面知识,专业人才缺乏无疑给政府采购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四)采购计划科学性有待提高
采购计划约束力不强,计划编制前虚增采购额度,不能客观地反映实际采购需求;采购人的资料缺乏有效考核;检查考核制度不完善,采购人是否完整地报送采购信息难以掌握,导致出现少报、漏报和迟报的情况。
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批量集中采购模式
目前协议供货规模越来越大,而由于基层采购数量较小、批次较多,相当一部分产品价格优势并没有体现出来,因此,针对基层单位零星且急需采购需求的问题,协议供货必须成为批量集中采购方式的重要补充。
(二)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部门预算改革的日益临近,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科学化迫在眉睫,设备购置、会务、房屋修缮、车辆购置等专项的支出需要税务部门提前了解市场行情,捕捉采购信息,尽可能克服目前实际运作中忙于零星采购或无计划采购的弊端,力求采购预算贴近实际。
(三)克服政府采购的随意性
要统一筹划,提高采购效率,加强对各预算单位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把握好采购计划的完整性、合法性和预见性,不断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加大采购批量,减少采购次数,有效压缩采购人化整为零、拆分采购项目、重复采购、增大采购成本的弹性空间。
(四)提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
财务部门应根据政府采购政策、计划、反馈信息等对采购执行机构的具体采购行为进行监督,并侧重于对采购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采购执行机构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使用单位的反馈信息等情况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加强监督检查,将事后检查与日常性监督结合起来,将监督检查落实到日常每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形成对事前、事中的监督检查。
(五)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水平
加大培训力度,及时更新政府采购知识,有效提高国税系统政府采购队伍专业知识,增强政府采购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观念,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和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杜绝任何形式的规避政府采购管理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