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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默斯的二维语义学理论评析

2012-08-15赵亮英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2年12期
关键词:默斯查尔语义学

赵亮英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州 510006)

查尔默斯(David J.Chalmers)认为:“对语义学的二维研究始于观察到我们许多表达式的外延和内涵以某种方式依赖于外在世界……宽泛的理解,‘二维’是指意义或语言词项内容的二维”,“不同的研究使得这些名称与不同的二维语义值相联系,从而与认知意义的联系具有巨大差异”[1]。查尔默斯二维语义学理论核心就是通过考虑不同的模态(也即不同的外在世界),使得语言表达式具有不同的内涵或语义值,并由此确定这些语义值与先验性和认知意义的构成性联系。查尔默斯通过这个构成性联系,即他的核心论题:“对于任何S,S是先验的,当且仅当S具有必然的第一内涵”[2]来解决被克里普克的后验必然命题和先验偶然命题割断的康德之链或金三角联系。粗地说,查尔默斯认为,康德、弗雷格和卡尔纳普三人的研究使得意义、理性和模态三个概念之间两两联系,构成性地连接成一个金三角。二维语义学的主要目的就是修复这个金三角联系又不违反克里普克的理论直觉,使其成为一个可兼容克里普克理论与传统语义学的新语义学理论。

一、二维语义学的研究进路

所谓的金三角就是在意义、理性和模态三者之间构造的三组联系。其中,模态关涉必然性和偶然性问题,是区别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键;先验和后验涉及认识主体的认知能力,是理性问题;分析与综合则是语义学的问题,或者说,意义是划分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的关键所在。这三组联系由三个论题组成:

弗雷格论题:两个表达式“A”和“B”具有同样的涵义(sense),当且仅当,

“A”≡“B”没有认知意义。

卡尔纳普论题:“A”和“B”具有相同内涵,当且仅当,“A≡B”是必然的。

康德论题:一个命题S是必然的,当且仅当,S是先验的。[2]

弗雷格认为,一个语言表达式通常都具有指称(或者外延)。同时,一个表达式的外延并不总是决定它的认知意义,例如:“暮星”和“晨星”具有相同的指称但具有不同的认知意义。弗雷格由此认为意义应该还具有除外延之外的另一个方面,也就是“涵义”——一个对象的表达方式。涵义和指称共同构成了一个表达式的意义,并构成性地连结(tied constitutively)了认知意义,这就构成了意义和理性之间的联系。因此,弗雷格认为,如果两个表达式在认知上是平显的(trivial),或者说不具有认知意义,那么他们具有相同的涵义;反之亦然。

表达式有涵义的思想极具吸引力,但是弗雷格把涵义理解成“对象的表达方式”,这里仍有不够清晰之处,涵义究竟是什么,我们能够超越外延来考虑意义吗?对于这些问题,卡尔纳普认为,我们可以借助于可能性和必然性来理解意义,特别是理解涵义。这就引出第二个论题:意义和模态的联系。

卡尔纳普认为,世界存在的方式有很多种,我们可以用语言来描述这些不同的可能性。内涵就是从可能世界到外延的一个函项:“一个表达式的内涵就是从这个可能性映射出的在那个可能世界中表达式的外延的函项。当两个表达式是必然地共外延时,它将会在所有的可能世界中挑出相同的外延。当两个表达式不是必然的共外延时,它不会在所有的可能世界中都挑出相同的外延,因此他们具有不同的内涵。”[2]例如:关于“有心脏的动物”和“有肾脏的动物”,在我们这个现实的地球世界,所有有心脏的动物都是有肾脏的动物,所以这个两个词组是共外延的。但是并非必然的所有有心脏的动物都是有肾脏的动物:完全存在这种可能性,在一个不同的可能世界,有些有心脏的动物没有肾脏。通过考虑这种可能性,这两个词组就可以具有不同的外延。因此,卡尔纳普认为,我们说两个表达式具有相同的内涵(intension),当且仅当,它们必然地共外延。

第三个论题:根据康德,人类的知识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概念框架,一部分是经验对象。如果知识是独立于经验而知道,那么它就是先验的。康德以来的传统观点都认为,一切先验的知识都是必然的;同时,一切必然的知识都是先验的,先验性和必然性不可分离。这样,理性和模态之间的联系也建立起来了,整个金三角的联系也就明确了。

但是,克里普克在《同一性与必然性》和《命名和必然性》中提出了后验必然命题和先验偶然命题,这就割裂了理性和模态之间的联系,粉碎了金三角联系。克里普克认为“康德论题是错误的,存在许多语句是必然真的,但是其真值却是后验知道的。”“说某个人先验地知道,就是不依赖于经验而知道某件事情或根据先天的证据而相信它是真的,这是一个关于如何认识的问题。当人们说这个世界的某个事实必然是如此,不可能不是如此,这就不是认识论问题,而是形而上学问题。”[3]也就是说,克里普克认为“先验”是一个认知概念,涉及认识论问题,而“必然”却是一个形而上学概念,我们不应该把认识论的概念和形而上学的概念交替使用。查尔默斯认为二维语义学的目的实际就是“通过对意义与模态和理性领域更紧密地相关联的更深层的方面进行阐释”[2]来重建“金三角”,实际也就是重新阐释克里普克的理论,使之与传统语义学兼容。

二、认知的模态与形而上学的模态

二维语义学的核心观点是以一种不同的方式考虑“可能性”的空间,从两个维度的模态即认知的模态与形而上学的模态,给一个表达式进行赋值从而产生两种不同的内涵[3]。在认知的可能性中对表达式进行赋值,产生第一内涵;在反事实的可能性中(或形而上学的可能性)中赋值,产生第二内涵。具体而言,第一种情况就是把一种可能性作为事实的(one considers a possibility as actual),即事实世界的呈现方式。查尔默斯把这种可能性称之为“认知上的可能性”,意指关于刻画这个事实世界特征的具体假说不能被先验地排除[2],由此产生的内涵称之为第一内涵或认知内涵。第二种情况就是先要确定一个事实世界,然后考虑一种反事实的可能性(a possibility as counterfactual),这种可能性被称之为“形而上学的可能性”,在这种可能性空间中的赋值就可以产生第二内涵或反事实内涵。相应地,有两种必然性:认知上的必然性和形而上学的必然性,这是解决金三角问题的关键。因此,查尔默斯认为,当一个人相对于一个可能世界对一个表达式进行赋值时,他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果,这个结果依赖于这个人把这个可能世界是当作事实的世界还是当作反事实的世界来考虑;相应地,其内涵也不一样。

查尔默斯认为,传统语义学考虑可能性的方式主要是第二种情况。因此,二维语义学理论主要任务就是要进一步说明第一种情况。因此,查尔默斯首先引入了情景(scenario)、中心世界(a centered world)和可解读性(scrutability)三个重要概念来阐释认知上的可能性空间:“第一内涵是从情景到外延的函项,第二内涵是从可能世界到外延的函项”[1]。同时,查尔默斯还认为,情景也是一个可能世界,中心世界则是说话者表征其观点的那个世界,可解读性是基于我们所知道的那个世界的纯理性反思。确切地说,情景就是在认知模态中一个在最大程度上确定了所有细节的中心世界,是被最大程度细节化且被当作事实的中心世界。通过可解读性我们可以知道一个世界具体的、详细的呈现方式,确认哪一种可能性被看作是事实的世界,或者说确认的是哪一个情景,从而再确定这个情景或中心世界的外延,并进一步得出第一内涵。“对于真理和指称的可解读性:一旦给出关于这个事实世界特征的足够信息,我们就有立场理性地判断我们的术语指称什么以及我们的陈述是否正确。”[1]

第一内涵映射了说话者对这个表达式的理性判断,并且这个判断是不能被先验排除的;因此,第一内涵也被称为认知内涵。例如,“水是H2O”,倘若以我们现在所生活的现实世界(或称为地球世界)为中心世界,那么“水是H2O”是真的;但是这一论断在认知模态中不具有必然性,因为“水不是H2O”在认知上是可能的,它的真值并不能被先验地排除,我们完全可以想象水不是H2O。假设有一个孪生地球,并且在这个孪生地球上布满江河和海洋的那种无色透明的液体的结构是XYZ,那么在这种情景中我们就会认为“水是XYZ”,因为在这个孪生地球的中心世界,我们根本不会考虑甚至不知道地球上水的概念,我们是站在孪生地球的立场来考虑这个问题,并且水就是XYZ。也就是说,第一内涵是针对在不能先验排除的认知可能性中所确定的中心世界或情景而言,并从中心世界挑选出这个指称的对象。查尔默斯认为这种考虑可能性的方式是之前的哲学讨论没有注意到的,因此是二维语义学理论的核心。这就引出了查尔默斯理论的核心论题:一个表达式是先验的(认知上必然的),当且仅当,S的第一内涵在所有情景中为真,即:

核心论题:对于任何 S,S是先验的,当且仅当,S 具有必然的第一内涵[2]。

可以说,情景属于中心世界,而中心世界的情景不只一个。这样,相对于所有情景的必然性就是现实的(相对于中心世界的)必然性。

第二内涵是针对已经确定的某个中心世界的反事实世界而言的,并且这个中心世界一般就是指现实的我们生活的这个地球世界。仍以孪生地球为例,假如我们发现了有这么一个孪生地球,现实世界的地球人到这个孪生地球上去考察,发现在孪生地球上布满江河和海洋的那种液体实际上是XYZ,那么对于这个地球人而言,水仍然是指H2O,而不是XYZ,并且会把孪生地球上的XYZ称作是假水之类的概念。查尔默斯指出,这就是克里普克和传统哲学思考可能性的方式。同时,克里普克的理论表明,只要在我们生活的地球世界发现了水是H2O,那么我们能在所有可能世界中认定水的外延都是“H2O”,否则就不是水。如此,“水是H2O”就具有形而上学的必然性,在第二内涵上是必然的。即:“一个表达式是形而上学必然的,当且仅当,该表达式的第二内涵在所有的世界为真。”[1]

通过以上分析,查尔默斯就可以对后验必然性和先验偶然性作出解释:后验必然命题是指具有偶然的第一内涵和必然的第二内涵的命题,即具有认知上偶然又具有形而上学必然性的命题;先验偶然命题则是指具有必然的第一内涵但具有偶然的第二内涵的命题,即具有认知上必然的但是不具有形而上学必然性的命题。对于先验偶然命题,查尔默斯并没有具体分析,其关注的重点是后验必然命题,并认为先验偶然命题与后验必然命题的论证是类似的。例如,以现在我们所处的事实世界为中心世界对“水是H2O”进行赋值,科学的发展使我们知道“水是H2O”,但我们也可以想象“水不是H2O”,这在认知上是可能的。所以,“水是H2O”第一内涵上不是必然为真,因而是后验的(根据核心论题得出)。同时,在现实世界我们发现了“水是H2O”,那么对于该现实世界的所有反事实的世界而言,水都不可能不是 H2O,因为如果不是H2O,那就不是水,因而“水是H2O”就具有形而上学的必然性。这样,后验必然命题“水是H2O”实际就是认知上偶然形而上学必然的命题。

查尔默斯认为以上的分析表明,“认知必然性和先验性之间存在着康德联系”与“形而上学必然性与先验性之间不存在康德联系”这两种说法并不冲突,二者是可以兼容的。这样二维语义学理论不仅挽救了康德的先验必然概念,又解释了克里普克的后验必然性的直觉,并重构了金三角联系,其关键是把康德的先验必然联系改为先验认知必然性。

三、错误的根源:“严格指示词”的必然性

以上内容基本概括了查尔默斯二维语义学理论的研究目的及理论主旨,包括继承克里普克关于“严格指示词”的必然性思想的努力。然而,本节将要表明,克里普克的这一思想存在严重的缺陷,因此不应继承,而应摈弃。

克里普克的后验必然命题起源于其对名称理论的研究,是其严格指示词理论的副产品。克里普克认为,因果历史指称理论对专名和限定摹状词(以下简称摹状词)作了有别于罗素的严格区分,并割断了专名与摹状词的意义联系,该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如果一个指示词在每一个可能的世界中都指称同一对象,我们就称之为严格的指示词;否则就称之为非严格的或偶然的指示词。”[4]也就是说,在考虑了可能世界的因素之后,语词的指称具有了隐晦性,①关于模态语境中语词的指称具有“隐晦性”的具体分析请见[4]。克里普克认为应该对之加以区别——专名是严格指示词,在所有的可能世界都可以指称同一个对象;摹状词是非严格指示词,它在现实世界指称该对象,但是在某一个可能世界则可以不指称该对象。

例如:启明星(Phosphorus)是长庚星(Hesperus),按照克里普克的理解,启明星必然地指称金星;同样,长庚星也必然地指称金星。从传统形而上学的角度看启明星不是长庚星就是不可能的,但是这种必然性却是后验发现的,这就是克里普克的后验必然命题。又比如:“在巴黎的标准米尺的长度是1米”,克里普克认为,这个句子是先验为真,因为是人们约定放在巴黎的那根金属杆的长度为1米;但是它却是偶然为真的,这根金属杆在时刻t的长度会随着温度发生热胀冷缩,从而使金属杆发生变化而不再是之前规定时候的那个长度,这就是先验偶然命题。基于这样的事实,克里普克反对康德,“认为必然真理并非与先验知识是同一的,形而上学独立于认识论。”[5]

但是笔者认为,克里普克在论证严格指示词(专名)和非严格指示词(摹状词)的区别中暗含着不一致性。例如,克里普克说到,“尼克松是1970年的美国总统”这一命题中,尼克松不可能不是尼克松,“虽然他有可能不叫‘尼克松’”[3]。这就是说一个对象不可能不是它自己,至于它叫什么名称并不重要。由此看来,克里普克在谈论专名时,已经不是在讨论名称与其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而是对象自身的同一性关系,即a=a,这当然具有逻辑必然性,在所有的可能世界为真。但是,克里普克对摹状词的讨论则是着眼于摹状词与对象之间的指称关系。因此,“我们不得不说,克里普克在这里有偷换概念之嫌,即把一个语词与其对象之间的指称关系偷换为一个语词的指称对象与其自身的同一性关系。前一种是偶然的,因为一个语词开始所指的对象后来可能变得不适合该语词;但是,一个对象无论怎样变化,它永远等同于它自身。”[6]

对于专名和指称对象的关系,克里普克实际上是把经过科学经验证实的b=a和c=a进而b=c的命题偷换成a=a,而a=a是逻辑重言式,其真实性当然不需要经验或科学来证明,具有先验的必然性。正是由于后验的同一性陈述“b=c”不同于先验的自身的同一性陈述“a=a”,弗雷格才致力于研究“b=c”的意义,并由此提出涵义—指称的双重意义理论。关于同一性陈述的意义问题,笔者认为弗雷格是对的,而克里普克是错的,因而他对弗雷格的批评也是不可取的。

四、对两种模态的评析

对于第一内涵和第二内涵的关系,查尔默斯认为是从两个不同的维度即认识论的模态和形而上学的模态来考虑内涵的结果,然而,根据查尔默斯的论述,这两种模态可以化归为一种模态。具体分析如下。

查尔默斯认为“在一个世界根据第一内涵赋值为真,是逻辑的可能性;在一个世界根据第二内涵赋值为真,是形而上学的可能性”[7]。查尔默斯在这里实际上是根据第一内涵和第二内涵又区别了逻辑的可能性和形而上学的可能性。“认知上可能的,在一种宽泛的意义上说,就是不能先验排除。”[2]“当S在认知上是可能的,那么S是可构想的。”[1]查尔默斯还提到:“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每一个可构想的世界都是逻辑可能的”,“每一个在逻辑上必然和可能的陈述都是一个逻辑上可能的世界”[7]。也就是说,认知上可能的就是逻辑可能的,不能先验排除的世界就是可构想的世界,同时也是在逻辑上可能的世界。在这里,“认识的可能性”、“逻辑可能性”和“可构想性”是同一个概念。另一方面,查尔默斯又认为:“在这里,问题中的可能性是指形而上学的可能性(metaphysical possibility),是与物理的可能性、自然的可能性和其它种类的可能性相反的”[8]。查尔默斯举例到:“我们似乎能够构想一个物体的速度可以快过每秒十亿米。但是这个假设在物理上和自然界是不可能的,因为它违反了物理定律和自然法则;但是这在形而上学可能性中却是可能的,因为完全可能有一个世界它有着不同的定律。”[8]在这里,查尔默斯又把形而上学可能性归于逻辑的可能性即可构想性,这样,查尔默斯把千方百计地区分开来的“二维”又合为一维了;相应地,他的二维语义学的根基就此坍塌了。

把形而上学可能性等同于逻辑可能性是荒谬的。例如:我是长生不老的,这是在逻辑上可能的,但是并不具有形而上学可能性,当然也不是形而上学命题。逻辑的可能性是要求最低的可能性,相应地,其范围也是最广的。查尔默斯的错误根源在于他接受了克里普克关于专名的形而上学必然性的分析。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克里普克之错误在于把专名与其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偷换成a=a的逻辑必然性。而克里普克的这一错误被查尔默斯完全继承,相应地,查尔默斯也像克里普克一样没有说清形而上学的必然性,并且不知不觉地把形而上学可能性混同于逻辑可能性,进而混同于认识的可能性,从而使他的“二维”语义学蜕变为一维语义学,致使其整个研究纲领归于失败。

不仅如此,查尔默斯的论述还包含明显的矛盾之处。例如,他一方面把逻辑可能性和逻辑必然性等同于形而上学可能性和形而上学必然性;另一方面,他又把具有逻辑反例的“水是H2O”看作形而上学必然的,而不是逻辑必然的,这使得逻辑必然性又不同于形而上学必然性。查尔默斯肯定了克里普克的这一做法,即断言“水是H2O”具有形而上学的必然性;也就是说,在任何一个反事实的可能世界,水都不可能不是H2O,因为只要它不是H2O,那么我们就可以断定它不是水。

现在我们要问,既然我们在认识上承认“水是H2O”是有反例的,那我们有什么理由坚持说,在所有的反事实世界中“水是H2O”是真的?查尔默斯在其论述中并未给出理由。一方面,查尔默斯用孪生地球的例子作为反驳“水是H2O”的认识必然性的事例,即我们可以设想孪生地球上水不是H2O,而是XYZ;另一方面,他又用孪生地球的例子作为证明“水是H2O”具有形而上学必然性的事例,即我们不能设想孪生地球上的水不是H2O,否则那种物质不是水。这表明,查尔默斯的论证存在逻辑矛盾:既断言“‘孪生地球上的水不是H2O’是可设想的”,又断言“‘孪生地球上的水不是H2O’是不可设想的”。

如果说,我们还能从查尔默斯的论证中对形而上学必然性论述中看出点什么,那就是,形而上学必然性不过是人们所持的一种执着的态度:无论“水不是H2O”能否被构想,只要我们武断地死守“水就是H2O”,该命题便成为形而上学必然的。我们不得不说,这种形而上学必然性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例如,我现在坚守“所有天鹅是白的”,任何非白的动物都不是天鹅,即使它在其他方面与天鹅完全一样;难道我的这一态度就使“所有天鹅是白的”成为形而上学命题了吗?其实当年在澳洲发现黑天鹅的时候科学家完全有理由说它们不是天鹅,就像现在的天文学家说冥王星不是行星一样,这在本质上不过是科学共同体的一种约定,而与相关命题的模态性质毫无关系。可见,查尔默斯同克里普克一样犯了范畴性的错误。

综合以上分析,查尔默斯在对形而上学必然性的界定和论述上存在着致命的缺陷。他有时把形而上学必然性与逻辑必然性区分开来,从而与认识的必然性区分开来,但这同他的另一些论述相矛盾,进而使其理论在逻辑上是不一致的;他有时又把形而上学必然性与逻辑必然性等同起来,但这便把形而上学必然性与认识的必然性混为一谈,进而使他的“二维”语义学从根基上被摧毁。

最后,让我们重新审视查尔默斯理论的演绎线索:首先是区别了认知的模态和形而上学的模态,以此为基础引入了“第一内涵”和“第二内涵”的区别。随后又引入了“情景”的概念和“中心世界”的概念来说明第一内涵;然后,又引入了“可构想性(conceivability)”概念来说明形而上学可能性与认知可能性的关系。然而,“可构想性”正是“逻辑可能性”,这一概念的引入使其理论要么失去逻辑一致性,要么使“二维”语义学坍塌。为了挽救这种局面,查尔默斯在后来的分析中不得不用大量篇幅来解释“可解读性”、“标准描述(canonical descriptions)”、“深层认知的可能性(deep epistemic possibility)”、“形而上学完满原则(metaphysical plenitude)”、“认知的完满原则(epistemic plenitude)”等等概念。其后还有一系列的相关文章对这些概念及许多其他相关概念加以分析,以补充说明他的理论中不断出现的问题并应对其他学者的批评。这使我们不禁想起拉卡托斯所说的“特设性假设”以及退化的研究纲领。显而易见,查尔默斯的二维语义理论具有退化的研究纲领的特征。

[1]Chalmers David J.Two-Dimensional Semantics[EB/OL].[2011 - 05 - 11].http://consc.net/papers/twodim.html.

[2]Chalmers David J.Epistemic Two-Dimensional Semantics[J].Philosophical Studies,2004:118 -226.

[3]王芳.略论模态语境中指称的隐晦性问题[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1(4).

[4]克里普克.命名与必然性[M].梅文,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9-50.

[5]Chalmers David J.Does Conceivability Entail Possibility?[C]//Conceivability and Possibilit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145 -200.

[6]Nimt Christian.Two-Dimensional Semantics-the Basics[EB/OL].[2010 - 11 - 01]http://www.philosophie.phil.uni-erlangen.de/lehrstuehle/lehrstuhlII/nimtz/publications/NIMTZ_041005_2DSEMANTICS_LONG.pdf.

[7]陈晓平.关于摹状词和名称的指称问题——从语境论的角度看[J].哲学分析,2012(1).

[8]Chalmers David J.The conscious mind:In Search of a Fundamental Theory[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145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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