肛肠疾病围手术期护理体会
2012-08-15马书菊
马书菊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医院 231600)
肛肠疾病围手术期护理体会
马书菊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医院 231600)
围手术期护理使患者在术前得到护士针对性指导,从而大大的减轻了患者和家属的顾虑和恐惧心理,为手术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自2011年1月至今,我院开展了260例肛肠痔瘘患者的手术,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模式,责任到人,有效避免了围手术期的护理缺陷,保证患者的手术安全,使围手术期护理工作得到延续和发展,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得到患者及家属的肯定。现具体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男135例,女98例,老年人27例。手术效果满意,痊愈出院。
2 术前护理
2.1 术前一日的下午,巡回护士携带访视单到科室查阅病历资料,看望病人及家属,并逐项认真如实填写术前访视单,对特殊情况在记录单上做好指导,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最后请病人或家属在访视单上签名。
2.2 方法
2.2.1 一般采取口头讲解,为了保护病人的病情及隐私,尊重病人,先与病人的责任护士进行交流,再与病人及家属进行有效沟通,注重方法与技巧,了解病人的心理需求。
2.2.2 请术后成功患者给予讲解。
2.2.3 术前检查资料如下。
2.2.3.1 门诊病历、血常规化验单、心电图、腹部 B超、胸透、肝肾功能、电解质、尿常规、大便常规+隐血、凝血四项、免疫十项、了解各主要脏器功能状况及生命体征明确有无手术禁忌症等。
2.2.3.2 护患沟通内容首先进行自我介绍并问候患者,说明访视的目的,得到患者允许后,对患者的病情、意识状态、合作程度、皮肤状况进行评估,再简要介绍手术的环境及工作流程,解说术前准备要求,禁食8-12小时,禁水4-6小时,术前备皮的目的和作用;术前晚如何合理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皮肤清洁,术晨清洁灌肠,不带贵重物品如首饰、手机、证件,取下活动的假牙义齿,穿清洁衣裤等。病人从入室到出室的手术大致过程,其中包括入室的时间,方式,安置在某一指定的手术间,手术体位,麻醉方式及术中配合的方法、要点及注意事项。
3 术中护理
对于年老体弱及女病人,手术时,病人多数产生紧张焦虑,可以给予心理疏导及精神鼓励,麻醉时取右侧或左侧卧位、弓腰、低头、双手抱膝的姿势,保护病人的隐私;术中使用电刀时,及时粘贴好负极板,使病人的肢体勿接触金属物品,以防电灼伤;使用约束带时注意松紧适宜;术中由于牵拉及反射时,可引起不适,告诉其做深呼吸就会缓解;如感到心慌气促时,给予鼻导管吸氧。术中病人提出的疑问,及时给于解答,如病人采取侧卧位时,可能感觉不舒适,应在腋下、双下肢之间给予软垫,尤其髂骨隆突处,防止长时间压迫造成压疮的形成;针对术中出血较多的,做好术中输血准备,并观察病情变化及有无输血反应,对于术后畏惧疼痛患者,可以留置镇痛泵;术中严密监测生命体征、检查肢体受压情况等;并积极主动做好保暖工作,防止病人受凉感冒,影响术后切口愈合。
4 术后护理
术后遵医嘱给予抗感染治疗,需卧床休息2天,避免久站久做,预防出血,不要剧烈活动,养成定时排便习惯,每日一次,饮食清淡,避免干燥保持肛周清洁,防止感染影响伤口愈合,与医生配合,进行适当换药和对于肛门括约肌松弛患者告知如何进行缩肛运动等健康教育,
5 效果
术前患者顾虑减轻,主动配合手术及麻醉,术中姿势正确,病人无压疮,血压平稳,出血量较少;术后并积极主动进行下床活动,伤口愈合良好,如期出院,通过术前指导,术中配合,术后健康保健,病人手术顺利,康复出院,加强患者围手术期的护理,取得良好的效果。
6 体会
6.1 通过心理护理能够减轻肛肠疾病患者的思想顾虑,使之易于接受手术治疗,而且术中效果良好,术后康复锻炼,恢复正常的生活,得到患者及家属的肯定。
6.2 可降低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波动,使生命体征平稳,有利麻醉及手术的正常进行,经过心理护理及宣教后都能说清楚手术体征的重要性和术中注意事项,保证术中准确配合,使手术如期顺利进行。
6.3 增加了病人的满意度和信任感,有效减少和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6.4 健康宣教,满足患者对相关疾病知识的渴求,使患者的健康知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6.5 综上所述,围手术期护理增加整体护理的内涵,给予患者心理疏导,使病人感到被尊敬和重视,在心身上获得满足感和安全感,对手术充满信心,让病人在最佳精神状态下安静顺利的度过手术期,认真做好围手术期护理是患者顺利康复的关键,对提高手术成功率,有效降低复发,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有着重要意义。护士不断满足患者需求的同时,必须要有扎实理论基础,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努力开拓自己知识面,加强业务知识的更新和娴熟的专业技术,同时应该注意形体语言良好的沟通方式,努力学习交流技巧,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取得患者的尊重和信任,维护护理工作形象,提高医院的信誉度。
R473.6
B [学科分类代码]320.7120
2012-04-18
1001—814X(2012)04—006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