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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消费主义思潮影响下的“神话重述”

2012-08-15

文教资料 2012年27期
关键词:后羿消费主义神话

孙 涛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消费主义”一词诞生于18世纪的西方社会,它在商品经济的社会背景下产生与兴起,是一种适应资本主义金钱本位的价值体系与意识形态载体。中国的消费主义热潮产生于上个世纪90年代,随着经济的迅速增长和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整个社会呈现出由生产本位向消费本位转型的趋向。消费主义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也深深影响着中国当代文学的创作和发展。就总体而言,在这个消费文化为主导的年代,文学创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困境,由于个性和精神的消失,文化价值让位于商业价值,文学沦落成了大众娱乐的商品,这种例子可谓比比皆是。商业运作对文学创作的影响逐渐加强,文学作为被消费的商品的属性更加明显,文学创作与商业运作在消费主义的大潮下呈现出了一种更加复杂而新颖的联姻关系,消费主义成为影响当代文学的一个重要因素。

商业策划的“神话”

2005年,由英国坎农格特出版社牵头,美、英、中、法、德、日、韩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出版社参与,启动了全球性的“重述神话”项目,这项活动邀请世界著名作家以神话题材为基础进行小说创作,要求在创作中融入作家的个性风格及其对时代社会的当下思考。由于活动宣传声势浩大,更兼邀请了众多明星级作家的加盟,使得“神话重述”从一开始就备受关注,吸引着全球读者和学者的眼球。

作为一次重大的文学盛会,“重述神话”在中国的主要成果,即是2006年《重述神话·中国卷》[1]的出版发行。从创作动机上看,这些作品无疑是作家们参与到全球“重述神话”营销项目所进行的一次“命题作文”。传统的创作理念认为,文学创作主要发源于内心的需要,或针砭时弊,或书写性灵,作家创作更多是一种个人行为,与市井书商的写作销售有着本质区别。然而在当今社会消费主义文艺思潮的理念下,文学不再简单的是作家的个人写作行为,文本成为了商品,其内容属性让位于生产、消费、传播等商品属性,因而文学的创作也就带上了“商品生产”的特征:为消费而生产。尽管“重述神话”带有深刻的传统文化内涵,其创作的初衷是弘扬传统文化精神,但问题是动机和效果往往南辕北辙,正如商品一旦进入了销售的环节,其销售的好坏已经不仅仅取决于原本的制作材料,而是更取决于商品的外在包装和销售宣传。因此到最后我们看到的是,“重述神话”在文学评论界的声音要远远小于在出版界的声音,严肃的精神之旅被替换为浮华的炒作行为。“重述神话”所创造的首先是“产品”,其次才是“作品”,在它们身上“市场与消费的逻辑都应该首先被视作最有用的解码工具”[2]。

“重述神话”被称作是出版界的奇迹,其发行量在一开始就受到了新闻媒体、书商、读者群的高度重视,其声势之大,在近几年文学落潮的大背景下实属罕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就曾多次参加“重述神话”作品发布会,并认为“‘重述神话’项目的运作模式给我们一个提示,就是把文化内容和出版事业结合起来”。[3]有人评价“重述神话”活动“给文化引入竞技的因素,同时也显得更有卖点”,[4]是“一场全球参与的出版狂欢”。[5]在这些不绝如缕的喧闹声中,“重述神话”理所当然地被作为一项成功的商业策划案例不断被人论及,其营销理念、营销策略成为了一种“成功经验”而传授开来。不难看出,对于这些“重述神话”的文学作品,读者关注的更多是它们的商业属性,而真正意义上的从学术角度分析性文章少之又少。在消费主义的大潮下,文学的创作、传播、阅读都被纳入到了商品生产—消费的模式之下,文学的商品属性不断“越界”,文学的内容属性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威胁。“重述神话”本身是一场颇具文化意味的“寻根”运动,却难免在操作的过程中被异化为“商品的附带价值”,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具讽刺意味的解构。单从重述神话这一活动的性质来看,它更像是一场在消费主义大潮下被精心营造的一场“策划”。我们看到,受到了消费主义思潮的消极影响,“重述神话”并没有成功还原传统神话的精神内涵,它作为“商业神话”的意义要远大于其文本内容本身。

“流水线”上的神话重组

爱情的主题在中国的神话当中蔚为大观,千百年来被不断地书写和诠释。“重述神话”的作家们似乎对爱情的神话题材很是情有独钟,三部作品无一例外涉及到了关于爱情的神话或传说。然而,在这些作家的笔下,原本神话中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似乎变了味,“爱情”不再是神性的存在,而是按照当下读者的口味进行了重新组装,成为了生产线上的“配方”。

以李锐的《人间》为例,这部小说重述的是白娘子和许仙的故事。传统神话《白蛇传》宣扬的主题是人们对自由爱情的向往与追求,白蛇修行千年到人间报恩,不顾天条与法海的阻拦与许仙上演了一出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然而,到了李锐的《人间》中,那种曾经感动过无数读者的颇具神圣意味的爱情被抹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系列随意安插的类似于现代男女世俗爱情的桥段,“盗仙草”、“断桥相会”等重要的情节被简略到只剩下几个字,甚至连最重要的“水漫金山”的故事也被毫不留情地删除。李锐在谈及《人间》写作时曾经说过:“我们两个人决定参加重述神话的时候,最简单的一个想法,最直接的一个想法是,我们重述的神话要跳出原来的老框子。”[6]当然,跳出神话的框子重新编故事只是一种叙述策略,但是问题在于,由于“命题作文式”的创作模式和作家本人不自觉的功利性创作动机,本来饱含个人体验的“神话重述”也就堕入了生产线式“神话重组”的圈套中,变得不伦不类了。

消费主义理论中有一个概念叫做“流水线生产”。将文学创作类比商品的生产,文学创作不再是作家个人的灵感表达,而是借助各种“零件”进行加工重组。在《人间》中,除了许仙和白娘子,作者又人为地增添了许多爱情小组:粉孩儿和香柳娘的爱情,法海的爱情,小青和范巨卿的爱情,秋白的爱情……这些爱情故事尽管主人公不同,但是基本上不是相互依恋便是有一方背情弃义,与传统白蛇和许仙的爱情故事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在消费主义观念影响下,完整的情节成为了一种缺乏逻辑的拼接的存在,正如生产线上的一个个零件,被随意拿来迎合市场观众的需求。有论者分析《人间》的主题变爱情为主人公们的“集体身份焦虑”[7],但笔者却认为,由于情节的破碎感导致了主旨的混乱,传统白蛇传中的爱情主题已经被消解为“爱情”+“身份焦虑”+“反映社会残酷”等一系列主题杂糅的超级混合体。作者似乎就像一个生产线上的工人,仿照白蛇传说的模子制造出了各种类似的故事,然后在一个大的时空架构中进行重新的组装,成为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新版白蛇传”。情节的混乱与重复造成了主题的模糊,重述神话的本意也随之坠入云间。

当今社会为何要“重述神话”,叶舒宪说:“当理性走到极端之后,人对理性的统治有一种反叛和抵触的情绪,因此需要大量非理性的东西来重新滋养,这大多是无意识的,后现代社会对理性彻底绝望了。那这时候怎么办?又没有东西来替代,因此人们能去虚幻的世界里,寻找依托。”[8]可见,“重述神话”原本应该是一种反现代化的行为,它是试图从原始的神话传说中找到其稳定的精髓,继而来抵抗当今社会中种种症结。但是事实上,重述神话的作家们恰恰是背道而驰,他们将原本具有奇幻色彩的神话传说变成生产线上的零件进行复制重组,重述不仅没有彰显神话原本的精髓和作家独立的思考,反而陷入了消费主义的牢笼当中,成为了供人们消遣娱乐的消费产品,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噱头制造与神性颠覆

消费主义文艺思潮之所以“风行”,一方面在于其易模仿性和易操作性,还有一个重要因素便是文艺作品中大量噱头的制造,迎合消费者的娱乐心理。这些噱头并不简单类似于传统戏剧中的插科打诨,而是集中于和人们生理欲望相密切的东西,例如暴力和性。从古代流传下来神话传说尽管也会带有大量诸如暴力和性的描写,但是与“噱头”却有着本质不同:古代先民们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地下,对性和力往往具有一种莫名的崇拜和亲近感,因此在神话当中,性与暴力更多是一种带有神性的存在。重述神话不是对神话的净化,在写作中或多或少带有性与暴力的因素,倒也无可厚非,然而问题在于,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住写作的张力和尺度,带有神性意味的性和暴力就会变质为一种迎合读者的噱头,神性的价值也会被遮蔽甚至消失。

在叶兆言小说《后羿》中,性和暴力可以看作是作家借以重述神话的重要线索。后羿射日和嫦娥奔月两个故事我们早已熟知:《淮南子·本经训》:“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羿上射十日,万民皆喜。”《准南子·览冥训》:“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以奔月。”[9]从原始符号意义上来说,后羿和嫦娥两个形象对应的是暴力和性的隐喻,两者构成了一种互生性:后羿得到了性的体验之后神力爆发,又因为失去了嫦娥而失去了力量,性与力是后羿由阉人成为神的必要条件,失去了它们就是去了一切。应当肯定的是,《后羿》情节中所揭示出的一种性与暴力的互生性,可以说是抓住了传统神话的精髓所在。假如作家将重点始终放到借由性与力来重塑神性这一基点上,那么这部小说很可能成为一部经典的重述神话文本。然而可惜的是,作者并未沿着这条道路走太远,命题式的创作方式与过分地迎合读者使作品走向了神性重塑的反面,原本具有神性意味的性与力也成为了颇具世俗与消费意味的噱头。

例如,小说中不自觉地将“性”无限地夸张扩大,不仅后羿和嫦娥有性关系,作家还精心杜撰了另外两个人物——末嬉和玄妻,让她们重复嫦娥作为“性”的价值意义。小说中的吴刚、吴刚的两个儿子、造父、逢濛都在性的诱惑下走向毁灭,甚至是西王母出现时,作家也不忘插科打诨般地设计后羿和她云雨一番。这些情节不会对主题的言说起到任何的作用,反而让人觉得是在刻意制造“性的消费卖点”,看多了不禁让人诟病。再如小说花费大力气去设计了“后羿被阉割”的情节,又颇具意味的描写后羿“尿床”奇观,这些情节全部来自于作家的凭空想象,猎奇的意味也更加明显。如果说在小说的前半部分,我们还能够看到颇具隐喻意义的“女神下凡”与“天神转世”等让人心存敬畏的神话建构,那么小说越到最后,就只剩下了没有任何神性意味的平面化的专制暴君与不幸被抛弃的伤心弃妇了。

有论者称,叶兆言《后羿》“他不能从比较神话学方面获得穿透性的认识,只好沿用当代作家面对历史题材所惯用的‘戏说’路子,把后羿再造为远古西戎国一个阉割未净、仍然保留性能力的阉人,把后羿与嫦娥的关系再造为母子乱伦的关系,使得整个‘重述’走到‘性而上’的方向。这种用现代人变态的心理来重构神话,无疑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不仅没有重拾古代神话中闪亮的珍珠,反而只是捞到一些泡沫”。[10]这可说是对《后羿》的一个确评。显见的是,对神话重述的戏说化处理,是一种放弃精神探索而趋向消费世俗的价值选择,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神话的象征隐喻功能,同时也遮蔽了文学想象的多种可能性。毫无疑问,当神话的元素成为了供人消遣的噱头,思想也就成为了无足轻重的附带品,那么这样的重述神话也必将走向低级趣味。

创作迷失与价值重构

神话重述一直被学者们认为是“戴着镣铐”的高难度“舞蹈”,吴义勤教授就曾经直言不讳地表达了自己的疑虑:“一方面,神话的故事、意义早已经符码化地积淀为本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一部分,‘重述’本质上无力挑战这种心理结构和符号结构;另一方面,‘重述’如果着意于颠覆与解构,那么它与‘神话’本身的关系就会变得不真实,人们就会把‘重述’视为一次与‘神话’本身无关的虚构或想象,而神话本身还是坚硬、原封不动地储存在人们的文化记忆中。”[11]从文本性质上讲,神话作为一种民间文学资源,是大众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创作思维在源头上便与作家个体写作相去甚远,这就决定了我们的专职作家不能按照以往的写作思维、创作方式来进行神话重述,否则,神话不仅获得不了现代的生命力,反而会很容易走向以玄幻、猎奇为特征的消费文学阵营,成为供消费者娱乐的“大众快餐”。在《重述三部曲》当中,苏童的《碧奴》无疑应该是最为成功的,尽管其创作也未能完全逃出消费主义的媚俗魔咒,但是其创作本身却从正反两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意义。

苏童在《碧奴》的自序中就写到:“如何说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永远是横在写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12]作家将小说取名为《碧奴》这一颇具文学审美意味标题的而不是直接借用《孟姜女》,也正暗示了作家拒绝将神话重述引上媚俗消费的决心。我们知道,所谓的“重述”,其实就是祛除传统伦理和秩序附加在神话传说中“宏大叙述”的影响,以“个人化”的视角对神话传说进行重新观照,发掘神话本身所隐含的个性化因子。重述想要成功,其内在的要求使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最大限度地保留神话传说本身的精髓,二是需要渗透作家本人的现代性思考进行再创造。令人欣喜的是,在《碧奴》中,苏童准确地抓住了“孟姜女哭长城”传说中一个“哭”字的精髓存在,并结合自身的体验,将“哭”延伸至一种苦难和应对苦难的现代性思考,这样无疑是抓住了“重述孟姜女故事”的关键一环。“我尽量让自己的思维接近民间。现在没有人知道第一个想出让孟姜女哭倒长城的是谁,但这确实是民间最现实的想像力的反弹......当人们在现实当中无法解决一些问题的时候,神话就作为一种奇思异想企图去疏导自己的苦难,这个(方式)非常文学化”。[13]由此可见,作者是非常注重神话叙述的本质意义的思考的,而从“眼泪”切入整个文本,似乎也成为一种必然。《碧奴》中,我们看不到《人间》中那些颠来倒去实际上大同小异的“流水线爱情”,也少见《后羿》中夸张且繁多的性欲与暴力的噱头描写,民间流传的孟姜女神话很好地借助碧奴的形象在作家的笔下重生,并且贯穿了从古至今中华民族关于苦难的思考,神话没有掉进消费的深井中,获得了真正的去商品性的文学价值,这即是《碧奴》最大的成功之处。

英国神话学者阿姆斯特朗指出,神话“不仅引导人们领悟生活的真谛,而且揭示出人类心灵中一些不可触及的领域”[14]。重新考察三篇重述神话的文本,我的确很难从中找到一条清晰的精神线索,也很难看到人物精神空间的生长,这即是问题症结之所在。因此,神话重述想要走出“消费主义”的创作迷失,就必须重新建构起连接神话与现实的那一条“精神纽带”。唯有如此,神话重述才能摆脱消费主义媚俗肤浅等弊端,发挥出它的最大文学价值。

[1]《重述神话·中国卷》包括了苏童的《碧奴——孟姜女哭长城的传说》、叶兆言的《后羿——后羿射日和嫦娥奔月的神话》、李锐的《人间——重述白蛇传》三部小说。此外,重述神话系列丛书除了中国卷三部小说,还包括英作家凯伦·阿姆斯特朗《神话简史》,英作家简妮特·温特《重量》,加拿大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珀涅罗珀记》等重要作品。

[2]葛红兵,许道军.交汇·互动·交锋——2007年中国文坛热点问题述评[J].探索与争鸣,2008(1):10-15.

[3]丁杨,柳斌杰.关心“重述神话”[N].中华读书报,2006-09-06。

[4]武翩翩.作家能否重述神话?[N].文艺报,2006-09-09.

[5]丽洁.“重述神话”:文化还乡还是出版狂欢?[N].文学报,2005-11-10.

[6]胡艺丹.焕然一新的“除妖人”——论《人间:重述白蛇传》中的法海形象.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11(2).

[7]韩晋花.传统与现代的交汇——评李锐和蒋韵的长篇小说《人间》.晋中学院学报,2008(05).

[8]谢迪南.解读“新神话主义”[J].中国图书商报,2004-10-08,第B05版.

[9]引自陈一平.淮南子注校译[M].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304,360.

[10]叶舒宪.再论新神话主义——兼评中国重述神话的学术缺失倾向[J].中国比较文学,2007(04).

[11]吴义勤.“戴着镣铐跳舞”——评苏童的长篇新作《碧奴》[J].南方文坛,2007(03).

[12]苏童.碧奴[M].重庆出版社,2006年第一版,自序页.

[13]罗雪挥,苏童.眼泪是一种悲伤到底的力量[J].中国新闻周刊,2006,(33):68-69.

[14]凯伦·阿姆斯特朗.神话简史[M].重庆出版社,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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