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出土墓志·上海卷》释文刊误
2012-08-15栾玉皎
栾玉皎
(南京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新中国出土墓志·上海卷》(下文皆简称为《墓志》)收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上海地区出土的历代墓志共199方,其中北魏1方,唐7方,宋20方,元9方,明131方,清24方,民国4方,由文物出版社出版。本书分上下两册,上册收录了新出墓志拓片,附有说明;下册是相应的释录文字。“录文采用通用繁体汉字,并加标点。其中异体字径改录为通行字,假借字及现在仍通行的简体字照录原文,缺字用□表示。”[1]由于碑志文字书体多样,且碑文多有漫漶之处,释录文字还存在许多讹误之处。本文采用上册拓片与下册释文相比对的方法,对释录文字加以校读。对于一些俗字,参考前人相关研究成果和字典词典等工具书,逐一进行分析研究。对于因碑文漫漶不清而录错或空缺的文字,根据原碑拓片以及文意,并参考一些典故知识,进行仔细判定。此外,还通过墓志互证,尽量避免校对过程中造成新的讹误。本文凡引用《墓志》之处,直接在文后标明页码。
一、释文文字讹误例
1.《墓志》下册二五《南宋故孺人郑氏(妙静)墓志》释文:“结发七禩,既变迅倐,定数莫逃,痛割心膂。”(17页)
按:“倐”字为“倏”之俗字,依文例,当改为“倏”字。《说文·犬部》:“倏,从犬,攸声。”“倐”字本从犬,文字书写讹变为从火。《字汇·人部》:“倐,俗倏字。”《汉语大字典》:“倐,同倏。”故释文当返录“倐”为正字“倏”。
2.《墓志》下册二八《南宋故府君上舍陆公(垚叟)圹志》释文:“意者先君生平受用,皆自道学诸君子言语中得之。”(18页)
按:“语”字误,据原碑拓片,当为“话”字。概“言话”多做动词,故录者致斯误。实际上古籍中“言话”亦可做名词,如《太平广记》卷二“相手板庾道敏”:“宋山阳王休祐屡以言话忤颜。”
3.《墓志》下册三五《大元故孺人钦察台氏(守真荣)之墓志》释文:“葬日薄,未能请铭,故叙梗概纳诸圹。”(23页)
按:“故”字误,据原碑拓片,当为“姑”字,另据上下文文意,此处可解释为“姑且叙述其梗概”。如为“故”字则文意不通。
4.《墓志》下册三七《元璜谿处士吕公(良佐)圹志》释文:“曾、高□上皆好义,急人之患,远近乡□姓其里曰□□。”(24页)
按:“近”字误,据原碑拓片,当为“迩”字。二者义同形近,故校录者误录。“远迩”连文古籍中亦常见,《史记·秦始皇本纪》:“尊卑贵贱,不踰次行。奸邪不容,皆务贞良。细大尽力,莫敢怠荒。远迩辟隐,专务肃庄。”《三国志·蜀书·马超传》:“其明宣朝化,怀保远迩,肃慎赏罚,以笃汉祜,以对于天下。”《元史·成宗纪》:“乃诚,以辅台德,布告远迩,咸使闻之。”
5.《墓志》下册四一《明吴淞江守御所千户施武略室宜人鍾氏之墓志》释文:“未笄,明州卫百户施承信为长男求聘焉,亲迎过门,既长毕姻。”(27页)
按:“聘”字误,据原碑拓片,当为“娉”字,“求娉”为古代婚礼“六礼”之一,即男方请媒人问女方名字和出生年月日。《说文·女部》:“娉,问也。”段玉裁注:“凡娉女及聘问之礼,古皆用此字。娉者,专词也;聘者,泛词也。”《荀子·富国》:“婚姻娉内,送逆无礼。”《史记·滑稽列传》:“当其时,巫行视小家女好者,云是当为河伯妇,即娉取。”《后汉书·袁术传》:“乃遣使以窃号告吕布,并为子娉布女。”《魏书·韩子熙传》:“先是,子熙与弟娉王氏为妻,姑之女也。”《晋书·艺术传·鸠摩罗什》:“王有妹,年二十,才悟明敏,诸国交娉,並不许。”《南史·张率传》:“(率)有父时妓数十人,其善讴者有色貌,邑子仪曹郎顾珖之求娉。”
6.《墓志》下册四五《明故松崖处士梅公(彝)圹志铭》释文:“……恸哭将欲无生,请雷状其群行来徵铭。”(30页)
7.《墓志》下册四五《明故松崖处士梅公(彝)圹志铭》释文:“既固既藏,永利后崑也。”(30页)
按:“崑”字误。据原碑拓片此处当为“昆”字,《汉语大词典》:“后昆,后代,后嗣。明无名氏《玉环记·延赏庆寿》:止因无子,他日招壻,以续后昆。”《汉语大字典》“崑”字条:“《说文新附》:崑,昆仑,山名。从山,昆声。”写成“崑”字,也不符合文意。
8.《墓志》下册四五《明故松崖处士梅公(彝)圹志铭》释文:“曾大夫字鼎珎,慷慨有大节……”(30页)
按:“珎”,释文当录为“珍”。《干禄字书》:“珎珍,上通下正。”《玉篇·玉部》:“珎,同珍。”《汉语大字典》:“珎,同珍。”又《碑别字新编》“珍”字(97页)下有俗写“珎”(魏根法师碑)《隶释·汉玄儒先生娄寿碑》:“身殁声鬯,千载作珎,緜之日月,与金石存。”而且古书中“尔”、“”二旁常常相通[2],如“趁”字或写作“趂”,故“珎”当为“珍”俗字,校录者仍录作原字,误。另:《墓志》下册一二六《明陆横溪先生(琦)墓志铭》释文:“每出饮他所,席见珎果必怀归,以奉太孺人。”(107页)“珎”字亦当返录为正字“珍”。
9.《墓志》下册四六《明萧氏贞一(淑婉)孺人墓志铭》释文:“……勤俭谨慎,而素自奉……。”(31页)
10.《墓志》下册五〇《明故迪功郎顺德府知事潘公墓志铭》释文:“夫殁具一日夜,忽感神人□其醒,……。”(34页)
按:据原碑拓片及上下文意,“具”字误,当为“且”字,“就要、将要”之义
11.《墓志》下册五〇《明故迪功郎顺德府知事潘公墓志铭》释文:“由是□□圣像焕乎一新,即树碑以祀之。”(34页)
按:“祀”字误,原碑拓片依稀可辨为“记”字,另据文意,古人一般是用碑来记录,而不是用来祭祀的。如清李卫修《畿辅通志》卷七十一“南北朝梁成景儁”:“后除北豫州刺史,所向得功烈,兼有政绩,吏人树碑记之。”[3]
12.《墓志》下册五〇《明故迪功郎顺德府知事潘公墓志铭》释文:“侧室乔氏,生子一,曰断,聘王氏,亦读书学礼。”(35页)
13.《墓志》下册五〇《明故迪功郎顺德府知事潘公墓志铭》释文:“女一,曰妙善,……。”(35页)
按:“善”字误。据原碑拓片,此处明显为“喜”字,校录者错录成字形相近的“善”字,误。
14.《墓志》下册五〇《明故迪功郎顺德府知事潘公墓志铭》释文:“女一,曰妙宁,归上洋乡进士张庆。”(35页)
按:“妙”字误,据原碑拓片,当为“汝”字。校录者凭主观经验根据上文中“女一,曰妙善,……”以为二女名字相近,以“汝宁”为“妙宁”,误。
15.《墓志》下册五〇《明故迪功郎顺德府知事潘公墓志铭》释文:“尝□□就试乡闱,不售,……。”(35页)
按:据原碑拓片,“不”当为“未”字。
16.《墓志》下册七三《明故足菴唐公(珣)墓志铭》释文:“乃馆于遵化之公署。偏历险要,整饬兵备。”(54页)。
按:“偏”字误。上册原碑拓片作“徧”。《说文·彳部》:“徧,帀也。”朱骏声通训定声:“徧,字亦作遍。”《玉篇·彳部》:“徧,周帀也。”《广韵·线韵》:“徧,周也。”《书·舜典》:“望于山川,徧于群神。”又《淮南子·主术》:“则天下徧为儒墨矣。”高诱注:“徧,犹尽也。”宋苏轼《升阳殿故址》:“翠嫔戛钟鼓,欢呼奏新徧。”元关汉卿《单刀会》第一折:“收西川一事,我不得知,你试说得一徧。”据上下文意,墓志原文当为“徧”,义同“遍”。校录者以不察,误录为“偏”。
17.《墓志》下册八一《明故通议大夫工部右侍郎谈公墓志铭》释文:“公长身丰颐,仪观莹然,见者奇之。”(62页)
按:据原碑拓片,“奇”字处当为“异”字,校录者以同义词替代,误。
18.《墓志》下册八五《明义官承事郎李朝章(缙)墓志铭》释文:“尝效卜式,输财实边,义授散官承信郎。”(66页)
按:“信”字误,原碑拓片可清晰辨认为“事”字。据《明史·职官志》,承事郎为正七品文散官。明代文散官四十二阶中并无“承信郎”一阶。
19.《墓志》下册一一九《明表兄张次实(树声)暨嫂陆孺人合葬墓志铭》释文:“学圃君命适意贾业,即出内唯勤,辄有嬴息,家用是饶。”(98页)
按:据原碑拓片,“嬴”字误,当为“贏”字,为“赢利”之意。《管子·轻重乙》:“故善者不如与民量其重,计其贏,民得其十,君得其三。”“赢息”亦为“赢利”之意。《全后魏文》卷十:“但有司冒例,规取赢息。及其徵责,不计水旱。”又“州别列其元数,出入赢息,赈给多少,并贷偿岁月,见在未收,上台录记。”[4]
20.《墓志》下册一一九《明表兄张次实(树声)暨嫂陆孺人合葬墓志铭》释文:“封滋閟瑴,郁郁崇阡。”(98页)
21.《墓志》下册一二三《明雲涛唐先生(钦尧)配沈孺人墓志铭》释文:“守畊翁即一日不见孺人,又惛惛攒慼,为之寝不寐、食不甘味。”(102页)
22.《墓志》下册一二四《明故文林郎云南道监察御史南湖徐公(宗鲁)墓志铭》释文:“盖公言不务华,行不沉俗,……。”(104页)
按:“沉”字误,按原碑拓片及上下文意,当为“泥”字。《集韵·霁部》:“泥,滞也。”“行不泥俗”即行为不拘执于俗之意。
23.《墓志》下册一三二《明敕进承德郎浙江温州府通判淞涯潘公(惠)墓志铭》释文:“公忽顾而泫然曰:我潘之先,累世为德,而钟我兄,以有若二子,而德不衰。今者闻诸子姓,有妷惰奓肆,日将隳其先,而噤不一勖之,非所望于贤者也。因汎澜久之。”(113页)
按:“汎”字误。据原碑拓片及上下文意,当为“汍”字。“丸”的俗写或作“凡”,故古籍文献中“凡”和“丸”常常相混[6],拓片写作“”字,当是“汍”的俗写“”讹变而致,即汍→→。又《汉语大词典》:“汍澜,亦作汍蘭,泪疾流貌。”《隶释·汉金乡长侯成碑》:“号泣发哀,泣涕汍蘭。”《后汉书·冯衍传下》:“泪汍瀾而雨集兮,气滂浡而云披。”晋欧阳建《临终诗》:“执纸五情塞,挥笔涕汍澜。”明宋濂《故浦江义门第八世郑府君墓版文》:“过者读之,不为之涕泗汍澜,非仁人也。”此处汍澜恰好与泫然相呼应,应为描写流泪貌。校录者不辨俗字,将其录为“汎”字,不符合文意,误。
24.《墓志》下册一九四《民国武甯李君(国珍)原配王夫人(祜存)墓表》释文:“夫人诞秀结璘,流聰剪鬌,媞媞问字,宛宛受书,亲爱独钟,相攸衿慎。”(156页)
按:“剪”字误,据原碑拓片,当为“翦”字。翦鬌即鬌翦,《汉语大词典》:鬌翦,小儿去发。《梁书·武帝纪上》:“挻虐於鬌翦之年,植险于髫丱之日。”校录者不明典故误。
二、释文文字脱衍例
1.《墓志》下册二四《南宋故主簿林公(沐)墓碣》释文:“故左朝请大夫、提□福建路蚕茶事。”(16页)
按:据原碑拓片,空缺处当为“举”字。
2.《墓志》下册二七《南宋故先妻吕氏(处淑)墓志》释文:“葬于邑郭之□守信乡第三都赤莲里。”(18页)
按:据原碑拓片,空缺处当为“西”字。
3.《墓志》下册四六《明萧氏贞一(淑婉)孺人墓志铭》释文:“孺人衣不解带,□寝忘食,不离左右。”(31页)
按:据原碑拓片及上下文意,空缺处当为“废”字。
4.《墓志》下册四六《明萧氏贞一(淑婉)孺人墓志铭》释文:“族有□□伯姑,寡老无依,延留同居,奉养如姑。”(31页)
按:据原碑拓片字形及上下文意,释文第一个空缺处当为“祖”字。
5.《墓志》下册五〇《明故迪功郎顺德府知事潘公墓志铭》释文:“若邻□赵州有僧曰杨和尚者,……。”(34页)
按:据原碑拓片,空缺处当为“封”字。
6.《墓志》下册五〇《明故迪功郎顺德府知事潘公墓志铭》释文:“夫殁具一日夜,忽感神人□其醒,……。”(34页)
按:据原碑拓片,释文空缺处为“呼”字。
7.《墓志》下册五〇《明故迪功郎顺德府知事潘公墓志铭》释文:“其姓孟名敬,赵州人也,因妻与是州僧杨和尚污合叛去,随访至唐山□□□□□,遇其僧,遭其以乱石击死而去,令不知身之之此。”(34页)
按:据原碑拓片,释文第一个空缺处为“界”字。
8.《墓志》下册五〇《明故迪功郎顺德府知事潘公墓志铭》释文:“由是□□圣像焕乎一新,即树碑以祀之。正统辛酉,岁歉,民□□食。”(34页)
按:据原碑拓片,释文第一二个空缺处当为“礼殿”二字;释文第四个空缺处为“衣”字。
9.《墓志》下册五〇《明故迪功郎顺德府知事潘公墓志铭》释文:“尝□□就试乡闱,……”(35页)
按:据原碑拓片,释文空缺处当为“挟艺”二字。“挟艺”在古代文献中经常与“就试”、“应选”、“求试”等有关科举考试的名词连用,如元王恽《秋涧集》卷五十八“浑源刘氏丗德碑铭并序”:“若夫笃志力学,挟艺应选,首破天荒,魁冠多士,父子昆季,相继擢第。”[7]明杨士奇《东里文集》卷二十二“陈孟省传”:“夫挟艺求试以干禄也,大父丧不恤而汲汲于禄礼欤?”[8]
10.《墓志》下册五一《明故处士陈公墓志铭》释文:“每授书,务求其义,恳恳审问,□造其理弗措也。”(35页)
按:据原碑拓片,释文空缺处当为“弗”字。
11.《墓志》下册五四《明故(徐博)妻张氏(贞)墓志铭》释文:“事先君□太夫人极尽奉养,……。”(38页)
12.《墓志》下册六一《明故昭信校尉徐公墓志铭》释文:“理以处事,信以与友,仁以御下,接□寀以和,以故见知当道,咸加德色。”(43页)
按:据原碑拓片及上下文意,空缺处当为“僚”字。《汉语大词典》:僚寀,同僚。《晋书·王戎传》:“寻拜司徒,虽位总鼎司,而委事僚寀。”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城西法云寺》:“至于春风扇扬,花树如锦,晨食南馆,夜遊后园。僚寀成群,俊民满席。”宋司马光《与吕晦叔简》:“自晦叔入都,及得共事,每与僚寀行坐不相离,未尝得伸悃愊,虽日夕接武,犹阔千里也。”元无名氏《连环记》第三折:“那时君臣名分,就如天地隔绝,再也不能展其僚寀之欢。”明归有光《赠熊兵宪进秩序》:“余昔承乏汴省,而公今官亦衔于汴,有先后僚寀之义。”另《墓志》下册三四《元故中议大夫同知赣州路总管府事陈公(明)墓志铭》释文亦有:“交僚寀以敬,临吏胥以宽。”(22页)校录者不明“僚寀”的典故,故未判别出拓片中“僚”字。
13.《墓志》下册六一《明故昭信校尉徐公墓志铭》释文:“□食之余,则立产业,以遗后嗣。构堂宇以为□谋,与夫祠庙、田舍之所,靡不焕然一新。”(43页)
按:据原碑拓片及上下文意,释文第一个空缺处当为“退”字。退食,语出《诗·召南·羔羊》:“退食自公,委蛇委蛇。”郑玄笺:“退食,谓减膳也。自,从也;从于公,谓正直顺于事也。”朱熹集传:“退食,退朝而食于家也。自公,从公门而出也。”校录者不明典故,故失校。释文第二个空缺处据原碑拓片当为“孙”字,“构堂宇以为孙谋”与上文“立产业以遗后嗣”相呼应,即为子孙谋划之意。
14.《墓志》下册六一《明故昭信校尉徐公墓志铭》释文:“况以今日□之足以验祖茔之善。”(43页)
按:据原碑拓片及上下文意,空缺处当为“占”字,验证。《荀子·赋》:“臣愚而不识,请占之五泰。”杨倞注:“占,验也。”又唐司空图《杨柳枝》词之一:“乐府翻来占太平,风光无处不含情。”
15.《墓志》下册六一《明故昭信校尉徐公墓志铭》释文:“后以□历海道,冒风成疾,卒于正寝。”(43页)
按:据原碑拓片即上下文意,空缺处当为“乆”字,即“久”字。
16.《墓志》下册六一《明故昭信校尉徐公墓志铭》释文:“呜呼!□□□□没,余知之最深,宁无辞以答其孤之请耶。”(43页)
按:据原碑拓片,第四个空缺处当为“始”字。
17.《墓志》下册六二《明故乐闲处士刘公(宗海)墓志铭》释文:“吾邑□之者鲜矣。”(44页)
按:据原碑拓片,释文空缺处当为“如”字。
18.《墓志》下册六三《明故储(勋)母居氏孺人墓志铭》释文:“姆仪闺范为里所师。”(45页)。
按:据原碑拓片,此处当为“姆仪闺范为里閈所师。”校录者确遗漏“閈”字。
19.《墓志》下册七三《明故足菴唐公(珣)墓志铭》释文:“人私议必易所操,否则祸患有所不免。”(54页)。
按:据原碑拓片,此处当为“人私议其必易其所操,否则祸患有所不免。”校录者确遗漏“其”字。
20.《墓志》下册七八《明故橘逸吴公(惟学)妻苏氏(妙贞)墓志铭》释文:“予与其叔□惟升先生交久且厚,亦□闻苏氏之贤,故不辞而为之铭。”(59页)
按:据原碑拓片,释文空缺处当为“父”字。
21.《墓志》下册一八八《清故松江府学优廩生族弟(朱)伟卿(士祺)权厝铭》释文:“有魏生者,自邵阳来从之,日受书百行,请问多奇□,伟卿不为之窘,知之者以为难。”(153页)
按:据原碑拓片,空缺处当为“僻”字。
22.《墓志》下册一二五《明故凤梧文学沈君(世瑞)墓志铭》释文:“始祖都远公,宋时为扬州守尉,扈跸南迁,占籍东吴。”(106页)
按:据原碑拓片,“尉”为衍字。
23.《墓志》下册一七一《清诰赠奉政大夫云南景东府掌印同知荻滩谢公暨配蒋太宜人合葬墓志铭》释文:“弱冠,补卫庠生弟子员,……。”(135页)
按:据原碑拓片,“生”为衍字。
另外,《墓志》释文中还有一些标点错误之处,下面一一列举。
1.《墓志》下册四五《明故松崖处士梅公(彝)圹志铭》释文:“厥子侃,字公毅,倜傥不群,雅好翰苑乡校、鹫领蓬岛,名流苟一临之,款洽连日夜,剧谈赋诗以为乐,……。”(30页)
按:据上下文意,标点误。当为“厥子侃,字公毅,倜傥不群,雅好翰苑,乡校鹫领、蓬岛名流,苟一临之,款洽连日夜,剧谈赋诗以为乐,……。”
2.《墓志》下册六一《明故昭信校尉徐公墓志铭》释文:“成化癸卯十一月壬寅,举葬于祖圹之东南,相去五步,许从昭位也。”(43页)
按:据上下文意,标点误。当为“成化癸卯十一月壬寅,举葬于祖圹之东南,相去五步许,从昭位也。”“许”表示大约。
从《墓志》的刊误情况来看,出土墓志文字的校录还存在很多问题,校录过程中许多俗字被误辨错认,碑文漫漶不清也导致录文文字的讹误或空缺,不明文义而标点错误,还有许多人为造成的录文错误、文字脱漏或衍误等等。种种情况表明出土墓志文字研究仍显不足,尚需更多努力。尤其是俗字方面的辨认更加需要具有语言文字研究专业基础的学者的投入。从校勘过程中,我们也可以发现,从事出土墓志的文字整理需要掌握社会文化各个方面的知识,如古文字知识、俗字辨别、古代典故常识等等。事实表明,出土墓志文字的研究成果对于古典文献的语言文字整理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投入更大的精力对出土墓志文字作出更深入细致的研究。
[1]编辑凡例.新中国出土墓志·上海卷.
[2]曾良.俗字及古籍文字通例研究.“尔、相通例”.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6:78.
[3][清]李卫等修.畿辅通志.四库全书雍正十三年刻本:1682.
[4][清]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华书局影印本,1965:3562.
[5]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69.
[6]曾良.俗字及古籍文字通例研究.“几、凡、丸、九相通例”.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6:97.
[7][元]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四部丛刊初编缩本.商务印书馆,1912:584.
[8][明]杨士奇.东里文集.中华书局,1998:334.
[9]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515.
[10]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第5册).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5,5:21.
[11]张涌泉.汉语俗字丛考.中华书局,2000:116.
[12]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第17册).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6:108.
本文的选题和写作得到了厦门大学曾良教授的悉心指导,在后期的修改当中又得到了陈文杰老师的诸多建议,特致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