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品种成就种业公司“大”发展
2012-08-15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登海
中国农资 2012年10期
□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登海
随着 《种子法》的出台和实施,种子市场在全国各地相继进入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种子企业逐步成为了我国种子市场中科研、生产、推广、销售、服务的主体。
一个种业公司要想发展,必须要有市场竞争力强的好品种,只有既符合国家利益、农民利益,又符合企业利益的品种,才是我国种子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保证。企业是新品种推广的主体,要保证公司能够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除品种在市场销售中具有市场竞争优势外,还必须具有能够保证种子企业持续发展的的两个方面,一是低成本,二是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