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教育: 统计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12-08-15湖北宁国安杨琼丽
湖北 宁国安 杨琼丽
目前,由于种种原因,统计数据存在失真现象,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们心中的形象。针对上述现象,作为一名统计教学工作者,必须正本清源,从教学、法律、道德几方面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培养诚信人,打造诚信社会。
一、培育诚信人是统计教学、统计法、道德建设的要求
(一)统计学的要求
统计学是研究社会经济现象数量方面的一门方法论科学。统计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方面分析研究,预测社会经济现象的未来,为领导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因此,我们必须提供准确、及时、完整的统计数据,做个诚信的统计人。
(二)统计法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第八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实行工作责任制,依照本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守国家秘密。”因此,我们必须根据统计法的要求,做个诚信的守法人。
(三)道德建设的需要
何谓诚信,许慎在《说文》中说:“诚,信也。”“信,诚也。”由此可见,“诚”与“信”在本意上是相通的,二者互训,密不可分。早在几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就认识到了诚信的重要性。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民无信不立。”人们渴望真诚,向往信赖,把诚信作为建立和谐社会人伦关系的一个基本准则。诚信是人最基本的素质与道德要求,是人与人之间关系得以维系的绳索,是我们正立于天地之间的脚下基石。因此,我们必须严守社会道德,做个诚信的社会人。
二、教好统计学,培育诚信人
(一)教好统计学,恪守职业道德
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教育的目的应该是为了培养一种和谐发展的人,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通过专业教育,他可能成为有用的机器,但不可能成为和谐发展的人。要使学生对于价值有所理解,并产生强烈的情感,那是最基本的。否则,他连同其专业知识就会更像一只受过专业训练的狗,而不是一个和谐发展的人。因此,我们要把做人与做事相结合作为课程教学目标,并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之中,为社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诚信、有文化的统计工作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让学生知道,一个只有知识而没有道德没有诚信的人,是一个不健全的人,是十分可悲的。我们教学的任务不仅要传授学生知识和技能,更要培养他们求真务实的精神、踏实做人的品质。
(二)依法统计,杜绝造假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让学生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广大统计工作者必须遵守的一个基本准则,是统计工作中最基础的一块砖,是统计数据源头的一滴水。依法统计,是统计工作者的神圣天职!
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治理“数据造假”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我国由于受体制、机制、法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尽管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统计部门从统计体制、工作机制、统计法制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统计造假”的问题并未根本杜绝,治理“假数”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针对上述现象,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该让学生知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受利益机制等因素的影响,统计“造假”与反“造假”的斗争将是长期而复杂的。因此要从根本上治理“数字腐败”,关键是要依靠统计法治,要从思想理念、机构建设等方面切实抓好统计工作的依法治理。作为学生,将来进入社会后,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同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作无情的斗争,真正使统计数据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晴雨表”,让各级领导准确、及时、完整地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健康快速发展。
(三)诚实守信,做人根本
孔子曰:“言必信,行必果。”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条件。遵守信用,履行诺言,是一个人与他人交往的一个前提。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该教育学生,在考试中,一张票据十几个栏目填写错了一两个栏目,老师可能会给个70-80分,但作为企业的一个职员,发票填错一栏,整张发票就作废,那就是0分。如果填写错了没有被及时发现,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失,那就不只是0分的问题。如果你若是单位财务部经理,发票老是开错,那就该走人了。
诚信统计,人人有责。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加大依法统计力度,同时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统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建设诚信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营造人人讲诚信、事事讲诚信的社会氛围,减少统计造假者的”施展”空间,让统计造假者无处藏身。强调“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对统计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让不守诚信者对失信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承担巨大的统计失信责任,真正为统计工作营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统计环境,使单位和个人敢于说真话、报实数、重实绩,开创统计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