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岗位责任重大 使命光荣
2012-08-15姜军建
◎ 姜军建
民政岗位责任重大 使命光荣
◎ 姜军建
2011年底,我肩负青岛市委、市政府的重托和人民群众的厚望,从县级市市长的位置走上了青岛市民政局长的岗位,无论是我在基层工作访贫问苦、慰问困难群众时,还是到民政部门工作,特别是每次在和民政服务对象接触中,都使我的心灵受到洗礼,与困难群众的心贴得更近了。我深切感到,民政局局长的工作岗位,件件关乎民生、事事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进程中,岗位重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一、对民政岗位的理解和认识
(一)民政岗位是亲民爱民的岗位,民政人必须对民政对象有深厚的感情。2011年10月30日,温家宝总理到母校南开中学与学生谈心时说:“政府是穷人的希望,民众的贫穷是政府最痛心的事”。民政部门承担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保证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民政部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民政人是党的亲民路线、执政为民理念的实施者,作为这一部门的新成员,最重要的就是对民政对象要有真挚的感情,时刻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努力做到:哪里有困难群众哪里就有排忧解难的民政人,哪里有灾难哪里就有民政人的身影,坚持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满腔热忱的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二)民政岗位是要奉献爱心的岗位,民政人应该成为有心的人、心重的人、心诚的人。在第12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对全国民政系统提出,“要做一个有心的人,用心了解社情民意;要做一个心重的人,把群众的事情看得比泰山还重;要做一个心诚的人,诚心诚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为群众服务”。总理的要求就是对合格民政人的期盼。每当我国发生重大灾害时,温总理总是在第一时间飞赴灾区,深入一线组织抗灾救灾,总理的行动感动了亿万群众,诠释了什么是“有心的人、心重的人、心诚的人”,为民政人树立了良好形象和表率。我将牢记温总理的教诲,自觉践行总理的要求。
(三)民政岗位是推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岗位,民政人应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有所作为。随着社会建设的深入发展,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日益显现,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以及 “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都要求民政人在保障社会公平方面发挥促进作用;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在奠定和谐社会基础过程中发挥促进作用;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的社会功能,在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促进作用;加强双拥及优抚安置工作,在增进军地和谐过程中发挥促进作用。这些作用的发挥,靠的是在民政各个岗位上的民政人共同努力,立足本职岗位,不忘和谐社会建设的大目标,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有所作为。
(四)民政岗位是特殊的为民服务岗位,胜任这些岗位要求有很强的服务意识和过硬的本领。民政服务的对象是特殊群体、困难群体和优抚群体。选择了民政,就是选择了奉献。作为民政干部特别要强化奉献意识,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精神状态问题,是关系民政事业能否取得显著成效的重要问题。没有振奋的精神,没有旺盛的士气,没有火热的激情,就没有成功的事业。民政业务的多元性,决定了做好民政工作必须拥有非常广博的知识。如果吃不透上情和下情,就无法决策;如果不清楚政策,就无法抓好落实;如果没有思路,就拿不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如果思维能力差,就总结不出经验。因此,我们民政人要有一种如饥似渴的紧迫感,刻苦学习钻研新知识,不断提高全面观察、科学分析问题的理性思维能力,不断提高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业务本领和技能,不断提高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不断提高驾驭信息自动化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立足岗位,追求卓越。
二、对做好民政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2年,青岛市的民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市委的总体部署,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要求,以加强民政文化建设为载体,以加强政策创制为突破口,以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平台,以开拓创新为动力,不断加大落实力度,切实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得到实惠。
(一)以加强民政文化建设为载体,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精神,用先进文化引领民政事业发展。一是强化职业感情教育。以更加鲜明的群众观点、更加坚定的群众立场、更加深厚的群众感情,深怀爱民之心,象对待自己的亲人那样对待民政对象,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二是强化职业责任教育。关注民生、民意、民权、民利,做到亲民、爱民、利民,为人民谋福利、为群众办实事。三是强化职业廉政教育。常怀对民政事业的忠诚之心、对人民群众的敬畏之心、对自身形象的珍重之心,在诱惑面前学会放弃,在拒绝当中享受宁静,保持干净的心灵,清白的名声,廉洁的口碑。管好用好每一笔民政资金,带好班子管好队伍。注重发挥班子的整体合力,努力做到:靠共同追求凝聚团结,靠落实制度保证团结,靠思想境界促进团结。四是强化职业精神教育。就是要崇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崇尚知难而进,一往无前;崇尚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崇尚艰苦奋斗,勤俭为民。
(二)以加强政策创制为突破口,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对已出台的各项民政惠民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切实抓好落实。2012年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实施意见》,使社区更加有序和谐;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相关制度建设,探索建立青岛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使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研究出台新的养老服务政策、推进多功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修订《青岛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高龄津贴制度,使广大老年人生活更加幸福;出台《青岛市孤老残障优抚对象供养实施细则》、《青岛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政策,使优抚对象更加安康;通过加大政策创制力度,使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以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平台,不断改善为民服务条件。加大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在全市城市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平均达到563平方米的基础上,指导三个城郊区和五个农村市做好城市社区用房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力争2012年70%的社区用房达到300平方米以上;计划投资1800余万元,开工建设青岛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基地,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为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更好的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四)以开拓创新为动力,推动民政工作实现新跨越。一是强化忧患意识。与国内先进地区对标,树立世界眼光、坚持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虚心学习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对照先进找差距,增强忧患意识,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推动青岛民政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二是强化机遇意识。紧紧抓住近几年党中央、省、市委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发展的重大机遇,克服“等、靠、要”思想,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和昂扬奋进的工作状态,乘势而上,做到工作快上手,项目快推进,任务快落实,目标快完成,效果快显现,为建设宜居青岛、打造幸福城市做出新贡献。三是强化创新意识。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敢于突破旧框框的束缚,重新审视过去的经验和做法,在创新观念中抢抓机遇,在摆脱束缚中闯出新路,在开拓进取中保持领先。四是强化精品意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求科学发展之真,求人民群众得实惠之实。卯足一股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头,撑起一种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真抓实干,一抓到底,定一件干一件,抓一件成一件,干就干一流,干就出精品,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实效增进人民福祉、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
(作者系青岛市民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