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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研究

2012-08-15李莉赵国梁施琳洁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协管员网格化用工

李莉赵国梁施琳洁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 030012)

太原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研究

李莉赵国梁施琳洁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 030012)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是网格化和网络化的简称。实施“两网化”管理,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全国首批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的管理试点城市之一,太原市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监管机制,实现了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新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文章对太原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的实施情况作了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

太原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用工形式日益多样化,导致劳动关系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矛盾。尤其是随着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的不断觉醒和增强,他们纷纷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则出现了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效能偏低、原有监管和执法手段明显不能适应新的工作形势等急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客观形势要求劳动监察机构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建立新的执法体制机制,努力提升执法维权的效能和质量,依法维护公平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正是新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也是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充分认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是网格化和网络化的简称。“网格化”是指将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分区划块,实行分片管理,收集完善相应区域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实现对用人单位覆盖城乡、无缝隙的劳动用工实时监管。网格以一个社区(村)为一个网格单位。“网络化”是指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情况网络化管理,及时汇总分析企业用工信息及劳动者的状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用人单位的用工和社保情况建立电子档案,对用人单位采取动态管理。实践证明,实施“两网化”管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自身建设、整合监管资源并建立覆盖全面动态的监管体系、实现工作重心下沉和执法关口前移、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流程进行规范和完善、变被动执法为主动预防等工作,是有效解决当前日益复杂的劳动用工问题、全面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手段。

1.实施“两网化”管理,有利于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社会和谐,就包括劳动关系的和谐。近些年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全国劳资矛盾比较突出,劳资纠纷时有发生,有些甚至演变成重大恶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一些用工松散、职工流动频繁、法治观念淡薄的小作坊、小加工点更易违法乱纪,随意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部门实施“两网化”管理,实现管理信息共享,可以及时发现和上报难以解决的劳动纠纷问题,进一步完善维权机制,推动维权工作,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实施“两网化”管理,有利于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实时监控。在实施“两网化”管理中,各地将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在社区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以便及时掌握辖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做到一线维权,现场处理群众反映的劳动纠纷,切实改变以往矛盾发生后才处理的被动执法状况,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消除,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更加人性化、快捷化。

3.实施“两网化”管理,有利于促进劳动保障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实施“两网化”管理,一方面,企业管理信息可以实现联网,最大限度地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另一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区域划分若干网格,在每个网格配备监察工作人员,明确网格化监察工作职责和任务,可改变条线分割、工作合力不强的现状。这样,既可改变重复检查的弊端,又能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动态的监督检查,努力形成“一网到底、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

二、太原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的实施情况

太原作为全国首批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城市之一,此项工作是从2007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7]18号)下发后正式起步的。为了搞好此项工作,太原市成立了以王建生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太原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领导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并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列入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2009年,太原市专门制定下发了《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劳社监发[2009]85号)及《太原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订了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分阶段细化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方法、步骤和措施,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规定了责任和完成时限,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有目标、分阶段、按计划地推进“两网化”建设工作,提供了可依托的蓝本。

经过几年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太原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的实施有效地制止了许多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健全和巩固了监察主动维权机制,有力地增强了基层监察执法力量,切实提高了监察执法信息化水平,实现了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网格划分基本到位。截止2009年11月,太原市建立一级网格1个(市级总网格),划分二级网格14个(县级),划分三级网格105个(乡、镇、街道),划分基础监管网格966个(社区、行政村)。建立了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平台,将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全部纳入网格。

二是网格工作人员及相关制度基本明确。成立了市、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机构15个,全部为全额事业单位,核定落实编制172人(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43人,10个县(市、区)和4个开发区129人);设立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105个,核定人员编制296人;全市聘用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999人,聘用行政村联络员509人,市本级在用人单位聘用联络员385人。明确了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职责,建立了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劳动保障所相关人员管理、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类人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人员、保障所人员、协查员、联络员)工作关系。

三是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基本形成。各县(市、区)、开发区已完成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的大部分输录工作,网格内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发放等劳动保障信息数据已建立电子档案,全市范围的劳动用工基础数据库已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软件已基本完成本地化开发和试运行,劳动监察办案等基本业务已开始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展工作。

总体来讲,太原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基本形成了一个体系(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划分网格,建立网络)、建立了两级执法体制(市、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落实了三级编制机构(市、县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乡镇设立劳动保障所)、明确了四个环节人员的责任(市县执法队、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人员、协查员、联络员监管责任)、实行了五类人员结合(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兼职监察员、协查员、企业联络员、农村联络员)、采取了六种工作方式(宣传、培训、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实现了七个目的(责任明确、管理有据、程序清楚、监管到位、信息畅通、执法规范、查处便捷),落实了两网化管理的目标要求。

目前,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实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新模式,主要发挥三个作用:一是事前预防。从劳动保障监察员、协查员采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时制度、解除合同等内容入手,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规范,一旦发现违法劳动用工的苗头,做到提前加强预防;二是事中监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通过检查企业主动申报书面审查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措施,可以监管自己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一旦发现违法劳动用工问题,能够快速进行情况调查,通过专用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系统进行案件的处理,极大提高了查处劳动保障监察的办案效率。三是事后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员、协查员在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主要是开展征求用人单位意见、信息反馈,促进用人单位树立依法劳动用工的意识。

三、太原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存在的问题

尽管这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急需解决。主要表现为:

1.“两网化”建设资金严重短缺。一是按照“两网化”试点工作网格、信息平台建设、人员、经费“四到位”的要求,要实现市、县、街道(乡镇)之间的计算机联网,而各级网格内电脑等办公设备缺乏,影响了网络化工作进程;二是对全市进行网络硬件的配备和更新,包括市、县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指挥中心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三是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现已投入使用,但各级网络维护费用没有保障,明显地制约工作的开展。

2.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资待遇偏低。目前聘用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资按照公益性岗位的标准,享受岗位社保补贴,除去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外,实发工资在一千元左右,又没有任何政策支持和保障,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大部分的劳动监察协管员,特别是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刚刚熟悉本网格内的工作情况,但因工资待遇偏低、工作量大而自动离职,由此而导致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不稳定,严重影响了网格化工作。

3.信息采集准确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县、区用人单位总数掌握不清;二是有的县、区在宣传和引导上力度不够,部分用人单位对信息采集工作认识模糊;三是一些用人单位对登门工作的劳动监察协管员不配合;四是个别劳动监察协管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上报数据不准,表格登记填写内容不准确,不全面,字迹模糊等。

4.统一的建设标准规范亟待制定。由于“两网化”管理机制是一项创新举措,没有样本可循,需要长期不断的探索总结。尤其在监察中队、劳动监察协管员的合理配置、数据库的维护更新、信息采集等方面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由于国家目前尚无出台类似标准,短期内难以形成符合实际的规范。

四、推进“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是应对新形势下开展城乡统筹执法维权工作的新举措,是实现劳动监察维权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创新措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加以推进。

1.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抓好目标考核。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要领导是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网格化监控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督促落实,分管业务的领导要具体抓好实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把网格化监控工作与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制定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稳步推进各环节的工作。

2.做好网格划分工作。科学合理地划分网格是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的前提,需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按照属地原则,根据用人单位数量、职工人数等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合理划分网格,设立编码,把每一个网格作为一个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区,将城乡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纳入网格监管范围,消除劳动用工监管的盲区。政府应适时对各地实施网格化管理的业务骨干进行专项培训,并指导组织实施。

3.继续完善网络建设。在劳动保障工作四级平台基础上,继续完善网络,对网络建设的硬件进行更新、配备,保证网络建设资金,畅通市、县、街办(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进一步修改、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软件本地化开发工作,提高软件的实际使用效能。

4.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工资待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承担着对所辖网格内各类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采集、用工情况、工资支付、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工作量大与待遇偏低矛盾十分突出。只有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工资待遇,才能确保队伍的稳定,从而促进网格化工作。

5.保证实施“两网化”管理的资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工作必需的微机和执法交通工具,保证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的实施,对聘请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协管员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6.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能力素质。“两网化”功能作用的发挥,要靠使用人、管理人的能力素质来做保证。因此,必须按照法制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加大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力度,力争用1-2年的时间对劳动保障监察专职执法人员、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协查员、联络员轮训一遍,努力打造懂法律、精业务、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努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建设,提高监察机构负责人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

7.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达到监察对象无盲点、监察手段信息化、监察管理精细化。如: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采集工作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办法、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办法、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作规则、监察协管员上报案件信息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等配套制度和规定;建立网格巡查制度,对日常巡查的范围、时间、对象和程序等作出规定;建立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系统建立、运行、维护标准和使用方式,为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取得成功提供积极的保障。

8.建立政府督查机制并严格考核。“两网化”管理维权机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劳动保障基本情况的动态监控,工作内容多、环节繁杂、要求具体,推行难度大。建议建立政府督查机制,由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听取汇报,督查进度,对推行不力的地区实行通报。加大“两网化”建设考核力度,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的“四定”原则,制定“两网化”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和奖励办法。针对各社区“两网化”建设单位进行考核,一级网格管理机构对其二级网格单位实施考核,二级网格管理机构对其三级网格单位实施考核。

总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只有通过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D922.592

A

1008-8431(2012)05-0013-04

2012-08-10

李莉(1978-),女,中共太原市委党校科研处讲师;赵国梁(1966-),男,中共太原市委党校科研处处长、副教授;施琳洁(1976-),女,中共太原市委党校科研处副处长、讲师。

(责编: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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