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四个“全覆盖”确保四个“安全”
2012-08-15水利部安全监督司司长武国堂
水利部安全监督司司长 武国堂
2012年,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确保水利建设和工程运行管理安全为目标,以科学、规范、严格、有效的安全监督措施为保障,努力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党组的重大部署在水利安监系统全覆盖,对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状况的掌控全覆盖,安全监督规章制度全覆盖,对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的有效监督全覆盖,确保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一、2012年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1.安全生产工作保持良好态势
一年来,水利安全监督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各项责任与措施,在大规模水利建设全面展开、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加速推进,安全生产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向好。在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水利部成为获得中央国家机关优秀组织奖的两个部门之一。
强化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5月召开了全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陈雷部长、矫勇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新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2012年1月、4月、7月和10月,矫勇副部长四次主持召开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部署安排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文件和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2年上半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水利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意见》。
坚持预防为主,狠抓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部署开展督导调研和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二是对国庆节期间及节后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三是吸取10月10日陕西引汉济渭工程中铁十八局项目部生活区员工宿舍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再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再检查。
坚持落实责任,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一是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二是组织开展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调研工作。目前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调研取得新进展,问卷调查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场调研工作已正式启动。
坚持依法治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安全生产秩序。一是4月召开专门会议,全面部署水利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截至目前,水利系统共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15 656次,查处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3 983起。10月又部署了“打非治违回头看”工作。二是组织了11个督查组对20个重点省份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给相关的16个省份下发了整改通知。
强化制度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加快水利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建设。通过大坝调研工作成果,为修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了“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和“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等安全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二是落实水利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出台了《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正在研究制订“水利水电工程安全预(验收)评价编制指导意见”和安全评价相关配套制度。三是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四是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研究制定了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标准,开展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考核评价试点工作。五是开展了“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水利安全隐患分类和管理办法”等一批有关水利安全生产方面的课题研究。
强化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增强水利安全发展意识。一是印发了加强水利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二是部署开展了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利安全生产有奖征文等活动,共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0个直属单位的2 689家企业参赛,28 958人次在网页答题,并收到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个流域机构和部分直属单位投稿百余篇。三是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四是进一步规范“三类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共举办“三类人员”培训班34期,累计培训2 803人,经审查合格累计发证5 228人。
2.水利稽察工作确保了水利大投入、大发展
一年来,水利安全监督部分积极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水利稽察工作计划,以“做强本级,壮大行业”为主线,以“扩规模、提质量、促整改、强效能”为重点,不断加大项目稽察的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整合行业力量,发挥稽察“监督检查、整改纠错、帮助指导、参谋服务”四大功能,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2012年部稽察办分5个批次,派出81个稽察组,先后组织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枢纽及水源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8类水利工程开展了稽察,累计稽察项目230个,核查项目4 741个。同时组织流域机构派出3个批次21个稽察组,完成了63个项目稽察和复查。
及时反馈,强力督促,促进稽察发现问题有效整改。建立整改落实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各业务司局共同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落实。对稽察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抄送稽察整改意见给省政府办公厅,并在水利系统进行通报批评。针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采取建立整改责任制、挂牌督办、加大惩处力度等有力措施。针对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中稽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周学文总规划师专门主持召开会议听取稽察情况汇报,并就强化整改、加强管理等工作进行了部署。经过努力,稽察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进展和成效,整改到位率达到90%以上。
推动行业水利稽察工作,扩大稽察工作覆盖面。一是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国水利稽察工作座谈会和部分地方水利稽察工作座谈会等会议,加强了对流域机构和地方水利稽察工作的协调指导。二是组织多个调研组先后赴新疆、陕西、甘肃、山西等8个省(自治区)调研地方水利稽察工作开展情况,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加强地方水利稽察工作的指导意见》。三是举办水利稽察业务培训班,对流域机构、省级水利稽察人员进行水利稽察业务培训。四是根据需要派出稽察专家赴有关省(自治区)开展稽察培训工作,选派部稽察特派员和专家对地方稽察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在水利部的有力推动下,地方水利稽察工作正逐步开展,目前有28个省落实了稽察工作机构,落实稽察经费1 338.5万元,2012年各地已累计完成稽察项目1117个,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
加强基础研究,构建推动稽察工作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水利稽察工作,启动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水利部令第11号)的修订工作;编制了《水利稽察联动会商制度》和《加强地方水利稽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编制《水利稽察案例分析》和《水利稽察培训教材》;组织完成“水利稽察项目违规违纪及防范对策研究”工作。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夯实工作基础。对部稽察办稽察特派员、稽察专家和特派员助理进行了调整和补充,目前在聘稽察特派员37名、特派员助理21名、稽察专家300余名,稽察队伍年龄层次和专业结构都得到改善和提高。先后开展了部稽察办专家、流域机构和地方稽察人员业务培训。完善了稽察人员考评制度,年终对评定排名靠后的稽察人员予以清退。
二、2013年水利安全监督工作重点
2013年安全监督司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部党组的决策,深化“四个全覆盖”工作措施,为水利事业“四个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覆盖。通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要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在各级水利安全监督部门和岗位更加深入人心。重点工作:当前在司内要抓好十八大报告学习,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组织全行业安全监督培训;进一步推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抓紧出台标准化评审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尽快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培树先进典型,利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培育安全文化。
有效监督的全覆盖。使安全监督的触角触及到每一个监督对象,不留任何死角。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健全部、流域、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下联动的三级稽察机制;强化部本级稽察,拟选取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东北节水增粮行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大江大河重要支流治理、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组织完成6个批次150个组次450个项目的稽察、复查和专项调查任务;组织流域机构并推动地方开展稽察;抓好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安全监管,将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作为常态化工作。
安全监督制度的全覆盖。加快水利安全监督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尽快建立健全以安全责任制、安全达标制、安全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为基本内容的安全监督规章制度体系。重点工作:组织做好向国务院或国务院安委会提交的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调研报告编写工作,开展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尽快出台《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抓紧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修订稽察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开展《水利建设项目稽察法律法规适用》研究工作。
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全覆盖。在安全监督检查、反馈、整改、提高四个环节的基础上,逐步形成项目安全监督现代化管理模式。提高安全监督信息化水平,推动各地建立安全监督数据库、工作电子台账,并按照责任分工,实行动态管理,使水利设施安全状况随时都在掌控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