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心仿:推动立“法”历尽波折解读《养蜂管理办法(试行)》
2012-08-15林清
■本刊记者 林清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由国家农业部于2011年12月13日颁发,并于2012年2月1日开始贯彻实施,这是我国养蜂事业上的一件大事。“办法”出台实施的切实意义何在?制定过程中又遇到了哪些问题?就此,本刊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东营市蜜蜂研究所所长宋心仿先生。
对养蜂业意义深远
记者:得悉《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已由国家农业部正式颁发实施,这是我国养蜂事业上的一件大事,我们想请您就此谈谈看法。
宋心仿:“办法”的颁发与实施,的确是我国养蜂事业上的一件大事,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养蜂业的重视与支持,也证明了国家农业部在实实在在的抓养蜂促养蜂业发展。国家农业部畜牧业司、政策法规司等部门的同志们,为“办法”的制定和颁发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记者:您认为“办法”的制定与颁发,对我国养蜂业主要有哪些作用和意义?
宋心仿:该“办法”对我国养蜂工作的一些实践行为作出了比较科学、具体的规定,对涉及养蜂业的相关事项及管理措施提出了明确的界定和要求,从而使我们在生产及实践中更加有章可遵、有规可循。“办法”的制定与颁发,将有益于促使我国的养蜂业向着法制化、规范化迈出一大步,并进一步规范和支持养蜂行为,加强了对养蜂业的管理,以维护养蜂者合法权益,促进养蜂业持续健康发展,必定产生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办法”制定颁发 几经波澜
记者:据说“办法”的制定颁发来之不易,在制定颁发过程中发生了一些波折,您能就此谈谈吗?
宋心仿:十几年来,养蜂界的同仁们一再为出台一部适应我国养蜂业发展新形势的“办法”而努力,行业界组织和人士多次通过多种渠道向国家相关部门反映,只可惜没有引起重视没能进入立法程序。
记者:那是怎样列入立法程序的呢?据说您起了关键性作用,请您简要谈谈制颁过程。
宋心仿:我个人的作用微不足道。2008年3月,我在中国养蜂学会及全国同仁的支持下,联名30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颁发养蜂管理条例》的建议案,得到了国家农业部的响应,同意列入立法程序颁发“办法”而非“条例”。2009年,我再次提交建议案,要求“尽快颁发”,农业部于当年就行动起来,组织了“办法”的起草和立法调研,并对“办法”草案进行了多次研讨,并答复我很快就颁发。
记者:那为何至今才颁发?
宋心仿:这过程中又起了很多波澜。2010年初,这一工作基本停滞,我又上书提出督促意见,得到的答复是:没有必要颁发“办法”,并提出了四条理由。对此,我又以全国人大代表意见表的形式提出了反馈意见,全国人大办公厅将我的意见转给农业部,农业部领导高度重视,委派政策法规司、畜牧业司的三位领导专程从北京到山东东营市,登门向我解释再次征求意见,借此机会我陈述了颁发“办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使这三位领导加深和提高了认识。2011年初,我联名32名人大代表再次提交建议案,就答复中的“理由”一一进行了反驳,后再次得到积极回应并启动立法程序,几次约我进京与相关专家座谈研讨“办法”的具体内容及条款。
记者:听说签发程序完成后又发生了一些小插曲?
宋心仿:“办法”草案六易其稿定稿后,会签程序也基本完成,此时,植保部门又对“应当避免在盛花期施用农药……在施用农药3日前告诉养蜂者”这一条表示不同意。而我认为施用农药是对养蜂者威胁巨大,要求必须保留这一条,于是双方僵持起来。农业部畜牧业司的领导认真负责,于2012年元旦前一天再次约我进京,与植保司邀请的十几位国内知名植保专家对话商榷,我和中国养蜂学会陈黎红秘书长、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的周婷老师、浙江义乌蜂农陈渊老先生一同赴会,双方通过一下午激烈争辩后,最终同意保留这一条,只是前面加了一些附加条件。
总体上,该‘办法’比较系统、科学、全面和实用,不失为现阶段我国养蜂行业最权威最重要的纲领性规章。我对其贯彻实施持积极乐观态度。
“我对其贯彻实施持积极乐观态度”
记者:看来“办法”的制定颁发确实不容易啊!请问,您对该“办法”的内容及贯彻实施作何总体评价呢?
宋心仿:“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了中国养蜂学会、业内专业人士及相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反复论证研讨,内容涉及到养蜂行业的各个方面。站在行业自身角度看,也许对其个别条款内容并不十分满足,在实际贯彻实施及执行过程中也可能会有一定难度。总体上,该“办法”比较系统、科学、全面和实用,不失为现阶段我国养蜂行业最权威最重要的纲领性规章。我对其贯彻实施持积极乐观态度。
记者:您对该“办法”的贯彻实施有何意见建议?
宋心仿:养蜂界及广大养蜂人都应认真贯彻执行全面实施《养蜂管理办法(试行)》的各项条款,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