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观《蚕书》释义(二)
2012-08-15蒋成忠
蒋成忠
(高邮市林邮服装水洗公司,江苏高邮 225600)
七、锁星①
为三芦管,管长四寸,枢以圆木②,建两竹夹鼎耳,缚枢于竹中,管之。转以车,下直钱眼③,谓之锁星。
解注:
①“锁星”,“锁”控制也。用锁星以增加丝之张力。
②“枢以圆木”,“枢”转轴也,用圆形木头制作成转轴。
③“下直钱眼”,“直”垂直也,下面与“钱眼”垂直。
译文:
锁星
做3根4寸长的芦竹管子,用圆形木头当做转轴穿进芦管,再以2根竹竿夹在煮茧锅两边的锅耳上,将3根圆木转轴分别缚于竹竿中段,将丝绪管起来。以车转动旋绕生丝,上面与车的转速相合,下面与钱眼垂直,丝绪在旋绕过程中就有了张力,这就叫做锁星。
辨析:
用3根4寸长的芦管加以转轴,给丝绪增加阻力。锁就是将丝加以控制,使生丝增加张力,这样就解决了旋绕到“车”上的生丝泡浮现象。“转以车”,就是以车转动旋绕生丝。仔细考量一下,“锁星”这一结构是很绝妙的,它既不将丝绪扣死,亦不失去控制,合理地解决了生丝旋绕过程中的张力问题,简便而科学。
八、添梯①
车之左端置环绳②,其前尺有五寸,当车床③左足之上,建柄④,长寸有半。匼柄为鼓⑤,鼓生其寅,以受环绳⑥。绳应车运,如环无端⑦,鼓因以旋。鼓上为鱼⑧,鱼半出鼓。其出之中,建柄半寸,上承添梯。添梯者,二尺五寸片竹也。其上揉竹为钩,以防系⑨。窍左端以应柄⑩,对鼓为耳,方其穿,以闲添梯⑪。故车运以牵环绳,绳簇鼓,鼓以舞鱼,鱼振添梯,故系不过偏。
解注:
①“添梯”,《北缫车图》谓之“行马”,现代谓之“络绞”。
②“环绳”,类似于现代机械设备上传动所用的皮带。
③“车床”,即缫丝车车架。
④“建柄”,建造1个柄子,相当于现代的轴。
⑤“匼(kē)柄为鼓”,“匼”匼匝(zā),环绕。“鼓”轮毂(gǔ)也,相当于现在皮带轮。鼓套在柄上。
⑥“鼓生其寅,以受环绳”,“寅”凹槽也,在鼓上做个凹槽。“同寅”,旧称同官,在一起做官为同寅。此处引伸为鼓之凹槽与车共同接受环绳运转。
⑦“如环无端”,环绳随车巡环往复转动,永不停止。
⑧“鱼”,缫车上一个像鱼一样来回游动,并先后相续的配件。取其义故名之。
⑨“揉竹为钩,以防系”,将竹子用火烤成一个弯钩,“揉”同“煣”,火熏烤也,以用来防控丝绪。
⑩“窍左端以应柄”,“窍”孔也。在左端开个孔以和柄相应对。
⑪“以闲添梯”。《淮海集笺注》云:“用来关住添梯。闲,以木拒门之意,引伸为拦住,关住”。此处之“闲”义为限制,约束。如“防闲”,防备限制也。
译文:
添梯
在缫丝车的左边设置1根环形绳子,其长度为1尺5寸;在车床的左足上,建造1个柄,长度为1.5寸,柄子上套个轮毂,在轮毂上要开凹槽,以便套上环形绳子,环形绳应随着缫车往复循环地运转,鼓也因此而旋转。在鼓上设置一个像鱼一样穿梭摆动的配件叫鱼,鱼的一半伸出鼓外,再在其伸出的一半中间建造1个0.5寸长的柄,以此来承接添梯。添梯是什么?也就是2尺5寸长的竹片;将竹片的上端装上用竹子弯曲成钩的装置,以便钩住丝绪。在竹片的左边开个孔与柄相对应,在鼓的对边有耳状结构,以挡住添梯,防止穿脱。所以缫车运转时牵动环绳,环绳带动鼓转,鼓运转起来舞动鱼,鱼穿梭摆动添梯;因此,生丝旋绕到车上就能排列整齐,不偏于一处。
辨析:
《蚕书》是一篇农桑科学方面的文章,其中有记叙、有说明、有议论。但文章写得很简约,这就给读者理解上带来了困难,更何况是千年前的古汉语文字。现代人阅读亦有一定的障碍,加之古代缫车与现代缫车在结构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故给判断带来非常大的难度。“钱眼”、“锁星”、“添梯”、“车”四个章目都是介绍缫车的结构和作用,“钱眼”解决的是多粒熟茧索绪成生丝的归集问题;而“锁星”解决的是生丝旋绕到车上的张力问题;“添梯”解决的是在车旋绕生丝过程中排列均匀问题,“添梯”在古代北缫车上叫“行马”,在现代缫车上叫“络绞”结构。以“鱼”的舞动推行“添梯”来回往复运动,生丝被控制在竹钩里,使之均匀地旋绕到车上。综上所看与所理解,怎么也看不出缫丝过程中的“加捻”程序,看不到缫车解决“捻度”的结构。“钱眼”、“锁星”、“添梯”均没有这一功能,是否在古代生丝不加捻呢?亦或是笔者对文章理解不深不透,有待各位专家指正。
九、车
制车如辘轳①,必活其两幅②,以利脱系。解注:
①“辘轳”,汲取井水的起重装置,即绞车,手柄摇转轴,轴上绕绳索系水桶。此处之“车”非指缫车架,只是如辘轳一样的绞丝、绕丝装置。
②“活其两幅”,“幅”古时车轮上凑集于中心毂上的直木。即制作“车”时要有两幅是活动的,可拆卸。
译文:
车
制作的绕丝车就像汲井水用的辘轳,可以将生丝旋绕上去;但两幅必须是活动并可以拆卸的,以方便脱卸旋绕上去的生丝。
辨析:
“车”六幅,竹木结构,如辘轳,旋转时将生丝绕上去。本章目看来,古时候的这一工艺流程和现代的有差异,现代的“车”名为“小籆子”,没有脱卸生丝的功能,要多一道工艺,即经过“复摇”将生丝过到“大籆子”上面;大籆子是可以拆卸的,其幅用弹簧衔接,脱丝时卸下弹簧即可,然后再将生丝进行打绞、检验、包装,这样有利于到织绸厂家络丝、并丝、加捻、摇纡或上经轴。
十、祷神
卧种之日,升香以祷天驷①,先蚕也②。割鸡设醴③,以祷苑窳妇人,寓氏公主④,盖蚕神也。毋治堰,毋诛草,毋沃灰,毋室入外人⑤,四者,神实恶之。
解注:
①“天驷(sì)”,星名,房星也。二十八宿中有房星四,《晋书天文志》云:“南二星君位,北二星妇人位,……曰天驷。”
②“先蚕”,《农政全书》卷三十一《蚕桑》引王祯《先蚕坛序》曰:“先蚕,犹先酒,先饭,祀其始造者。黄帝元妃西陵氏始蚕,即先蚕也,黄帝元妃西陵氏曰嫘祖,始劝蚕稼。”“嫘祖始蚕”说,初见《北齐》、《北固》礼志,系晚出传说记闻。
③“醴(lǐ)”,甜酒也。
④“苑窳(yǔ)妇人,寓氏公主”,都是传说中的蚕神。《宋书礼志》四:“汉仪:皇后亲桑东郊苑中蚕室,祭蚕神曰苑窳妇人、寓氏公主,祠用少牢,晋武帝太康九年,杨皇后躬桑于西郊,祀先蚕。”
⑤“毋治堰、毋诛草、毋沃灰、毋室入外人”,“毋”否定词,表示禁止或劝阻,相当于“不要”、“不要有”。“治堰”,“治”修理、整理,“堰”河堰、水堰、坝头也。此句意为蚕室禁止建在低凹处,一是避免落雨时去修理坝头挡水;二是以避免蚕室太潮湿。“毋诛草”,“诛”清除也。《楚辞》:“宁诛锄草茅以力耕乎?”“草”秽物也。《吕氏春秋·任地》:“大草不生”。高诱注:“草,秽也。”“毋沃灰”,“沃”浇也。“灰”尘土污垢也。不要有需用水去清洗的污垢尘土。“毋室入外人”,不要让外人进入蚕室。
译文:
祷神
蚕种催青这一天非常神圣,要升香燃烛,向天驷星及养蚕始祖祈求保佑。要杀鸡摆酒,来祷告苑窳妇人和寓氏公主,因她们都是蚕神。并规定不要将蚕室建在低凹处,以避免下雨时修理坝头挡水,蚕室内不要有未清除的杂秽之物,不要有未清扫的尘土污垢,不要让外人进入蚕室,这4种情况都是蚕神所厌恶的。
辨析:
钦定《四库全书》脱“苑窳”二字,此根据《淮海集笺注》补。
在古代,人们在万物有灵论的思维方式下,把生活中难以理解的变化都看作是“神灵主宰”,对蚕的神奇的变异,更是崇敬有加,被看作是“上天所赐神物”,祷神习俗在“神权至上、鬼泣风靡”的封建社会,见怪不怪,祷神的目的是祈求蚕神保佑蚕儿健康成长,蚕茧丰产丰收。现代养蚕已经完全消除了祷神的习俗,没有蚕农去“升香以祷,割鸡设醴”了。但是,本文中蚕神厌恶的4种情况,“毋治堰、毋诛草、毋沃灰、毋室入外人”都是上述虔诚信念的衍生,现在看来也是有科学道理的,而且实施得更加严格,因为这4种情况不是“神实恶之”,而是“蚕实恶之”。因为蚕病的预防至关重要,蚕病的发生与养蚕环境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病源的存在是发生蚕病的先决条件,养蚕环境的好坏影响到蚕的生长发育及生理的平衡,对抗病免疫确能起到一定的作用。蚕室中湿度过大加之秽物尘土的污染,很容易使病菌繁殖;杜绝人来人往,可减少感染源,古人不知细菌为何物,遑论病毒,但以上有针对性的防范,对养蚕安全是有很大现实意义的。
十一、戎治①
唐史载,于阗②初无桑蚕,丐邻国,不肯出。其王即求置婚,许之。将迎,乃告曰:“国无帛③,可持蚕自为衣。”女闻,置蚕帽絮中,关守不敢验,自是始有蚕。女刻石,约无杀蚕④,蛾飞尽,乃得治茧。言蚕为衣,则治茧可为丝矣。世传茧之未蛾而窍者不可为丝。顷见邻家误以窍茧⑤杂全茧治之,皆成系焉,疑蛾蜕之茧也⑥。欲以为丝,而其中空,不复可治呜呼!世有知于阗治丝法者,肯以教人,则贷蚕之死可胜计哉⑦!予作《蚕书》,哀蚕有功而不免,故录唐史所载,以俟博物者⑧。
解注:
①“戎治”,“戎”我国古代对少数民族之泛称。把我国西域联在一起称“西戎”,战国时出现,西戎从事游牧,战国后期与北狄融合为匈奴族。“治”处理、整理、从事研究等。“戎治”,即西域的缫丝方法。
②“于阗(tián)”,是古代西域王国,中国唐代安西四镇之一,是丝绸之路南道最重要的军政中心。于阗地处塔里木盆地南沿,东通且末、鄯善,西通莎车、疏勒,盛时领地包括今和田、皮山、墨玉、洛浦、策勒、于田、民丰等县(市),都西城(今和田约特干遗址)。
③“国无帛”,“帛”丝织物总称,如:财帛、玉帛等,于阗国没有丝织物。
④“约无杀蚕”,“约”约定也,制约,约束。约定不要杀死蚕。
⑤“窍茧”,“窍”孔洞也。窍茧即出蛾后有了孔洞的茧,俗称“穿头”。
⑥“蛾蜕”,“蜕”谓死亡讳称为蜕化,“蛾蜕”即蛾死也。蛹或蛾在蚕茧中死亡,其黄浆就会污染到蚕茧上,俗称“黄斑茧”,因其未穿头尚可缫丝,但丝质不佳。
⑦“则贷蚕之死可胜计哉”,“贷”宽免也。如:严惩不贷。《宋史·刑法志》二:“每具狱上闻,辄贷其死。”“胜计”胜算也。《孙子·计篇》:“多胜算,少算不胜,而况无算乎?”
⑧“以俟(sì)博物者”,“俟”等待。“博物者”通晓众多事物的人。
译文:
西域的缫丝方法
根据“唐史”记载,新疆和田一带的于阗国最初没有桑蚕,乞求于东邻国,东邻国不愿意给其桑蚕种。于阗的国王就向东邻国求婚,其国君有怀远之志,同意通婚以公主下嫁。在将要迎娶的时候,于阗国使节告诉公主说:“我们于阗国没有丝绸织物,你可持带一些桑蚕种去,解决自己的穿衣问题。”公主听此言后,在出嫁的那天将桑蚕种藏在帽絮之内,出关时,关守不敢查验公主,于是于阗国从此就有了桑蚕。公主命人在石头上刻字,约定“不准杀死蚕,等蚕蛹出蛾后方可以缫茧为丝”。都说养蚕是为了做成衣服,而治茧则是为了缫丝、织绸。世世代代传下来的经验,蚕茧未出蛾就有孔洞是不可以制成丝的,况已经出蛾有了孔洞的蚕茧怎么可以缫丝呢?不久前看见邻居家里误将有孔洞的茧参杂在好茧子中缫丝,皆缫成生丝了,我认为是并没有出蛾的好茧。如果要想将茧缫成丝,而其茧已经出蛾有空洞,是不可以缫丝的。哎哟!世间有知道于阗国缫丝方法的人,又肯以此教给别人,那就可以宽免蚕儿不死又能缫丝,真是胜算的好计谋啊!我现在写《蚕书》,哀怜蚕儿有功于人类而又不能免其死,故录“唐史”所记载的情况,来等待有博学通晓众多事物的人来解决这一问题。
辨析:
玄奘(zàng)《大唐西域记》述:“昔者此国(于阗)未知桑蚕,闻东国有之,命使以求。时东国君秘而不赐,严勒关防,无令桑蚕种出也。瞿萨旦那王乃卑辞下礼,求婚东国。国君有怀远之志,遂允其请。瞿萨旦那王命使迎妇而诫曰:‘尔致辞东国君女,我国素无丝绵,桑蚕之种可以持来,自为裳服。’女闻其言,密求其种,以桑蚕之子置帽絮中,既至关防,主者遍索,唯王女帽不敢以检,遂入瞿萨旦那国。……王妃乃刻石为制,不令伤杀,蚕蛾飞尽,乃得治茧。”
现有史家云:“东国君女即汉朝远嫁乌孙的细君公主。”亦有史家云:“此事非汉代,而是西晋。”有人则据北史说:“东晋时古于阗、焉耆(qí)、高昌(均为西域古地名)出产蚕丝。”此均是各备一说,各持一论,而非定论,关于西域桑蚕史,业界研究者多争议。但据此可知,新疆桑蚕业大概始于汉至东晋这一时期。
“戎治”开始云:“唐史载,于阗初无桑蚕”,最后亦云:“故录唐史所载,以俟博物者”。非常明确,秦观所录入的是“唐史”而不是《大唐西域记》,可能是二书相合,而今人又只见《大唐西域记》不见他所录的“唐史”罢了。“戎治”一章不是研究西域桑蚕史的,未涉及哪朝哪代,其重点关注的是“蛾飞尽,乃得治茧”的制丝技术问题。“窍茧”不可缫丝是科学的论定,至今亦然,蚕儿吐丝营茧为一根丝到头,出蛾后的茧已经穿头,破坏了蚕茧而无法缫丝。本人推测因公主在帽絮中携带的蚕种有限,为了于阗国长久地发展蚕丝业的需要,故公主命人刻石为约“不准杀死蚕,出蛾后方可以治茧为丝”,其目的是为了保留蚕蛾制种繁殖后代;当蚕丝业在于阗国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后,这个条约就不受约束了。
现代的缫丝工艺:鲜茧一旦收购到茧站立即进行头烘,杀蛹以防蛾变。二烘至适干方可贮藏运输。干茧进入缫丝厂最初的流程就是选茧,将穿头、黄斑、蛆拱、薄皮、双宫等下脚茧选出,下脚茧和缫丝过程中的下脚料“汰头”等一并作为绢纺原料,由绢纺厂制成绵絮,再将绵絮纺成绢丝,即可以织绸了。秦观对“窍茧”成系提出质疑,认为是“蛾蜕之茧”而非“窍茧”是准确的。《魏书》载:“于阗有桑麻,焉耆养蚕不以为丝,唯充绵纩(即绵絮)。”由此看来,于阗能将窍茧治丝,大概不外乎绢丝一类的丝织品了。
后记:
一代婉约词宗秦观,乡贤也,其著《蚕书》乃拳拳为尔民计者,余为仰体公之善意。无愧于淮海先生之书,使之流布更广更远。故作“释义”耳。在对秦观《蚕书》释义前,承蒙秦观33世孙秦子卿老教授提供《淮海集笺注》其中《蚕书》的复印件,高邮原政协副主席张愈先生提供钦定《四库全书》其中《蚕书》的复印件;走访了养蚕专家孔邺民、易军,缫丝专家陆鹏祥、韩百芳等人,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蚕业史专家周匡明教授为本文撰写引言并进行指教,在此一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