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小蚕商品化经营技术发展现状与创新机制探讨
2012-08-15李林山金鹏飞覃其春孙京臣
李林山 金鹏飞, 黎 武 覃其春 孙京臣
(1广东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广东广州 510640; 2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广东广州 510642;3遂溪县成龙蚕业有限公司,广东遂溪 524394)
蚕桑产业发展,必须经过大力推广应用高产、优质、高效、低耗的综合种养技术,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形成低成本高效益的产业化经营。小蚕饲养商品化有助于完善蚕桑产业的良种培育、引进系统,推进良种繁育、推广应用的市场化,有助于蚕业服务体系的社会化、生产标准化和蚕农合作组织化建设;有助于在龙头企业带动下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树立名牌,促进茧丝绸业健康、协调、稳定地发展[1]。
1 广东蚕区实施小蚕饲养商品化经营的必要性
小蚕饲养商品化经营是过去所谓的联育、代育的“小蚕共育”的市场化升级版。“小蚕共育”,就是1~3 龄小蚕集中在配有专人、专室、专用桑园,饲养技术水平高,设备完善的单位或专业户饲养,至4 龄起蚕后分发给养蚕农户饲养的一种分段养蚕法。广东省由于气温高、湿度大、桑叶质量差、养蚕设备简陋、年中连续多批次不间断养蚕等原因,各种病原体交叉感染,极易造成蚕病的暴发;因此,实施小蚕饲养商品化尤为重要。商品化的小蚕饲养经营企业较为重视投入和信誉,可杜绝劣质蚕种伤农,便于蚕业技术的推广服务,促进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为广大蚕农提供健康的小蚕,使蚕农的养蚕时间从原来的25 d 左右缩短到约10 d。对农民来说,可降低饲养条件和成本,规避风险,稳定蚕作[2];对蚕种场来说,可提升蚕种质量、减少损失,减少纠纷、促进良性竞争;对收茧企业来说,可稳定蚕茧收购的市场秩序,提高蚕茧质量。因而,小蚕饲养商品化经营是一项多赢的经营方法。
2 广东蚕区小蚕共育的现状
目前广东省粤西、粤北和西江流域蚕桑主产区的小蚕共育率在90%以上,主要共育形式有:一是自20 世纪90年代开始,遂溪、雷州等蚕区率先形成的蚕农自办的“小蚕共育室”,其后推广到全省各地蚕区,约占全广东省小蚕供应的50%以上,规模大的年共育小蚕达2 万多张蚕种,取代了原来的联育、代育等共育形式;但这种模式局限于单家独户,往往受到资金、条件所限,蚕室、桑园和周边环境不规范,缺乏生产的计划性,小蚕质量不稳定,供应无保障,服务带动能力弱。二是自2004年10月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在遂溪县召开“小蚕饲养企业化经营现场会”,推介遂溪县成龙蚕业公司小蚕饲养示范模式以来,小蚕饲养的规模化、专业化和企业化经营在广东各地逐步推广,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在始兴、曲江、乳源、连南、阳山、饶平、罗定、德庆、高州、化州、雷州、徐闻和海南的琼中等县(市)的蚕种场、茧丝企业均建有自营的“小蚕饲养场”,该类型的饲养场通过专业规划建设、规范生产、强化技术监督、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等方式连接蚕农,从而提高蚕茧质量和稳定生产收购,提高蚕桑整体效益,该形式占广东省总饲养量的40%以上;但是,各地“小蚕饲养场”只是公司属下的一个非独立核算、为公司整体利益服务的非营利性单位,经常需要公司从收购蚕茧获得的利润中进行反馈补贴,“责、权、利”难以到位,自身持续发展的能力不足。三是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因产业扶贫需要而在遂溪县和连南县等地建立的小蚕饲养场,该类饲养场实行现代企业化运作,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通过严把小蚕质量关,做好售后跟踪服务,使得蚕茧生产稳产高产,不断开拓市场,做强做大,提高了企业、员工的效益,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但是该模式初建时资金投入多、管理成本高[3]。
3 遂溪县成龙公司小蚕商品化经营的做法
2003年,广东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和遂溪县丝丽茧丝有限公司为贯彻广东省省委、省政府要求“一企业扶持一村脱贫奔康”和“做强做大”广东茧丝绸业的要求,以7∶3的比例共投资30 万元合作共建遂溪县成龙蚕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以探索、实践蚕桑产业化生产与经营创新模式为目的,以向农民提供优质、健康的小蚕为宗旨的小蚕饲养场。自2004年公司注册起至2010年共饲养61 253 张蚕种的小蚕,实现毛利266.7 万元,同时也取得了企业化生产经营小蚕的模式和管理经验。成龙公司的做法如下。
3.1 重点建设好专用桑园和饲养室
3.1.1 建立良好的小蚕专用桑园,确保桑叶优质安全 选择在耕作层厚、土质肥沃、能排能灌、连片集中、相对独立、周边无污染源、远离大蚕区的地方建立桑园;选择叶片肥厚柔软、抗性强、耐剪伐的桑树品种“283”和“283 × 抗10”;采取窄行宽株种植(6 万株/ hm2),深沟厚肥。实现既能省力化收获管理,又能够保质保量地提供质量一致的桑叶[4]。
3.1.2 建立标准的小蚕饲养室,营造良好的饲养环境 选择远离大蚕饲养区、能密闭的房屋,设(内或外)走廊和专用的消毒池和蚕沙池;能按需要调节温湿度和气流,防止鼠蚁的危害。蚕室的规格是内(天花)高2.5 m、深5.5 m、宽4.0 m,走廊宽1.5~2.0 m。
3.2 建立一支技术精、善管理的队伍
向社会公开招聘饲养员,要求有一定的文化素养、责任心强、能学耐劳的青壮年农民,并通过实用操作培训能掌握桑园管理技术、小蚕饲养方法、养蚕消毒及蚕室温湿度调节等。同时,招聘管理员,管理员除具有饲养员的技术外,还要求掌握蚕种催青、大蚕饲养等技术,并且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确保能为蚕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3.3 制定合理的生产规模
根据高效生产的要求,一个场每大批饲养的规模不少于100 张蚕种,并根据15 d 一大批,分别按照蚕种出库日期等间隔,安排2个以上的作业组饲养,以利于组与组之间既相互协作又相互竞争,有利于平衡生产计划,方便客户需求。
3.4 建立现代企业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按ISO9001 的要求,制定桑园管理、卫生、生产操作和产品发放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员工严格执行,并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
3.5 建立完善的经营模式
3.5.1 实行分组作业模式 由公司投资建设好标准小蚕专用桑园和蚕房,配备运输车辆、农耕机、发电机、降枝机、消毒机、抽水机等;按每组1.33 hm2桑园、200 m2蚕房设立作业组,并配以消毒池、蚕沙池、双轮车、切桑机、蚕簸等成套设备;各作业组按公司要求进行桑园管理、采桑和饲养小蚕。
3.5.2 规范作业组运作方式 由农户直接向公司订购小蚕,客户可指定要某一作业组的小蚕,公司统一购回蚕种进行催青,每隔2~7 d 为1个蚕种出库日期;公司按人均每批饲养量控制在40 张蚕种以下的量分派蚕种到各作业组,按时、按质、按量回收育成的小蚕,再派发给农户;农户凭定种单据领取小蚕,公司技术人员负责跟踪指导到户;用户的小蚕质量问题追究到人,小蚕饲养费、奖金等与最终的蚕茧产量及质量挂钩[5]。
3.5.3 创新经营管理方式 公司收取农户的小蚕订购款,安排小蚕生产,按验收合格的小蚕数量和议定的价格支付饲养费给作业组;日常生产所消耗的药物、肥料、水电费和地租、雇工等则由作业组自负;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绩效考核方案计提。
3.5.4 严控产品出场标准 发放小蚕前管理人员要到作业组抽查验收。以4 龄起蚕(未饷食)为成品小蚕,以5 匾小蚕为1 张种,每匾5 100 ±100 头;病弱蚕率低于0.8‰,并且不见死蚕,仅见少量的蚕沙;正常生产情况下,平均张种产茧量不低于35 kg。
4 遂溪县成龙公司小蚕商品化经营取得的成绩
4.1 公司、饲养员和管理者效益
自2004年建场以来,虽受茧丝绸生产贸易等诸多不稳定因素和2007年土地产权所有人强行收回3 hm2桑园的影响,每年的饲养量有所波动,但总体上人均收入和生产效率不断提高。2006年,成龙公司最大规模时共有专用桑园12.9 hm2、蚕房1 560 m2、作业组8个、饲养员16 人、管理员3 人;生产销售13 880张蚕种的小蚕,总收入193 万元,扣除饲养员和管理者工资、蚕种款和运输费后,毛利43.5 万元;饲养员人均育867.5 张蚕种的小蚕、纯收入32 414元,管理人员的人均薪酬21 250 元。其中,万有水夫妇承包的第7 作业组育2 170 张蚕种的小蚕,纯收入达80 480 元,人均收入超4 万元。2010年,成龙公司有专用桑园10.2 hm2、蚕房1 260 m2、作业组7个、饲养员11 人、管理员3 人;生产销售8 335 张蚕种的小蚕,总收入142.7 万元,毛利26.3 万元;饲养员人均育758 张蚕种的小蚕、纯收入34 186 元,管理人员的人均薪酬2 4211 元。
4.2 蚕农收益和社会效益
洋青镇是遂溪县的老蚕区,常年从第2 批蚕起陆续发病,一年常有2、3 批蚕因病全部倒掉,年平均每667 m2桑园产茧不到100 kg。2006年,公司供应近5 000 张蚕种的小蚕给当地的200 多户蚕农饲养,平均单张产茧量达43.9 kg、每667 m2桑园产茧156 kg,而且茧质好、价钱高。如钟其德家有桑园0.73 hm2,饲养蚕种43.4 张,平均单张产茧47.9 kg,每667 m2桑园产茧量、产值达189 kg 和4 576 元。近几年来,蚕农饲养成龙公司的小蚕单位面积桑园产值增加了30%以上。
遂溪县西湾村是省丝绸纺织集团的扶贫点。2003年,该村的187 hm2贫瘠的旱坡地建成蚕桑生产基地,为提高扶贫效果,集团选择“供应小蚕”作为科技扶贫的主要支点,通过成龙公司供应小蚕,加强技术指导,实现当年种植、当年收益,2004—2006年每667 m2桑园产茧量分别为118 kg、129 kg 和147 kg(2006年比全县平均的124 kg提高了18.5%),张种平均产茧43.1 kg。仅3年时间全村的人均收入就由原来的1 100 元增加到4 000 多元,村集体经济从无到有并增加到3 万元。截止2010年底,该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都实现了较大的改观,户户住上了新楼房,人均收入近7 000 元,充分显示了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的意义。
成龙公司创新的这种小蚕商品化经营模式,促进了当地蚕桑生产稳步发展,同时改造了原有传统的“小蚕饲养”方式。并且通过与当地丝丽茧丝公司合作,以“公司+苗场+农户”的形式,实施配送小蚕物资,保护价收购优质鲜茧,使以往毛脚茧的统茧收购,逐步回归到按质论价收购全化蛹茧,显著提高了蚕茧、厂丝质量并降低了能耗,使生丝提高了2~3个等级,从而提高了蚕农和丝厂的整体经济效益,形成了良好稳定的产业供应链。
5 遂溪县成龙公司小蚕商品化经营的体会
5.1 小蚕商品化经营改变了蚕业生产模式
在蚕桑产业的市场体制和流通渠道的改革、竞争过程中,原有的“小蚕共育”专业户已经不能满足农户饲养大蚕的要求,成龙公司创办的小蚕共育企业化、商品化、规模化经营较好地适应了蚕桑产业化生产和蚕种、蚕茧市场流通发展的需要,改变向农民提供蚕种为小蚕;企业可通过提供小蚕给蚕农“加工”成蚕茧,实现订单生产,使农民养一批蚕只须10 d左右,是蚕桑生产经营的一项改革。
5.2 小蚕工厂化有利于农业新技术推广
小蚕饲养规模化、商品化既提高了蚕农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规范了蚕种、蚕茧市场秩序,又有利于自我发展;企业化经营可解决由于蚕种市场不规范、缺少质量监督管理等所造成的蚕农用种质量难以保证的难题;小蚕实现专业化饲养既解决了小蚕精细饲养的技术和条件问题,提高了成功率,又有利于大蚕的省力化、产业化大生产;在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小蚕饲养场”既可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又能推广蚕桑新技术、新成果,促进蚕桑生产的稳步发展。
5.3 小蚕商品化经营带动了上下游企业规范操作
小蚕商品化经营可使蚕种生产企业因此改变制种经营方式,减少蚕卵重叠、产附差、孵化差而造成的10%以上的损失;减少“卖大包”的恶性竞争行为,提高蚕种质量。同时可提高蚕茧质量,降低缫丝成本,提升生丝品位,提高生丝出口竞争力,从而促进蚕桑产业和丝绸行业良性发展。
5.4 小蚕商品化经营中应引入认证制度
目前,蚕农自发性的小蚕商品化经营较为混乱,小蚕没有统一的质量和数量标准,为追逐个人利益,小蚕品质、数量没有保障,往往造成恶性竞争,结果损害农户利益,不利于蚕桑可持续发展[6],应该纳入主管部门的管理,实行认证制度。
5.5 小蚕商品化经营促进了小蚕饲养场市场竞争力
小蚕商品化经营管理应按市场化运作,使各级参与者的“责、权、利”得到合理的分配,促使经营者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使小蚕饲养场能持续滚动发展。
5.6 小蚕商品化经营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措施有待改进
企业化生产、商品化经营小蚕还处于起步阶段,管理办法和技术措施都有待进一步改进,尤其是小蚕饲养场的技术管理,包括桑园管理、桑叶质量、蚕种质量与催青、工作流程、饲养技术和设备设施,以及小蚕的质量监控、大蚕饲养的指导等多方面。其中,培育建设一支稳定、高素质的小蚕饲养队伍是关键,而负责小蚕经营管理的管理员的培养则是关键中的关键[7]。
6 大力推进小蚕商品化经营的几点建议
6.1 大力扶持龙头企业
蚕业龙头企业承担着蚕种、小蚕的生产经营、蚕业技术推广服务和蚕茧回收的责任,其生产经营影响到蚕桑生产的稳定和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应从政策倾斜、资金扶持、物资供应等方面予以支持。
6.2 推行生产经营准入制度
小蚕品质的好坏对蚕茧生产的影响很大,小蚕经营需要主管部门的审核认可,要尽快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小蚕饲养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规程,饲养人员也需要统一培训、持证上岗,育成的小蚕更应制定统一的质量、数量标准,以规范生产经营。
6.3 加强执法检查
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察部门的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蚕农的合法权益,实现包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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