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
2012-08-15周斌辉肖丽芳
周斌辉,陈 颖,肖丽芳
1.会昌县气象局,江西 赣州 342600
2.赣州市气象局,江西 赣州 341000
0 引言
每年汛期都是会昌县地质灾害泛滥成灾的集中时期。本文所指的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会昌县的地质灾害大多是由局部暴雨和短时强降水诱发的,它具有突发性强、点多面广、成灾迅速、破坏力大等特点,往往导致房屋倒塌,田地、道路、桥梁等被冲毁,造成人员伤亡等,给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危害。认真分析会昌县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现状,研究进一步改进防御工作的相关措施,对于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基本概况
1.1 自然地理
会昌县位于江西省东南边境,武夷山余脉西麓,南岭余脉北端,赣江一级支流贡江上游。地理范围:东径115°29'至116°03',北纬25°09'至26°55'。全境东西宽56km,南北长85km,总面积2709.91 km2。属中亚热带东南季风气候区,县内气候温暖、湿润多雨,降水季节长,历年各月基本都有降水,无降水月份偶尔出现,春季多阴雨,汛期雨量大。常年平均降雨量1653.7mm。降水时空分布不均,4月~6月降水集中,平均可达697.1mm,占全年降水量的42.2%,常引起洪涝和地质灾害;而11月至翌年1月降水量仅占全年雨量的10%。
会昌县绝大部分是低山和丘陵。地势大致南高北低,成掌状倾斜。贡水及湘水纵贯南北,两岸多河谷盆地交错的低丘,其余地区广布300m~1000m的丘陵和低山。山体走向错综复杂,西南边境的盘古嶂为最高峰,海拔1184m。
1.2 地质概况
会昌县境内出露的地层为:元古界震旦系,古生界寒武系、泥盆系、石炭系,二叠系,中生界侏罗系、白垩系及新生界第四系,分布面积为1736.91km2,占全县总面积64.1%,散布于全县各地。岩浆岩分布县域中部清溪圩、珠兰、富城一带,为燕山期中粗粒黑云母花岗岩和加里东期花岗岩,分布面积973km2,占全县总面积的35.9%。
县域内以珠兰、高排为界,北西属安远龙南缓慢上升区,处于相对宁静阶段;南东为东南沿海地震区的邵武河源地震亚区,地应力较集中,地震活动频繁,其活动方向,主要受邵武河源主干断裂控制,呈北北东向展布。根据江西省建设厅、江西省地震局2003年编制的《江西省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遭遇超越概率为10%的地震烈度值Ⅶ-Ⅵ度,地震动参数为0.05g~0.1g。
1.3 地质灾害现状
至2011年11月统计,会昌县境内已发生地质灾害点184处,主要由人类工程活动及持续降雨或暴雨、强降水诱发。其中崩塌点25个、滑坡点157个、泥石流点1个、地面塌陷点1处。县内已发生地质灾害主要以滑坡为主,威胁人口2148人,威胁财产9574.3万元。
县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83,威胁人口7237人,威胁财产37580.71万元。其中定性差、较差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130处;稳定性差、较差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81处;稳定性差、较差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570处;较易发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
从地质灾害发生的影响因素分析,地貌及岩性是决定地质灾害分布的主导因素,汛期强降水和人为工程经济活动是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发因素。
2 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现状
2.1 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
会昌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赣州市防汛工作部署,结合县情况,制定了《会昌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了县内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治理、监督等责任、措施和制度,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汛期应急指挥系统,制定了年度地质灾害害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初步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2.2 地质灾害调查
近年,会昌县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了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范围内2003年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中所调查的507处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进行了访问或复查,排查了373处已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的点,新增了83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目前,县内有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共967处,其中崩塌106处,滑坡727处,泥石流3处,地面塌陷1处,不稳定斜坡130处。
2.3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会昌县已经初步建成了县、乡(镇)、村、组四级地质灾害管理和群测群防的网络体系。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落实了监测责任人,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作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体系。
2.4 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地质灾害点所在乡(镇)、村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群测群防突出以巡察和简易监测为主。监测信息定期上报,县矿产资源管理局负责对全县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的收集与管理,并根据监测信息确定具体的预警和防治措施。加强了气象、水文、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必要或紧急时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会商分析,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成功率。
2.5 勘查治理工作
县政府根据各地质灾害体的稳定程度、规模大小、危害轻重等因素,按轻重缓急确定了对危害严重、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点进行优先治理或搬迁。至2011年11月,实施地质灾害点搬迁移民80户430人,正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2处。
2.6 地质灾害防御存在的主要问题
会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难尽人意,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目标欠明确,缺少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分期治理的整体规划,目前仍处在哪里有灾,哪里治理的阶段,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处于被动状态;2)尚未建立有效的省、市级层面上地质灾害防治网络,包括各级政府中专职管理人员的配置;3)技术力量薄弱,监测手段陈旧落后,预警指标科学性、针对性不强。主要表现在专业人员缺乏、技术和监测设备原始、预警指标粗糙且简单化等;3)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缺乏;4)各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协调配合不够。如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城镇居民楼房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稳定性评估等工作推动困难、进展缓慢,在建设用地审批等环节中缺少必要的防范性制度等;
3 会昌县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对策思考
3.1 地质灾害防御形势分析
地质灾害的孕育、发展、成灾一方面受自然地质环境条件的控制,另一方面还取决于气候变化趋势、人为工程活动方式和强度的变化、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等。在一定时期内,自然地质环境条件发生显著变化的可能性极小,气候因素和人为工程活动是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原因。随着人为工程活动强度和方式的变化,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主要表现在:1)目前境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67处,稳定性较差的有679处,稳定性差的288处;危害程度为重大级1处,较大级247处,一般级719处。在一定的触发条件下有可能发生或再次发生崩滑流;2)城镇化建设、房地产开发、村民建房、开山种果、基础设施建设等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加剧,工程建设引发的滑坡、崩塌等人为地质灾害有增加的趋势;3)公(铁)路建设及其改造与拓宽,存在大量的人工切坡,边坡大多未进行工程治理及坡面防护,在一定诱发条件下存在滑坡、崩塌隐患;4)露采矿山、石(料)场存在高陡的开采面,遗弃了大量的废石、废渣,极易发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地下开采矿山,存在大量地下采空区,极易诱发地面塌陷等次生地质灾害;5)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繁出现。持续降雨、暴雨及强降水会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
3.2 防御工作对策思考
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具体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损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和“合理避让、重点治理” 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增强其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救灾能力,提高防治水平。
1)尽早制定《2010-2020年会昌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明确近(远)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任务和有关保障措施等,使该规划成为会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宏观性、指导性、政策性的重要文件,成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依据;2)加强会昌县“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对此,气象部门责无旁贷。要通过增强防治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能力,气象服务和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显著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水平,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有力的气象保障。一是要尽早完成全县地质灾害多发区自动气象站布点建设任务,实现对防治区局地突发性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准确、可靠的监测;二是建设山洪地质灾害精细化预报系统县级预报平台,进一步提高定量降水预报和强降水落区的精细化临近预报水平;3)将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信息迅速传递到灾害可能发生的乡村及农户。一是要依托先进科技手段,在已有手机短信预警平台中拓宽服务面,横向到边。二是运用传统的鸣铜锣、高音喇叭、喊话等报警方法,解决预警信息传输“最后一公里”,实现预警信息纵向到底,在地质灾害来临前灾区有预警、够准备、能避让,从而减免灾害损失;4)完善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防灾责任制。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领导包组以及联户防范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指挥体系。重点防治区要落实一名县级领导、一名部门负责人、一名乡镇领导、一名村干部、一名看守人员“五绑定”的较为完善的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责任体系。同时建立县、乡、村应急联动机制。为防御地质灾害提供有力组织保障;5)常年开展地质灾害及防御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形成原因、日常防范和自救措施等方面的宣传,收集历史地质灾害和当地灾害典型范例等并制作影像、图片类通俗易懂的宣传警示资料,对重点灾害点的群众进行科普宣传,不断消除人们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灾害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群众的避灾和自救能力;6)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建立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民建房审批否决制。一是有关部门在审查、审批中要对不符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灾避灾要求项目实行否决,特别要坚决制止新的切坡建房。二是建立审批责任制,谁批准谁负责,对违规审批人员制定问责处罚制度,对违规建筑该叫停的立即叫停,该拆除的予以拆除。三是对因灾倒房的重建应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科学规划灾民新村。四是对涉及地质灾害的规划和选址,应充分征询当地防汛、矿管、气象、水文等部门的意见;7)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据了解,赣州市气象、水利、水文部门都各自建有监测预报系统。要尽快组建由气象、水文、水利、矿管等部门组成的县级地质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发挥其分析、制作各乡(镇)气象、水文——地质灾害预报、发布预警信息和提供技术指导作用。从而进一步整合多部门资源,实行信息资料共享,预测预报共商,预警信息统发。要加强对本县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科学确定各隐患点灾害发生的临界日雨量,准确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时段、量级及范围。
4 结论
地质灾害的防御是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非常艰巨的长期任务。本文提出的一些对策思考主要侧重于地质灾害防治的非工程性措施,同样需要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并要有足够的经费保障。还需要防汛、水利、气象、水文、国土、矿管等多部门的密切配合。要不断总结本县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时跟踪并运用最新技术手段,逐步扩大监测的广度,提高预测预警的精度和应急响应的速度。积极探索有效防御地质灾害的新路子,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御水平。
[1]刘明荣,陈光平,杨小明.赣州市山洪地质灾害特征研究与防治对策[J].水资源与水工程学报,2007,4.
[2]陈颖,陈观发.赣州市山洪地质灾害及其防御浅谈[J].科技创新导报,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