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在海南推进的影响因素分析
2012-08-15韩桃衍张逊宝吴庆辉
韩桃衍,张逊宝,吴庆辉
(雅克设计有限公司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中心,海南 海口570000)
1 引言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是一种节能新机制。EMC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实施节能项目,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 Company,ESCO)之间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根据合同,ESCO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能源服务,从能耗审计、设备投资、设备选取安装一直到运行维护的全方位的一条龙的服务。
EMC理念在中国示范推广已经10来年,本文在充分分析海南省合同能源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海南省合同能源发展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促进发展措施。
2 国内外EMC发展现状
2.1 国外合同能源发展现状
在市场经济国家,ESCO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发展起来,尤其是在北美和欧洲,ESCO已经称为一种新兴行业。美国是EMC的发源地,是EMC产业最发达的国家,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支持EMC的发展,把这种支持作为促进节能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政策措施。目前美国政府楼宇的措施主要有绿色照明、楼道通道指示灯改装、灯光自动控制、空调系统改造、建筑物保温、窗户改造、电动机锅炉的更换和控制、楼宇升级、太阳能利用装置等[1]。
在欧洲各国,如西班牙、意大利、法国的ESCO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逐步发展起来的。其运作项目跟美国有点不同,主要是帮助用户进行技术升级以及热电联产一类的项目,项目投资规模大,节能效益分享时间较长。
2.2 国内EMC发展现状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引进EMC机制以来,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ESCO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2009年,全国ESCO达502家,完成总产值580多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1 350万t标准煤,对推动节能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增加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尽管如此,国内EMC机制的管理还是有很多的不足,如缺少相应配套的规章制度;配套制度建设不完善,落实力度不够;缺乏节能技术和专业型人才;缺乏权威的节能核准手段;企业信誉体制不完善;节能机制更多是政府主导,市场力量薄弱;该种循环经济模式只在局部地区实现了企业层面的小循环,缺少区域层面上的大循环;在生活观念上,节能生活的观念只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地起到带头作用[2]。
3 海南EMC发展现状
3.1 应用规模
目前海南省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节能公司共5家,主要以LED照明产品为主,鼓励和支持实施冷却塔、粉煤工业锅炉、电梯、变频调速节能技术、电机系统、照明系统等节能技术改造。
海南省还在节能资金方面加大投入,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新产品。2011年是海南省政府对节能资金支持力度最大的一年,共投入1.61亿元,为完成全年节能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完成301万只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任务。采用EMC模式完成乐东县路灯节能改造工程和开展琼海市公共照明试点,协调三亚市政府通过政府补贴方式在亚龙湾区域的酒店推广集中供冷,策划建设亚龙湾节能教育基地等。
海南省制定了《海南省建设绿色照明示范省总体方案》、《海南省道路绿色照明改造方案》、《海南省公共机构绿色照明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在2012年底前完成全省市政路灯节能改造,2012年底前完成全省乡镇路灯节能改造(不含农垦系统),2013年底前完成公共建筑照明节能改造(不含农垦系统),2013年底前完成公共机构照明节能改造(不含农垦系统),2015年底前完成其他照明节能改造(不含农垦系统);2012年底完成农场,分场路灯节能改造,2013年底前完成农垦系统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节能改造,2015年底前完成农科系统其他照明节能改造。
3.2 配套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EMC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精神,加快推行EMC,促进海南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海南省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包括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琼府办〔2011〕47号;关于印发《海南省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工信节〔2011〕264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绿色照明示范省总体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11〕128号,关于印发《海南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琼财建〔2001〕1264号及《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3 应用范围
海南省的EMC技术水平比较低,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目前主要集中在路灯的EMC,即与之相关的一些旧设备更换,对于系统的工业节能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应用较少,还需要扩大EMC的应用范围和技术水平。为此政府也进行引导推进,每年组织节能技术产品和合同能源管理推介会。
3.4 面临的问题
EMC在海南推广对海南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由于人们对海南的印象是停留在海南资源得天独厚,无污染的天然氧吧,因此缺乏对海南环境的关注。因此,在推广EMC的观念上来说,就有了初步的障碍。但必须认识到,EMC在海南发展时间不长,尚处于一个懵懂状态。各个ESCO规模是中小型企业,业务范围也不很广,影响范围不大,主要停留在行业内,从而导致在EMC的重要融资环节-融资上出现了难题,大部分只能依靠自有资金进行EMC系统改造,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EMC的发展。除此之外,EMC在海南的推广还受到很多个方面的影响,在之后将会针对各个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4 影响因素分析
4.1 融资困难
在海南ESCO建立初期,绝大多数的ESCO不是凭借自身专利技术起家,而是在代理国外品牌的过程中逐渐掌握一定自主创新技术及市场规模。这些企业的特点是资本小,起点低,普遍缺乏关键和共性技术[3]。但一个EMC项目的投入产出周期较长,通常在投入几年后才会有经济回报,企业要进行后续投入则会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尤其是ESCO业务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在进行节能改造初期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对于大部分属于中小企业的ESCO来说,这些资金依靠自身能力是无法实现的,使得ESCO陷入了十分被动的局面。
作为新生的、中小规模的ESCO,企业经营规模小,固定资产小,则到期偿还的能力令金融机构质疑。并且节能改造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是一个陌生的领域,同时又是一个风险投资项目。因此,银行更愿意支持建设项目而不是介入节能改造领域。且中国针对ESCO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没有专项基金,据统计,我国的ESCO有92%融资困难,要是融资顺畅,ESCO将以50%以上的发展速度提高一倍。
4.2 技术薄弱
海南省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节能公司共5家,主要以LED路灯节能改造为主,还有变频调速、电机系统等节能技术。我国在1998年分别在北京、山东、辽宁组建了3家ESCO示范单位,在节能促进项目一期工程就实施了节能项目475个,形成节能能力149万tce/年,碳减排145万t/年。在2009年,全国ESCO达502家,形成节能能力1 350万tce/年,项目涉及到节能减排的各个系统。尤其在建筑节能方面,有很多成功的实例。但海南省目前的EMC项目是以政府为主导进行开展工作,由于建筑和工业领域的能源结构复杂,涉及专业繁多,节能量核算难度大,实施起来有较大难度。此外,由于给企业进行节能系统改造提供的节能产品大部分都不是自己研发的专利,因此使得企业对节能项目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而产生怀疑[4]。
4.3 认知度低
ESCO在提供节能服务时,主要有3种模式,分别是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能源费用托管模式、节能量保证支付模式。节能效益分享模式在节能改造合同期内,双方按比例来分享节能效益,合同期结束后,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但在EMC的推广过程中,用能单位和企业部门认为通过EMC的项目所节约的节能效益需要与节能公司分享,不值得这样做;另外,很多业主还是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意做合同能源管理,对EMC的节能机制认知度普遍不高或有偏差。
4.4 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不健全
节能量核定是EMC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如何认定,核算量的准确与否将直接与ESCO的经济效益相挂钩,是EMC双方收益分配的主要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地方推荐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进行了评审,对第1批节能量审核机构进行了公告。公告中被批准的机构共有26家,仅有14个省(市),北京地区就有10家。海南没有直属的节能量审核机构,只有两家的分支机构覆盖。
4.5 服务公司忙于风险避规
海南省多数的ESCO规模较小,资金投入谨慎,同时经验不足,因此一个新项目的投入需经过仔细的论证,因此EMC推动缓慢。
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双方之外的不确定性因素难以核定,如气候变化、能源价格、自然灾害等因素。ESCO会判断自身的偿还能力,主要体现在预期节约的费用占还贷额的比例,如果如比例较小(例如小于125%),则贷方会仔细审查项目的可行性,也存在施工风险,普通施工项目的风险也存在于EMC之中[6]。
5 促进EMC发展的对策
(1)加强政策的落实。海南省除了在发改委备案的5家节能公司外,对海南本省的ESCO在工信厅进行备案,因此需加强省内的ESCO的政策执行和落实。
(2)采取多种融资渠道。由于EMC的初投资大,除了寻找银行贷款外,还应从税收、财政补贴等方面来提高EMC的融资。
(3)培养专业性人才。实施EMC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评估审计、设计管理、服务培训、融资洽谈、商务营销策划以及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性人才。海南省的人才队伍梯队不到位,需要引进或外派学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4)政府机构带头节能。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应带头进行EMC改造,积极引导大型公共建筑和工业领域的EMC运营。
(5)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对能耗高的用能单位进行EMC培训,提高其对EMC的认识,便于EMC的推进;同时在公共场所进行EMC的宣传,提高民众对EMC的认知。
6 结语
在海南地区,EMC机制仍然算是一个新事物,仍处于起步阶段,在人力、技术、政策及企业认知度方面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EMC在海南的推进及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海南省自2010年成为国际旅游岛后,旅游业、房地产业发展迅速,各种星级连锁酒店也开始落户,在这个情况下,建筑节能潜力非常大。但要形成完善的EMC有很长的路需要走,同时需要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形成完善的产业链,为海南的EMC提供更好的契机。
[1]张 洋.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研究[D].北京: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08.
[2]伊 健.合同能源管理与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问题与建议[J].时代经贸,2011(5):45~46.
[3]王李平,王敬敏,江慧慧.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8,10(1):37~38.
[4]龙惟定.建筑节能与建筑能效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