铀矿勘查监理工作应注重的若干问题
2012-08-15刘广传
刘广传
(核工业二四○研究所,辽宁 沈阳110032)
1 监理的概念
铀矿地质勘查领域实施监理制度尚属首次,许多方面还处于探索和积累经验阶段。为了便于项目承担单位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对监理工作性质以及实行监理制度意义有所了解和认识,有必要对“监理”一词作解释。所谓的“监理”,实际上是“监”与“理”的组合,“监”可以理解为对某种预定行为从旁观察或进行检查,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其不得逾越预定的合理界限(行为准则),因此,也可引伸为监督,即发挥监督作用。“理”通常理解为对一些相互作用的和相互交错的行为进行调节,避免抵触,对抵触的进行理顺,使其顺畅;对相互矛盾的权益进行调节,避免冲突,对冲突了的权益进行调解,使其协作,也就是说,它是起到了协调人们的行为和权益关系的作用。而协调与约束之间又是相辅相依的,协调当中往往需要一定的约束来实现,而约束则是为了达到协调的目的。总而言之,监理实际上就是协调约束机制,其目的是促使人们相互密切配合,按规矩办事,顺利实现群体和个人的价值。
总之,监理是执行者,是依据有关规范、技术标准及技术手段,对项目工程参与者的行为和他们的责、权、利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约束,保证项目井然有序顺畅进行,达到工程项目能够速度快、质量优、资金省和更理想成果的目的。
2 监理任务和内容
2.1 监理任务
监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对核工业地质局指定的铀矿项目的实施进行全面监理,主要对项目的进度、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按时提交监理报告。
2.2 监理内容
(1)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设计的执行和工作进度;
(2)监督检查技术标准的执行,调阅、检查原始编录、报告图件等,分析存在问题,并及时会同承包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加以解决;
(3)监督检查项目的费用的到位和使用情况;
(4)监督检查承包单位的组织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5)监督检查技术力量和仪器设备配置;
(6)提出设计的调整或更改意见;
(7)现场检查验收工程、报表、地质工作报告、地质成果报告等;
(8)编制监理报告,总结好的经验,并提出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3 铀矿地质项目实施监理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建设项目监理制度从1998年开始试点,5年以后逐步推开,这项制度的实行,对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铀矿地质部门,该项制度实行得相对较晚,2001年开始在内蒙古鄂尔多斯盆地东胜地区的铀矿项目中进行试点,从试点的情况看,获得了比较满意的效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运行“三个机制”的指示精神,为了适应新的地质勘查体制,强化管理,提高找矿效益,2002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地质局领导决定在局属的重点铀资源评价项目中,全面推行项目监理制度,对项目的进度、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理,自此,拉开了地质局铀矿项目监理工作的序幕。
为了说明在铀矿项目中实施监理制度的必要性,有必要对以往铀矿找矿工作中存在的弊端进行回顾和分析。建国以来,核工业系统根据我国各个时期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相继开展了类型众多的铀矿找矿和科研工作,发现并探明了许多铀矿床及其储量,为国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为了满足当前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对铀资源的需求,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展了以寻找可地浸砂岩型铀矿为主要类型的铀矿找矿工作,由于该类型的找矿工作起步相对较晚,无论是找矿思路、运用的技术方法手段以及规律性认识等方面仍处于不断的探索和总结阶段,实际工作中,不同程度上还存在某些技术上的薄弱环节和管理以及体制等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制约了铀矿事业的发展,影响了找矿成果。因此,有必要进行完善和提高,通过监理工作的实践,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急待解决。
(1)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核地勘单位进行了体制改革,地质找矿队伍大量精简,多数找矿队伍实施属地化管理,只保留及少部分精干的找矿队伍。而被保留下来的队伍,完全打破了以往找矿工作地域垄断的现象,全国一盘棋,跨省份、跨地域开展铀矿找矿与研究。在同一个地区,往往有多家单位同时开展找矿工作与研究,由于各单位具体情况各不相同,项目设立的类型、研究内容、人员设置、设备配置以及管理体制等方面各有差异,实际工作中不可避免会出现诸多的问题和矛盾,势必影响整个地区的找矿工作。经监理人员的协调,化解了矛盾,理顺了关系,使各个项目单位之间在工作上能够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学术上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研究,保证各项目进展顺利,并取得较好的找矿效果,这是实施监理制度的必要性之一。
(2)铀矿找矿工作历史悠久,一直以来,各单位的找矿工作特别是在寻找可地浸砂岩型铀矿中,大部分沿用前苏联的找矿理论和方法手段或各单位长期比较习惯的一些做法,所以出现了理论上、认识上以及资料整理水平上的参差不齐,与新颁布的有关规范,尤其是可地浸砂岩型铀矿规范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造成物探测井软件的使用、解释标准以及原始地质资料的不统一、不规范,随意性很大,同时也导致了认识上的局限性,直接影响了地质成果。通过监理人员不断的宣传、贯彻新规范,并注重在实践中的应用,逐步熟悉和掌握,改变了以往很多方面的不合适做法,使野外期间的各单位运用的方法手段正确有效,原始地质资料符合规范要求。相反,某些项目暂未派监理或由于客观原因某些监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表现出的原始资料质量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项目派监理和不派监理,其效果明显不同。这是项目实施监理制度的必要性之二。
(3)钻探设备陈旧,工艺落后,钻探技术水平低下,钻探职工积极性不高,管理措施不当,表现为施工进度缓慢,效率低,事故频发,工程质量难以保障,造成了岩心采取率偏低,优质孔率达不到标准。针对上述情况,监理人员建议有关部门和领导逐步更新设备,加强钻探职工的技能培训,合理安排和适时调整项目人员的组成,建立健全必要的激励机制和规章制度。通过各方面的积极努力,使这些问题得以解决,从而使钻探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以及管理水平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改观和提高,找矿成果也有新的突破,例如,皂火壕铀矿床是迄今为止,我国规模最大的可地浸砂岩型铀矿床,该铀矿床储量探明与实施良好的监理制度有密切关系。这是项目实施监理制度的必要性之三。
(4)资金不能合理地应用在项目之中,资金到位率不高,影响了野外的施工进度,另外,拨款形式也极不适应野外生产的需要,行政干预过多,审批手续繁琐,施工生产单位用钱需要层层审批,为野外生产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也造成经济上不同程度的浪费。根据上述现象,监理人员在规定和授权允许范围内,与有关领导进行了交流和磋商,并进行适当的协调,改善了投资环境和拨款形式,使该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资金使用相对合理,到位率也比较及时,保证了野外施工的正常运转和工作需要,这是项目实施监理制度的必要性之四。
4 铀矿项目实施监理制度的重要意义
监理是为双方的正常利益服务,而不是单纯地为某一方的利益服务的,实际上监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正是为了保障施工单位的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对施工单位的组织和施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实际上就是降低了施工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这些都体现了完全为施工单位的利益服务。本着这个原则积极投入工作,从而为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1)从客观上讲,核工业地质局作为业主(或称第一业主),那么,监理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合同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授权被授权的关系,而不是雇佣被雇佣的关系。业主委托监理人员对其所管理的项目实施监理,就是对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业主提供决策和建议,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设计审查和项目合同执行;进行项目的全面组织协调,控制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质量以及资金的合理使用;对完工的项目实施野外考核验收。通过监理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工作,并保持与业主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随时随地将工程进展情况向业主请示和汇报,一方面,使得监理工作方向明确,少走弯路;另一方面,可以使业主集中精力用于协调好众多项目的工作事宜和今后工作的改进、调整以及长远规划,减少了诸多的繁杂而琐碎的事情,既省劲又放心。
(2)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地质大队或研究院所)可称为微观上的业主,在监理人员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下,对所承担的项目的设计、实施等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使项目承担单位容易理解和贯彻设计意图,设计中的差错容易得到及时的纠正与完善,大量的技术人员可以有充分的时间搞调查研究,优化设计,同时不必担心工程质量与安全问题,心里踏实。
(3)施工单位(野外地质分队、项目组或钻探公司)可称之为承包商,主要负责项目任务的具体实施,也是监理的第一现场,施工阶段是项目全过程监理的重要阶段,施工单位在监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下,施工管理得到改善,施工质量得到提高,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上的疑难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和帮助,同时协调了内外部各种关系。为保证项目高速、优质以及获取好的成果创造了条件。
5 监理工作中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铀矿项目推行监理制度,可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是为了避免被监理项目单位对监理制度的实施产生模糊认识,或者出现抵触情绪,而造成工作中的不配合、不支持,导致监理工作不能正常地开展和实施。作为监理人员,要广泛、深入地宣传铀矿项目实行监理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使大家对这项工作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充分的认识。实际工作中应注意或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1)正确处理好与地质局(业主)之间的关系。监理人员是受地质局(业主)的委派从事此项工作,那么,作为监理人员,要明确业主的要求,对业主要高度负责任,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不仅要按照业主的指示和要求进行工作,而且还要不断地规范自身的行为,提高个人素养,注重自身的形象;同时,一定要摆正位置,明确任务,虽然是代表业主执行工作,但绝不能凌驾于地质局业主之上,工作中除了严格执行合同、履行义务之外,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到勤请示,多汇报,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2)正确处理好与承包单位的关系。监理人员需要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包括管理体制、相关制度、人力资源及仪器设备配置)情况作大致的了解,确认是否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同时,对项目的设计是否正确、工程部署是否合理、其他配套事宜是否合适等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另外,对项目实施进行严格的考核。因此,作为监理人员,除了对上述情况作必要的了解之外,应保持与项目承包单位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特别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了解和发现的问题及现象,要及时向承包单位有关领导进行反映,既要对他们负责,又不能忽视对他们的监督,提高他们对项目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他们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和决策的作用,保证野外施工能在正常、良好的生产环境中顺利完成。
(3)正确处理好与项目实施单位的关系。施工阶段是监理工作的重要阶段,在此过程中,如何处理好与项目实施单位(系指项目分队、项目组、钻探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完成项目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自核地勘单位属地化以来,彻底打破了过去找矿地区分片的旧框框,往往是同一地区有几家单位在工作,由于各个单位在管理体制上、人员设置上、项目性质等方面各不相同,为监理人员在一个地区同时负责几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这是客观事实。面对这种情况,监理工作的关键就是要进行协调,尽量处理好彼此之间的关系。既要承认各单位的特殊性,又要考虑实际工作的需要。对一些不利于找矿工作的陈规陋习、落后的方法手段,应进行改进和完善。一切从找矿工作的总目标出发,着眼大局,适时创新,与时俱进,统筹兼顾,合理协调,不能急于求成,讲究循序渐进。在实际工作中,对一些暂时理解不了的或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要进行反复多次的说服与疏导工作,使很多问题得以合理的解决,以方便工作,提高效率,获得较好的成果。
另外,除了每个单位自身问题需要协调之外,项目单位与项目单位之间、地质分队与施工单位之间,甚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需要很好地协调和理顺,使之彼此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由于各单位具体情况各异,工作性质也不完全相同,工作中会出现一些不理解、不和谐的现象。凡是遇到类似情况,监理人员必须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进行耐心的协调,理顺关系,化解矛盾,运作过程中,要掌握分寸。本着现场能解决的问题绝不向项目承担单位反映,项目承包单位能解决的问题绝不上交地质局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协调能力,使各项目单位在团结、统一、和谐的氛围中,完成各自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4)其他关系。除上述三方面的关系必须处理好之外,实际工作中,以下几种关系也不容忽视。
坚持原则与人际之间的关系。众所周知,与建设部门推行的监理制度截然不同,铀矿地勘行业实行监理制度还是处在摸索阶段,许多方面还很不成熟,仍需进一步总结和改进。由于野外施工的季节性很强,每年施工任务结束,监理工作暂时告一段落(次年重新签订合同)。监理人员每年所负责的项目不固定,随项目走,与项目组吃、住、行在一起,彼此之间必然会建立起密切的工作关系和深厚的同志感情,这是开展监理工作的基础。值得注意的是,任何友情代替不了原则,更不能拿友情作交易。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决不迁就、姑息,更不能串通一气,弄虚作假。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监督检查,严把质量关,发现问题必须纠正,同时,对重大问题一定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当然,具体工作中还应讲究工作方法,要调查研究,查找原因,多分析,多沟通,保证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处理和解决好各方面的矛盾和关系,最终使各项工作能在和谐、顺畅的氛围中实施与完成。
工作中的指挥与指导之间的关系。《核地质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及《监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监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内容、要求及职责权限。虽说代表地质局对项目的进度、质量、资金实行三大控制,为地质局当好参谋,但不能凌驾于项目承担单位之上,在实际工作中应明确职责,摆正位置,严格把握,千万不能越权指挥,乱行职权或大包大揽,专断独行,而应放下架子,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遇到重大问题,头脑一定要冷静,认真分析,详细了解,协商解决。当遇到实在无法解决的问题时,严肃工作纪律,按程序逐级请示和反映,既要坚持原则,严格监督,又要当好参谋,尽可能地使一些问题在规范和权限允许范围内达到共识。这样一来,既解决了工作中的争议问题,又不影响彼此之间的工作关系和工作热情,同时也赢得了被监理单位及同志们对监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工程进度、质量、资金使用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工程的质量、进度、资金这三者是构成整个工程项目总体管理目标的重要因素。工程质量、进度、资金这三者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是一个完整的目标统一体系,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发生变化,都必然引起其他两个因素的变化,同时也受到这两个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监理人员要善于处理好在各种条件下工程项目三大目标间的关系,既不能追求进度而忽视质量,也不能强调质量而无限期地拖延时间。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两方面关系处理得不好,势必会影响进度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所以,应统筹兼顾,合理确定质量、进度、资金三大目标的标准,应在需求与目标之间、三大目标之间进行反复协调,力求做到需求与目标的统一,三大目标的统一。
6 结论与认识
为了更好地履行和完成监理合同中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作为监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做到如下几点。
(1)认真履行合同,明确监理工作的目的、任务和要求,根据合同要求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写年度监理工作实施计划,对年度监理工作应做出科学、周密、详细的计划和安排。必须要理清思路,分清轻重缓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忙而不乱,紧张有序。按照制定的计划和安排进行实施,绝不流于形式,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注重工作经验的总结和积累。
(2)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新颁布的各项规范,既当宣传员,又当辅导员,在注重自身学习的前提下,要经常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边学习、边讨论,始终把学习、执行规范落实到找矿工作的各个阶段,确保项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达到质量优秀,成果最佳。
(3)坚持编写监理日志、月报、年报制度,对野外工作期间遇见或发生的事情以及处理解决的过程、结果以文字记载下来,做到有据可查。对每个月当中,项目的进展、质量、资金使用、工作成果等情况以及存在问题,通过月报形式及时向上级如实汇报,便于上级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安排。最后,按规定对全年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并编写年度监理报告。
(4)提高自身素质,除加强学习外,还要注重自身的形象。要有一个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平常心态,待人接物文明礼貌,谈吐自然和谐,对突发事件要根据上级意见做好说服疏导工作,处理好问题,遇事要“三思而行”,办事要冷静果断,不要给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结协作努力工作,不能凭个人意志办事。
(5)工作中必须要大胆管理,敢于负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质量为中心,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本着公正、科学、守法、诚信,并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努力做好并完成监理工作任务。严把质量关,使各项工作的管理、质量及成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6)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不辞辛苦,不怕困难,不嫌麻烦,现场要多跑跑,资料多翻翻,且要多听、多看、多问、多动手,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广泛倾听一线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实实在在地为项目单位及职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同时,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层层把关,不清楚或有争议的问题,要经常学习规范和专业技术及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提出问题要有理有据,让人信服,不随便下结论。同时,彼此之间要相互学习和交流,共同提高,彼此商量,达到共识,圆满完成上级领导以及合同规定的各项监理工作任务。
(7)为了顺利完成任务,达到预期目的,与有关人员之间确立相互信赖的关系不可缺少。根据所处的位置和从事的工作性质的原因,有必要扎根于群众之中,和他们打成一片,融于一体,善于和他们交朋友,互相关照,互相支持,相互理解,密切配合,创造一个彼此尊重、相互信赖的人际关系和工作氛围。监理人员不仅要具备可信赖的人品,而且还要在各方面建立应有的威信。
致谢:本文得到研究所赵忠华总工程师的热情帮助和审阅,在此表示衷心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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