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珍贵树种育苗助推“森林余姚”创建
2012-08-15撰文陈奇迹
□撰文/陈奇迹
生产珍贵木材的树种被称为珍贵用材树种。珍贵木材是指具有密度高、硬度大、材色深和纹理美观等特点的木材,可用于制作高档家具、装饰建材、乐器和工艺品等实木制品,主要分为红木和名贵硬木两类。珍贵木材与煤炭、石油等资源一样,同属于重要战略物资,而且是战略物资中唯一可再生的资源。加快珍贵用材树种培育,是增强森林资源储备、加快林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林业生态效益、强化固碳减排能力的基础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举措。
余姚市位于浙江省东部,属浙东盆地山区和浙北平原交叉地区,地势南高北低,中间微陷。山地丘陵、平原(含海涂)、水域(含海域)面积比为53∶29∶18。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阳光充沛,雨量丰富,四季分明,年平均日照2061小时,年平均温度16摄氏度,年平均降水量1300毫米,有利于多种植物的生长,为发展珍贵用材树种资源提供了有利的自然条件。
余姚市现有的种子植物中,列入《浙江省优先推荐珍贵用材树种》的有南方红豆杉、银杏、檫木、榧树、黄檀等,但存量很少,而实际可利用的资源,尤其是大径材资源十分匮乏。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突出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生态旅游、竹藤花卉、森林食品、珍贵树种和药材培植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等新兴产品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这一政策和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宁波市林业局编制了《宁波市珍贵用材树种资源发展规划》。根据规划要求,余姚市从2009年起到2015年将推广种植珍贵用材树种7038亩。据测算,要完成这一种植任务,总投资约1500万元。为此,余姚市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原则,创新造林经营管理机制,实行“谁造林谁所有,谁投入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政策,引导、扶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发展珍贵用材树种资源的工作。
余姚市森林树种结构单一,现有的40.3万亩用材林中可采资源少,全市85%以上的木材原料依赖于市外调运和国外进口。而随着各原木输出地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木材流入量逐渐减少。为此,余姚市把珍贵用材树种列为林木资源战略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两级政府平原绿化的规划发展要求,余姚市2012年启动了“珍贵树种进百村”和“森林余姚”创建工作,加快了珍贵用材树种的发展。按照规划要求,到2015年,余姚市需要新造珍贵用材树种苗木700万株。
植树造林,种苗先行。珍贵用材树种造林事业刚刚兴起,社会上对珍贵用材树种苗木的培育和研究准备不足,种子、苗木,尤其是良种的储备不足,缺少良种采种基地和苗木繁育基地,严重制约了产业发展。为顺利完成珍贵用材树种造林任务,余姚市种子种苗管理站未雨绸缪,尽早谋划,在国内率先实施珍贵用材树种育苗工程。据了解,余姚市于2009年开始进行珍贵用材树种造林工作,2009—2011年余姚市累计完成珍贵用材树种造林面积1000亩。但由于本地没有培育珍贵用材树种苗木,造林所需苗木全部从外地调入,苗木价格高,且经过长途运输后苗木成活率低,影响了珍贵用材树种的发展。面对这一困难和珍贵用材树种苗木需求大的实际,余姚市种子种苗管理站于2009年3月在梁弄镇横路村建立珍贵用材树种苗木培育示范基地,先期启动面积50亩,培育适应余姚种植的南方红豆杉、浙江樟、浙江楠、紫楠、黄檀、赤皮青冈、大叶榉、香椿、马褂木、黄连木、梓树等珍贵用材树种苗木,同时积极引导其他苗圃开展珍贵用材树种育苗。经过3年的努力,余姚全市各大苗圃基地的珍贵用材树种育苗工作顺利推进。截至2012年上半年,全市珍贵用材树种育苗面积达到500余亩,年供苗能力在300万株以上,基本满足了全市珍贵用材树种发展对苗木的需求。
发展珍贵用材树种资源,可以使珍贵用材树种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缓解珍贵用材树种木材供需矛盾,满足市场需求,有效改善林种、树种结构,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生产力和稳定性,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同时,发展珍贵用材树种资源也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稳定发展。以余姚市目前发展情况测算,到2015年预计的7038亩珍贵用材树种成材时,产生的生态效益总值将超过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