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查“吃拿卡要”典型案件
2012-08-15狄旭景
■狄旭景
前不久,省整治“吃拿卡要”问题领导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发布了一批利用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权“吃拿卡要”的典型案件。
从今年5份月开始整治到目前,全省各市和省直各单位采取思想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纠正了一批问题,教育了一批干部,收到了良好效果。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违纪典型,已经排查线索539条,查办案件138件,处分干部173名,其中县处级干部2名,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71名。其中查处的10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1.晋城市城区政府副区长赵某因工作失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沁水县交通局局长段某利用工程发包的职务便利收受回扣、索要感谢费、入股分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时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3.长治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稽查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张某因工作失职,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4.临猗县国税局临晋税务分局局长崔某利用纳税资格审查权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翼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李某因工作失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柳林县亚行项目办主任高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贷款人礼金、向贷款申请人摊派款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7.河曲县环保局副局长金某利用办理环评手续的职务便利收受企业礼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8.忻州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副处长崔某违规向投标企业收取报名资格审查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9.大同市矿区民胜街道民胜社区支部书记兼主任陈某利用城市低保资格复核权收受申请人好处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罢免其社区主任职务;
10.代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赵某利用民爆用品审批监管权投资入股、索取贿赂、干股分红,当地纪委监察局已在进行调查,将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山西省整治“吃拿卡要”问题领导组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决策、审批、执法单位的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继续严查典型案件,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止问题反复发生,以制度建设来堵塞管理漏洞,巩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