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需要这样的“明星代表”
2012-08-15
人民需要这样的“明星代表”
不久前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一些积极履职的“明星代表”广受媒体关注和网民追捧。据报道,全国人代会每年收到约5 0 0件议案,很大一部分由“明星代表”提出。浙江代表团今年共提出7 9件议案,其中,仅周晓光代表一人就贡献了30多件。
近年来,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民主政治的推进,代表的履职意识明显增强。一大批“明星代表”浮出水面:他们不辱使命,积极建言,有不满政府工作而“拍桌子”的,有锲而不舍携建议几年“长跑”的,有敢于对垄断企业叫板的,也有不屑官员之傲慢而“拂袖而去”的……他们让民众看到了人大代表敢于直言、勇于担当的“硬气”,看到了他们不辱使命、为民代言,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风采。在浙江,类似周晓光、赵林中这样的“履职明星”,因其所提议案、建议质量高,还屡次受邀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
我们看到,在这些“明星代表”身上,有一些共同的特质:不畏权势,敢于直言;有很强的角色意识和履职能力;广泛联系选民和选区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正因如此,“明星代表”才能准确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
与这些“明星代表”截然不同的,是为数不少的脱离选区、淡忘选民,不履职、不作为的人大代表。
每年人代会期间,由于他们平时不接“地气”而没有底气,审议时便信口开河,不着边际,以致“雷人”语录满天飞,成为网民的笑谈;还有一些人大代表“沉默是金”,鲜有建议、议案提出,甚至以自己从未在人代会上投过反对票为荣,为人诟病,落人话柄。少数人大代表更是将人代会当成“秀场”,L V、香奈儿、爱马仕披挂上阵,轮番登场,将庄严的人大会场当成了他们的“联谊会”。
之所以出现如此“乱象”,关键是他们对手中权力存在着认识上的缺位和错位,只享“权为民所授”之名、之利,却不行“权为民所用”之实、之义。
吴邦国委员长指出,人大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要让代表“归位”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首要的是让人大代表明白权力的来源,不忘自身肩负的选民重托。温家宝总理也曾经说过,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而言,就是要创造条件,提供平台,让代表更好地履行职务。
同时,还要创造条件让选民和选举单位监督代表。近年来,不少地方人大通过开展让候选人对选民作出履职承诺、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公开代表电话、晒代表建议议案、组织代表向选民或选区单位述职等相关工作,畅通代表与选民或选区单位联系,督促和监督代表更好履职。这些做法,值得总结、推广。
当前,举国上下改革呼声日涨,作为权力机关的人大,我们理当积极作为,将法律的相关规定“坐实”,为更多“明星代表”的出现提供切实有效的履职保障。
因为,人民群众需要这样的“明星代表”,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需要这样的“明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