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14年却步步高升的警醒
2012-08-15吴杭民
腐败14年却步步高升的警醒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王贤泸,曾因推进企业改革成效显著被员工誉为“王改革”,然而,也就是这样一个头顶“改革先锋”光环的国企“一把手”,竟一步步蜕变成腐败“蛀虫”,利用手中职权大肆收受贿赂甚至公开索贿,其家中的奢靡程度甚至令见多识广的检察官都“傻眼”。而在其任职的14年时间里,王贤泸不仅未被查处,还步步高升。
腐败14年却依旧能步步高升,真的是很有新闻性。王贤泸因受贿859万余元、10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已入监服刑。在其腐败的14年间,王贤泸不仅未被查处,还一步一个脚印、官越做越大——从科尔沁油田开发公司经理到曙光采油厂厂长,直至2006年任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边腐边升的经历令人诧异。
单独剖析王贤泸案,的确令人称奇,但如果眼光开阔一点,王贤泸可要“羞愧”一番了。
11月1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移动公司原董事长沈长富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沈长富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1990年至2010年期间,沈长富先后利用担任重庆市电信局无线分局副局长、局长,重庆市电信局副局长、重庆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重庆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16万余元。
沈长富从1990年至2010年,长达20年的受贿史,足以令那些“边贪边升”的官员们自愧不如。20年间,沈长富先后利用职务便利,受贿3616万余元。
有道是,“不积跬步,何以至千里”?巨贪的形成,不是一步登天的,腐败14年抑或是20年,他们却还是能在各自的行业领域步步高升,而权力的变大,更助长了他们“边升边贪”的欲望,这一切,究竟是制度出了问题,还是监督出了问题?
王贤泸案也好,沈长富案也罢,虽然如今都尘埃落定,但相关部门,有没有作出反思和总结呢?
【吴杭民《西安晚报》20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