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精神健康检查”
2012-08-15顾德宁
当代贵州 2012年19期
从明年开始,韩国全体国民一生中将至少接受19次精神健康检查:小学入学前2次、小学时2次、初中和高中时各1次、20多岁时3次、30岁后每10年2次接受精神健康检查。针对婴幼儿和青少年,重点检查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忧郁症、网络中毒等,青壮年重点检查压力过大、忧郁症、焦虑症、自杀、酒精中毒等。老年人重点检查精神压力、忧郁症、自杀倾向。
我国国民是否需要这类检查?
答案是肯定的。目前我国大约有1600万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在首位,约占20%。我国每年约有25万人死于自杀,是15岁到34岁青壮年人群的首位死因,自杀原因与精神问题密切有关。我国要保障国民精神健康和减低精神疾病的发病率及危害率,就应渐渐实现精神健康检查普通化和常规化。
实际上,我国一些地方、单位和企业已开始精神健康检查,效果也不错。例如,上海已把精神疾病纳入疾病控制范畴,加大对精神卫生方面的投入,逐步为市民建立精神卫生健康档案,开展精神健康检查等。一些地方开展对高精神强度职业者如警察的精神健康检查。
但总的来说,有关部门对此仍认识不足,缺乏制度安排。比如,现在不少单位都有一年一度的生理体检,而精神健康检查却长期缺位。
目前,我国开展精神健康检查,人才和技术都问题不大,主要是文化和法律的障碍。(作者:顾德宁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