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城市化”的实质是与民争利
2012-08-15张遇哲
文/张遇哲
“伪城市化”的实质是与民争利
文/张遇哲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表示,我国征地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农地城镇化过程中,造成农民城市化进程滞后,造成大量“伪城市化”的农民。现在进行人口统计,居住半年以上即按城市人口统计,事实上没有享受市民待遇。
(2011年11月23日《京华时报》)
撤村改社区,农民“被上楼”。眼下,许多地方热衷于消灭农村,整理土地,大力推行所谓的城市化。然而,与农地城镇化相比,农民城市化进程大大滞后,一些农民退出了承包地和宅基地,拥有了城市户口,却并未真正和城里人一样,在社保、教育、医疗等方面同等享受市民待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曾指出,中国城镇化率被严重高估,目前统计的6亿城镇人口中,至少有2亿人并没有享受市民的权利。
土地财政是“伪城市化”的驱动力。众所周知,土地的升值幅度和潜力很大,对地方的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尤其随着国土部2008年颁布《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准许通过农村减少建设用地的办法扩大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实际用地面积,于是土地城市化就成为地方政府竞相追逐的目标。
土地城市化的背后,却往往充斥着对农民权益侵害和掠夺的现象。一方面,征地本身就是不平等的,征地补偿只是按土地财产市场价值计算,不能充分体现对被征地农民的失地救助和长远生活保障;同时,地方政府将农民土地商业化开发后获得暴利,农民却无法享受到土地作为商品的溢价红利。据估算,改革开放以来,低价征用从农民手中转移的利益大约在15万亿元左右,而卖地补偿给农民的不到其中的5%。农民的土地财富,转变成了城市化和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同时却形成4000万失地、失保和失业的农民。
另一方面,重土地整理,轻权益共享,这样的“伪城市化”更是赤裸裸的与民争利。目前全国已经有13个省市宣布取消农业户口,但农民的待遇并没有因此发生实质性改变,就业、社保等仍是步履维艰。纵然像重庆启动了号称史上最大规模的农民转市民改革计划,用农村户口的宅基地、林权、承包地“三件衣服”,置换城市户口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五件衣服”,但由于农民的地权、林权是个人合法的财产权益,而社会保障是政府本应提供的公共服务,这种用财产权交易福利权的方式,明显有失公允。
中国社科院《2011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敲响警钟:面对土地财政引起的地方政府城市化冲动,需要警惕农民成为城市化的利益受损者。城市化说到底是人的城市化,而不是土地的商业化,更不能打着城市化的旗子与民争利。目前,中央已经把改革征地制度、修改土地管理法作为重大任务,制度改革完善重点就应放在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上,通过合理制定征地成本,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机制,完善相关福利制度,从而防范和消除“伪城市化”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让被征地农民真正走在春天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