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调价周期缩短,或10个工作日变一次
2012-08-15
商用汽车 2012年8期
201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其中,关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提出“要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深化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择机推出改革方案”等内容。能源领域有望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把成品油价格改革推向更合理的方向,就是要实现成品油价格从“滞后定价”逐步过渡到“实时定价”。
2012年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接受采访时表示,发改委已对2008年底出台的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 提出了成品油价格改革完善方案,主要是围绕缩短调价周期、加快调价频率,改进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等方面内容,进一步完善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关于新方案,曾参与成品油定价机制讨论的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22天+4%”(布伦特、迪拜、辛塔3地国际原油只要连续22个工作日的加权均价变化率超过4%,就触发国内油价相应调整)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将迎来新模式,主要是缩短调价周期,改变调价方式,提高机制运行透明度等。在缩短调价周期上,估计会把22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或14个工作日;还可能会将原来“4%”的原油价格参考幅度相应下调。在改变调价方式上,国际油价在130美元/桶以下时,定价权和调价权将会下放至几大石油巨头。
而中石化勘探开发研究院原研究员张抗告表示,形式上的改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一步步切实地履行市场化,比如放开原油市场就会是一个很好的举措。(京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