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08-15祥云县植保植检站672100丁学双董金兰
□祥云县植保植检站 672100 丁学双 董金兰
□祥云县经营管理站 672100 丁菊琼
1 2011年政策性种植业保险试点实施情况
祥云县位于云南省中部偏西北,大理白族自治州东部,地处云贵高原与横断山脉的交接地界,属北亚热带偏北气候,具有冬春多恒温,夏秋多阴雨,干湿分明,少雨干旱,四季分明的气候特点,同时也是洪涝、大风、冰雹、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特别是2009年以来,连续三年遭受了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灾害严重威胁着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威胁着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为确保农民不因灾致贫,灾后能够迅速恢复生产生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面广的种植业保险长效机制,提高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实行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很有必要。
1.1 种植业受灾情况
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干旱、低温冷冻、洪涝、冰雹等自然灾害统计显示,2011年发生各类自然灾害30多起,因干旱造成大小春农作物受灾22386.67 hm2,成灾 6740 hm2,绝收 473.33 hm2;因低温冷冻造成小麦受灾233.33 hm2,成灾126.67 hm2; 蚕豆受灾 520 hm2, 成灾120 hm2, 绝收 16.67 hm2; 杂粮受灾480 hm2;油菜受灾260 hm2;蔬菜受灾53.33 hm2;因洪涝、大风、冰雹造成水稻受灾 140 hm2,成灾 113.33 hm2,玉米受灾 966.67 hm2,成灾 800 hm2,绝收 106.67 hm2;蔬菜受灾 480 hm2,成灾 260 hm2,绝收26.67 hm2;其他作物受灾913.33 hm2,成灾353.33 hm2, 绝 收 113.33 hm2;直接经济损失约21280.85万元。
1.2 农作物参保情况
2011年我县参保农作物1.2万hm2,其中,水稻 0.34万hm2、玉米 0.73万hm2、油菜0.13万hm2,涉及全县10个乡镇。
1.3 保费构成情况
保费资金由各级财政和农户自担组成。中央财政补贴40%,省、州、县财政补贴50%,农户自担10%。全年需保费补助资金216万元,其中中央86.4万元,省级64.8万元,州级12.96万元,县级30.24万元,农户自担21.6万元。
1.4 农作物理赔情况
2011年祥云县发生各类自然灾害30多起,由县保险公司牵头,农业局、乡镇农科站、村委会临时抽调相关人员配合,按照政策性保险有关要求,深入实地对受灾农作物水稻、玉米、油菜进行勘查核实,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不同进行了定损,累计全年定损面积913.33 hm2,理赔资金118.49万元,其中,水稻113.33 hm2,资金13.93万元;玉米800 hm2,资金104.56万元。保险公司通过转帐方式将资金转入到受灾村委会帐户,由村委会兑现给受灾农户。通过实施政策性种植业保险,使广大受灾群众得到了实惠,减轻了损失,增强灾后恢复生产的信心,提高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2 存在问题
1)对政策性保险宣传不到位,广大人民群众对实施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的认识普遍不足。
2)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种植业比较效益低,加上农民受传统观念的束缚,侥幸思想根深蒂固,保险意识淡薄,投保不积极。
3)由于灾害发生不确定、区域较为分散,灾害造成损失程度差异较大,定损理赔技术手段落后,导致灾害勘查、认定难度大。
4)保险金额偏低。受保费的影响,受灾作物每亩最高理赔金额为300多元,从理赔结果来看,每亩平均理赔为70~80元,理赔金额与正常收成差距过大,受灾群众对赔偿标准不满意。
5)理赔资金兑现不及时。由于各级保费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农作物定损后,理赔资金兑现不及时,影响了农民对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的积极性。
6)目前只开展了水稻、玉米、油菜三类作物投保试点工作。其他作物没有纳入,保险范围窄,没有凸显出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最大效益。
7)旱灾险没有列入基本责任险。祥云干旱发生面积大,损失程度深,但是旱灾只列为附加险种,限制了政策性保险发挥保障功能的效力。
3 对策及建议
3.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是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有效举措,是农民增产增收的有效保障,是一项强农惠农的好政策,对保障农民增收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县人民政府要成立领导组,加强对政策性保险工作的领导,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政策性保险的各项措施,把政策性保险作为保障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来抓,认真做好政策性保险工作。
3.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保险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介,以召开专题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的政策内容和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保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人民群众自觉、自愿、主动参加种植业保险和缴纳保费的积极性。
3.3 强化服务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尤其是保险公司要牢固树立爱农、支农、惠农服务意识,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做好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等服务工作,严格履行保险条款和应尽义务,简化投保程序,及时办理理赔手续,千方百计为受灾农户提供便利条件,确保第一时间将救助资金发放给受灾农户,充分发挥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的便民利民惠民作用。
3.4 密切协作,各司其职
政策性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保险、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在县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把政策性保险工作落到实处。农业部门要积极制定当年农作物保险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各乡(镇)保险标的受灾初查工作,办理好投保相关事项。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好本级政策性种植业保险配套资金筹措,按时逐级报送年度保费资金申请计划,及时足额拨付并监督使用好保费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益。保险公司拟定农业保险定损办法和理赔办法,严格按补贴政策和农作物保险实施方案规范操作,坚持规范经营,按时收取种植户自担的保费。
3.5 创新机制,切实做好灾情评估工作
由于种植业灾害发生不确定、区域较为分散,灾害造成损失程度差异较大,定损理赔技术手段落后,导致灾害勘查、认定难度大。为此,建议由农业、烟草、财政、保险等相关部门抽调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业务精、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专家评估组,对发生的农作物自然灾害损失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估,然后,保险公司依据评估报告办理相关理赔手续,通过一折通方式直接兑现给受灾农户。
3.6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保险范围
继续加大投入,逐步提高保费赔偿标准,扩大保险范围,将小麦、蚕豆、马铃薯、蔬菜等作物纳入保险范围,不断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农民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让种植户得到更多实惠,促进农民增收。
3.7 将保费补贴政策形成长效机制
为确保种植业保险这一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各级财政要把当年保费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为种植业保险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3.8 将旱灾列为基本责任险
把旱灾列为基本责任险,调动广大农户抗旱积极性,切实增强抗击干旱的能力。
3.9 强化监管,把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受灾地区,加强对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工作理赔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把中央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业绩考核机制,督促好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保险政策,确保受灾户及时、足额获得理赔,保护群众利益不受损。
[1]陈红玲.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2).
[2]田爱君.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的困境及发展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