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视角下竞技跳水运动“形式美”的构成要素
2012-08-15蒋涛,赵歌
蒋 涛,赵 歌
(北京交通大学体育部,北京 100044)
人类的认识成果有人将它分为:认知形态的科学理性,这是求真的;评价形态的人文精神,这是求善的;审美形态的艺术追求,这是求美的。真、善、美,真与善的统一,美为最高境界。我们对体育的认识也应有这3个方面的成果。可是,对于体育一贯只讲科学,科学被推为至尊,科学与人文划等号,从而削弱甚至取消了人文。所以,对体育的善、美的研究长期以来缺失太多。对于跳水这样一项富含美的韵味的体育运动项目,深入探讨其美的本质及特征,掌握其审美因素,培养创造美的能力,是非常需要的。而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国内的一些体育学刊上也偶有所见,但真正深入系统地研究这一领域的论著(文)至今没有发现,从而引发了笔者从事这一课题研究的初衷。
1 竞技跳水“形式美”的构成因素
竞技跳水美的形式除了具备形式美的构成要素、遵循形式美的一般的普遍法则外,还有自己独特的构成要素和特定的组合规律。竞技跳水形式美是一种人体艺术活生生的展示,具有不同于其他艺术品的意蕴和魅力,它还常常借助于身体姿态、技术环节、力量和速度以及柔韧、幅度、稳定、新颖、节奏、编排、结构、造型等因素来表现其独特的美学特征。
1.1 姿态和造型美
姿态和造型美,即身体的基本姿势和形态所呈现的造型美。竞技跳水运动是一项特别讲究身体艺术的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对运动员的体型和基本姿态有着严格的要求,无论是翻腾、飞行、平衡或静止,人们的眼光首先都集中在姿态和造型的优美上。无论是开始姿势、空中姿势以及入水姿式,都不能有勾、歪、斜、松等形体状况,必须符合特定的技术要求,严格控制身体各个关节和部位。这其中,头胸的姿态显示形体的神采,腰肢的折转显示形体的活力,手足的伸展显示形体的意趣。假如运动员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身体,处于特殊审美地位的裁判员将对其直接作出判罚,导致其失分,甚至在比赛中失败,这是因为评分规则中已明确规定身体姿势错误将导致失分。例如,2001年国际跳水评分规则中规定:“(D5.23)给分应从完成动作的技术性与优美性两方面考虑,具体包括开始姿势、助跑、起跳、空中、入水。”又如,对于立定跳水的开始姿势是这样规定的:“(D6.3.1)立定跳水的开始姿势,应从运动员站立在跳板或跳台前端时算起;(D6.3.2)开始姿势中,身体应挺直,头部正直,两臂伸直放于任何位置。”再例如,运动员在完成屈体姿势(D6.9.2)和抱膝姿势(D6.9.3)时:“完成屈体时,身体应在髋部弯曲,但双腿不得在膝关节处弯曲,双脚并拢,脚尖绷直,手臂可任意放置”;“完成抱膝姿势时,身体应团紧,在膝关节和髋关节处弯曲,并且两膝、双脚并拢,脚尖绷直,双手放于小腿上。”当裁判员认为没有达到这些要求时,他可扣除1 ~ 2分。同时,运用各种造型艺术来表现人体美和动作美,是竞技跳水运动重要的审美特征。竞技跳水表演之所以有如此令人痴迷的魅力,与其具有丰富多彩的身体造型是分不开的。竞技跳水运动中身体造型可分为动态造型和静态造型,二者在表达竞技跳水形式美方面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1.2 技术和规范美
技术和规范美,指完成动作所采用的技巧和方法符合技术规范所显现的美。技术因素为竞技跳水形式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准确而娴熟的动作技术能保证跳水动作完成得潇洒而流畅,富有美感。运动员完成动作的技术美,是主体的一种符合规律(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及运动生物力学等规律)的认识和创造活动,是生命运动形式的现实表现。只有采用科学的技术,准确、协调而又富有节奏地完成的动作才会表现出优美动人的效果。例如,“403B”(有难度限制动作),向内翻腾一周半,屈体”这个动作稳定性高,姿势优美,难度相对较高(2.1),容易与其他4个动作组合成9.5的难度系数。
1.3 力量和速度美
力量和速度美,即跳水运动员通过力量特征和速度特征所表现出的美。力量美主要靠人体的主动用力来表现,力量是在肌肉和四肢器官的复杂运动中,通过舒缓的或激烈的关节移动,向各个方向扩展所呈现出的一种不可阻止的由内向外迸发的运动力感。竞技跳水运动员所需要的力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跳的弹跳力和爆发力;(2)完成各种跳水动作的腹背肌力量;(3)倒立所需的支撑控制力量;(4)控制空中动作及其入水姿态的身体内力;(5)入水和压水花所需的手臂支撑及伸展力等。例如,10m跳台中的“臂立组”。完成这组动作时,起跳前要先倒立,使身体直立并保持平衡3s,再用臂部力量起跳,在静态中给人一种力和健的美感,表现出人体肌肉关节的强大控制力。而在随后的运动过程中又好像人体内储备的力量缓慢释放出来,使得人们稍感压抑的心境豁然开朗,正是这种动和静的和谐交替过程中,让人感到肌肉的强壮、筋骨的刚健和生命的律动。著名美学家罗丹曾说:“力和美往往结合在一起,而真正的美总是有力的。”竞技跳水中随处可见“力之美。”
跳水运动是一秒钟的艺术,它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助跑、起跳、空中翻腾和转体以及入水打开与压水花等多种复杂动作。如果没有良好的速度素质,就难以完成这些动作。竞技跳水的速度美是人体的各种能力在极短的瞬间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转化过程中显示出的令人瞠目的快捷及让人始料不及的变化。竞技跳水运动员所需要的速度主要包括以下2个方面:(1)翻腾和转体的速度;(2)起跳的带臂及连接动作收腿速度等。因为,跳水动作绕横轴和纵轴旋转的速度越快,完成动作越有利,越优美。
1.4 柔韧美
柔韧美,即竞技跳水运动中人体各关节相对移动的能力和关节活动幅度大小呈现的美。竞技跳水动作以幅度大、难度高、灵活变化、连贯和谐而显示美,对人体的许多关节的活动能力有较高的要求。跳水运动主要对运动员的肩关节、踝关节和腰部柔韧性的要求较高。例如,肩关节柔韧性差的练习者,起跳时手臂难以充分上摆,这就会影响起跳的节奏和高度;入水时,手臂就不可能与身体成一直线,水花就会比较大。再如,屈体(B式)是跳水空中姿势的一种造型。要求身体以髋关节为轴,前后折叠,越紧越好,两腿伸直并拢,脚尖绷直,整个外形是含胸、弓背、身体尽量紧贴腿部,对髋关节的柔韧性要求极高。跳水姿势欠优美,也与柔韧素质有关。此外,良好的柔韧素质还能避免或减少受伤事故。因此,只有运动员具备良好的柔韧素质,才可使动作完成得轻松、洒脱、优美、动人,增强其艺术效果。
1.5 幅度美
幅度美,即人体各关节的相对位移大小及身体运动轨迹的空间占有量等所表现出的美。竞技跳水动作幅度可分为内幅度和外幅度,内幅度是指人体内关节的活动范围,对人体内力有着重要影响;外幅度是指四肢和躯干在空间的相对位移及具体运动轨迹的空间占有量,主要表现为动作的伸展性、腾空高度和飞行远度等。幅度不仅影响动作质量,而且影响着动作的审美效果。幅度不充分,动作做得缩手缩脚,无美可言。同一个动作,同样的技术,其观赏性往往取决于幅度的大小。例如,竞技跳水中空中衔接的位置是非常重要的,空中衔接位置高,就有利于完成多周翻腾、多周转体动作,相对应所作出的技术动作也舒展大方,幅度充分。为了达到上述目标,运动员一般采用“高定点”技术,即假设在接近起跳方向最高点时有一个定点,用以加强运动员在高定点上完成动作的思想认识,让运动员向着这一目标起跳,才能不急于做动作,从而增加了起跳高度。再如,竞技跳水的幅度美是紧密地与运动员的柔韧性联系在一起的,假如一名运动员的关节柔韧性不好,又怎能表现出屈体和抱膝空中姿势所要求的前后折叠、越紧越好的技术动作。很多优秀运动员以无可挑剔的幅度征服了所有的裁判和全场的观众,从赛场那热烈的掌声中就可见人们是如何的陶醉和迷恋了。
1.6 稳定美
稳定美,总体来说即竞技跳水比赛中成套动作的稳定性高,具体来说就是在表演过程中运动员的心理稳定性、动作稳定性和入水稳定性等所表现出的美。竞技跳水比赛的稳定性首先体现在完成每个动作的质量上,只要一个动作不稳就会产生不可弥补的损失。稳的基础在于扎实的基本功。稳定的起跳才会有稳定的动作。入水压水花的效果是动作稳定性的最终标志。2001年国际跳水评分规则中规定:“(D6.10)在任何情况下,入水都应是垂直的或接近垂直,并且身体应伸直,双脚并拢,脚尖绷直。”
随着现代竞技跳水运动的蓬勃发展,世界各国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几乎没有差异,训练手段也趋向一致化,特别是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墨西哥、乌克兰、瑞典、日本、加拿大等跳水强国,运动员的实力已不相上下。在某种意义上,比赛的胜负与其说取决于技术水平还不如说依赖于稳定性,谁能在比赛中稳定发挥谁就有可能稳操胜券。在国际大赛中有多少优秀的的跳水运动员往往因一丁点的失误而与冠军擦肩而过。
由此可见,稳定性在竞技跳水运动中对表现形式美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7 新颖美
新颖美,即竞技跳水运动中人的创造能力所体现的美。凡是美,必须是新颖的,独特的,有创造性的。创新是竞技跳水生存和发展的动力,是竞技跳水美的生命之所在。竞技跳水的新颖美主要体现在单个动作的创新和成套动作的编排创新等。国际泳联每次对跳水评分规则的修订,都将创新的动作摆在异常重要的地位。从1995年跳水规则首次发表了国际泳联跳水难度系数计算方法,按此方法可以准确地计算出每一个动作的难度系数。而且为了鼓励运动员发展难新动作,规则中还规定了在比赛中出现“跳水动作难度表”中没有的动作时,应由裁判长根据规则确定其难度系数和动作号码。然后,由裁判长将此动作向跳水技术委员会报告注册。例如,臂立跳水中的“6144D、6245D”2个动作是近几年的新动作,至此,臂立翻腾兼转体动作已达到8个。竞技跳水的生命在于创新,创新是竞技跳水美的重要特征。
1.8 节奏美
节奏美,即竞技跳水运动中运动员完成动作的力量和速度的有规律的变化所呈现的美。竞技跳水的节奏美有两个重要关系,一是时间关系,指运动过程;二是力的关系,指强弱变化。运动过程中的这种强弱变化,有规律地组合起来加以反复便形成了节奏。竞技跳水运动是最富有节奏的人体律动,其表演过程实际上就是活的人体艺术在运动实践中的再现。比如,在竞技跳水比赛中准备入水技术(指运动员完成空中动作后的展体方法)通常采用“一次性打开”“二次性打开”2种技术,这2种技术所展现出的节奏美是不同的。“一次性打开”技术:在屈体或抱膝翻腾动作完成后,同时将髋、膝关节和肩、肘关节展开,使身体成一直线,准备入水。一次性打开能在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地增大转动惯量,减少角速度,控制旋转速度,为垂直入水创造有利条件。翻腾周数越多,完成动作后距离水面越近时,为充分利用有限空间、时间和距离,常采用一次性打开技术。“二次性打开”技术:例如,屈体翻腾时,第一步先将髋关节展开,躯干和腿呈直线,两臂伸直靠于体侧,随翻腾速度的减慢和身体的下落,再把两臂上举与身体成一直线入水。二次性打开的特点是以二次增大转动惯量,减少角速度,逐步地控制旋转速度,准确地调整入水角度,矫正身体姿势,使空中动作更加舒展、大方,并且这种打开方法的节奏感强,能增加动作的美感。
竞技跳水运动中,运动员完成动作的轻重急缓的变化、动作层次的变化、空间位置的变化及身体形态的变化都能产生节奏感。只有运动员掌握好整套动作的节奏,合理安排动作比例,才能征服观众和裁判,获得胜利。
1.9 编排美
编排美,即成套动作的难度选择和连结方式等所体现的美。跳水教练员是艺术家,竞赛中的成套动作则是其艺术产品。在训练和比赛中,跳水教练员很重要的任务就是为运动员设计成套动作,并加以实施,其主要的工作性质就是具有美学意义的创造活动。在第25届奥运会上,于芬教练为伏明霞安排的4个自选动作是4个“7”,即107B、207C、407C、5237D难度系数都在3.0以上,其中207C向后翻腾3周半的难度达到3.3,是女子比赛的最高难度。伏明霞完成动作非常漂亮,难度高,稳定性好,水花压得好,最终轻松取得了10m台奥运会冠军。
编排美,体现了教练员的智慧,既不能不顾运动员的技术能力过高编排高难度动作,也不能思想保守过低降低编排动作。从这一点上,运动员的成功与教练员的智慧密不可分。
1.10 结构美
结构美,即竞技跳水动作构成诸环节的相互关系所呈现的美。动作结构是指整套动作的连接与构造,简称结构。国际跳水评分规则通常从开始姿势,助跑,起跳,空中,入水5个方面考虑跳水评分,而我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提出把跳水技术划分为助跑、起跳、动作连接、空中姿态与技巧、打开、准备入水、入水7个部分。竞技跳水技术结构的技术性和艺术性常常孕育着审美理想,国际跳水评分规则规定:“评分应根据运动员在完成动作时的助跑、起跳、空中技术和动作姿势以及入水的好坏给予评定。助跑应平稳、果断,路线要直;起跳要充满信心,有充分的高度,合适的角度;空中动作要姿势正确、优美、舒展,翻腾和转体快速、连贯、准确;入水要全身伸直,与水面垂直,压水花。裁判员评分时要对动作的各部分技术全面衡量,不可偏废。”可见,一套动作的结构首要的是完整性,即应包括开始动作、衔接动作、过程动作和结束动作。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完美的整体。因此,一套动作如果背离了规定结构或缺少了特定的要求,不仅会导致评分的降低,而且会大大降低该套动作的美学意蕴。
2 结 论
“认知”“伦理”“审美”即“求真”“求善”“求美”共同组成了人类的三大基本活动模式。竞技跳水美学相关研究对于全面、深刻地认识该项目的本质、特点和规律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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