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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旅游的本质与特征*

2012-08-15谢春山沙春蕾

旅游研究与实践 2012年2期
关键词:旅游者异地本质

谢春山,沙春蕾

(辽宁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辽宁 大连116081)

一、旅游的词源学意义

“旅”与“游”在我国古代典籍中出现很早,且使用频率较高,但大多是分开使用的,其含义也大不相同。“旅”主要指离家在外的旅行活动,是一种有目的的功利行为,重在突出旅行行为的时间和空间特征。而“游”的本意是指熟悉水性的人在水中的自由活动,虽然后来的含义逐渐宽泛,包括神游、游说、游览、游憩、闲游等,但都强调顺应自然、适意而行,具有无意志、非理智、超功利的特征[1]。虽然“旅”和“游”组成一词,但二者的地位是不同的,“旅游”的重心实际上是在“游”,而不在“旅”。“旅”不过是手段,而“游”才是旅游者最终追求的目标。

在西方,“tour”来源于拉丁语“toroare”和希腊语“tornos”,其原意是“车床或圆圈围绕一个中心点或轴的运动”。“Tour”加上后缀“ism”,被解释为“一个行动或过程”。“Tourism”意指“按照圆形轨迹的移动”,即一种往复的空间活动过程[2]。对于“tour”、“tourism”究竟何时出现在文字记载中,大致有两种基本说法:一种观点认为最早出现在1778年出版的《Grand tour》中;另一种观点认为是在1811年出版的《牛津字典》中。不论“tour”和“tourism”何时出现,其辞源学上的原本含义已经在某种意义上折射出现代旅游空间特征的影子,即不管是大尺度还是中小尺度的旅游,也不管外出多远、离开多长时间,旅游者总要回家,旅游活动总是以家为原点的空间移动行为[3]。

因古今时代背景的不同和中外文化的差异,虽然古代旅游和西方旅游的含义同现代旅游有一定的差异,但对于我们深刻认识旅游的本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第一,“旅”是旅行、外出,“游”是游览、观光、娱乐,“旅游”二字意指通过外出旅行而进行的观光娱乐活动。这是旅游的最原始的含义,现代旅游的各种概念本质上都是在这一核心基础上的拓展。第二,旅游活动是一种以家为起始点的空间往复移动行为,无论旅游者离家多远,最后还是要回到居住地,这是旅游与迁徙、移民等活动的根本区别[4]。

二、旅游的本质

所谓本质是指事物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是一事物与他事物相区别的内在根据。本质的特征在于:第一,对事物内部各部分而言,它是共有的(但不是唯一的)。第二,对其他事物而言,它是独特的。第三,对事物的面貌、发展及非本质属性而言,它是决定者。第四,它隐藏于事物的内部,单纯、深刻而抽象。因此,要深入认识和理解旅游活动或旅游现象,就必须认识和把握其内在的本质。

(一)旅游本质研究的述评

众所周知,旅游活动是人类社会中最为复杂的现象之一,这不仅表现在参加旅游活动的人员较为复杂,既有年龄之异,又有性别之分,既有身份、地位、文化的不同,又有需要、动机、兴趣的区别,还表现在旅游活动内容与方式的差异,既有自然观光,也有文化鉴赏,既有旅游团的集体活动,又有散客的自由行等。面对这样一个形式多样的旅游活动或现象,想透过现象直接探寻其本质并不容易。同时学者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着眼点与方式、方法的不同,对旅游本质的认识自然也会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虽有众多的学者一直在分析、探讨旅游的本质问题,但争论从未停止。作者在中国知网上以“旅游”和“本质”为关键词搜索2000年以来的学术文献,共有22条记录,涉及哲学、人类学、现象学、文化学、社会学等不同的学科,但大多都是单纯从某一学科的某个角度来分析和探讨旅游的本质问题,其结论也各不相同。

周霄[5]以人类学的认知框架为基础,提出了旅游具有表达性与建构性双重内涵的仪式本质;马耀峰、白凯[6]运用人类学关于人的本质属性的观点以及系统论自组优化原理对旅游的本质进行了探讨,其结论为,旅游的本质是人的一种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自觉活动或经历,其目的是追求身心愉悦;申葆嘉[7]认为,旅游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具有文化性质,是多元系统整合的社会现象。李天元[8]指出,旅游活动在本质上并非是经济活动,而是一种以不同地域间的人员流动为特征,涉及文化、经济、政治等许多方面的社会文化活动。谢彦君[9]认为,旅游的本质就是一种体验,余暇和异地将这种体验与其他体验分离出来,赋予其独有的特征。

除上述学者外,张凌云[10]对旅游的本质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和系统的研究。他认为,从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看,关于“旅游是什么”和“什么是旅游”这两个问题不是等价的。前者揭示的是旅游的本质,后者只是对某一属性的判定,不能从旅游的某一属性来判定旅游的本质。旅游,首先应是一种人的基本需要,其次是在这种需要支配下可能付诸实施而产生的行为和活动,再次是由于旅游活动达到一定规模后产生出的一系列提供和丰富这种活动的产业和系统,最后是由于人的频繁交往而造成人地关系、人群关系发生变异的现象。旅游作为一种人的自身基本需要是与生俱来的,是先天的,并不因外界条件的变化而改变,现在学术界总结的旅游的种种性质和属性(如经济性、社会性等),则是我们后天赋予的。为此,他在《国际上流行的旅游定义和概念综述》一文中,通过对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30个旅游定义的综述,归纳出旅游的几个本质特征,具体包括:1.旅游是人的空间位置的移动(与一般货物贸易物的移动有很大不同),这种移动是暂时的,这是旅游消费区别于其他消费活动的一个显著特征。2.旅游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动机,但我们一般认为旅游的动机与游憩(或康乐)有关,当然也可能包括了商务、教育、健康或宗教等因素,这一切构成了旅游的基础。3.旅游活动需要一定的交通基础设施、住宿、营销系统、游憩(或康乐)和景区服务的支持,这一切构成了旅游产业的基础。4.旅游不仅仅是游客个人的一种休闲和游憩(或康乐)的消费方式。从空间上看,旅游不仅仅是客源地向目的地单向的人员流动,而是由客源地、通道和目的地构成的一个完整的空间系统。5.旅游整体的空间系统,不仅是一个经济系统,更是一个文化系统和社会系统,这是旅游目的地系统存在的理论基础。

应当说,上述学者关于旅游的本质研究的成果或观点,尽管各自的语言表述有所不同,但都在一定层面或视角上揭示了旅游的本质,其中也反映出相当程度的共识,如多数学者都从旅游者角度出发,认为旅游是旅游者的行为,是“一种人的基本需要”,是人类在基本生存需要得到满足后产生的一种“追求身心愉悦”的精神文化需求。旅游的本质属性是文化属性,“具有文化性质”,是“一种社会文化活动”,是“一种体验”等等。虽然上述观点中关于旅游的本质的阐述,有的还存在着过于宽泛和宏观的弊端,还不足以使人们对旅游的本质形成一个较为简洁和微观的认识,但从旅游者的视角来分析、探讨旅游的本质问题,实际上已经将“旅游者”和“旅游业”区别开来,揭示出对旅游的本质问题的探讨,还要从旅游者自身的立场,从文化的视角出发,而不是旅游业的视角。这样,关于旅游的经济属性的观点也就不攻自破了。

(二)旅游本质的辨析

通过以上对学者们关于旅游的本质问题研究的解读和分析,我们已经明确,要研究旅游的本质,必须从文化的视角出发,而不是从经济的视角,但仅仅将旅游的本质确定为文化属性或一种社会文化活动,还是过于宏观和空泛。为此,我们还应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的分析。

要认识和理解旅游的本质属性,除了必须站在旅游者的立场外,还涉及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旅游者为什么要去旅游,二是旅游给旅游者带来了什么。关于这两个问题的探讨在我们认识旅游的本质的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第一个问题涉及旅游目的问题,即旅游者的旅游需要和旅游动机问题。一般来说,旅游需要方面有放松、刺激、关系、自尊与发展、自我实现等;旅游动机方面有身体健康、文化、交际、地位与声望等。但要注意的是许多需要和动机乃是旅游发展到近代和现代以后才出现的,而不是古代旅游刚刚产生时就已经具备的[11]。要分析和探讨旅游的本质问题,必须重点考察旅游产生和萌芽时期的需求和动机。

人类自诞生以来,要生存就要生产,而要保证生产能够持续地进行下去,就需要暂时离开生产活动,通过片刻的间歇与休闲求得缓解和放松,以恢复体力,同时也会自然而然地体验到一种内心的欢畅与愉悦,这一过程实际上是一种休闲行为,而休闲的目的实际上就是旅游的目的。

在旅游者追求身心乃至精神愉悦的旅游目的的制约之下,旅游就表现为一种个人的行为,并且是在个人的意愿、志趣支配下,受个人支付能力及其他能力的影响而发生的行为。“这种目的性行为,是旅游主体在寻求愉悦的意识的支配下与客体之间建立的一种关系,并借助某种审美或自娱的渠道表现出来”(谢彦君)。从这个意义上说,张凌云将旅游看成是“一种人的基本需要”是非常有道理的。而且,这种基本需要主要是精神方面的需要。

第二个问题涉及旅游的功能问题。从旅游的最原始的意义上看,旅游虽然由“旅”和“游”二字组成,但旅游的重点不在“旅”而在于“游”。这种顺应自然、适意而行的“游”,有解脱感、自由性、趣味性等特点,带给人们的是一种轻松、愉快、思考、友谊、快乐和幸福,可以满足个人生理及心理的需求,促进身体及心理的健康,是人们摆脱工作的疲乏与压力,补偿工作疏离、重获生活自由、追求更有意义的体验,是尽情地发挥个人的创造力以达到自我实现的一种方式。

因此,旅游这一概念的核心在于,它是旅游者以获得生理和心理快感为目的的愉悦与嬉戏过程,而它所具有的休闲、消费、社会属性及暂时性和异地性特征,均是其愉悦内核的外在显现。谢彦君认为,任何被称为“旅游”的现象都不能离开“愉悦”这一内核而存在,只有那些暂时的、异地的休闲行为才可以被称为旅游。因此,旅游所具有的满足旅游者“愉悦”需要的功能和旅游的最初形式“观光”所带给人的“愉悦”是一致的。

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旅游活动早已摆脱了传统的、单一的“观光式旅游”,而向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体验式旅游方向发展。旅游体验既包括审美体验、求知体验,也包括交往体验和情感体验。虽然表面看来,旅游审美体验、旅游求知体验、旅游交往体验、旅游情感体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旅游者审美、求知、交往和情感的需要,似乎和旅游愉悦功能不太相关,实则不然。从一定意义上说,无论是审美体验、求知体验,还是交往体验和情感体验,虽然它们各自分别满足了旅游者的不同需要,但如果将这些需要高度抽象、整合为一个终极需要的话,恐怕还是能最终满足旅游者的愉悦体验。因此,旅游的本质是体验,而旅游的核心功能也就在于能满足旅游者的愉悦体验需要。正因为旅游具有这种“愉悦”功能,所以众多的旅游者才会热衷于参加旅游活动,并乐此不疲。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两个问题之间的关系问题。旅游的目的问题决定了旅游活动能否付诸实现,旅游功能问题决定了旅游活动的效果或满意度。通常情况下,二者是统一的,既有了出游的目的,也获得了良好的满意度,但特殊情况下,也会出现旅游者有了出游目的并付诸行动,但却没有获得满意的效果。这种情况是否会影响人们对旅游的本质的认识?我们认为不会。根据事物的性质主要取决于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原理,出游目的相对于旅游功能来说,旅游目的属于矛盾的主要方面,不仅在于出游目的具有一定的运动性和变化性,还在于某次的旅游不满意,并不一定影响下一次的旅游活动。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只要有了旅游目的,基本上都能达到旅游的满意度,只不过是满意度的高低问题,否则旅游者也就不会再次出行[12]。同样的道理,旅游总体上是一种愉悦体验行为,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但这绝不意味着旅游活动中不会出现悲情的色彩或严肃的场面。反过来,也不能因某次旅游活动中的悲情色彩和严肃场面而否定旅游的愉悦性,毕竟,这些属于矛盾的次要方面或一种例外。

通过以上的分析、论证与辨析,我们可以对旅游的本质属性作如下的阐述:旅游的本质是体验,是一种在异地进行的短暂休闲、体验活动。旅游的本质可以从不同的层面来解读,其内涵包括:

1.旅游是一种异地体验。首先,这种体验是在异地发生的一种体验,而不是体验异地,因为身在本地也可能有体验异地的情况发生,但旅游体验只能是旅游者前往异地,并在身临其境的情况下才能发生。

2.旅游是一种短暂性的体验。这是由旅游活动持续的时间所决定的。由于旅游活动在时间上不能持续很长,这也就决定了旅游体验不可能是一个长期性的、持久性的体验。

3.旅游是一种休闲性的体验。人们外出旅游的动机无论是出于审美、求知,还是交往或情感,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愉悦身心。这和游憩、休闲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不过是游憩体验与休闲体验发生在本地,而旅游体验发生在异地罢了。

4.旅游是综合性体验。这种体验是相对于本地的一种别样的感受和体悟,具有综合性,既包括审美体验、求知体验、交往体验、情感体验,也包括观光、娱乐、游玩、健身、垂钓等多项内容。其中,情感体验部分更是较为复杂,既有欢喜的部分,也有悲情的部分,但通常意义上的旅游活动,多以欢喜的情感为主。

三、旅游的特征

特征是一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外在标志,是事物本质的外在显现。事物的本质是核心,一般来说只能有一个,但是特征则可能是多个或多方面的。分析和探讨旅游的特征有助于人们通过外在的特征,深入了解旅游的本质,进而对旅游活动形成全面而深刻的认识。

(一)旅游特征研究的基本原则

旅游活动内容的丰富性、形式的多样性决定了旅游特征的复杂性,由此造成人们在旅游特征的认识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李天元认为,现代旅游活动具有普及性、规模发展的持续性、空间布局上的地理集中性和时间分布上的季节性;谢彦君认为,旅游的两个突出特征是异地性和暂时性;赵长华认为,旅游具有审美性、暂时性、异地性、流动性、休闲娱乐性。

上述观点,一方面都在某一个层面上反映出旅游的某些特点和人们对旅游特征问题研究的进展程度,另一方面也明显反映出各位学者观点之间的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大概有两个,一是认识视角问题,二是如何看待具体特点的问题。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涉及旅游特征研究所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其一是旅游特征研究必须从旅游者视角出发的原则;其二是旅游特征研究必须体现旅游整体的原则。

1.从旅游者视角出发的原则。是指研究旅游的特点必须站在旅游者的立场或者站在为旅游者服务的立场。站在旅游者的立场,要求从旅游者的视角来审视旅游活动究竟同其他人类活动区别在什么地方。上述学者关于旅游特点阐述中的“暂时性”、“异地性”、“流动性”、“休闲娱乐性”,实际上就体现了从旅游者视角出发的原则。从旅游业的立场出发来研究旅游的特点,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从为旅游者服务的视角出发,而不能从为旅游业者自身服务的视角出发,如上述观点中的“空间布局上的地理集中性”和“时间分布上的季节性”就是典型的从为旅游业者服务的视角出发所得的研究结论。显然,空间布局上的地理集中性都是关于旅游景观的地域分布特征,而时间分布上的季节性则是典型的旅游业经营上的特点。因此,这两个特点,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能被直接指定为旅游的特征。毕竟,旅游活动是旅游者的活动,而不是旅游景观和旅游业的活动。所以,在研究和探讨旅游的特点时一定要从旅游者的视角出发。

2.体现旅游整体的原则。是指在分析和探讨旅游的特点时,不要将旅游的每一个特点孤立地割裂开来看待,而应当从旅游整体的角度审视这些特征。要知道,旅游的内在本质和外在特征,整体上是统一于旅游的,每一个特点都在一定的层面上凸显和折射出旅游的本质。这些特点的高度抽象、高度集中实际上就是旅游的本质。虽然特征是一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标志,但这种标志不是最根本的,最根本的是内在的本质。也就是说,要将一个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只能依靠其内在的本质,要靠外在特征的综合,而不能仅仅依靠某一个单独的特征。因为,仅靠事物的某一方面的特征,来将其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是极其困难的。如前文我们已经述及“旅游的本质是体验,是一种在异地进行的短暂休闲体验活动”。其中的暂时性、异地性、休闲性都是体现这一本质的主要特点,只有将三者结合在一起,才能很好地体现出旅游的本质,并将旅游活动同其他活动区别开来[13]。如果只谈暂时性和异地性,则外出短暂的开会、经商、出差等都具有暂时性和异地性,但上述各项绝不是旅游,因为它们都缺少休闲性。当然,也不能由此否定暂时性和异地性不是旅游的特征,其中的逻辑与辩证关系是认识旅游特征时必须加以注意的。

(二)旅游的特征

通过以上分析,并结合旅游活动的实际状况,我们认为,旅游活动具有如下特征:

1.暂时性。旅游的暂时性特征是指旅游是人们一种特殊的短期生活方式,它是发生在旅游者人生中某一时段上的行为。具体地说,旅游活动在时间上的特点是“暂时性”,即要求旅游者在目的地做短暂的停留,世界旅游组织规定时间不超过一年。旅游者利用闲暇时间离开常住地进行旅游活动,或是为了释放压力、愉悦身心,或是为了观赏娱乐、增长见识,旅游活动结束后还是要按计划返回常住地,回归到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去。因此,这段旅游时间常常被看做是工作之余的一种消遣,是人们的暂时性行为。

2.异地性。旅游的异地性特征是指旅游活动的发生要以行为主体的空间移动为前提,区别于日常的生活空间。也就是说,旅游是个体前往异地进行的活动,是旅游者到异地他乡进行的一种休闲体验活动。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特定的空间内生活,对其而言,周围的日常环境与民风民俗已无美感可言。出于“求知、求新、求奇”的心理,人们愿意借助旅游离开自己的常住地前往所谓的“非惯常环境”中了解新鲜的事物,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虽然目前对于“异地”标准的认定还存有分歧,但最基本的是要与居住地环境分开。旅游目的地的异地性带给旅游者的是心情和别样的感受,因而对旅游者形成较大的吸引力。

3.休闲性。休闲,即休息、清闲。心理学家纽林格认为:“休闲感有且只有一个判据,那便是心之自由感。只要一种行为是自由的,无拘无束的,不受压抑的,那它就是休闲的。”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旅游是在相对自由或闲暇的时间内进行的自由、随意的综合性体验活动,表现出同一切休闲行为相一致的品性。换句话说,旅游活动实际上是观光、游览、消遣、聊天、交流、健身、运动、审美、求知等众多休闲活动的重新组合,呈现明显的休闲性质。旅游者远离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的环境,去欣赏自己常住地以外的风景,体验那里的民俗风情,使身心得到放松和休憩。此时,旅游者作为一个自由个体,不受其他因素控制,在旅游中获得一种解脱感和自由感,体验旅游活动的休闲性。

4.消费性。旅游已然成为一种消费活动。一方面,任何一个国家里,旅游都是作为一种奢侈品而存在的,旅游者要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时间和一定数额的金钱才能实现一次完整的旅游活动。旅游在其全过程中不向社会,也不为旅游者个人创造任何外在的可供消费的物质资料。相反却不断消费旅游者以往的积蓄和他人的劳动成果。另一方面,旅游是一种通过旅游者亲身参与从而获得感受的一种社会活动,它要求旅游者亲身体验,跟随全程,必然会导致对人体力的消耗。

5.社会性。旅游的社会性特征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方面,人类最初的旅游活动可能只是少数人的个别行为。随着旅游者人数的不断增加和旅游规模的不断扩大,旅游活动便逐渐成为一种集体的、社会性的行为,从而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另一方面,旅游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中进行的文化消费活动。不同条件下的社会文化对旅游主体的旅游需求、旅游介体提供的旅游服务、旅游客体的文化内涵都会产生强烈影响,使旅游活动体现出鲜明的社会属性。

6.综合性。旅游活动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现象。一方面,旅游者的体验内容和体验层次具有综合性。体验内容既包括观赏自然风光、鉴赏人文景观,也包括品味民族风情、参加各种娱乐嬉戏活动;体验层次既包括感官层面的悦耳悦目,也包括心理层面的悦心悦意和悦志悦神。另一方面,旅游活动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具有综合性。旅游活动既需要社会众多的行业和部门为其提供服务与支撑,又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不同的领域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研究旅游本质与特征的意义

对旅游的本质与特征进行深入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首先,对旅游的本质与特征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旅游学作为新兴的学科,其学科地位要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普遍认同,必须形成自己独有的概念体系和理论体系。旅游是旅游学科概念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对其本质与特征进行研究探讨,不但有助于科学界定旅游这一概念,同时也有助于分析和理解其他相关概念,进而完善旅游学的理论体系。

其次,对旅游的本质与特征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对于旅游者来说,只有明确旅游的本质和特征,才能对旅游活动形成全面的理解和认知,进而提高旅游体验的质量和水平;对于旅游业者来说,只有科学认知旅游活动的本质和特征,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应对旅游活动的对策和措施,进而提高旅游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旅游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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