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作品的审美标准与原则
2012-08-15宋卫星
□宋卫星
舞蹈美指的是舞蹈作品中以比较完美的舞蹈形式创造出鲜明生动的舞蹈形象,表现出人们肯定美好、否定丑恶的情感思想和意志愿望。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舞蹈作品才是美的?是能够激发观众情感与思绪的?概括起来,可以分为四项标准和原则。
一、形象性
形象性是舞蹈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审美特征。因为只有生动的、鲜明的、具体的形象才能使人有审美的感知。我们知道,任何艺术都是以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表现人们情感和思想的,这是一切艺术的特点和规律,离开了艺术的形象,就不可能给人以美感,也就没有了美。
舞蹈动作大都是人体的自然生活动作,经过提炼、加工、美化而来的。这里所谓的提炼、加工和美化,除了人体动作要具有节奏性,使它符合舞蹈动作的规律外,还要求舞蹈动作必须具有造塑性,这是使舞蹈动作具有美感形式的最基本的条件和主要的因素。同样,离开了人对舞蹈作品的直觉,舞蹈的美是不可能被感知的。因为舞蹈的美表现在从舞蹈动作的流动变幻之中所产生的具体舞蹈意象,因此,如果没有鲜明、具体、生动的舞蹈形象,也就没有了舞蹈的美。
正是为了使舞蹈能更鲜明地、更有说服力地达到上述的要求,先进的思想、积极的主题,不是概念上的说教,必须通过艺术去形象地表现它。如彝族双人舞《阿惹妞》,编导抓住爱情历史悲剧这一最富有激情的传统题材,抓住人物最激动的时刻,以舞动舞,把无形的情化为可见的形象。为了更好地运用和发挥舞蹈艺术的抒情性,舞蹈编导首先应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以及观察和概括生活的能力,提高自己的欣赏趣味,以饱满的激情去表现人们最美好的、最高尚的情感。
二、感染性
形象性是舞蹈审美的重要因素,但并不是一切形象都能够引起人们的美感。舞蹈作品的美还具有第二个特征,就是感染性。
舞蹈的艺术实践证明,舞蹈擅长于抒情而不擅长于叙事,从根本特性上来看,它不善于去直接地再现客观事物和事物的发展过程,而是善于将人对客观事物和事物发展的感受,以及丰富的情感活动,通过舞蹈表现出来。我们知道舞蹈艺术反映现实生活,并不是以动作和语汇来单纯模拟生活。除了舞剧以外,它不像话剧、戏曲去交待事件、情节,叙述着复杂的故事,而是以其特有的表现手段,通过对现实生活高度概括来深刻反映人的丰富的内心世界。舞蹈形象就是人的生活情操的集中升华,它以其鲜明的美感和强烈的抒情性,深深地感染人们。优秀作品具备的首要条件,就是它必须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能够激起观众的感情,引起爱憎、同情或反感,使观众随着作品中的人物一起喜、怒、哀、乐。如果引不起观众情感的共鸣,也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审美活动。一个舞蹈作品所表现出的情感和思想之所以能够对观众具有震撼力或感染力,其原因正是这个作品具有很强的感染性。因此一部舞蹈作品只有具有艺术感染力的形象,才能激起观众情感上的浪花,也才能够引起人们的美感。
三、创新性
创新是艺术的生命,也是形成舞蹈美不可缺少的因素。社会生活每日每时都在不停地发展,人们的欣赏水平、审美观念和娱乐趣味必然会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应地产生变化。因此,陈旧的主题和内容、老一套的表现方法和手段,就不能够继续适应人们的审美需求。舞蹈作者,如果在创作活动中缺乏独特的创新和突破,总是重复和模仿别人和过去,就不能获得与时代并进的舞蹈审美效果。
四、技艺性
舞蹈的第四个审美特征与原则就是技艺性。技艺性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演员舞蹈技巧的表演艺术,如高空跳跃、急速旋转、柔软的滚翻和慢动作的控制等等;二是指编导在艺术结构、场面调度、舞蹈语言的运用以及对人物性格、内心情感的细致刻画等方面所具有的艺术技巧和表现能力。
无论演员的表演,还是编导的创作,只有体现出一定的技艺性,观众才能得到舞蹈美的感受,技艺性愈高,舞蹈美的感受就愈强烈。舞蹈艺术最基本的特征是“技艺性”,舞蹈是人体动作的艺术,舞蹈作品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内容、所表现的人物情思和丰富的内在精神世界,都是通过人体动作进行展现和描绘的。动作的停止,就意味着舞蹈作品的结束。舞蹈艺术作为一种直观的艺术形式,有别于其他静止的艺术形式,它以动作性的人的肢体语言来表达人物的思想感情、性格特征、情节与事件的发展以及矛盾冲突的推进、情调和气氛的渲染、意境的形成等。由此可见,构成舞蹈形式美的基础和创造舞蹈形式的物质材料是人体本身。
综上所述,舞蹈的形象性、感染性、创新性和技艺性,是形成舞蹈美的基本特征,也是衡量一部作品的基本标准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