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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狄更斯

2012-08-04黄薇

读者 2012年8期
关键词:狄更斯时代

黄薇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狄更斯小说《双城记》开篇这段对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经典评价,以其澎湃的节奏、鲜明的对照和开阔的深意而无数次被后世引用,在任何一个时代都能唤起绵延不绝的共鸣。

在英国人心目中,狄更斯的地位仅次于莎士比亚。

悲惨童年

对狄更斯来说,少年时代不堪回首,如同他在《霧都孤儿》等小说中所描写的那些底层孩子,充满苦难与屈辱。1812年2月7日,查尔斯·狄更斯出生于英国朴次茅斯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亲约翰·狄更斯是海军部军需处的职员,待遇优厚,但他的挥霍和糊涂的头脑常使这个家庭陷于拮据。

童年时,家里有一间父亲的图书室,收藏了不少好书,狄更斯在这里饱尝读书之乐。但无忧无虑的童年仿佛稍纵即逝。为逃避债务,狄更斯一家开始不停地搬家,5岁时全家搬到占丹,10岁时又搬到伦敦。这样的情形发展到1824年,父亲终因欠债锒铛入狱。那时的英国有一种“债务人监狱”,一个人如无力还债就有可能被监禁于此,直至还清债务,其间全家都得作陪入住监狱。父母带着家里最小的孩子住进伦敦马萨尔席监狱,而12岁的狄更斯则被送到伦敦华莱士鞋油厂当学徒,和满地板跑的老鼠、小混混般的孩子挤在一起,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与成年人无异,且食宿奇差无比,薪酬极低。

许多年后狄更斯回忆:“我整个人都充满了悲伤和屈辱。”“我真想牺牲一切——如果我还有什么可以牺牲的话——只要我能进入任何一所学校……”即使成年后,狄更斯只要经过伦敦那家工厂的原址,仍会忍不住泪水四溢。他成名之后,对这段经历缄口不谈,就连最亲近的妻儿都一无所知,他一直保密到去世的前一年。

两年后,狄更斯的父亲才从监狱里出来,当他得知儿子在鞋油厂的悲惨遭遇时震惊了。家境稍稍改善,狄更斯理应可以重返学校,母亲却希望他继续做工,“我永远不能忘记,母亲当年急着把我重新送到那个地方去”,这使得狄更斯此后一生都不原谅她。最终父亲的意见占了上风,狄更斯得以告别这段暗无天日的时光。

出名趁早,20岁成畅销书作家

1827年,15岁的狄更斯结束了断断续续的读书生涯,应聘成为一家法律事务所的律师助理。等到年满18岁的第二天,他就到大英图书馆办了一张借书证,成了阅览室孜孜不倦的常客。

1833年秋,狄更斯投下人生第一封投稿信,改变了命运的走向——当年12月,他在书店忐忑地翻开杂志,惊喜地看到自己的处女作整齐漂亮地印在上面,忍不住当场流下热泪,自此打开通往文学世界的大门。除了在报纸上开辟专栏,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也于1836年3月开始在杂志上连载,第1期卖了近400份,但连载到第15期时差不多卖出了40000份!狄更斯遂以“博兹”这一笔名轰动英伦三岛,他一举成为当时最受欢迎的畅销书作家。

现实主义大师

维多利亚时代被后世的史学家称为英国的“黄金时代”。此时的英国工业高度发达,无论政治、经济还是文化,整个大英帝国都呈现出上升之势。但这也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时代”,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劳资间的矛盾加剧,英国人也生活在不健康的环境中,大工业时代带来严重的污染和疾病,伦敦“雾都”之名就始于此。

狄更斯无疑是这个时代一位冷峻的观察者,文学屡屡成为他向黑暗现实开炮的有力武器。写于1837年的《雾都孤儿》是第一部以一个孩子为主人公的英文小说,在头几章便将矛头直接指向1834年《贫民法》的冷酷无情:它将所有健全的贫民排除在国家救济之外,9岁以下的孩子更是被随便地给上几口饭,被饿死的悲剧时常可见。这种社会批判在《老古玩店》里得到进一步的发挥,狄更斯将天性中的悲悯全部倾注到小女孩“小内尔”之死上——它深深地打动了读者,甚至变成了“维多利亚时代的伤感”的别称。

1838年的一天,狄更斯途经约克镇一个小小的教堂墓地,被无意间发现的墓碑碑文所触动,碑文记录了一个名叫泰勒的少年,暴毙于当地的威廉姆·肖私立学校。狄更斯突发奇想,决意去拜访附近的这所学校,他扮成一个要寄送孩子的监护人,接着“经历了一生中从未有过的震惊”:在这里,几近被遗弃的孩子们受到残酷的对待,校长甚至给他们服用硫磺,只因“硫磺坏了他们的胃口,这可比早餐和晚餐便宜得多”。狄更斯回来后就创作了一部小说《尼古拉斯·尼克比》,用辛辣的笔调揭露了当时私立学校的苛刻与无望,这部书出版后,就像一个季刊评论所说的那样——“狄更斯先生使很多儿童监狱关门大吉”。

而狄更斯晚期创作的小说《荒凉山庄》,对大法官法院和衡平法程序的批判,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当时有人拿斯陀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与之作比,评价《荒凉山庄》直接导致了英国议会对大法官法院的改革,如同《汤姆叔叔的小屋》几乎引发了美国南北战争。

精力充沛的多面手

狄更斯不仅是书斋里忘我挥毫的作家,他的爱好还惊人地丰富,个性开朗甚至有点喜欢炫耀。他喜欢身着华服出席各种场所,承认自己“对漂亮的服饰有一种狂热的喜好”;他也爱美食。

狄更斯多才多艺的卓越天赋横跨众多领域:曾被誉为那个时代最佳的餐后演说家、舞台上的最佳业余演员、最佳的戏剧朗诵家……《泰晤士报》上他的讣闻写道:“即使不看他的文学才华,他也是一个有才能、有雄心的人,他从事任何一项事业几乎都能成功。”唯一一次不成功,是他在1846年创办了《每日新闻》这份报纸,最后倒闭了。但他的新闻理想,后来在1850年和1859年相继创办的两份通俗综合周刊《家常话》和《一年四季》上得以实现。这两份杂志发行量很大并不断增长,圣诞节期间的单期发行量曾高达30万册。而放眼文坛,与他地位相当的英国作家,还没有哪一位不惜在自己创作成熟阶段,将长达20年时间花在连续不断的杂志编辑工作上。狄更斯的长子回忆父亲,没人“能像他那样规规矩矩、有条不紊,将每一项乏味、单调、常规的工作都能准时、严格、踏实地完成”。

当演员是狄更斯一直以来的梦想,20岁的他曾纠结再三,差点就去当演员。1847年,狄更斯得到一个机会担任一个业余剧团的经理,便身兼多职,常常自编自导自演。41岁时,狄更斯还开创了一种表演方式,开始公开朗诵演出,诵读的大多是自己的小说和剧本。全英国都为之狂喜,“人们拥入大厅,把大厅塞得满满的,狂热的爱好者还紧紧抱住大厅里的柱子,或者为了能听到所爱戴的作家的讲话,爬到讲坛的下边”。而1867年至1868年,狄更斯第二次访美,进行了为期76天的朗诵巡演,受追捧程度不亚于今日最当红的明星。当时的报纸报道,粉丝们极为疯狂:一位来自巴尔的摩的社交名媛简·比格罗,几乎将他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她甚至挥动拳头把一个拜访狄更斯的老寡妇打倒在地。有人扯掉了狄更斯大衣上的毛,还有人将他穿靴时留下的脚印取模,不堪骚扰的狄更斯最后不得不请保镖守在房间门外。

狄更斯将演出得到的报酬大都捐赠给了慈善机构和公共事业。不仅如此,1847年,狄更斯开始走访监狱,试图解救那些或许可获新生的妓女们。他说服自己富有的朋友伯戴特小姐出资在伦敦为妓女建立了一所感化院。

疲劳的美国之行后,狄更斯于1869年4月突然病倒。病中他在伦敦进行了一轮短期的告别朗诵,演出以一段著名的话结束:“现在我将从这耀眼的灯光中永远地消失……”不出3个月,这段话在他的葬礼上重现,1870年6月9日狄更斯因脑溢血猝然离世。他被安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著名的诗人角。墓碑上如此写道:“他是贫穷、受苦与被压迫人民的同情者;他的去世令世界失去了一位伟大的英国作家。”当时一个大哭的孩子说:“唔,狄更斯先生死了,那么,那么圣诞老人也要死了吗?”

(黄元摘自《文史参考》201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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