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
2012-07-252012年第14号
2012年第14号
关于批准发布GB/T 13174—2008《衣料用洗涤剂去污力及循环洗涤性能的测定》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和GB/T 13216—2008《甘油试验方法》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T 13174—2008《衣料用洗涤剂去污力及循环洗涤性能的测定》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和GB/T 13216—2008《甘油试验方法》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GB/T 13174—2008《衣料用洗涤剂去污力及循环洗涤性能的测定》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一、“5.3 污布:JB系列。用前裁成6cm×6cm的大小……”修改为:“5.3 污布:JB系列。用前裁成直径φ6cm的圆片……”
二、增加第11章(原第11章“试验报告”改为第12章),内容如下:
11 标准洗衣液
标准洗衣液配方、原料规格及配制要求按表1规定进行。
表1 标准洗衣液配方和原料规格
标准洗衣液宜用统一规格的原料和工艺加工生产,必要时由本标准归口单位统一定制。
三、“E.1.3莱卡棉布(棉/涤纶:95/5)”改为“E.1.3棉白布(HG/T 2609—1994)”
四、删去原标准“附录F(规范性附录) JB-05(淀粉类污布)的制备”中的全部内容,改为如下规定:
F.1 试剂与材料
F.1.1 马铃薯淀粉(GB/T 8884)。
F.1.2 无氨焦糖色素(CI003)。
F.1.2 棉白布(HG/T 2609—1994)。
F.2 实验仪器
F.2.1 磁力搅拌器。
F.2.2 干燥箱,可控温100℃±2℃。
F.2.3 小轧车(带有污液槽,可调压、调速)。
F.3 制作程序
F.3.1 棉白布的处理
同附录B.3.1。
F.3.2 污布的染制
F.3.2.1 配制4%(质量分数)的淀粉水溶液,并搅拌20min。
F.3.2.2 加热溶液至沸腾,继续保持沸腾10min(加盖,同时保持搅拌)。
F.3.2.3 将淀粉溶液、无氨焦糖色素与水按照质量分数1∶1∶1混合制成污染液A。
F.3.2.4 调整小轧车(F.2.3)压力至0.3MPa,调整好污液槽,将上述污染液 A倒入轧车污液槽中,取白棉布浸压,悬挂晾干即成。
F.3.2.5 预热烘箱至100℃±2℃,把污布挂在烘箱里加热30min。
F.4 淀粉类污布的保存与使用
在3℃~5℃冷藏保存,经24h老化方可进行去污力测定使用,使用时应按标准要求裁成试验用尺寸。污布保质期暂定为三个月。
GB/T 13216—2008《甘油试验方法》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一、将10.2.1条“硝酸(GB/T 626),(136→1000)稀释溶液(按体积)”修改为:“硝酸(GB/T 626),(128→1000)稀释溶液(按体积)”
二、将15.2.1条“乙酸(GB/T 676),(58→1000)稀释溶液(按体积)”修改为:“乙酸(GB/T 676),(59→1000)稀释溶液(按体积)”
三、将16.2.1条“氨水(GB/T 631),(40→1000)稀释溶液(按体积)”修改为:“氨水(GB/T 631),(134→1000)稀释溶液(按体积)”
四、将16.4条中的“称取甘油试样25g,加蒸馏水25mL,加氨化硝酸银(16.2.3)溶液1mL……”修改为:“称取甘油试样25g,加蒸馏水25mL,混匀,取2mL该溶液于试管中,加氨化硝酸银(16.2.3)溶液1mL……”
2012年第15号
关于批准发布GB 713—2008《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 713—2008《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GB 713—2008《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一、相关条文改用新条文:
1) 6.1.1.1厚度大于60mm的Q345R和Q370R钢板,碳含量上限可分别提高至0.22%和0.20%。
2) 6.1.2成品钢板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其中12Cr2Mo1VR钢成品化学分析允许偏差:P+0.003%,S+0.002%。
3) 6.3.218MnMoNbR、13MnNiMoR、15CrMoR、14Cr1MoR的回火温度应不低于620℃,12Cr2Mo1R、12Cr2Mo1VR、12Cr1MoVR的回火温度应不低于680℃。
4) 8.2钢板应成批验收,每批钢板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厚度、同一轧制或热处理制度的钢板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30t,单张重量超过30t的钢板按张组批。
对长期生产质量稳定的钢厂,提出申请报告并附出厂检验数据,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合格批准后,按批准扩大的批重交货。
二、相关表格更改为新表:
1) 表1更改为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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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表2更改为新表:
表2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