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峡礼泉灌区农民水价承受能力分析
2012-07-19王昕
王昕
(礼泉县水利工作队 陕西 礼泉 713200)
1 宝鸡峡灌区概况和灌溉管理现状
宝鸡峡灌区是一个多枢纽、引抽并举、渠库结合、长距离输水、大型建筑物多的特大型灌区,灌区涵盖了宝鸡、咸阳、杨凌、西安四市(区)的14县(市、区)、97个乡镇、1623个行政村和7057个村民组,有农业人口181万人,是陕西省目前最大的灌区和最重要的粮、油、果、蔬菜生产基地。灌溉面积296万亩,下设5个管理总站,其中在礼泉设有一个管理总站,目前宝鸡峡管理局作为专管机构主要管理支渠以上的工程,斗渠及其以下工程主要是由各受益区村组进行管理。在灌溉管理上,实行水权集中、统一调配、分级管理、流量包段、水量包干;水费计收采取“斗口计量、按量计征和终端水价”政策,在末级管水组织建设上,推行专业浇地队一条龙服务,送水到田间,服务在地头,送票、收费进农户。
2 宝鸡峡灌区农业供水价格现状和存在问题
2.1 灌区水价远离成本
目前,宝鸡峡灌区水价为0.37元/m3,按照灌农用水方量由灌区管理单位或用水协会代收的方式计收水费。由于灌区服务的对象是农民,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农灌水费收入是灌区管理单位赖以生存和维持运转的根本保证,而灌区水价由省物价局核定,灌区管理单位无权调整水价,因此水价无法准确反映供求关系、体现价值规律,致使农业水价倒挂,政策性亏损严重。若遇到灌区降雨偏多、风调雨顺之年,农田需水减少,水费收入降低,灌区管理单位运行就非常困难。2004年省物价局对大型灌区农业水价进行了核定和批复,宝鸡峡灌区现行水价为0.31元/m3,仅占核定成本价0.92元/m3的36.5%。2009年省物价局、省水利厅着手调研农业水价改革,专门深入灌区走访调研,对灌区农业水价成本进行再次核算。经核算,灌区合理水价应该为 1.32元 /m3。
2.2 灌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异常突出
根据流域水文监测,从2003年至2010年,渭河来水呈逐年减少趋势。随着礼泉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居民生活用水逐年增加,乡镇居民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人畜用水呈增长趋势,沿途虽有部分抽水对农田进行补充灌溉,但是还远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同时,礼泉灌区水利工程水毁、老化失修和管理落后等原因,使渠道和建筑物均遭到不同程度地毁坏,灌溉期间有跑、冒、滴、漏等现象较严重,致使灌区干旱缺水与水量浪费严重的情况并存。所以,研究礼泉灌区农民对水价承受能力显得必要而又迫切。
3 农民承受力分析
3.1 对灌农调查的范围和方式
为了真实调查礼泉灌区群众对现行水价的承受能力,本次调查范围在礼泉县境内,选择新时乡小陈北村、赵镇尧都张村、石潭镇王家堡和烽火镇徐家村,分别对20户灌溉受益户及10户非受益户的用水支出和农业收入进行调查分析。调查以2009年为现状年,主要对小麦、玉米和果园灌溉收益情况进行了统计。通过走访座谈、深入农户发放调查表等方式,多方了解灌区农业生产的灌溉及投入产出情况,并对所收集的资料和所记录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作为宝鸡峡礼泉灌区农户现状灌溉、生产投入及产出的平均情况进行分析。考虑到灌区果园属经济作物,受市场影响价格变化幅度较大,所以本次只对小麦和玉米进行详细分析。
表1 宝鸡峡礼泉灌区农作物生产成本调查表
表2 宝鸡峡礼泉灌区农作物效益分析
3.2 农民家庭收入调查
经对调查农户数据统计分析,宝鸡峡灌区礼泉灌区农户种植收入为17878元,养殖收入为1805元,打工收入为4543元,政府补贴为546元,其他收入为2875元,合计27647元,种植收入占总收入的64.7%,亩均种植收入1354元。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目前灌区农民家庭收入中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较大,说明农业对家庭收入的贡献和农民对农业种植的依赖程度较大。
3.3 农业生产成本调查和作物效益调查
依据对宝鸡峡礼泉灌区30户农户的调查及走访座谈取得资料,分析灌区农业生产成本(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农业水费支出占农户总生产成本的比例已经超过15%。与陕西省农户水费承载标准5%~15%相比,已超出农民承载能力,农业的水费负担已经比较重。
3.4 农民承受力分析
通过表上数据分析来看,小麦、玉米和苹果生产显著受田间灌溉水量影响。小麦田间灌溉水生产弹性比玉米小。主要原因是玉米大多为补充灌溉,用水量小。灌区运行能力随着农业水价上调逐步增加,用水呈减少趋势,农民对农业水价改革的承受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当农业水费占到农民年收入的4%~6%(支出的6%~8%)、农业投入的10%~12%和产出的8%~10%时,农民普遍认为水价合理或者基本合理,表示可以接受、愿意缴纳,说明水费没有超出农民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分析以上表中数据:不考虑投入劳动力,礼泉灌区近年平均农业净收入为1354元/亩,如果考虑投劳因素,冬小麦、夏玉米两季作物投劳按20 d/亩计,劳动力成本按低限30元/d计,则灌区平均净收入由1354元/亩降低为754元/亩,实际上农民种地已属于微利、甚至亏本状态。就现状用水状况和水价水平而言,农业用水户对水价的承受能力是很低的,也就是说通过调高供水价格达到控制水资源供给和水量浪费的方法是不可行的。如若考虑将灌溉水价上涨10%,每一种作物的种植净收入将减少1%~2%,相当于农民人均纯收入下降0.5%,农民似还能承受。但是如果按照灌溉供水全成本的灌溉水价政策目标,意味着目前灌溉水价将翻番或更高。按增长100%计算,农民的人均收入水平将下降4%~5%,这个数正好与近年来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长率相当。也就说,全成本灌溉水价政策将会阻止农民收入增长的步伐,进一步加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社会不公。
4 对灌区农业水价改革的几点建议
4.1 将灌区节水作为减少农民灌溉费用的有效途径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农户作为基本的农业生产单位,在面对不同的农业水价政策时,其决策行为基本上是“理性的”,保护自己利益的倾向比较明显。但是农户在考虑自身农业水价可承受能力的时候,不会单纯考虑农业的纯收益情况,更多的是考虑家庭的总收入情况。灌区农民虽对现状水价水平尚可承受,但也基本到达承载能力上限,希望通过提高供水价格和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控制水量浪费的可能性已经很小。灌区首要任务是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节水推广,为推进灌区又好又快发展,降低农民负担,为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用水支撑。
4.2 建立农灌水价补偿机制
由于灌区服务的对象是农业,支撑灌区发展的主要经济支柱是水费收入,按照中央提出的农业水价终端补偿机制建设的内容和中省水价有关政策,应在维持现行水价不变的前提下,参照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助等办法,对农灌水价按成本予以补偿。将现行水价与成本水价的差额部分列入财政预算,水价差额部分由财政进行差补,尽快在灌区实施农业水价差补和高扬程抽水电价补贴机制,直补给灌区管理单位,以保证灌区更好地为灌区群众服务,进一步确保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杜绝水资源浪费。同时,逐步过渡到全额财政拨付,使灌区摆脱经济困境,步入到良性发展轨道上来。
4.3 推行水权改革和农业灌溉定额供水
参照工业用水制度,积极推行农业用水水权改革和农业灌溉定额供水,从制度上促进灌农节约用水,保证灌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发展,社会稳定。
4.4 纳入到公共财政管理
由于灌区工程承担防汛保安和粮食生产社会功能,公益性较强,加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时工作定性不准,灌区是为三农服务的弱势行业,应将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纳入到公共财政管理范畴,将灌区管理单位纳入公共财政供养范畴,实行全额财政拨付。陕西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