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导向建设检察培训课程
2012-07-19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院长万忠宪
中国检察官 2012年23期
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院长万忠宪
坚持三个导向建设检察培训课程
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院长万忠宪
近年来,河南分院抓住检察教育培训这个重点工作牢牢不放,在培训数量保持基本稳定的情况下,要提高培训质量与培训效果,关键是要把检察培训的课程建设作为培训工作的龙头来抓,为此,河南分院主要坚持了三个导向:一是坚持课程建设的需求导向。根据高检院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开发培训课程始终坚持需求导向,坚持紧紧围绕培训需求、紧紧围绕检察业务、紧紧围绕工作重点进行课程建设。二是坚持课程建设的能力导向。坚持以提高能力为线,坚持以专职教师“一岗双责”为方向,坚持以“检察官教检察官”为主体来设置课程,建设出既有针对性、适用性,又有前沿性、前瞻性的交叉型、模块式授课的“专题式”课程。三是坚持课程建设的效果导向。注重课程建设的多样性,注重课程开发的认可度,注重课程开发的带动性,注重课程建设的系统化,使课程建设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培训课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课程体系建设、课程结构建设、课程内容建设、配套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尽管目前河南分院在课程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不少差距。今后,河南
分院要注意学习国家院和兄弟院的先进经验,为提高检察培训的质量,促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