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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农田水利建设情况分析与对策

2012-07-14

湖南水利水电 2012年1期
关键词:泸溪县农田水利饮水

熊 敏

(泸溪县水利局 湘西自治州 416100)

1 全县农田水利基本情况

(1)社会经济状况。

泸溪县地处湖南省西部,湘西州东南端,属国家重点工程五强溪水库主要淹没区,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总面积1 566 km2,耕地面积1.27万hm2。全县辖8镇7乡150个行政村 (社区),总人口29.5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9.81万人。该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主要以种植水稻、椪柑、辣椒、烤烟等为主。2010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为37.06亿元,其中:农业生产总值8.37亿元,占全县国民生产总值的23%,农民人均年纯收入3 144元。

(2)农田水利建设概况。

全县共修建水利设施7 518处,中型水库4座,小(Ⅰ)型水库 23座,小(Ⅱ)型水库 89座,山塘6 314口,正常蓄水量为1.2亿m3,溪河坝1 088道,水轮泵站38处55台,固定提灌机埠93处108台,蓄、引、提水量达9 316万m3,现有灌溉面积0.73万hm2,旱涝保收面积0.62万hm2,建有农村饮水工程245处,解决了15个乡镇184个村468个组7 207户87 857人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水电站70台,装机3 910 kW。架设管道300多km,干支渠道899.9 km。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2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4 km2。建成白沙镇沅水左岸防洪堤3 km。

(3)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情况。

2007~2011年,该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山坪塘清淤扩容、水土保持等项目共获得各级投资8 629.55万元,使该县农田水利状况得到了改善,具体投入情况见表1。

表1 泸溪县2007~2011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4)农田水利设施管理状况。

该县除浦市堤防与岩门溪水库有专门的管理单位以外,其余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全部由乡镇水管站承担,基本没有明确专门管理单位与人员。截止2010年底,该县共建有机电排灌站90余处(其中21处兼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站20处,共计装机128台 (套),容量达3899 kW,可灌溉农田面积0.144万hm2,供应2.5万余人的日常生活用水。

当地农村电排电价标准不统一,农排电价在(0.27~0.52)元/kW·h 不等,饮水电提电价在(0.8~1.0)元/kW·h之间,还加收变压器铁损和线损的耗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电价普遍偏高,提水成本大。

泸溪县水利局从变革管理体制、投入方式入手,通过成立农民用水协会,对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体制进行改革等措施,坚持“市场养水”,逐步建成责、权、利相统一,投资、管理、经营三位一体的农村水利新机制,进一步盘活了资产,增强了水利工程 “造血”功能,对该县农田水利设施管理起到了促进和加强的作用。据统计,全县共完成了15座小(Ⅰ)型水库、50座小(Ⅱ)型水库、453口山塘、73处农村人饮、7处电排、5座小水电站的产权制度改革,有效地吸引了资金的投入,盘活了资产,实现了水利可持续发展。

(5)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截止2011年6月,该县共有自收自支乡镇水管站15个,97人,其中退休24人,分流52人,上岗21人。 50岁以上 30人,45~50岁 13人,35~45岁 19人,35岁以下11人。大专学历6人,中专学历13人,高中及以下学历54人。专业技术人员30人,其中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23人,技术员5人。2007年,按照上级要求,该县对乡镇水管站所实行了水管体制改革,改革后,县财政每年划拨40个全额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与每人每年3 000元的事业经费,用于支付所有在编人员的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上岗人员工资。2010年,乡镇水管站上岗人员年均工资为17 621元,2011年,乡镇水管站上岗人员年均工资增至23 264元,比2010年增加了5 643元。

2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国家农田水利建设投资的不断加大,该县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管理水平得到了快速提高,总体工程面貌发生了大幅度改观。但从当前该县抗涝抗灾的需要和农业经济发展的形势需要来看,农田水利的支撑作用和保障能力仍显不足,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先天不足。

该县大部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修建于20世纪50~60年代,受到当时技术条件等诸多因素制约,建设标准普遍偏低,质量不高,配套不全,而且其维护和管理水平相当落后。从三个大的方面来看:

一是堤防防洪标准低。县城白沙堤防工程已完成两期工程,总长3 km,尚有屈望村1.3 km未建成,县城堤防基本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但乡镇防洪标准普遍较低,除2011年投资1 072万元对合水镇太平溪流域进行了整治外,其他中小河流均未得到过系统地治理,防洪能力普遍不到10年一遇,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河道断面狭窄、淤积,过流能力不足;堤防低矮单薄,险工险段较多,防洪能力较低,隐患多;排涝站,机电设备老化,总体排涝标准不高;涉水违章建筑多,对行洪造成影响。中小型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多。全区共有在册水库115座,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Ⅰ)型23座,小(Ⅱ)型89座。截止2010年底,除马家冲水库尚未整治完毕外,3座中型水库与22座小(Ⅰ)型水库已经整治,但89座小(Ⅱ)型水库基本没有经过系统正规的除险加固。该县水库多建于20世纪60~70年代,初建时建设标准与技术含量低,大多数是“三边”工程,经过多年运行,自然老化,大多数水库伤痕累累,大坝渗漏、溢洪道毁坏、外坡散浸、涵管破损等隐患不胜枚举,严重影响防汛度汛安全。

二是防洪排涝标准较低。全县仅浦市镇堤防管理所配有排涝泵站,其他乡镇没有排涝设施,山洪沟历年来从未得到过治理,沟系紊乱,遇上洪涝灾害,无法及时排涝,淤积严重。全县现有龙头冲、岩门溪2个中型灌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中型灌区骨干渠系淤塞严重,部分泵站机电设备老化,灌区配套不够完善;小型灌区由镇、村泵站服务,这些泵站因陋就简,设备严重老化,干渠渗漏、堤身塌方严重,支渠建筑物不配套,渠系水利用率低,更是不能满足当前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塘坝淤塞严重。全县6 314口山塘不同程度存在年久失修、淤积严重、容积逐年变小、灌溉调蓄能力减弱等问题,造成农田的灌溉保证率低,灌溉效益不能正常发挥,从2009年省州开始实施山平塘清淤扩容工程以来,该县共投入资金390万元对373口山塘进行了整治,但整治率仅为5.9%,无法根本改善上述问题。农村饮水存在不安全问题。2007年至今,该县共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1处,已解决5.6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但因水源要求等因素制约,泸溪县部分山区、抗旱死角还未能实施饮水安全工程,目前仍有10.97万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三是渠系没有配套,利用率低。该县当前的农田水利灌溉渠道利用率低,远远达不到旱涝保收的要求,致使该县相当部分的耕地还处在靠天吃饭的境地。据统计,全县农田引水渠道总长为899.9 km,其中三面光水泥渠道总长为126.8 m,占14.09%;非三面光水泥硬化渠道总长为52.7km,占5.86%;已损坏不能用的农田水渠总长为720.4 km,占80.05%(表2)。农田水利工程的先天不足,严重制约了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

表2 泸溪县农田水利灌溉渠道建设情况

(2)工程管理不顺,后天不足。

一是体制不顺、重建轻管。近年来,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渠道多,出现了“多龙治水”现象,即多部门参与水利水电工程实施建设,项目多,分布广,工程没有统一建设管理,项目法人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不全面,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致使工程质量与规范要求差距大,建设资金浪费,工程效益不显著,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工程建成后没有专管机构,缺乏后期管护,责、权、利不明确,表面上“人人有份”,实际上“人人无责”,形成政府建成后管不了、群众使用又不管的局面,导致设备提前老化,水利工程失修,利用率降低。

二是机制未成,意识淡薄。多年来,该县骨干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主要靠政府财政投资和受益区农民的投工投劳。自从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群众出工投劳没有了强制性约束,再加上农业比较效益逐步下降,农村劳力外出经商务工的现象较为普遍。据调查,各乡镇农村外出打工的人数占到劳力总数的2/3,留守在家的少数青壮劳力也大都有自己的经营项目,真正务农的微乎其微。由于农村人员大量外出,原有的许多水利工程因得不到及时维修而损毁严重,致使有些地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同时,当地农民的水法制观念和水商品意识淡薄,抗交、欠交、缓交水费的农户逐年增多,水费征收工作举步维艰。

三是青黄不接,人力不足。该县水利设施众多,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管理任务十分繁重,目前人员不足、技术力量青黄不接是泸溪县水利事业发展的一个瓶颈。局机关现有在编人员41人,行政管理人员14人,专业技术人员16人,2011~2015年间面临退休的有1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人,专业技术员出现青黄不接,断层现象严重。全县15个乡镇水管站实际上岗人数仅21人,平均每个乡镇不到2人,除了要承担防汛抗旱工作外,还要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普查、水行政执法等其他工作,人力相当匮乏,工作被动。

四是经费缺乏,投入不足。按测算,维持当地现有水管单位、水利工程正常运行(不包括新建水利工程项目在内),每年至少需要正常的维修养护经费数千万元。特别是从2007年以来,受数次洪涝灾害的影响,当地的许多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直接加重了现有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难度,需要投入的水利维修建设的资金进一步加大。然而,据统计,2007~2010年泸溪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总的投入资金是8 629.55万元(见表1),平均每年投入的资金1 725.91万元,远远满足不了该县当前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的需要。

3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策

(1)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和领导。

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性工程,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农田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县要明确每年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与各乡镇目标考核挂钩,将该项工作列入各乡镇年终主要的考核目标之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分配任务,层层建立责任制,层层抓落实,把任务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2)整合资金加大水利设施建设投入。

目前涉农资金渠道分散,工程建设各管一段现象十分普遍,加上层层要求配套,造成部分项目建了水源没钱建设渠道,建了田间工程缺水源等,工程难以发挥整体效益,有些项目缺乏技术论证,造成资金使用效果不理想。应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安排各种渠道的支农资金,形成合力,保证投资效果。同时,积极调动农民积极性,坚持“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好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做好筹资投劳工作,把“一事一议”政策用足、用活、用好,对跨村的水利工程,可发扬团结治水的传统,采取“一站一议”、“一渠一议”的办法,统筹解决。

(3)加快自身队伍,建立责权明晰的管理体制。

首先,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按照各级一号文件要求,抓紧成立乡镇防汛抗旱办公室,每个站按照需要设定编制4~6人,充实基层水利队伍。积极利用人才引进、招考等方式面向全社会吸纳专业技术人才,改善专业技术力量断层现象,形成人才梯队。其次,要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要逐步建立起农村用水协会,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同时,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不断放活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经营管理权,明确责权利,切实保护、开发和建设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真正实现投资经营者、农民及生态环境的三方共赢。

(4)建立农田水利项目库,做好全县农田水利建设的总体规划。

项目库建设是水利事业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要使泸溪县水利事业又快又要发展,就要有超前思维和前瞻意识,详细做好规划、安评、地勘、设计等基础性工作,充实好项目库建设,并积极向上申报。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是基础。过去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划,因此该县在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和被动性,存在着只讲短期效益而不顾长远需要和劳民伤财的现象。因此要从该县水利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发积极做好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农业用水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用水安全等保障。要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既考虑长远又兼顾目前,做到分阶段、分重点逐步推进当地农田水利建设,极力避免农田水利建设盲目性和短期性行为;要立足当地实际情况,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水利建设项目:

一是抓好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工作,特别是要对直接影响当地农业生产的塘、坝、渠、堤和小型水库水毁灌溉设施要进行一次大修复,确保农业灌溉用水需要。

二要切实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步伐,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三是要积极推进中型农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树立争创一流的意识,坚持“三求”、“四讲”,即:求精、求细、求最佳,讲效率、讲质量、讲层次、讲水平,用更宽的视野,更严的标准去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工作。通过培植亮点、打造优势,推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山平塘清淤、中小河流治理等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和整体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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